胜利精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2-03-17 00:00: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相
关材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依据独立判断,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之事项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确系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与公司现有产品
形成互补和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也有利于形成新的利
润增长点,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拓展及公司完善产业链的战略实施。本次财
务资助事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胜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飞拓科技有限
公司分别提供 8000 万元人民币、2000 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




                                      独立董事:沃   健、吴文元、芮延年


                                                2012 年 3 月 16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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