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发布时间:2016-03-08 08:00:00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6年3月4日在中国苏州市签署:
甲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高玉根
乙方: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方(陈铸)
身份证号:320502197906133018
 鉴于:
1、胜利精密前次重组,与乙方于2014年12月18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
2、胜利精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智能终端渠道整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乐科技”);3、为避免本次募集资金或胜利精密自有资金可能直接或间接增厚前次重组乙方的承诺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应区别于前次重组承诺业绩单独核算,使本次募集资金带来的效益与前次重组资产产生的效益进行有效区分。
为此,甲方与乙方为上述之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终端渠道整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由德乐科技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额为50,0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该建设项目已经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终端渠道整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德乐科技单独设立子账户等方式进行核算,保证上述募投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能够区别于前次重组乙方承诺业绩独立核算,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与前次重组资产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有效区分。
三、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将不计入前次重组乙方承诺业绩。在计算德乐科技当年度所实现净利润数时,应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效益予以扣除(其中扣除的金额不得低于当期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三成计算的利息),从而避免本次募集资金可能直接或间接增厚前次重组乙方的承诺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数字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主管部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6年3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乙方(签字):
陈铸: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6年3月4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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