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_监管函(2018/08/28)
发布时间:2018-11-28 09:20:00
1 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高玉根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 2018】第 172 号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高玉根: 因股票质押回购交易逾期, 你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苏 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 部分股 份于 2018 年 7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 5,569,100 股,占胜 利精密总股本的 0.16%。 作为胜利精密控股股东, 你未在本次股份被 动减持前履行预披露义务。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 条、第 3.1.8 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 守信,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 2018 年 8 月 28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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