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84:杉杉股份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号杉杉
新能源产业基地综合研发中心D区3F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72,839,9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1.020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董事长庄巍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陈光华先生、任伟泉先生、陈全世先生、
徐逸星女士及郭站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沈侣研先生、宫毅先生及陈琦女士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钱程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启动实施50亿元杉杉能源管理服务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71,705,198 99.8018 1,084,800 0.1893 50,000 0.0089
2、议案名称:关于受让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0.035%股权暨构
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3,056,130 98.3371 2,077,786 1.6604 3,000 0.0025
3、议案名称: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巨化凯蓝新材料有
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70,905,189 99.6622 1,891,809 0.3302 43,000 0.007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受让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
2 2,636,734 55.8923 2,077,786 44.0440 3,000 0.0637
公司90.035%股权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3 浙江巨化凯蓝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 2,782,711 58.9867 1,891,809 40.1017 43,000 0.9116
超过人民币4.5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3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2、第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控股股东杉杉控
股有限公司和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郑永刚 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51,908股,其未出席本次股东会;杉杉集团有限 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67,073,986股,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杉杉控股有 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180,629,096股,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程钢律师、张扬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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