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5/16)
发布时间:2019-05-30 01:36:53
公司章程修正案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大工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 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街道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惠程 厂区。邮政编码:518118。 科技工业厂区。邮政编码:518118。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转让给职工。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 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二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二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所作出决议;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司股份的事项; 保事项;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所作出决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 30%的事项; 保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项;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30%的事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项; 他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章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收购 的方案; 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形式的方案;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 检查总经理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检查总经理工作;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为: 为: …… …… (十一)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十一)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十二)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 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修正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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