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9 00:00:00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32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8日,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产”)减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资产受托管理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以下简称“新华人寿分红”)于2016年4月27日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本次减持后,新华人寿分红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7%,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二级市场  2016年4月27日      165.86         600,000          0.23
新华人寿
  分红       合计            -             165.86         600,000          0.23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
新华  合计持有股股份         13,600,000       5.20      13,000,000      4.97
人寿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600,000       5.20      13,000,000      4.97
分红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00           0            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新华人寿分红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2、2014年2月26日,新华资产承诺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截止目前,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新华人寿分红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根据有关规定,新华资产签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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