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总则(2014年2月)
文件编码 TQLY/QEO-ZD-RL-2014-01
版 次 第1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总则 实施日期 2014.01.01
制(修)定日期 2014.02.28
签发人: 审核人: 页 码 第1页共2页
受控状态:受控
核稿人: 起草人: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总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
人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公司业绩,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分子公司总经理可以参照执行。
二、基本原则
本薪酬管理办法以企业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岗位价值和责任而制定,旨在结合个人收益与企业
收益、个人成长与企业成长,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价值提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
本办法体现以下原则:
- 符合公司发展现状的原则,即薪酬水平与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业绩相符;
- 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即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促使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断努力。
三、机构与职责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修订、解释和实施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公司董事
会负责本办法的最终审批。
四、薪酬构成、调整和考核
1、薪酬的构成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年薪+短期激励+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
其中:
固定年薪参照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市场中位数薪酬水平,结合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的能力与表现
确定;
短期激励为本人固定年薪的20%-25%,具体金额按年度实际经营结果、视各高级管理岗位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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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指标(KPI)完成情况而确定,以年度利润率为核心、兼顾安全、环保、质量及管理水平;
长期激励采用三年到期的延期奖金办法,每年按固定年薪的20%-25%授予高级管理人员一次长期
激励分配基数金额,具体金额基于三年内企业价值增加的情况而确定。
2、薪酬的调整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和公司业绩水平决定固定年薪是否每年作出调整及调
整幅度。
五、薪酬发放
固定年薪按12个月计发。
短期激励在确定后每年计发一次。
长期激励授予金额三年到期,每年到期后计发一次。
六、附则
本办法仅作为建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机制的总则,是公司薪酬制度的一部分,需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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