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碳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19 00:00:00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9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511)于2014年                      

                 6月17日、6月18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                      

                 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上半年经营运行情况正常,业绩较去年同期预计有所增                       

                 长。公司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如果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中需要业绩预告的标准,将在业绩预告要求的披露时间                        

                 内,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        

                                                         2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