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碳新材:关于与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签署设立石墨烯暨先进碳产业基金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08 00:00:00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9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签署设立                                         

              石墨烯暨先进碳产业基金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与常州市西   

              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以下简称             “西太湖管委会”)签订了《关于设立               

              石墨烯暨先进碳产业基金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2、本次签订的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                         

              定。  

                    3、本协议作为公司与协议对方开展相关初步工作的依据,本协议范                         

              围内涉及的具体事项及协议尚需经双方进一步论证、协商,并视协议标的                         

              情况,履行公司相应决策程序。            

                    4、协议的付诸实施及其后续合同的履行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包括                         

              但不限于政策、法律、市场和双方履约能力等方面。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目前专注于石墨烯和先进碳材料产业经营,着重于掌握先进碳材                       

              料领域不同功能与技术的基础、拳头及前沿系列产品,以石墨烯、纳米碳                          

              为代表的烯碳新材料领域投资整合;在产品经营的基础上,配以碳研究院、                          

              碳产业园、碳产业联盟等要素,进行石墨烯暨先进碳产业集群整合。                         

                    常州市政府与公司在石墨烯暨先进碳产业布局上战略高度契合,双方                       

                                                         1

              秉承"培育产业、扶持企业"的共同理念,选择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为                         

              基地,共同发起设立先进烯碳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旨在基                           

              于常州当地石墨烯暨先进碳产业良好的政府指引思路与政策扶持力度,树                        

              立产业基金为核心支柱,并辅以科技研究院、产业联盟、信息平台等配套                          

              服务措施,逐步聚拢先进烯碳行业内优质企业和项目,不断做强、做实西                          

              太湖地区“东方碳谷”烯碳产业。              

                    2014年8月7日,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事宜签                          

              署了协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为武进区政府对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的                        

              派出管理部门,履行区域政府职责。管理人为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武                          

              进经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是经江苏省人                          

              民政府批准,在原武进外向型农业开发区的基础上于2006年7月成立省                           

              级开发区。2012年在常州市政府的主导下,开发区改名为常州西太湖科技                         

              产业园。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是国内最早的由政府主导从事石墨烯暨先进                        

              碳材料产业经营的园区,拥有中国第一家以石墨烯为核心研究方向的研究                        

              院――江南石墨烯研究院,并创办了以研究院为核心、产业孵化为重点的                           

              东方碳谷科技园,其中重点培育的先进碳新材料产业已被常州市政府确定                        

              为“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常州市以开发区为产业经                          

              营平台,通过对产学研各类资源的吸引聚集与配置整合,持续推动中国石                         

              墨烯―先进碳产业的发展。          

                    2、西太湖管委会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架构及规模       

                    双方同意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筹建设                      

              立有限合伙制“先进烯碳产业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2

                    产业基金结构设置采用“搜索基金+产业基金”双层架构,首先设立搜                        

              索基金,负责项目前期发掘搜索;产业投资基金,负责直接投资具体项目。                           

              单一项目产业投资基金规模视项目所需而定。               

                    2、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        

                    (1)投资方向      

                    原则上以石墨烯暨先进碳产业及相关领域企业项目为主要投资方向。                       

                    (2)投资策略      

                    产业基金将根据石墨烯暨先进碳产业技术路线图,搜寻该行业的优秀                       

              企业、产品、技术、团队,同时综合资产、利润、管理等相关要素,对投                              

              资对象做出评估,依据稳健原则,寻找在中长期具有较大增长潜力的企业                         

              或项目进行投资。      

                    基于烯碳新材上市公司在产业经营和资本市场的专业优势,对所选中                       

              项目保驾护航,扶持培育,争取在该上市公司平台上市或资产证券化,同                          

              时系统性推动先进烯碳材产业发展。            

                    3、基金筹备     

                    (1)产业基金由双方共同发起设立。               

                    (2)西太湖管委会负责协调产业基金在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注册及落户                       

              相关事宜,并提供基金配套政策及投资落地政策。                  

                    (3)公司负责募集产业基金投资所需资金。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设立先进烯碳产业基金,旨在奉行“培育产业,扶持企                           

              业”理念,吸引资本落地产业聚集区,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的先进烯碳产                          

              业中小企业,并进一步辅助其实现资产证券化,推动地方产业发展,形成                          

              全国性先进烯碳产业聚集基地。若上述合作最终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公司                         

              转型涉及业务的丰富性,符合公司既定发展战略,通过借鉴合作方的经营                         

              平台和综合管理能力,可为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丰富的经验与资源,在加                         

              快公司转型步伐的同时,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拓宽盈利渠道。                       

                    2、本次合作是公司发展模式的探索创新,短期内对生产经营没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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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影响,长期将有助于积极推进公司转型步伐的进度,在开拓公司投资渠                         

              道的同时合理降低公司投资整合可能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借助合作                        

              方专业的判断与投资能力,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建立先进的商业盈利模式,                          

              积极把握产业发展中的行业机会,加快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并获得盈利                        

              机遇。   

                    3、由于此事项尚在洽谈中,公司在该项目合作中所需资金将由本公                         

              司负责对外募集,并非公司自有资金的直接投入,因此目前暂时不会对公                         

              司资金产生影响。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合作是为了后期的战略转型及获取并购机会而进行的投                        

              资,但在并购实施前存在着战略决策风险、并购目标选择错误的风险,存                          

              在企业并购实施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资金财务等操作风险。与西太湖                         

              管委会合作,可以充分的利用其在产学研各类资源的整合优势,综合的专                         

              业管理能力,将风险控制在最小化,有利于保护股东的利益。                       

                    2、此次合作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合作的实施、运营等尚需双方进                          

              一步论证协商方能确定,暂时不能预测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                        

                    3、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合作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七日       

                                                         4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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