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碳新材: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5-6-13)
发布时间:2015-06-13 08:00:0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正处于业务战略与架构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盘活资产,在实现原有资产增值的同时,释放资源从而更好地支持现有业务转型与发展,有利于公司财务状况的改善及长远发展。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经北京中天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作价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宝库、申屠宝卿、叶少琴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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