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烯碳: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29 08:00:00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条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陈宜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暂代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张玲、李备战、叶小杰

                                                               2018年5月2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