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中国网  >  财经  >  沪深港美  >  电池材料  >  新宙邦
新宙邦: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14-05-05 00:00:00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14-030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201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已于2014年4月1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1,2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                 

             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2.3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                

             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12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30                         覃九三

                       2               00*****294                         周达文

                       3               00*****841                         郑仲天

                       4               01*****122                         钟美红

                       5               00*****126                         张桂文

                       6               01*****790                         邓永红

                       7               01*****240                         赵志明

                       8               00*****695                          江慧

                       9               01*****536                         周艾平

                       10               01*****543                         李梅凤

                       11               00*****941                         毛玉华

                       12               01*****319                         姜希松

                       13               01*****883                         陈志锋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沙�n同富裕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梁作     敖莉萍 

                  咨询电话:0755-89924512      

                  咨询传真:0755-89924533      

                  七、备查文件   

                  1、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