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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2016-10-26 08:00:00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35

              2016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覃九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云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贺靖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637,197,811.14          2,310,262,652.90                 1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2,109,967,350.91          1,976,262,954.52                  6.77%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33,939,929.13           71.70%    1,117,924,915.80           72.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64,673,320.78           71.62%      189,182,388.89          140.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3,123,906.08           73.03%      182,322,439.11          157.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             137,959,277.96          101.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75.00%             1.03          128.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           75.00%             1.03          128.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1%            1.55%            9.14%            4.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19,715.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042,898.9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1,101,449.15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美元远期结汇合约交割损益与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331,416.00未到期合约期末公允价值变动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损益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213,003.9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79,775.77

减:所得税影响额                                              844,619.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572.99

合计                                                       6,859,949.7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环保风险

   近年来,国家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如果政府出台新的规定和政策,对精细化工企业的环保实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和规范,公司有可能需要追加环保投入,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及下属公司从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了项目环境评价、审批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和验收等程序,取得合法的环保审批手续,并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合理使用环保设施。公司建立和运行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到目前为止,公司无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并按法规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系精细化工企业,生产中使用的部分化工原料(如液氨、乙醇、甲醇、碳酸酯等)具有易燃、易爆属性,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或操作违规导致的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贯彻国家新《安全生产法》,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化要求,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用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保障生产活动的安全运行。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25,391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覃九三        境内自然人            15.51%     28,549,968     21,412,476

周达文        境内自然人            8.85%     16,279,488     12,809,616

郑仲天        境内自然人            7.47%     13,745,584     11,434,188

钟美红        境内自然人            7.09%     13,041,552     10,381,164

张桂文        境内自然人            3.92%      7,207,112      5,630,334

邓永红        境内自然人            2.45%      4,502,384            0

中央汇金资产管国有法人

理有限责任公司                      2.19%      4,034,600            0

赵志明        境内自然人            1.55%      2,849,480      2,379,735

TEMASEK

FULLERTON   境外法人

                                   1.43%      2,632,958            0

ALPHAPTE

LTD

王陈锋        境内自然人            1.28%      2,356,670      2,356,67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覃九三                                                      7,137,492人民币普通股        7,137,492

邓永红                                                      4,502,384人民币普通股        4,502,38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34,600人民币普通股        4,034,600

周达文                                                      3,469,872人民币普通股        3,469,872

钟美红                                                      2,660,388人民币普通股        2,660,388

TEMASEKFULLERTONALPHA                                  2,632,958人民币普通股

                                                                                      2,632,958

PTELTD

郑仲天                                                      2,311,396人民币普通股        2,311,396

张桂文                                                      1,576,778人民币普通股        1,576,77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                                  1,088,202人民币普通股

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88,20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                                    737,705人民币普通股          737,705

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股东中,覃九三和邓永红系夫妻关系,覃九三、周达文、郑仲天、钟美红、邓永红

说明                       和张桂文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无

(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本期增加限售股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覃九三             21,412,476            0            0     21,412,476董监高锁定股份高管锁定期止

周达文             12,809,616            0            0     12,809,616高管锁定股份  高管锁定期止

郑仲天             11,434,188            0            0     11,434,188高管锁定股份  高管锁定期止

钟美红             10,381,164            0            0     10,381,164高管锁定股份  高管锁定期止

张桂文             5,630,334            0            0      5,630,334高管锁定股份  高管锁定期止

赵志明             2,379,735            0            0      2,379,735高管锁定股份  高管锁定期止

周艾平               727,968            0            0       727,968高管锁定股份  高管锁定期止

李梅凤               537,577            0            0       537,577高管锁定股份  高管锁定期止

毛玉华               253,087            0            0       253,087高管锁定股份  高管锁定期止

姜希松               190,587            0            0       190,587高管锁定股份  高管锁定期止

                                                                   重大资产重组购

王陈锋             2,356,670            0            0      2,356,670买资产定向增发2018年6月4日

                                                                   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购

曹伟               2,121,003            0            0      2,121,003买资产定向增发2018年6月4日

                                                                   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购

朱吉洪             1,414,002            0            0      1,414,002买资产定向增发2018年6月4日

                                                                   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购

谢伟东             1,178,335            0            0      1,178,335买资产定向增发2018年6月4日

                                                                   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购

吕涛               1,178,335            0            0      1,178,335买资产定向增发2018年6月4日

                                                                   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购

张威               1,178,335            0            0      1,178,335买资产定向增发2018年6月4日

                                                                   股份

合计              75,183,412            0            0     75,183,412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及权益变动分析

(二)利润项目变动分析

(三)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国际与国内经济形势,公司依靠技术创新和深化管理,完善产品和服务品质,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393.99万元,同比增长71.70%;实现营业利润7,579.747万元,同比增长63.67%;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67.33万元,同比增长71.62%。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一是锂离子电池化学品受益于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销量大幅增长,同时受原材料价格上升影响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亦有一定的上升;二是子公司海斯福国内业务稳步推进,主要产品订单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自主创新,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半导体化学品、LED封装胶等重点研发项目按计划推进并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为公司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完善产品布局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2016年第三季度,申请且已受理的发明专利共有13项(其中4项PCT国际专利申请);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申请且已受理的发明专利共有173项(其中15项在国外申请,30项PCT国际专利申请),取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49项;申请国内外注册商标66个。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财务层面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对成本的控制,强化各个事业部、子公司控制成本的意识,巩固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采购合作,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大力推行节能降耗,降低物流成本;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完善集团化运营管理的财务制度和流程,严控财务风险,提高财务效率;

  (2)客户层面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围绕技术创新、市场推广、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全面提升客户解决方案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市场调研,聚焦客户需求、掌握行业最新发展态势,服务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集中资源重点开发和维护大客户,不断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提升客户契合度,进一步巩固提升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力。

  (3)内部流程层面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16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不断完善SAP�CERP和OA等信息化系统和流程的集成优化,提升运营效率;

进一步优化完善财务业务一体化的经营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公司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促进公司内部互联互通,并重视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科技大厦、惠州二期等重点项目的建设。

  (4)学习与创新层面

  报告期内,继续推进员工职业通道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多通道任职资格认证体系,为员工构建多系列职业发展通道;不断完善组织绩效评价体系、试行个人绩效考核制度,促进部门和个人工作评价的公平、公正、客观,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身成长;根据公司2016年度培训计划方案,开展一系列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骨干员工的综合素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王陈锋、 股份限售  "本人以资产认购的新宙邦股份自发行  2015年06 2018年6  正常履行

作承诺        曹伟、朱 承诺      结束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以及《深月05日月4日截中

             吉洪、谢           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三明市             止

             伟东、吕           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发

             涛、张威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

                               偿协议》(以下简称"利润补偿协议")约

                               定的盈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较晚

                               者不进行转让。但按照本次交易签署的

                               《利润补偿协议》被新宙邦回购注销的

                               股份除外。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应根据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确定锁定期并出

                               具相应调整后的锁定期承诺函。上述锁

                               定期届满后,相应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

                               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规则办理。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

                               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新宙邦拥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新宙邦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

                  投资者赔偿安排。"

王陈锋、 业绩承诺  交易对方对新宙邦的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4年12 2017年12  正常履行

曹伟、朱 及补偿安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月18日月31日截中

吉洪、谢排        交易对方预测,标的资产2014年、2015           止

伟东、吕           年、2016年和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涛、张威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不

                  低于5,600万元、6,000万元、6,800万

                  元、7,600万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

                  资产2014年、2015年、2016年任意一

                  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2014年、

                  2015年、2016年、2017年累计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不低于26,000万元,2015年、2016年、

                  2017年经审计累计实现的经营性净现

                  金流不低于12,000万元。(一)利润补

                  偿的触发:1、各方同意,新宙邦应在

                  利润补偿期间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时,

                  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当

                  年实现的净利润数与同期净利润承诺

                  数的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对此出

                  具专项审核意见。净利润差额将按照净

                  利润承诺数减去实际净利润计算,以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为

                  准。2、该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应

                  采用与新宙邦相同的会计政策,并符合

                  新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二)补偿的实施:1、利润补偿期间,

                  如果需要按照本协议约定补偿的,交易

                  对方各方将于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依

                  照下述方法计算当年应予补偿的股份

                  数量:(1)如标的资产2014年、2015

                  年、2016年任意一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4,000

                  万元,交易对方在该年度补偿的股份数

                  量=(6,000万-该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000万

                  ×(新宙邦为本次交易支付给交易对方的

                  股份数/3)。(2)如标的资产2014年、

2015年、2016年、2017年累计实现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低于26,000万元或2015年、2016

年、2017年经审计累计实现的经营性净

现金流低于12,000万元,则交易对方补

偿的股份数量为根据净利润指标计算

的补偿股份数量和根据经营性净现金

流指标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孰高者。根

据净利润指标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

(26,000万-2014年、2015年、2016年、

2017年累计净利润)/20,000万×新宙邦

为本次交易支付给交易对方的股份数

-2014年交易对方已经补偿的股份数

-2015年交易对方已经补偿的股份数

-2016年交易对方已经补偿的股份数;

根据经营性净现金流指标计算的补偿

股份数量=(12,000万-2015年、2016

年、2017年经审计累计实现的经营性净

现金流)/12,000万×新宙邦为本次交易

支付给交易对方的股份数-2015年交易

对方已经补偿的股份数-2016年交易对

方已经补偿的股份数。如果计算出来交

易对方补偿的股份数量为负数,交易对

方不再对新宙邦进行补偿。2、若新宙

邦在利润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

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如

新宙邦在利润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

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计获得的

税后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予新宙

邦。3、交易对方内部每一名交易对方

各自的补偿比例为:本次交易中其各自

取得的新宙邦股份对价占本次交易新

宙邦股份对价总额的比例。4、利润补

偿的实施时间(1)新宙邦在标的资产

每一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10日内,完成计算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并将专项审核意见及应补偿的股份数

量书面通知交易对方。(2)交易对方应

在收到新宙邦的上述书面通知5个工作

日内,将其所持新宙邦股份的权利状况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锁定、股权质押、

司法冻结等情形)及最终可以补偿给新

宙邦的股份数量书面回复给新宙邦。

(3)新宙邦在收到交易对方的上述书

                  面回复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最终确定

                  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在30

                  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事宜。(4)新宙邦就补偿的股份,采用

                  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具体如下:新宙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

                  后,新宙邦以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当

                  年补偿的股份,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

                  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应在收到通知的

                  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发

                  出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过户至新宙

                  邦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5)

                  在完成利润补偿义务之前,若交易对方

                  所持新宙邦的股份发生变动(包括但不

                  限于转让、赠送、质押、司法冻结、司

                  法拍卖等情形)导致影响可以实际补偿

                  给新宙邦的股份数量的,交易对方应及

                  时书面通知新宙邦。不足补偿的部分,

                  交易对方应自书面通知新宙邦之日起

                  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购买等额数量的

                  股份进行补偿。

王陈锋  关于同业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  2014年12           正常履行

        竞争、关  目前未直接从事六氟丙烯下游含氟精月18日             中

        联交易、  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除拟置

        资金占用  入上市公司的海斯福及其下属公司外,

        方面的承  本人及本人控制、关联或施加重大影响

        诺        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六氟丙烯下游

                  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情形;2、自本次交易完成后的6年内,

                  本人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

                  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

                  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上

                  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

                  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

                  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及本人控制、关

                  联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从事

                  或参与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

                  的任何活动的业务。3、自本次交易完

                  成后的6年内,如本人及本人控制、关

                  联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有任何

                  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上

                  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

                  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如

                  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

                  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

                  复,则应当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上

                  市公司。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

                  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

                  接或间接损失。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将充分尊重上市

                  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

                  立经营、自主决策;2、本人保证本人

                  以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

                  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

                  下统称"本人的关联企业"),今后原则上

                  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3、本人

                  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

                  减少与海斯福和新宙邦的关联交易。如

                  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

                  与本人或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

                  免或者具有合理理由的关联交易,本人

                  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

                  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

                  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将遵循市场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正常的商

                  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

                  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

                  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

                  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

                  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

                  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协议

                  和承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

                  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

                  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5、如违反以

                  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

                  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谢伟东、 关于同业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  2014年12           正常履行

吕涛、张 竞争、关  目前未直接从事六氟丙烯下游含氟精月18日             中

威、曹伟 联交易、  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除拟置

        资金占用  入上市公司的海斯福及其下属公司外,

方面的承  本人及本人控制、关联或施加重大影响

诺        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六氟丙烯下游

         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情形;2、自《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下称"《购买资产协议》")

         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4年内,

         除不可抗力外,本人不以任何原因主动

         从海斯福离职。3、自《购买资产协议》

         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从上市公司或海斯

         福离职后2年内,本人将不以直接或间

         接的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

         司的附属公司,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

         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

         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及

         本人控制、关联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

         企业不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的生产

         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4、自

         《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从

         上市公司或海斯福离职后2年内,如本

         人及本人控制、关联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

         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

         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

         通知上市公司,如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

         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

         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应当将该商业机

         会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5、如违反以

         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

         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二、关于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将

         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

         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

         本人保证本人以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或者其

         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

         制的企业,以下统称"本人的关联企业

         "),今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

         交易;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尽

         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海斯福和新宙邦

         的关联交易。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

                  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关联企

                  业发生不可避免或者具有合理理由的

                  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

                  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将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

                  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

                  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

                  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

                  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

                  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

                  种关联协议和承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

                  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

                  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5、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

                  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

                  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朱吉洪  关于同业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除福  2014年12           正常履行

        竞争、关  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及上海泓澄月18日             中

        联交易、  实业有限公司外【即①本人通过明溪海

        资金占用  阔医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方面的承  明溪海阔")间接持有福建海西联合药业

        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联合")

                  23.097%的股权,并担任海西联合的法

                  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海西联合的

                  经营范围为三氟乙基二氟甲基醚、六氟

                  异丙基氯甲醚、七氟烷、地氟烷、异氟

                  烷的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危

                  化品除外)的销售;从事产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从事化工和医药领域的产

                  品及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及服务;②

                  本人持有上海泓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泓澄实业")70%的股权,并担任

                  泓澄实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泓

                  澄实业主营业务为化工原料及产品(除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本人及本人控制、关联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六

氟丙烯下游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研究和

生产方面的业务的情形。2、在本人任

职海西联合期间,本人保证将督促海西

联合遵守与海斯福签署的《战略合作和

不竞争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战

略合作和不竞争协议》核心内容参见

《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十一章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二)、1、海西

联合情况介绍";《技术服务协议》核心

内容参见
<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十 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二、(二) 报告期内海斯福关联交易情况")。3、为 避免与海斯福之间的潜在竞争,本人承 诺泓澄实业将不进行六氟丙烯下游含 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4、 除持有泓澄实业股权、间接持有海西联 合股权并担任其高管外,自本次交易完 成后的4年内,本人将不从事与上市公 司及海斯福相同或相似的工作,不会自 己或委托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海斯福 相同或类似的业务。自本次交易完成 后,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关联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参与或委 托他人、协助他人生产、销售、研究开 发海斯福目前生产的产品(具体指六氟 环氧丙烷、六氟丙酮、六氟丙酮三水化 合物、六氟异丙醇、六氟异丙基甲醚、 双酚af、pmve、ppve、peve、psve、 三氟乙酸乙酯、三氟丙酮酸乙酯、六氟 异丁烯、双芳基六氟丙烷、全氟环氧丙 烷低聚物及衍生的表面活性剂、全氟环 氧丙烷高聚物及衍生的表面处理剂、全 氟己酮、双酚af pp复合盐);不向任 何第三方转让上述海斯福产品的技术; 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与上述海斯福产 品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不与任 何第三方进行与海斯福上述产品相关 的技术和市场合作;不向任何第三方泄 露与上述海斯福产品相关的技术和市 场信息(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的除外)。 5、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 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 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 损失。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1、本人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 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 自主决策;2、除上述《战略合作和不 竞争协议》以及《技术服务协议》约定 的情形外,本人保证本人以及本人控股 或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 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 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本人的关 联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 少与海斯福和新宙邦的交易。如果上市 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 或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或者 具有合理理由的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 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 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 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 披露;保证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 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 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 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 证不通过此类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人及本人的 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 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和承诺;本人及本 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 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 者收益;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 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 接或间接损失。 上海泓 关于同业 本公司承诺新宙邦购买朱吉洪先生所 2014年12 正常履行 澄实业 竞争、关 有的海斯福12%的股权交割之日起至月18日 中 有限公 联交易、 朱吉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权期间,本公 司 资金占用 司将不从事六氟丙烯下游含氟精细化 方面的承 学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如违反以上 诺 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海斯福造 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王陈锋、 其他承诺 一、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 曹伟、朱 人承诺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促使上市 吉洪、谢 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月18日 伟东、吕 等方面的独立,具体如下:(一)人员 涛、张威 独立1、促使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与行政 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 完全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2、 促使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 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 薪酬,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3、促使本人推荐出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人不干 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 人事任免决定。(二)资产独立1、促使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促使本次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瑕疵。2、促使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 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三)财务独 立1、促使上市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会 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 财务管理制度。2、促使上市公司在财 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 用。3、促使上市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 银行账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促使上市 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四)机构独立1、 促使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促使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 等方面完全分开。2、促使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人不会超越 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 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五)业 务独立1、促使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 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 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 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 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2、促使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促使 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 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 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4、促使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 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 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 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业务的独立性。二、关于三明市海斯福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或有事项赔偿责任 的承诺如因交割日前的劳动关系,导 致海斯福受到任何主体追索、要求补缴 社保和 公积金,承诺人将向海斯福或 新宙邦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海斯福和 新宙邦造成任何损失。如因交割日前海 斯福所使用的土地及房产问题,导致海 斯福受到任何主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 此给海斯福或新宙邦带来的任何经济 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如因交割日前 海斯福的设立及工商变更问题,导致海 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海斯福自成立 至今,其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不存 在因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环境保护、 税务、劳动用工、安全生产和土地管理 等原因而尚未了结的法律责任,亦不存 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行政处罚,不存 在重大违法及应受到处罚的情形。如海 斯福自成立至交割日遭受任何处罚而 受到损失,承诺人将向海斯福或新宙邦 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海斯福和新宙邦 造成任何损失。海斯福不存在尚未了结 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海斯 福因交割日之前的诉讼、仲裁及其他或 有事项导致海斯福承受任何负债、负 担、损失,承诺人将向海斯福或新宙邦 造成任何损失。承诺人承诺,如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导致新宙邦承受 损失,承诺人将向新宙邦全额予以赔 偿。三、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的承诺函1、股权转让方保证为本次 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2、股权转让方保证 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 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 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 股权转让方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 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4、股权转让方承诺,对上 述3条项下所提供信息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四、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 承诺1、本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住 所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 民,拥有与新宙邦签署协议书和履行协 议书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2、 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3、最近五年 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4、本人已经依法对海斯 福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 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 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5、海斯福系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 限责任公司,本人合法持有海斯福的股 权,该等股权不存在信托安排、不存在 股份代持,不代表其他方的利益,且该 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 利,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 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不利情形;同 时,本人保证该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 至新宙邦名下。6、本人同意海斯福其 他股东将其所持海斯福股权转让给新 宙邦,本人自愿放弃对上述海斯福股权 的优先购买权。7、在本人与新宙邦签 署的协议书生效并执行完毕前,本人保 证不就本人所持海斯福的股权设置抵 押、质押等任何限制性权利,保证海斯 福保持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保 证海斯福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 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 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海斯福不进行 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行为。如确 有需要,本人须经新宙邦书面同意后方 可实施。8、本人保证海斯福或本人签 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人 转让海斯福股权的限制性条款;9、本 人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 影响本人转让海斯福股权的诉讼、仲裁 或纠纷。10、海斯福公司章程、内部管 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 不存在阻碍本人转让所持海斯福股权 的限制性条款。11、本人已向新宙邦及 其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海 斯福及本人所持股权的全部资料和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历史沿 革、相关权证、业务状况、人员等所有 应当披露的内容;本人就为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宜所提供信息做出如下 承诺:"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所提供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本人在本次 交易前与新宙邦及其关联方以及董事、 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13、海斯福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五年内 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14、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的相关内 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的情形。15、本人亦不存在《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下列情 形:(1)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 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负有 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 续状态;(3)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 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4)最近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5)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16、 除非事先得到新宙邦的书面同意,本人 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人向新宙邦转 让股权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 保密。 周达文、 在买卖新宙邦股票期间(即新宙邦本次 2015年6 已履行完 郑仲天、 重组停牌前6个月),本人未获取与新月18日月26日毕 张桂文、 宙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关的内 钟美红、 幕信息。本人股票交易行为完全基于公 邓永红 开市场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不存在其 他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如新宙邦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在新宙邦相关公告发布日至重大资 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本人不再买卖新 宙邦的股票。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 完毕后,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颁布 之规范性文件买卖新宙邦股票。如违反 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新宙邦 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首次公开发行 覃九三; 股份限售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2010年01 截止到 或再融资时所 周达文; 承诺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月08日 2013年1毕 作承诺 郑仲天; 间接持有的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 月8日 钟美红; 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张桂文; 份。 邓永红; 赵志明; 周艾平; 李梅凤; 毛玉华; 姜希松; 陈志锋; 江慧 股东一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覃九三等六人在《一致 2008年03 长期有效 行动承诺 行动协议书》中承诺:"自本协议签署后,月25日 各方在股份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包括但 不限于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 权、提名权等;担任董事的个人在董事 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时 保持一致行动"。六人还约定,"本协议 有效期为各方为股份公司股东期间,如 任何一方不再为股份公司股东,本协议 对其他各方仍有约束力"。 覃九三等六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2009年07 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包括本人控月16日 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 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股份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构成竞 邓永红诺 争的业务,以避免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 竞争,如因本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 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对 因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就可能发生的税款补缴事宜,本公司实 2009年12 际控制人覃九三等六人出具承诺,"如今月22日 后公司因上市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 收优惠而被国家有关税务部门追缴企 业所得税款,本人将全额承担公司补缴 (被追缴)的上市前各年度的企业所得 税税款及相关费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覃九三等六人出具《承 2009年09 诺函》,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月01日 定,公司及子公司南通宙邦高纯化学品 有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或因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 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愿在毋需深圳新 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 况下,承担需要补缴的全部住房公积金 和额外费用"。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承诺是否按时履是 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 行完毕的,应当详不适用 细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注:子公司南通宙邦高纯化学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被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述涉及南通宙 邦高纯化学品有限公司的相关承诺自吸收合并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5年12月18日)起由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承继。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417.39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46.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962.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78% 是否已 截至期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募集资金调整后 本报告 末累计 末投资 到预定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承诺投资投资总 期投入 投入金 进度(3)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分变更) 总额 额(1) 金额 额(2) =(2) 1)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铝电解电容器化 2012年 否 9,732.6 9,832.0 04月30 7,285.0是 学品项目 9,200 1 5 101.02% 1,152.47 8 日 2、锂离子电池化学 6,516.8 6,612.9 9,292.9是 品项目 6,200 101.47% 2,008.45 6 7 3 3、固态高分子电容 5,535.6 5,582.7 1,151.0是 器化学品项目 1,900 4 9 100.85% 1.53 4、超级电容器化学 2,914.8 2,967.9 3,269.0是 1,400 101.82% 142.24 2 5、新型电子化学品 2013年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否 1,800 100.00%12月31 0是 项目 6、三明市海斯福化 2015年 工有限责任公司项否 21,917. 05月31 11,579.是 21,917.39 100.00% 7,977.16 目 39 9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2,417.3948,417. 48,713. 11,281.8 32,577. 12 97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1、南通化 2014年 工园区新型电子化否 15,244. 101.63%06月30 293.74是 15,00015,000 -107.55 71 超募资金2、惠州宙 2016年 邦新型电子化学品否 4,004.9 26.70%12月31 不适用否 15,00015,0002,146.04 二期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5,000 11,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0,249. 35,00041,0002,146.04 293.74 66 合计 89,417. 78,962. 32,871. 77,417.39 11,174.3 78 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因该项目用地交付时间延期较长,直至2014年6月26日才正式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完成交付手续,项目建设因此未能启动,导致项目建设周期被动顺延。变更该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总额及投资实施进度,变更后该项目的投资总资额由原来的15,000.00万元变更为26,189.54万元,达 原因(分具体项目) 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截至目前,项目立项及前期阶段工作已完成,已进入项 目施工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1、2010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2010年5 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南通化工园区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实施的议案》、 《关于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实施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以下安排: (1)公司拟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投资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包括新型环保溶剂和导电高分子材料两个子项目。二期项目选址紧邻公司募投项目,预计占 地面积37,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新型环保溶剂投资6,800万元,导电高分子材料投资 8,2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2)公司拟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超募资金的金额、用工园区投资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电容器化学品和锂电池化学品两个子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项目。项目预计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投资21,500万元,其中电容器化学品投资9,500万元,锂 电池化学品投资12,000万元。项目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15,000万元。3、2011年4 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 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2012年1月18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对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 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6,000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6,000万元。5、2014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支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最终,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实际使用ipo超募资金5,618.33万元、 ipo募集资金结余利息5,979.74万元。6、2015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的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结合市场、 技术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惠州二期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惠州二期项目 由五个系列产品组成,分别是年产550吨的有机太阳能电池材料系列产品(导电高分子材料系列产品)、 年产500吨的led封装用有机硅胶系列产品、年产23,650吨的半导体化学品系列产品、年产725吨 锂电池电解液系列产品和年产625吨铝电解电容器电解液系列产品,原有新型环保溶剂项目另行安排。 项目总投资额26,189.54万元,其中,使用原有超募资金15,000万元。上述用途1、2(2)、3、4、5 已经实施完毕,用途2(1)调整为用途6后正在实施过程中。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购地款1,100万元。募集资 况 金到位后,公司不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支出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无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84,020,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206,26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25,616,832.2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6年5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5月11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6年5月11日实施完毕。 此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文件精神,也符 合《公司章程》对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充分履行了职责,对利润分配预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均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0,284,760.64 251,894,218.8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31,819,120.95 205,363,126.17 应收账款 446,109,813.74 308,764,607.81 预付款项 33,220,108.96 7,549,723.0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723,236.30 371,798.63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720,767.87 8,530,08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32,128,481.94 159,977,853.4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0,660,540.93 128,029,728.68 流动资产合计 1,355,666,831.33 1,070,481,136.7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15,238,156.81 457,352,359.02 在建工程 83,435,940.27 93,494,424.29 工程物资 6,912,932.59 6,867,333.77 固定资产清理 41,453.4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02,877,351.88 209,625,761.28 开发支出 5,893,091.96 1,485,888.76 商誉 408,435,707.31 长期待摊费用 16,727,794.24 14,161,747.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48,331.93 6,630,057.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20,219.42 21,728,236.4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81,530,979.81 1,239,781,516.16 资产总计 2,637,197,811.14 2,310,262,652.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251,276.8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损益的金融负债 1,243,200.0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7,798,595.93 117,217,604.97 应付账款 159,733,025.28 77,157,457.04 预收款项 3,825,831.27 3,365,518.9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7,407,022.96 37,185,434.79 应交税费 21,064,681.84 13,155,897.8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946,854.26 18,440,630.9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7,004,901.07 11,579,749.35 流动负债合计 414,032,189.41 279,345,493.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1,162,877.89 21,489,736.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423,137.89 19,357,596.8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586,015.78 40,847,333.84 负债合计 498,618,205.19 320,192,827.7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84,020,884.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1,168,146,845.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86,232.67 -331,351.13 专项储备 -92,687.99 696,623.11 盈余公积 75,475,899.7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82,230,176.92 548,254,053.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9,967,350.91 1,976,262,954.52 少数股东权益 28,612,255.04 13,806,870.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38,579,605.95 1,990,069,825.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法定代表人:覃九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云惠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靖策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22,963,691.97 122,922,244.4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228,116,235.75 190,853,905.91 387,846,816.93 235,154,588.63 1,941,045.69 971,497.78 2,048,519.15 1,183,913.74 65,897,593.91 117,318,650.23 131,768,072.57 89,158,228.60 74,391,762.56 30,181,594.67 1,014,973,738.53 787,744,624.01 1,296,890,284.64 1,275,790,284.64 52,967,416.79 55,988,420.50 51,803,856.80 11,998,311.71 67,221.52 126,067.63 60,300,903.65 58,209,570.75 1,893,091.96 4,196,340.11 4,608,870.76 4,504,643.95 3,834,397.73 1,973,037.98 1,243,182.70 1,494,596,797.40 1,433,284,995.18 2,509,570,535.93 2,221,029,619.19 益的金融负债 137,766,054.01 106,869,757.31 162,658,087.06 120,817,286.12 3,254,597.61 2,914,324.43 28,844,239.50 18,310,828.25 9,723,500.14 1,976,315.22 718,958.34 118,669,690.49 37,096,614.25 8,647,245.78 6,316,418.13 477,533,649.73 295,544,743.71 34,682,377.89 16,817,236.98 1,620,332.18 1,323,744.04 36,302,710.07 18,140,981.02 513,836,359.80 313,685,724.73 1,167,024,013.31 569,213,379.08 480,823,097.41 1,995,734,176.13 1,907,343,894.46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33,939,929.13 252,725,787.08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58,284,185.08 205,765,706.79 其中:营业成本 286,876,630.95 159,374,440.9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55,056.69 1,897,651.46 销售费用 12,531,126.07 9,912,670.64 管理费用 54,169,482.06 39,066,506.27 财务费用 -782,272.52 -4,108,059.96 资产减值损失 3,234,161.83 -377,502.5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926,716.00 -1,556,904.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784,985.86 907,731.0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5,797,474.19 46,310,907.32 加:营业外收入 1,651,893.95 623,496.4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688.03 减:营业外支出 277,075.44 780,963.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9,966.64 42,894.8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77,172,292.70 46,153,440.36 减:所得税费用 11,132,140.58 6,804,118.8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040,152.12 39,349,321.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673,320.78 37,684,025.25 少数股东损益 1,366,831.34 1,665,296.2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82,128.94 667,200.2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6,222,281.06 40,016,521.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4,855,449.72 38,351,225.5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5 0.20 (二)稀释每股收益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一、营业收入 364,637,610.40 185,057,990.66 减:营业成本 297,439,071.95 140,363,361.66 1,326,569.32 931,714.71 10,800,853.01 7,814,143.65 17,733,563.57 16,625,645.19 800,625.38 -3,268,733.22 3,421,448.55 -749,717.87 -863,417.38 22,371,982.3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178,777.24 44,156,654.88 920,584.55 420,959.47 4,718.94 505,901.11 451.1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4,094,642.85 44,071,713.24 4,502,631.47 2,718,587.7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592,011.38 41,353,125.5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0.16 0.22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1,117,924,915.80 647,940,654.02 896,445,534.64 556,587,446.83 678,680,086.23 429,457,373.28 6,824,288.73 4,737,134.53 37,456,477.29 27,631,621.33 156,880,407.62 98,920,841.89 -5,061,378.71 -7,120,771.07 21,665,653.48 2,961,246.87 -370,488.00 -473,166.85 4,480,702.18 222,249,414.31 95,463,421.37 6,747,857.03 4,000,190.04 110,645.85 162,068.29 1,044,898.08 1,548,745.73 530,361.64 427,079.06 227,952,373.26 97,914,865.68 33,343,990.44 15,448,630.34 194,608,382.82 82,466,235.34 189,182,388.89 78,734,104.01 5,425,993.93 3,732,131.33 517,583.80 664,163.97 195,125,966.62 83,130,399.31 189,699,972.69 79,398,267.98 1.03 0.45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897,171,061.00 519,698,469.94 700,560,483.75 396,784,766.94 3,375,999.56 2,485,190.51 29,694,732.93 22,288,541.07 60,684,076.11 49,833,811.88 -1,482,537.81 -8,669,056.65 5,835,907.69 4,477,075.68 53,665,986.73 25,492,086.85 153,411,585.50 77,619,739.36 4,073,139.45 3,053,217.66 98,018.94 289,039.60 706,982.87 249,543.62 1,512.86 157,195,685.35 79,965,974.15 13,599,138.48 7,122,615.02 143,596,546.87 72,843,359.13 0.78 0.41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72,150,435.08 604,723,007.8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12,274.60 1,390,782.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91,132.30 10,500,103.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1,553,841.98 616,613,893.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83,003,892.73 339,448,301.2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24,698,826.73 96,147,710.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84,789,060.42 54,651,070.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102,784.14 57,934,921.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3,594,564.02 548,182,00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959,277.96 68,431,890.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86,250,000.00 876,981,160.6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00,566.85 4,482,380.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7,472.00 124,7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796,658.71 8,119,575.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5,673,563.86 889,707,816.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09,114,198.67 108,991,946.0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42,121,600.00 673,76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326,626,368.6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683.07 5,126,014.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1,244,481.74 1,114,504,328.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70,917.88 -224,796,512.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400,000.00 162,999,997.5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917,248.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60,758.39 9,254,610.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612,035.19 176,171,856.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148,864.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55,131,086.71 593,759.5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75,012.26 12,820.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306,098.97 34,755,444.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694,063.78 141,416,411.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2,687,733.54 -2,569,354.9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0,382,029.84 -17,517,565.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2,710,200.87 327,916,619.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3,092,230.71 310,399,053.86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741,324,183.95 515,590,873.17 532,234.12 41,341,810.31 60,562,011.17 782,665,994.26 576,685,118.46 642,171,408.89 457,430,771.24 33,441,744.66 32,015,949.61 32,775,913.97 28,414,362.85 35,191,200.81 97,728,483.17 743,580,268.33 615,589,566.87 39,085,725.93 -38,904,448.41 480,000,000.00 642,081,160.69 53,638,586.73 3,278,118.49 83,072.00 19,723,908.71 553,445,567.44 653,478,854.78 51,917,441.56 30,635,093.68 545,221,600.00 493,510,000.00 342,000,000.00 201.90 5,123,673.22 597,139,243.46 871,268,766.90 -43,693,676.02 -217,789,912.12 51,747,963.10 9,253,867.12 58,999,239.90 172,253,864.64 1,600,079.23 56,731,165.94 2,268,073.96 172,241,043.76 781,454.41 -3,445,028.63 -1,558,421.72 -87,898,345.40 302,866,815.32 121,363,822.73 214,968,469.92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 re>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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