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73 : 西藏城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15 00:00:00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编号:临2014-027号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西藏城投”、“本公司”、“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                 

             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2014年7月14                

             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                  

             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对非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01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65.39万元,每股收益为0.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9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将进行现金分红1,151.41万元,每股现金分红(含税)为0.02元。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75,704,998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56,399,000             

             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按发行数量上限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732,103,998股,增加27.17%。截至2013年末,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3,409.88万元,本次发行规模为149,517.44万                

             元,占前者的121.1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                

             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             

             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修订,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             

             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4年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               

             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度/2014 年12月31日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1、基本假设  

                 总股本(股)                                     575,704,998        732,103,998

                 本期现金分红(万元)                                        1,151.4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49,517.44

                 股东大会通过现金分红月份                                2014年3月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14年10月   

                 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万元)                 123,409.88

                 2、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假设          

                 情景1:假设201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          ,即2014年净利润为7,881.93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69             0.131

                 每股净资产(元)                                    2.26               3.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3%              5.21% 

                 情景2:假设2014年净利润同比持平,即         2014年净利润为7,165.39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45             0.1191

                 每股净资产(元)                                    2.25               3.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8%              4.74% 

                 情景3:假设2014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0%          ,即2014年净利润为6,448.85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2             0.1072

                 每股净资产(元)                                    2.24                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3%              4.28%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公司对2014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               

             资产的影响。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按计划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                  

             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               

             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                 

             进行明确,进行事前控制,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规定的              

             用途。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3、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                

             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             

             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将通过保证主业长期可持              

             续发展、全面推动转型战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加强募集               

             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方式等措施,积极应对房地产行业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               

             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1、坚持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开发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坚持投资精选城市,并                

             致力开发适销产品,保证公司可持续增长       

                  公司将坚持房地产开发作为公司主营业务。为降低地域和项目单一带来的风险,在              

             保证上市公司稳定的利润前提下,探索多方式多区域发展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               

             择。坚持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开发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加快保障性房的项目建设,                

             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同时,公司将普通商品房项目延伸至上海市其他区域、                

             福建省泉州市等地,形成对外拓展的基本格局。         

                  2、围绕多种资源配置,加快战略转型,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经过近三年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正逐步完成产业布局的                

             转型。未来,公司将借助在西藏地区的各类资源优势,以矿业投资为重点,拓展多元化                 

             经营,促进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公司将督促所投资的国能矿业加快盐湖综合开发,并通               

             过与国内实力雄厚的公司合作,共同开发基础锂产品及锂电材料,向锂电产业链延伸。                

             力图未来将业务从单一的房地产开发转型为房地产开发与矿业投资双主业的业务格局,              

             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投项目监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依托发展不断向好的项目所在地的             

             经济环境、城市产业的继续升级和项目所处区位的良好定位及规划目标,发展前景良好,               

             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              

             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销售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               

             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               

             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               

             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                 

             精神,公司于2013年1月9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对原《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公                  

             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同时,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三年现金分红的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为了进一步明确分红标准及比例,完备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                 

             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4                 

             年3月21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原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明确了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               

             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               

             取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开展利润                 

             分配,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          

                  三、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              

             定的开发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               

             如果2014年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即期回报(每股收              

             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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