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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5-06-15 00:00:00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Yinhe Electronics Co.,Ltd)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一五年六月
                                  释义
   本可行性分析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银河电子/本公司/发行人    指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电子集团              指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瑞华投资            指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基金            指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指   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建投基金银河2号指   中信建投基金银河2号资产管理计划
华安基金                 指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            指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工业资产            指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以非公开发行股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指   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58,708,805股A股
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票之行为
股东大会                  指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为了实现银河电子业务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高的投资回报,公司经过全面深入的论证,拟向杨晓玲、张家书、林超、林增佛、中信建设投基金拟设立的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和中信建投基金银河2号、西藏瑞华投资、华安基金设立的华安-中兵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工业资产、北信瑞丰基金设立的北信瑞丰-南方资产-共进1号资产管理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8,708,805 股(含),发行价格为14.87
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6,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基于“互联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与运营项
 1                                                       140,788.10       140,478.20
                           目
 2           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产业化项目               55,205.87        55,084.35
 3         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             18,992.99        18,951.18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533.67        21,486.27
                          合计                          236,520.63       236,000.00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一)紧跟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导向,完善公司在车载关键设备和充电设备领域的产业布局
     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
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中国环境科学院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珠三角、长三江、京津冀、四川盆地等地城市群,大气细颗粒物污染日益严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而汽车尾气则是公认的空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贡献者。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一系列产业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技术、设备的推广与应用,并积极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回收等服务领域。
       文件名称           颁布部门                     政策内容
                                       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
《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                  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
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      交通部     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
 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
                                       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                  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科
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      科技部     技体系和产业链,为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保
 方案》(征求意见稿)                  有量达到500万辆提供技术支撑。
                                       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
                           财政部     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对符合条件的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      科技部     城市或城市群,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年
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      工信部     度安排充电设施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地方政
                           发改委     府统筹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
                                       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
                           财政部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关于2016-2020年新能     科技部     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
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      工信部     惠制。明确延续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同时还
   持政策的通知》         发改委     对补贴进行了更加全面、更加细致的规划。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
                                       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鼓励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                  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国务院
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
                                       域,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对社会资本进入电动汽
                                       车充电设施运营领域予以鼓励。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号召,努力实现军用车载机电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推广应用。凭借在智能机电系统方面的核心技术和产品设计经验,公司已成功研制出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机和电动车用压缩机等产品,并成功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取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实现了军工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民用产业化。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产业化项目”,将提高公司核心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产业化程度,形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
电控、充电、空调、电源模块等车载关键部件,以及动力电池等精密结构件三大系列的产品结构。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借助现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客户基础,实现单一客户的多品类销售,充分开发现有客户需求;另一方面将凭借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优质的产品品质,向更大业务范围和客户群体拓展,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的“基于‘互联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与运营项目”,则将紧紧抓住当前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机遇,由公司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游的设备制造业务向下游运营服务延伸,完善公司在车载关键设备和充电设备领域的产业布局。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以上下游协同效应、实现产业链整体的价值提升,通过下游运营环节获得后续持续的经营收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将在充电站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了解用户对充电服务的具体需求,进而进行针对性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实现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产品和服务的不断升级,促进各业务板块的均衡发展,推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围绕“互联网+”的经营理念,提前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业务,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创新奠定基础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政府的支持将促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工业、消费、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快速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属性,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与普及,未来各城市将逐步形成规模庞大的新能源汽车网络、充电桩网络及充电站网络。由于充电站不可替代的基础服务特征,未来新能源汽车“人、车、桩、站”的数据整合与数据互通必将以充电站为底层平台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运营与“互联网+”的理念具有天然的结合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的“基于‘互联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与运营项目”,将会提前布局江苏、安徽等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市场,抢占目标市场新能源汽车服务互联网化的接入端口。本项目建设期内,公司将形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和“互联网+充电桩”的服务体系,旨在通过向用户提供包括移动智能充电管理、充电设备远程监控、公共车辆运行状态监测、多样化支付方式等在内的互联网服务,构建“移动端APP+云端管理系统+云平台数据共享+线下充电设备”的O2O服务模式,提升项目运营服务质量、提高项目充电站运营效率,并为未来公司向“互联网+充电站”、“互联网+车主”、“互联网+智慧交通”、“互联网+智能电网”等领域的业务创新奠定基础设施和网络平台基础。
    (三)把握“军民融合”的市场契机,提升公司军用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业务的竞争实力
    随着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新军事变革的不断深化,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界限越来越模糊,可转换性越来越强,从而为“军民融合”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技术条件。在此时代背景下,世界军事强国纷纷打破军民分割、自成体系的格局,更多地利用国家资源和社会力量增强整体国防实力,如美国90%以上的军品都由民营企业生产,而俄罗斯军民两用技术在国防工业中占到70%以上。现阶段,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大幅提高,从而为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近年来,国家各部门纷纷出台鼓励“军民融合”的相关政策,预示着我国军民分离的政策壁垒即将打破,民进国退的军工产业发展趋势已经形成。
        文件名称          颁布部门                   政策内容
                                       装备采购部门应当积极开展竞争性采购,任
   《竞争性装备采购管     总装备部    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故意限制和规避竞争,不
        理规定》                      得妨碍公平竞争。
                                       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
   《关于加快吸纳优势     总装备部    生产和维修领域;2015年底前,建立相关配
   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 国家科技工业局 套制度机制,完善联合监督管理和退出机
   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    国家保密局   制,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的民
     域的措施意见》                   营企业数量和任务级别显着提升。
                                       坚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积极适应机械
   《国防科技工业发展    国防科工局   化信息化复合发展要求,军民结合、寓军于
    十二五规划纲要》                  民、强化基础、自主创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
                       第11届全国人民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
                           代表大会
  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障体系。
    公司凭借对智能机电技术的持续创新,以及对军用特种车辆需求的深入挖
掘,已为相关军工企业提供了智能机电管理系统,并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然而军工工业作为对前沿技术较为敏感的行业,其装备产品技术更新速度较快,随着军民融合进程的持续,未来将有更多的先进民营企业参与到军工装备配套产品的竞争中,因此公司必须牢牢把握住“军民融合”发展的契机,充分发挥率先进入军工领域的先发优势,从质上提升产品技术创新,从量上满足军工装备企业的规模化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的“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将以我国“军民融合”的市场契机为依据,首先将对公司的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的适应性并开发更多新型智能军工装备及关键核心部件产品,充分满足军工装备对智能机电管理系统的需求;其次,将扩大智能装备及机电管理系统的生产能力,促使公司把握“军民融合”带来的市场机遇,有能力参与到更多的军工装备制造项目中,进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最后,将通过军工产品的研发为未来产品“军转民”奠定技术基础,保证公司业绩长期的持续增长。
    (四)坚持“技术创新”的发展战略,深入研究前沿技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持续动力,而保持对行业技术前瞻性研究则是技术创新的必经之路。目前,公司已形成数字电视智能终端、军用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设备及系统三大业务板块,并在上述业务领域均形成了领先的技术优势。未来,公司将为加大研发投入,在市场前景更广阔、技术含量更高的智能家居终端、国防设备信息化和智能化、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及设备领域进行深度研发,进一步保持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技术优势。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整合公司各类研发资源,在科研机构和高端人才集聚的南京市成立研发中心,专门针对三大业务板块的行业前沿性基础课题进行技术研究和实验性推广。在智能家居终端方面,公司将结合机顶盒在智能家居领域的应用,加强对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的研发,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在国防设备信息化和智能化方面,公司将针对相关基础技术进行研究开发,为实现军工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提供技术支持;在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及设备方面,公司将围绕电控、充电、电源模块、电动空调等
车载设备进行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满足新能源汽车领域对技术更新的需求;此外,为保证公司业务的长期发展,在智能制造方面,公司将紧密结合工业4.0的发展思路,通过智能化系统的研究,提升制造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强化,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
    (一)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是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根本前提
    公司一贯注重团体协作与人才培养的发展模式,形成了内部储备和外部协作相结合、注重经验积累的技术研发体系。目前,公司已与南京理工大学联合设立了南京理工银河特种装备技术研究院,同时拥有独立的软件和硬件研发中心,并组建了400余人的专业研发团队。在原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公司将借助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和优秀的内部资源,持续地进行行业前沿技术的开发攻关,使公司技术水平一直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凭借技术研发和应用研究的持续投入,公司在智能终端、智能控制、电力电子、自动控制等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了相关产品的核心技术,并具备了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近年投入研发的智能功率系列模块、特种车辆机电综合管理系统、智能配电系统、新能源电动大巴数字化充电系统、新能源汽车电动涡旋式空调压缩机、高频开关电源控制系统、空气压缩机控制系统等七大类14个项目,均已实现产业化。其中,“智能功率系列模块”、“特种车辆机电综合管理系统”、“空气压缩机控制系统”、“训练用外接电源控制系统”、“新能源电动大巴数字化充电系统”、“智能配电箱控制系统”被评为高新技术产品,“新能源汽车涡旋式变频电动压缩机”获得工信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可确保公司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迅速开发安全可靠、质量稳定的新型产品,满足客户需求,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技术支持,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根本前提。
    (二)新能源汽车领域丰富的客户资源,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力保障
    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完善的质量管理、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快速反应的售后服务,公司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机和电动汽车空调系统的核心部件涡旋式压缩机产品已经取得了良好的业绩。目前,公司已与南京金龙、苏州金龙、黄海汽车、九龙汽车、奥新汽车、申龙客车、中通客车、芜湖宝骐、安凯汽车、江淮汽车、合肥公交集团、苏运集团等多家汽车生产商、城市公交开展了合作,并参与建设城市公交充电站、大型国有企业充电站、电动大巴生产调试站共20余座,成功中标2014年南京青奥会、2014年福建省运会、2015年中国城市运动会等大型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客户名称                                   简介
           主营6-12米城市客车、旅游客车、团体客车、长途客车、校车、CNG客车、LNG南京金龙  客车、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等新能源客车。
           下辖海格新能源客车研究院和多个技术研发中心,产品覆盖高端商务、客运、苏州金龙  旅游、公交、校车和团体用车领域。
           拥有传统城市客车、旅游团体客车、新能源客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黄海汽车  试验检测能力。
九龙汽车  主要从事豪华商务车及大中型客车研发、生产和销售和服务。
           是一家专门从事纯电驱动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新科技企业,专注奥新汽车  于纯电驱动车辆的研发和生产,现已具备年产三万辆新能源汽车的能力。           专门致力于客车整车研发、制造和 销售,产品涵盖公路客运、旅游、公交、团申龙客车  体等各个细分市场。
           拥有40多年专业生产客车的历史,拥有年产3万辆节能与新能源客车的生产能中通客车  力。
芜湖宝骐  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及各类改装车研发、制造、销售的高科技企业。
           是国家定点生产高中档、大中型豪华客车及客车底盘的大型企业,其新能源客
安凯汽车  车已成功服务从奥运、两会、达沃斯等大型赛事。
           是一家综合型汽车厂商,2010年-2013年连续四年创造行业内纯电动轿车示范江淮汽车  运行的最大规模。
    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方面,公司将深入挖掘现有客户的新增需求,同时积极推进其他新能源汽车生产商、汽运公司、电池生产商以及大型电网客户的市场推广;在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方面,公司将以充电设备核心技术和产品供应为突破口,凭借现有客户的配套经验和良好的品牌口碑,根据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分布,重点在江苏和安徽等政府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省市,积极参与电
动公交车充电站和社区充电站的招投标和建设,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提供完善的充电设施配套。
    综上所述,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既是未来业务增长的稳定来源,也是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良好载体,有利于公司未来市场及客户的开拓和扩展,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力保障。
    (三)军工领域丰富的行业经验,是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全资子公司同智机电在军工领域已经经营多年,通过与各军工装备研究所及军工企业的长期合作,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均形成了较丰富的经验基础,是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
    在研发经验方面,同智机电在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和产业化经验,因此在与军工企业合作过程中,同智机电能够根据客户项目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产品开发,保证产品及技术能够满足客户需求;与此同时,同智机电研发机构会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对新产品、新技术提前进行研究开发,从而为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经验支持。
    在生产经验方面,针对智能机电管理系统,同智机电已经大规模投入生产设备及生产人员,无论设备选型、生产线改造、生产人员培训以及产品质量把控等方面,均已符合军品生产的相关要求,积累了足够的军工产品生产经验。
    在销售经验方面,军方对车载电气管理系统及相关设备供应商的选择极为严格,只有纳入军方武器装备型号管理并通过军方主持的装备设计定型的产品才可实现对军方的销售,军工企业对供应商的选择也有一整套缜密的认证程序,行业内厂商只有通过其认证才能进入其合格供方目录。同智机电是通过军工企业认证的供应商之一,现已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在业内获得较好的口碑和品牌优势,并已和相关军工单位建立起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市场基础良好。
    (四)规范的管理制度,是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
    质量管理方面,公司现已建立了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制定了涵盖研究开发、产品设计、合同评审、评估供应商、原材料采购、储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包装发货、售后服务等在内的管理制度,通过了GJB9001A-2001国
家军用系列标准、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际汽车行业的TS16949认证,同时公司还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以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
    绩效考核方面,公司不断鼓励创新精神,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制度与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一方面,公司建立了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平衡薪酬规划在成本控制及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中的杠杆作用,实行“竞争上岗、项目承包”、“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和“个人收入与产品效益挂钩”等一系列激励政策;另一方面,公司根据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促进技术人员和公司的共同发展,加强技术人员对企业的依存度,从而发掘人才、留住人才,保持公司技术人员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管理手段方面,公司通过PDM项目产品管理系统、ERP企业管理平台,实现了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
    综上所述,规范的管理制度为公司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客户挖掘、售后服务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可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地持续发展,是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
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一)基于“互联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与运营项目
    1、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未来6年内,于江苏、安徽等省市完成2万个充电桩的建设,初步形成覆盖江苏、安徽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体系,实现公司由新能源汽车设备制造向下游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的产业链延伸。
    本项目以“互联网+”为经营理念,在项目建设期即打造以充电站为基础、涵盖“移动端APP+云端管理系统+云平台数据共享+线下充电设备”的新能源汽车互联网服务体系,并在项目建设期内实现“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和“互联网+充电桩”的O2O服务模式。
    该模式通过互联网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数据上传云处理平台,并将分析处理后的数据结果发送给充电站运营方、新能源公共车辆运营方和新能源私家车车主,可提供充电设备故障监控、充电过程智能化管理、公共车辆运行状态监测、公共车辆智能化充电调度、私家车就近充电预约、私家车预约上门充电、道路应急充电援助、多样化支付方式等服务,即可提升充电站运营方和公共车辆运营方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又为私家车主提供了良好的充电服务体验,从而打消潜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对于充电便利性的顾虑,吸引更多潜在车主,降低本项目运营风险。
    本项目建设完毕后,公司将凭借在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方面的基础设施和网络平台基础,进一步深耕江苏、安徽等重点市场,并择机将成熟的充电技术和运营经验向复制至全国范围,形成立足江苏安徽辐射全国的充电站运营网络。届时,公司将在“互联网+”服务领域将引入大数据技术,汇总、筛选、分析全国海量信息和数据,并进一步开放数据端口,在“互联网+充电站”、“互联网+车主”、“互联网+智慧交通”、“互联网+智能电网”等领域的进行业务创新。
                                                简介
                    在“互联网+新能源汽车”、“互联网+充电桩”的基础上,将运营内容
                    从充电基础服务延伸至汽车后市场服务,扩展现有充电站内涵,打造
  互联网+充电站    集充电、日常保养、汽车美容、汽车维修于一体的一站式新能源汽车
                    服务站,并通过互联网实现车主对各项服务的自由选择和就近预约。
                    以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将车主访问行为、消费偏好、驾驶习惯等数据
                    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并根据车主的个体差异,定制化地提供汽车保险、
   互联网+车主     汽车金融、汽车租赁、新车推荐等推送信息,实现各类信息、产品的
                    定向传播和精准营销。
                    向交管机构开放数据端口,以充电站作为新能源汽车城市位置网的载
 互联网+智慧交通   体和车联网的重要入口,推动位置网、交通网、车联网构建“三网合
                    一”的智慧交通体系建设,有助于缓解日益拥堵的城市交通状况。
                    向供电机构开放数据端口,并在充电站配备储能设备,根据大数据分
                    析的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习惯和城市供电情况,对车主推送信息,在
 互联网+智能电网   满足其便利性的前提下,对车主充电时间、充电地点、充电方式给与
                    建议,协助智能电网更合理地进行城市电力供给。
    2、项目的市场前景
    (1)全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场
    《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到2015年左右,在20
个以上示范城市和周边区域建成由40万个充电桩、2,000个充换电站构成的网络化供电体系,为2015年5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提供基础配套,满足电动汽车大规模商业化示范带来的能源供给需求。但截至2014 年底,我国实际累计建成2.8万个充电桩和723座充电站,远远没有达到规划目标。同时,我国新能源保有量已经超过12万辆,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的配置比例超过4:1,而规划比例为1.25:1,充电设施的建设远不能满足现有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需求。
    未来,随着电动汽车的不断发展进步,充电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将步入规模化、网络化时代。近期报道显示,国家能源局已经开始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4年底前已经完成了初稿,未来与规划同时出台还包括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预计以2020年50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发展目标为预判,以《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的配置比例估计,到2020年国内充电桩数量将达到400 万个。
    (2)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场
    2014年12月,江苏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意见明确了2015年充电设施建的补贴标准,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每千瓦800元-1200元的财政补贴,2016年-2020年省财政继续对新能源汽车购车和充电实施建设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在2015年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情况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市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省级补贴同比例进行补贴。另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领域。
    2015年1月,南京市为贯彻省政府政策,率先制定了2015年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任务和年度计划目标,2015年全年计划完成4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8处换电工位及5,037个充电桩的建设。
    (3)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场
    2015年3月,安徽省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安徽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和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充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挥企业
主体作用,以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为主,鼓励发展燃料电池汽车,坚持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整车引领和加强配套相结合,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努力将安徽省建设成为核心竞争力强、配套完善、推广应用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强省。
    总体目标规定在新能源汽车方面,2017年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7万辆以上,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20万辆以上;在充电设施方面,2017年全省累计建设充(换)电站50个左右、充电桩3.5万个左右,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省、布局合理、设备先进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能够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
    3、项目的投资概算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总投资额140,788.10万元,主要包括建设投资22,178.00万元、设备投资102,184.00万元、预备费投资6,218.10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10,208.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设期5年,第6年可完全达产。经测算,项目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47,545.70万元,年净利润6,522.81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0.22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6.09%。
    5、项目涉及的政府报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完成备案,相关环评文件正在办理中。
    (二)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通过新建厂房、引进先进生产设备、组建智能化生产线,对现有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进行产业化技术改造,形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电控、充电、空调、电源模块等车载关键部件以及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大系列的产品结构。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生产技术和制造水平,完善产品制造能力,发
挥核心技术优势,优化新能源应用领域产品结构,形成规模化生产效应,进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优势,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和整体盈利能力。
    2、项目的市场前景
    随着低碳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电动汽车作为新能源战略和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国务院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必将成为今后中国汽车工业和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规划确定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推广普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提升我国汽车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2014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述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以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规模。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信息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新能源保有量已经超过12万辆,虽然距离规划中的2015年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还有一定差距,但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已经进入了快速的发展阶段,新能源轿车技术产业化水平居世界第二位,有望在2015年跃居第一位。
同时,科技部2015年2月出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提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00万辆的目标,我国新能源汽车长期发展目标保持不变。
    未来,在消费者环保意识增强、国家政策扶持、充电设施建设加速等因素的
推动下,新能源汽车必将迎来市场快速增长期,进而带动本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的产能消化。
    3、项目的投资概算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总投资额55,205.87万元,主要包括建设投资13,000.00万元、设备投资23,634.00万元、软件投资396.00万元、预备费投资1,851.50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16,324.37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设期3年,第5年可完全达产。经测算,项目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70,000.00万元,年净利润10,837.36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9.04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4.13%。
    5、项目涉及的政府报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完成备案,相关环评文件正在办理中。
    (三)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安徽省合肥市建设智能机电产品产业化基地。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通过对智能电源系统、智能配电系统、车载电机设备等军用智能机电管理系统产品进行升级、提升产品的智能化程度,并针对新型智能军工装备及关键核心部件进行新品开发,巩固公司技术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使得对应产品能够符合市场需求,保障公司军工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另一方面,项目将扩大现有生产能力,强化公司现有产品规模化生产优势,带动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及生产成本的降低,进而整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2、项目的市场前景
    国防对于一个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个国家国防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该国的经济、政治地位与国际影响力。国防预算则直接制约着一国国防费用的规模与其占国民经济的比例,直接影响一国的国防实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国防预算提供了更加充裕的资金基础,也使得我国的国防实力进一
步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国家财政国防支出为4,951亿元,到2013年该支出规模达到7,411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0.61%,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
    军工是国防的重要构成,随着我国国防支出的持续增加,势必带动军工经济快速发展。国防费主要由人员生活费、训练维持费和装备费3部分组成,根据国防部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装备费支出为1,595.87亿元,在国防支出中的占比为32.23%,按照此比例计算则2013年我国装备费支出约为2,388亿元。
    本项目拟生产的智能电源系统、智能配电系统、车载电机设备三款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特种车辆、传播、飞机等军工装备。随着我国军工产品需求的持续增加,带动上述产品需求持续放大。以军用电源产品为例,根据期刊《电源世界》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军工电源市场销售额约为30亿元。未来随着我国国防支出的进一步增长及技术的持续进步,势必进一步带动本项目产品需求,从而为项目提供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3、项目的投资概算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总投资额18,992.99万元,主要包括建设投资6,300.00万元、设备投资4,671.40万元、预备费投资548.57万元、技术协作与研发费2,200.00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5,273.02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设期3年,第5年可完全达产。经测算,项目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18,104.30万元,年净利润4,310.16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93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7.46%。
    5、项目涉及的政府报批情况
    本项目的相关报批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在江苏省南京市,通过购置办公场地、增加研发测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引进优秀的研发人员等方式,对智能家居终端、国防设备信息化和智能化、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及设备领域的前沿课题进行深入研究。
    在智能家居终端方面,公司将结合机顶盒在智能家居领域的应用,加强对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的研发,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在国防设备信息化和智能化方面,公司将针对相关基础技术进行研究开发,为实现军工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提供技术支持;在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及设备方面,公司将围绕电控、充电、电源模块、电动空调等车载设备进行技术研发和优化,满足新能源汽车领域对技术更新的需求;此外,为保证公司业务的长期发展,在智能制造方面,公司将紧密结合工业4.0的发展思路,通过智能化系统的研究,提升制造效率,提高产品一致性。
    本项目实施后,将促使公司与外部机构更好地合作,并有效吸引行业内高端技术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保持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2、项目的研发方向
                                        研发概况或子课题方向
基于电视互联网络   本研发方向的具体子课题包括智能家居管理平台系统、家电智能控制
的智能家居机顶盒   系统、家庭网络控制系统、家庭能源计量系统、家庭空气质量检测系
  的研究和开发     统和安全防范系统等。
军工领域基础技术   本研发方向为智能机电产品的技术升级,以及国防设备信息化和智能
    研究和开发      化领域内的控制、通信、传感等基础性技术开发。
                    本研发方向的具体子课题包括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研究与开发、电动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   汽车用DC/DC模块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车载充电机的研究与开发、电
  术研究和开发     动空调的研究与开发、机电及驱动系统的研究与开发、混合动力机电
                    耦合驱动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和电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等。
                    本研发方向将紧密结合工业4.0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现有精密结构
智能制造技术的研   件生产线的工艺及特点,对其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旨在提升现有产
     究和开发       品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
    3、项目的投资概算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总投资额21,533.67万元,主要包括场地投资10,500.00万元、设备投资873.26万元、软件投资3,393.60万元、预备费投资416.81万元和技术协作与研发费6,35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涉及的政府报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完成备案,相关环评文件正在办理中。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相应增加,因此,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部分进行修改。
    (二)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面向包括杨晓玲、张家书、林超、林增佛、中信建设投基金拟设立的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和中信建投基金银河2号、西藏瑞华投资、华安基金设立的华安-中兵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工业资产、北信瑞丰基金设立的北信瑞丰-南方资产-共进1号资产管理计划,发行股份不超过158,708,805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将持有公司27.07%的股份,仍能保持其对银河电子的控股地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与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系公司积极布局国防军工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决策,有利于公司巩固军工领域市场地位,有利于在新能源汽车关键设备领域树立行业先发优势,有助于公司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因此不排除公司每股收益短期内将被摊薄的可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进一步扩大和新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盈利指标的稳定增长。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
资活动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投产和产生效益,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
六、结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市场前景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审核备案。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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