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190 712号
委托单位: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14】第190712号
报告时间:2014年4月6日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备考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目录
一、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二、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
备考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190712号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编制的2013年度及2014年度备考盈利预测报告,我们的审核依据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
的审核》。贵公司管理层对该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些
假设已在“附注二”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
该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江苏银河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中所述编制基础的
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
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审计报告第1页
本审核报告仅供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申请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雪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春华
中国上海 二O一四年四月六日
审计报告第2页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2013年预测数
2012年已审实 2014年预测
项目 1-10月已审 11-12月未审
际数 合计 数
实际数 实际数
一、营业总收入 115,079.90 110,152.18 25,136.09 135,288.27 146,370.09
其中:营业收入 115,079.90 110,152.18 25,136.09 135,288.27 146,370.09
二、营业总成本 98,237.78 93,979.68 22,572.05 116,551.73 128,155.02
其中:营业成本 80,575.80 75,979.04 18,866.20 94,845.23 103,363.7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76.46 644.49 121.59 766.08 830.71
销售费用 6,866.00 8,000.88 2,147.41 10,148.29 10,055.22
管理费用 10,446.59 8,549.38 2,169.62 10,718.99 12,939.27
财务费用 -809.80 -577.18 -182.54 -759.72 16.01
资产减值损失 482.73 1,383.09 -550.22 832.86 950.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5.27 63.57 17.65 81.2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17,137.39 16,236.07 2,581.69 18,817.75 18,215.07
加:营业外收入 1,368.20 1,939.78 370.09 2,309.87 1,545.14
减:营业外支出 92.82 1.10 0.01 1.11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2.02 0.79 - 0.7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412.77 18,174.75 2,951.76 21,126.51 19,760.21
减:所得税费用 2,807.38 2,519.53 384.60 2,904.13 2,979.4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605.39 15,655.22 2,567.16 18,222.38 16,780.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641.21 15,683.29 2,597.43 18,280.72 16,840.89
少数股东损益 -35.82 -28.07 -30.27 -58.33 -60.0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盈利预测表第3页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本备考盈利预测报告是本公司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并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盈利
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一、 编制基础
根据2014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审议通过《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张红、张恕华、安徽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科创投”)、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皖创投”)、彭松柏、周文、
徐亮、孙胜友、马顶、孙龙宝、曹桂芳、白晓�F、刘启斌合计持有的合肥同智机电控
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100%的股权,同时向张家港汇智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投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其余现金对价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本公司以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1-10
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实际经营业绩为基础以及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标的公司同智机电实际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本公
司以及同智机电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
及其他相关资料,并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13年度及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编
制该盈利预测报告所依据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主要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相一致。
二、 基本假设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基于以下重要假设:
1.本公司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经济环境在预测期内无重大改
变;
2.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适用的金融机构信贷利率以及外汇市场汇率相对稳定;
4.本公司能够正常营运,组织机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5.本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劳务等能够取得且价格无重大变化;
6.本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7.本公司盈利预测期内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8. 本公司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本公司以前一贯采
盈利预测附注第1页
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一致;
9. 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设立时的情况
2000年6月15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0]134号”《省政府关于同
意设立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银河电子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
合张家港市和鑫电机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振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民政
福利制条厂及张家港市塘桥镇资产经营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投资设立江苏银河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及部件、计算机外部设备、电子产品、网
络产品、软件产品、监控设备、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普通机械
(压力容器除外)、五金、交电针织机械、模具、塑料制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机顶盒产品、高低压输配电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
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经
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的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宁永
会三验字[2000]0018号《验资报告》。银河电子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起人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银河电子集团 法人股 3,960.00 90.00
张家港市和鑫电机有限公司 法人股 160.00 3.63
上海浦东振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股 120.00 2.73
张家港市民政福利制条厂 法人股 80.00 1.82
张家港市塘桥镇资产经营公司 法人股 80.00 1.82
合计 4,400.00 100.00
2、 公司设立后的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6年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①张家港市和鑫电机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振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民政
福利制条厂股权转让情况:
2006年5月,张家港市和鑫电机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振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民政福利制条厂分别与银河电子集团签订《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分别
将持有的银河电子股份160万股、120万股和80万股按照原始出资额200万元、
盈利预测附注第2页
150万元和100万元转让给银河电子集团。其中福利制条厂作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其转让股份的行为业经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体[2006]11号文批准
同意。
②张家港市塘桥镇资产经营公司股权转让情况
2006年12月25日,自然人李欣与镇资产经营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受
让其持有的80万股银河电子股份,受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每股1.89
元。2006年12月28日,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体[2006]22号”
《关于同意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有股权转让的批复》批准了上述股权转
让。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银河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银河电子集团 法人股 4,320.00 98.18
李欣 自然人股 80.00 1.82
合计 4,400.00 100.00
(2)、2007年增资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①增资
2007年2月25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按照截至2006年12月
31日扣除分红后的每股净资产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和业务技术骨干增发880万股的决议”。2007年3月2日,共35名自然人以
现金方式缴纳了所有认购款项,本次增资的具体价格为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并
扣除分红后的每股净资产值1.92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认购股份(万股) 序号 姓名 认购股份(万股)
1 庞绍熙 166.82 19 钱卫民 17.11
2 吴建明 58.69 20 孙东 14.86
3 尹永祥 48.55 21 虞向东 13.51
4 周黎霞 45.07 22 钟礼花 12.61
5 顾卫东 39.57 23 陈新龙 11.27
6 曹飞 38.22 24 肖忠 10.83
7 庞可伟 48.55 25 钱叶飞 10.81
8 庞鹰 40.15 26 钱丽红 10.37
9 顾革新 32.05 27 郭根法 10.37
10 徐正峰 26.99 28 谭天杰 9.02
11 季建东 24.74 29 朱建标 9.02
12 顾正贡 23.84 30 张仁洁 8.12
13 薛利军 22.06 31 陈柯伟 7.72
盈利预测附注第3页
序号 姓名 认购股份(万股) 序号 姓名 认购股份(万股)
14 钱建军 21.60 32 李平波 6.18
15 肖建东 21.60 33 顾洪春 4.63
16 李欣 20.25 34 姚立群 4.63
17 徐敏 18.46 35 庞海纳 4.63
18 钟献宗 17.11 合计 880.00
2007年3月2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永会
验字(2007)第0019号《验资报告》。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0万元,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银河电子集团 法人股 4,320.00 81.82
2 庞绍熙 自然人股 166.82 3.16
3 李欣 自然人股 100.25 1.90
4 吴建明 自然人股 58.69 1.11
5 庞可伟 自然人股 48.55 0.92
6 尹永祥 自然人股 48.55 0.92
7 周黎霞 自然人股 45.07 0.85
8 庞鹰 自然人股 40.15 0.76
9 顾卫东 自然人股 39.57 0.75
10 曹飞 自然人股 38.22 0.72
11 顾革新 自然人股 32.05 0.61
12 徐正峰 自然人股 26.99 0.51
13 季建东 自然人股 24.74 0.47
14 顾正贡 自然人股 23.84 0.45
15 薛利军 自然人股 22.06 0.42
16 钱建军 自然人股 21.60 0.41
17 肖建东 自然人股 21.60 0.41
18 徐敏 自然人股 18.46 0.35
19 钟献宗 自然人股 17.11 0.32
20 钱卫民 自然人股 17.11 0.32
21 孙东 自然人股 14.86 0.28
22 虞向东 自然人股 13.51 0.26
23 钟礼花 自然人股 12.61 0.24
24 陈新龙 自然人股 11.27 0.21
25 肖忠 自然人股 10.83 0.20
26 钱丽红 自然人股 10.37 0.20
27 郭根法 自然人股 10.37 0.20
28 钱叶飞 自然人股 10.81 0.20
盈利预测附注第4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9 谭天杰 自然人股 9.02 0.17
30 朱建标 自然人股 9.02 0.17
31 张仁洁 自然人股 8.12 0.15
32 陈柯伟 自然人股 7.72 0.15
33 李平波 自然人股 6.18 0.12
34 顾洪春 自然人股 4.63 0.09
35 姚立群 自然人股 4.63 0.09
36 庞海纳 自然人股 4.63 0.09
合计 5,280.00 100.00
②李欣转让部分股权
2007年3月5日,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以及个人自愿的原则,李欣与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共31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有公司
股份中的78.08万股,按其受让镇资产经营公司时每股1.89元的价格转让给以下自然人:
序号 姓名 受让股份(万股) 序号 姓名 受让股份(万股)
1 庞绍熙 12.29 17 孙东 1.41
2 吴建明 8.58 18 钟礼花 1.20
3 庞鹰 4.93 19 陈新龙 1.07
4 庞可伟 4.61 20 肖忠 1.03
5 尹永祥 4.61 21 钱叶飞 1.03
6 薛利军 4.50 22 郭根法 0.98
7 周黎霞 4.28 23 钱丽红 0.98
8 顾卫东 3.76 24 朱建标 0.86
9 顾革新 3.68 25 谭天杰 0.86
10 徐正峰 2.56 26 张仁洁 0.77
11 季建东 2.35 27 陈柯伟 0.73
12 肖建东 2.05 28 李平波 0.59
13 钱建军 2.05 29 庞海纳 0.44
14 徐敏 1.75 30 姚立群 0.44
15 钱卫民 1.62 31 顾洪春 0.44
16 钟献宗 1.62 合计 78.08
③银河电子集团转让部分股权
2007年3月5日,银河电子集团与其所有股东(庞绍熙等44位自然人)签订《股份转让
协议》,将所持有的银河电子股份中的1,040万股,按银河电子集团出资设立股份公司时的价
格每股1.25元转让,每个自然人按其持有银河电子集团的股权比例分别受让该部分股份,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受让股份(万股) 序号 姓名 受让股份(万股)
1 庞绍熙 191.15 23 钟礼花 13.48
盈利预测附注第5页
序号 姓名 受让股份(万股) 序号 姓名 受让股份(万股)
2 吴建明 62.73 24 陈新龙 12.04
3 庞可伟 51.90 25 肖忠 11.58
4 尹永祥 51.90 26 钱叶飞 11.56
5 周黎霞 48.17 27 郭根法 11.08
6 庞鹰 42.92 28 钱丽红 11.08
7 顾卫东 42.29 29 朱建标 9.64
8 曹飞 40.85 30 谭天杰 9.64
9 顾革新 34.26 31 周启伦 9.60
10 徐正峰 28.85 32 袁振东 9.60
11 季建东 26.45 33 严红青 9.60
12 顾正贡 25.49 34 张仁洁 8.68
13 陈聚鑫 24.01 35 陈柯伟 8.25
14 薛利军 23.58 36 马建军 7.24
15 肖建东 23.09 37 任慎宏 7.24
16 钱建军 23.09 38 高凤新 7.20
17 李欣 21.65 39 王锦方 7.20
18 徐敏 19.74 40 李平波 6.60
19 钱卫民 18.28 41 庞海纳 4.95
20 钟献宗 18.28 42 姚立群 4.95
21 孙东 15.88 43 顾洪春 4.95
22 虞向东 14.44 44 钟正方 4.80
合计 1,040.00
④庞绍熙转让部分股权
2007年10月22日,公司自然人股东庞绍熙与自然人艾祥林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
持有的银河电子90.23万股股份以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艾祥林,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经双方在
参照银河电子2007年增资时价格每股1.92元基础上协商确定。
上述变更完成后,银河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银河电子集团 法人股 3,280.00 62.12
2 庞绍熙 自然人股 280.03 5.30
3 吴建明 自然人股 130.00 2.46
4 尹永祥 自然人股 105.06 1.99
5 庞可伟 自然人股 105.06 1.99
6 周黎霞 自然人股 97.52 1.85
7 艾祥林 自然人股 90.23 1.71
8 庞鹰 自然人股 88.00 1.67
9 顾卫东 自然人股 85.62 1.62
10 曹飞 自然人股 79.07 1.50
盈利预测附注第6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1 顾革新 自然人股 70.00 1.33
12 徐正峰 自然人股 58.40 1.11
13 季建东 自然人股 53.54 1.01
14 薛利军 自然人股 50.14 0.95
15 顾正贡 自然人股 49.33 0.93
16 钱建军 自然人股 46.73 0.89
17 肖建东 自然人股 46.73 0.89
18 李欣 自然人股 43.82 0.83
19 徐敏 自然人股 39.95 0.76
20 钟献宗 自然人股 37.01 0.70
21 钱卫民 自然人股 37.01 0.70
22 孙东 自然人股 32.15 0.61
23 虞向东 自然人股 27.95 0.53
24 钟礼花 自然人股 27.29 0.52
25 陈新龙 自然人股 24.38 0.46
26 陈聚鑫 自然人股 24.01 0.45
27 肖忠 自然人股 23.44 0.44
28 钱叶飞 自然人股 23.39 0.44
29 钱丽红 自然人股 22.43 0.42
30 郭根法 自然人股 22.43 0.42
31 谭天杰 自然人股 19.52 0.37
32 朱建标 自然人股 19.52 0.37
33 张仁洁 自然人股 17.57 0.33
34 陈柯伟 自然人股 16.71 0.32
35 李平波 自然人股 13.37 0.25
36 顾洪春 自然人股 10.03 0.19
37 姚立群 自然人股 10.03 0.19
38 庞海纳 自然人股 10.03 0.19
39 周启伦 自然人股 9.60 0.18
40 袁振东 自然人股 9.60 0.18
41 严红青 自然人股 9.60 0.18
42 马建军 自然人股 7.24 0.14
43 任慎宏 自然人股 7.24 0.14
44 高凤新 自然人股 7.20 0.14
45 王锦方 自然人股 7.20 0.14
46 钟正方 自然人股 4.80 0.09
合计 5,280.00 100.00
(3)、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盈利预测附注第7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7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1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60万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为7,040万股,其中
有条件限售股份5,628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412万股。2010年12月7日,本公
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银河电子”,股票代码002519。
(4)、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1年4月29日公司实施了2010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公司原总股本7,040万股为基准,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由7,040万股增加至14,080万
股。2011年5月10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3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3年4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公司原总股本14,0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由14,080万股增加至21,120万
股。2013年5月10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股权激励计划及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经本公司2011年12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2年2月23日201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经本公司2012年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本次激励计划
的期权授权日为2012年2月24日,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授予520万份
股票期权。2012年3月初,由于原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辞职,股票期权数量由
520万份调整为517万份,激励对象由107名调整为105名。本公司于2012年3月20
日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2013年5月,由于激励对象辞职、退休等原因,以及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激励对象总数调整为103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70.25万份。2013年8月,由于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激励对象总数调整为102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62.75
万份。
经本公司2013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自2013年
8月23日起,本公司102名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期间内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
进行自主行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共计行权162.8445万股,本公司总股本
为21,282.8445万股。
(二)、公司编制盈利预测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盈利预测附注第8页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
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
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
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盈利预测附注第9页
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
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
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
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
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
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
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
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
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
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
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
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
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
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
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盈利预测附注第10页
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
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
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
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
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
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
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
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
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
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
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
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
盈利预测附注第11页
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
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
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
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
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
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
益。
9、 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
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
盈利预测附注第12页
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
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
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
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
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
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
(6)、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
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
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盈利预测附注第13页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
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
为一项金融负债。
(7)、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
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
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
价。
(9)、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
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
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
盈利预测附注第14页
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一般而言,对
于在流动性良好的市场上交易活跃的权益性投资,超过50%的跌幅则认为属于严
重下跌。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一般而言,
如果连续下跌时间超过6个月,则认为属于“非暂时性下跌”。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且单项应收款项金额
在5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
生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
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
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20% 20%
3年至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盈利预测附注第15页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上述两种情况以外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
减值的单项应收款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说明
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
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
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
现。
11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
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
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
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
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
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
盈利预测附注第16页
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
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
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12 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
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
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
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
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
成本。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
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
盈利预测附注第17页
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
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①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
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
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②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
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
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
响;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予以抵销等事项
的适当调整后,确认应享有或应负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
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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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
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
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
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
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
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
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
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
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
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
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
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
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
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
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
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
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
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盈利预测附注第19页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1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
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
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5 5% 2.71%
通用设备 10-12 5% 7.91%-9.5%
运输设备 8 5% 11.88%
专用设备 5-12 5% 9.5%-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5-8 5% 11.88%-19.00%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
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
盈利预测附注第20页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
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
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
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
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
资产:
①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②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③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
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5、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
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
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
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
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
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
盈利预测附注第21页
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
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6、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
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
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
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
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
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
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
盈利预测附注第22页
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
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
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
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
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
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
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7、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
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
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盈利预测附注第23页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
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
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
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
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 土地权属文件记载
专有技术 5年 合同约定
外购的专有技术 2年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
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
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
盈利预测附注第24页
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
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
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8、 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
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商誉不摊销,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
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
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
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盈利预测附注第25页
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
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
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
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在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
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研发中心装修费按5年摊销
20、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
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
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
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21、 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
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
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
盈利预测附注第26页
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3)、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
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
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
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
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
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
值。
本期确认的预计负债:
(4)、产品质量保证:
根据国内地方电视台(或网络公司)要求机顶盒厂家提供产品免费保修的要求,
本公司根据机顶盒产品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的通用惯例,确定公司国内销售的数字
电视机顶盒产品一年免费保修的费用按产品销售额1%预提。
(三) 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
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
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
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Black-Scholes模型确定。
在满足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的期间,应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成本或费
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前,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确认的累计金额反映了等待期已届满的部分以及本公司对最终可行权
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
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
盈利预测附注第27页
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
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
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
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
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
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
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四)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①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②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Ⅰ内销数字机顶盒
客户按照约定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出具“机顶盒送货及质量验收确认单”,完成交
付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Ⅱ外销数字机顶盒
报关通过、已装船发货(取得货运单)、开具出口发票并确收入。
Ⅲ电子设备结构件类产品
客户按照约定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完成交付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Ⅴ电源及机电类产品
客户按照约定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并调试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
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盈利预测附注第28页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
的比例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
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
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
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
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五) 24、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
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
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
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六)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
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
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
盈利预测附注第29页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
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
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
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
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七) 26、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①公司已就该资产出售事项作出决议
②公司已与对方签订了不可撤消的转让协议
③该资产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八)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
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
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公司的母公司;
②本公司的子公司;
③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④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⑤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⑥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⑦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⑧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⑨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⑩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
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盈利预测附注第30页
(九) 28、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十) 29、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 6%、17%
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7%、5%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或25%
(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1) 银河电子税收优惠及批文
银河电子根据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
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01132000427),发证
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同智机电税收优惠及批文
①增值税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同智机电享受
盈利预测附注第31页
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政策(有效期
自2011年1月1日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中有关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
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
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② 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 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
号),同智机电享受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有效期自1999年10月1日起)。
③企业所得税
同智机电于2009年12月22日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符合《关于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
法》,被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为皖R-2009-04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同智机电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文件有效期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
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同智机电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
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文件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
的通知》(财税[2006]1号),同智机电符合新办企业认定标准。
根据上述文件,同智机电分别于2011年3月21日、2012年3月27日、2013年
3月25日取得备案文件,2010年度、2011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2012
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税率为12.5%。
2011年6月23日,同智机电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
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134000079,
有效期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
税率。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
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
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等依照本通知规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
企业所得税其他相同方式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
盈利预测附注第32页
不叠加享受。故同智机电未选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 盈利预测表各主要项目说明
(一) 营业收入
2013年11-12月的营业收入是按照本公司实际数编制,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是按
照本公司主要产品的产品类别和规格型号,根据已签订的销售合同、计划的销售量和
销售单价进行预测。
2014年度营业收入预测为146,370.09万元,比2013年实现数135,288.27万元,增长
11,081.82万元,上升8.19%。主要系收购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同智机电”)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及公司电源类、配电类产品增加所致。
2014年度营业收入预测是以前两个年度实际收入为基础,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占
有率及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测算的。
同智机电2014年度营业收入预测数为17,261.29万元,同智机电业主要产品为电源类、
配电类、电机类等为主。
(二) 营业成本
2013年11-12月的营业成本是按照本公司实际数编制,2014年度的营业成本是按照
本公司主要产品的产品类别和规格型号,根据近两年的实际成本费用水平以及2014年
度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因素进行预测的。
2014度营业成本预测数为103,363.77万元,比2013年实现数94,845.23万元增加
8,518.54万元,增加8.98%。主要系将同智机电纳入合并范围及本公司业务收入增长
带动成本增长所致。
2014年度同智机电预测营业成本为6,129.70万元,比2013年实现数4,457.08万元,
增加1,672.62万元,上升37.53%。主要系销售增长带动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上升所致。
(三)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3年11-12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按照本公司实际数编制,预测2014年度营业税
金及附加时,是以本公司近两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实际发生数为基础,并考虑了本
公司预计的营业收入及采购成本等因素进行预测。
2014年度预测营业税金及附加为830.71万元,比2013年实现数766.08万元,增加
64.63万元,上升8.44%。主要系将同智机电纳入合并范围及本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导致
相关税金增长所致。
(四) 销售费用
2013年11-12月销售费用是按照本公司实际数编制,预测2014年度销售费用时,是
盈利预测附注第33页
以近两年销售费用的实际发生数为基础,并考虑了本公司预计的未来销售量、营销计
划和销售政策等因素进行预测。
销售费用2014年度预测数为10,055.22万元,比2013年实现数10,148.29万元,减少
93.07万元,下降0.92%,主要系本公司销售费用下降。
同智机电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测数为685.16万元,较2013年实现数542.22万元,
增加142.94万元,上升26.36%,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本公司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测数为9,370.06万元,较2013年实现数9,606.07万元,
增加236.01万元,下降2.46%,主要系产品安装、维修等服务费减少所致。
(五) 管理费用
2013年11-12月管理费用是按照本公司实际数编制,预测2014年度管理费用时,是
以近两年管理费用的实际发生数为基础,并考虑本公司各项管理费用的变动趋势等因
素进行预测。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系根据人员编制和工资增长计划进行预测的;折旧
费系根据2013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2014年度增减固定资产价值以及采用的折
旧政策进行预测的;研发支出根据研发计划进行预测;办公费、运输费、差旅费等费
用系根据前两个年度的实际情况和2014年度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的。
管理费用2014年度预测数为12,939.27万元,比2013年实现数10,718.99万元,增加
2,220.28万元,上升20.71%,主要系将同智机电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同智机电2014年度管理费用预测数为2,952.93万元,较2013年实现数2,674.55万元,
增加278.38万元,上升10.41%,主要系首先2013年度同智机电搬至新厂区,新增了房
产及土地使用税,折旧费用也相应增大;同时根据同智机电的发展规划,大力拓展电
动空调压缩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机业务,加大了这两项业务研发费用的投入,为扩大
市场做准备;另外同智机电于2013年6月对职工薪酬进行了普调,增加幅度为历年来
最大,预测短期内将不再会有大幅度的调薪。
(六) 财务费用
2013年11-12月财务费用按照本公司实际数编制,预测2014年度财务费用时,是以
近两年财务费用的实际发生数为基础,结合本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和借贷计划进行
预测。
2014年度预测财务费用为16.01万元,比2013年实现数-759.72万元,增加775.73万
元,上升102.11%,主要系将同智机电纳入合并范围及本公司2014年财务费用增加所
致。
同智机电2014年度财务费用预测数为2.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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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资产减值损失
2013年11-12月资产减值损失按照本公司实际数编制,预测201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时,是以近两年资产减值损失的实际发生数为基础,根据公司预测期间收入情况及各
个客户的收款期限来预测未来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结合公司的坏账政策预测的。
2014年度预测资产减值损失为950.04万元,比2013年实现数832.86万元,增加117.17
万元,上升14.07%。
(八)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013年11-12月营业外收入按照本公司实际数编制,预测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时,
是以近两年营业外收入的实际发生数为基础,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预测。
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预测数为1,545.14万元,较2013年实现数2,309.87万元,减少
764.72万元,下降33.11%。
对于政府补助,系按照相关批准文件,根据文件内容和预计收到补助的时间进行预测。
对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其他项目,因为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根据谨慎
性原则,没有列入预测范围。
(九) 所得税费用
2013年11-12月所得税费用按照本公司实际数编制,预测2014年度所得税费用时,
所得税费用是根据预测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预测。由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
的影响预测期所得税的金额,已经转作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处理。以前
年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属于预测期间应转回或清偿部分,已按适用
税率对预测期间的所得税费用进行了调整。
所得税费用2014年度预测数为2,979.41万元,比2013年实现数2,904.13万元,增加
75.28万元,上升2.59%。
六、 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 市场风险
本公司盈利预测系建立在盈利预测基本假设基础之上,基本假设的任何重大改变均将
对盈利预测结果产生影响。如国家有线电视网络产业的政策、IPTV机顶盒及网络电视
机顶盒对市场的影响逐步加大、国家对武器装备的需求情况、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外部
环境变化,均会对盈利预测结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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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两项费用
公司的两项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主要包括的是人员工资开支、研发支出,一方
面公司为了提高其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会进一步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另一方由于人工
成本的上升,上述费用的增加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且同智机电所在行业
对技术水平有着很高的要求,同时,公司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补充大
量的技术、营销和管理等人才,伴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行
业内相关技术、营销和管理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如不能采取有效的薪酬体系和激
励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人才提供稳定而持续的职业发展通道,将对公司未来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 其他
根据《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0]25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同智机
电享受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政策,如果国
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 盈利预测承诺函
公司全体董事向投资者郑重承诺,在盈利预测基础假设条件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
司能够完成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指标。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6日
盈利预测附注第36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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