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更新后)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6-08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更正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177,043,163.76 3,577,288,857.64 4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3,622,826,753.93 1,947,870,520.05 85.99%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6,965,252.25 27.47% 1,465,585,984.89 4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81,831,487.52 36.99% 230,128,667.53 5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7,089,985.20 45.21% 224,265,205.80 55.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 35,259,290.79 -59.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16.67% 0.40 4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16.67% 0.40 4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2% 0.86% 11.31% 3.93%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8,599.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412,787.3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4,064.0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41,988.84
合计 5,863,461.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13,453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银河电子集团投境内非国有法人 质押
资有限公司 34.33% 197,435,700 99,750,000
张红 境内自然人 12.40% 71,334,040 53,500,530
张恕华 境内自然人 3.71% 21,331,318 15,998,488
张家港汇智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
企业(有限合伙) 2.40% 13,800,000 13,800,000
庞绍熙 境内自然人 2.11% 12,145,436 质押 4,270,000
中国工商银行-
广发聚丰混合型其他 1.78% 10,224,13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国防指其他 1.51% 8,665,051
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吴建明 境内自然人 1.14% 6,570,000 6,570,000质押 4,500,000
尹永祥 境内自然人 0.89% 5,142,926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军工指数其他 0.84% 4,854,006
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97,435,700人民币普通股 197,435,700
张红 17,833,510人民币普通股 17,833,510
庞绍熙 12,145,436人民币普通股 12,145,436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混合型 10,224,130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10,224,1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8,665,051人民币普通股 8,665,051
金
张恕华 5,332,830人民币普通股 5,332,830
尹永祥 4,974,926人民币普通股 4,974,92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4,854,006人民币普通股 4,854,006
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646,400人民币普通股 4,646,400
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615,058人民币普通股 4,615,05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股东中银河电子集团和汇智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张红和张恕华为姐弟关系。
说明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增减(%)
货币资金 1,697,652,987.47 318,478,988.26 433.05%
应收票据 80,595,095.09 165,332,101.93 -51.25%
应收账款 1,000,757,701.14 699,542,608.73 43.06%
预付款项 49,174,018.30 29,384,227.22 67.35%
其他应收款 16,993,880.58 9,172,336.24 85.27%
在建工程 3,499,389.35 142,220.00 2360.55%
长期待摊费用 771,893.40 1,137,289.99 -32.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562,952.01 11,936,079.19 164.43%
应付票据 151,271,667.00 105,902,441.49 42.84%
其他应付款 91,907,631.64 335,077,495.42 -72.57%
资本公积 2,392,799,968.31 930,850,889.10 157.06%
少数股东权益 295,562.55 11,894,331.30 -97.52%
变动分析:
1、报告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大幅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发行股份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84,737,006.84元,减幅为51.25%,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降低财务成本,本期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较上年末有所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01,215,092.41元,增幅为43.06%,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使相应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9,789,791.08元,增幅为67.35%,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加了部分材料预付款项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7,821,544.34元,增幅为85.27%,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投标保证金等较上年末有所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3,357,169.35元,增幅为2360.55%,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投入在建工
程项目较上年末有所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减少365,396.59元,减幅为32.13%,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摊销了部分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8、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9,626,872.82元,增幅为164.43%,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45,369,225.51元,增幅为42.84%,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新增了部分承兑
汇票所致。
10、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243,169,863.78元,减幅为72.57%,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归还部分应付款所致。
11、报告期末,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末减少11,598,768.75元,减幅为97.52%,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所致。
(二)利润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9月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465,585,984.89 989,988,660.85 48.04%
营业成本 903,721,407.42 643,060,824.36 40.53%
营业税金及附加 9,136,160.18 7,021,013.89 30.13%
销售费用 77,977,127.49 42,328,176.28 84.22%
管理费用 176,179,588.60 108,657,519.41 62.14%
财务费用 30,992,530.49 -4,719,723.26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22,942,864.50 8,255,282.60 177.92%
营业利润 246,002,707.50 185,385,567.58 32.70%
营业外支出 769,496.83 32,819.38 2244.64%
净利润 229,880,685.34 171,380,509.59 34.13%
少数股东损益 -247,982.19 17,994,933.53 -101.38%
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的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15年9月收购福建骏鹏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健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712,253.75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15年9月收购福建骏鹏及嘉盛电源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的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有较大的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15年2月、9月两次收购嘉盛电源及在2015年9月收购福建骏鹏所致。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9月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259,290.79 86,351,439.81 -59.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60,183.60 -560,904,597.84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9,409,589.47 498,811,433.88 180.55%
变动分析: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1,092,149.02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30,844,414.24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预付的设备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00,598,155.59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发行股份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于2016年7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共计97,435,892股已于2016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6年10月13日上市。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16日、2016年9月13日、2016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发 2016年07月16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会审核通过
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2016年09月13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票的批文
关于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股票发 2016年10月11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行结果、上市情况以及相关承诺等事项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所作承诺
(1)尽量避免或减少
本方及本方所控制的
其他子公司、分公司、
合营或联营公司与银
河电子及其子公司之
本公司控股 间发生交易。(2)不利
股东银河电 关于同业竞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
子集团、重组争、关联交求银河电子及其子公 2014年01月直至不再持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交易对方原 易、资金占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 28日 有银河电子严格履行
同智机电张 用方面的承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 股权
红等13名股诺 的权利。(3)不利用股
东 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
银河电子及其子公司
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将以市场公允价
格与银河电子及其子
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
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
害银河电子及其子公
司利益的行为。(5)本
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
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
方式占用银河电子及
其子公司资金,也不要
求银河电子及其子公
司为本方及本方的关
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6)就本方及其下属
子公司与银河电子及
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
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
督促银河电子履行合
法决策程序,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银河电子公
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
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
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
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
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7)如违反上述承诺
给银河电子造成损失,
本方将向银河电子作
出赔偿。(8)上述承诺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
日起对本方具有法律
约束力,本方不再持有
银河电子股权后,上述
承诺失效。
本公司控股 (1)本方及本方控制
股东银河电 关于同业竞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
子集团、重组争、关联交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 直至不再持
交易对方原 易、资金占从事与银河电子及其 2014年01月有银河电子严格履行
同智机电张 用方面的承下属控股公司主营业 28日 股权
红等13名股诺 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东 亦不会在中国境内通
过投资、收购、联营、
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
从事与银河电子及其
下属控股公司主营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如本方及本方控
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
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银河电
子及其下属控股子公
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存在竞争,则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立即通知银
河电子及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并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让渡于银河电
子及其下属控股子公
司。(3)本方若因不履
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
承诺,给银河电子及其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
方以现金方式全额承
担该等损失。(4)上述
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之日起对本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本方不再
持有银河电子股权后,
上述承诺失效。
在本公司为银河电子
控股股东期间,将保证
银河电子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业务
公司控股股 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
东银河电子 关于独立性银河电子在其他方面 2014年01月控股股东地严格履行
集团 方面的承诺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 28日 位存续期间
关联企业保持独立。如
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
给银河电子造成经济
损失的,本公司将向上
市公司进行赔偿。
重组交易对 业绩承诺及同智机电在业绩承诺 2014年02月2014年 严格履行
方原同智机 期内(2014年-2016年)
电张红、张恕补偿安排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分 18日 -2016年
华、彭松柏、 别不低于7,397.28万
周文、徐亮、 元、8,254.60万元、
孙胜友、马 9,660.47万元。净利润
顶、曹桂芳、 指同智机电扣除非经
白晓�F9名股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东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中取得的银河电
子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满
12个月后,按照当年业
绩承诺占三年业绩承
诺总和的比例分三次
进行解禁,具体解禁期
间及解禁比例如下:第
一次解禁:解禁期间为
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
12个月且前一年度的
重组交易对 《专项审核报告》出具
方原同智机 后起;上述各方当年可
电张红、张恕 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 2014年9月
华、彭松柏、股份限售承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 2014年02月22日至
周文、徐亮、诺 司股份的29%。第二次18日 2017年09 严格履行
孙胜友、马 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 月22日
顶、曹桂芳、 交易完成日后满24个
白晓�F9名股 月且前一年度的《专项
东 审核报告》出具后起;
上述各方当年可解禁
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
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的32%。第三次解
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
易完成日后满36个月
且前一年度的《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后起;上
述各方当年可解禁股
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
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39%。
为保证同智机电持续 2014年9月
张红 其他承诺 发展和竞争优势,张红2014年04月3日-2017年严格履行
承诺自同智机电股东 10日 9月3日
变更为银河电子的工
商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少三年内仍在同智机
电任职。如张红因丧失
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
能力、死亡或宣告死
亡、宣告失踪,不视为
张红违反任职期限承
诺。
在业绩承诺期内,张红
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
和国以外的其他国家
的国籍及公民身份;张
红在办理境外居留权 2014年月2014年
张红 其他承诺 或移民手续时,需通知 04 严格履行
银河电子,并在取得境10日 -2016年
外居留权时按照有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履行必要的信息披
露义务。
张红承诺在自银河电
子、同智机电离职后五
年内不得在银河电子、
同智机电以外,直接或
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
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
与银河电子及同智机 自银河电
电相同或相类似的业 2014年04月子、同智机
张红 其他承诺 务;不在同银河电子或10日 电离职后五严格履行
同智机电存在相同或 年内
者相类似业务的实体
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
式的顾问;不得以银河
电子及同智机电以外
的名义为银河电子及
同智机电现有客户提
供公共关系服务或广
告服务。
张红承诺其在同智机
电任职期间,未经银河2014年04月在同智机电
张红 其他承诺 电子同意的,不在其他10日 任职期间 严格履行
与同智机电有竞争关
系的任何公司兼职。
公司控股股 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 从本次非公
东银河电子 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 开发行定价
集团、董事薛股份限售承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 2016年02月基准日前六严格履行
利军、高管吴诺 月内不存在减持股份 22日 个月至本次
刚、白晓�F、 或减持计划的情况。 发行完成后
监事王春亚 六个月内
本人从江苏银河电子 从本次非公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开发行定价
股份限售承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定 2016年月基准日前六
张红 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 05 严格履行
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 23日 个月至本次
月内不存在减持股份 发行完成后
或减持计划的情况。 六个月内
自签订本承诺起,至本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 非公开发行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
承诺 通过资管计 束之日起36个月内(即 2016年2月
划参与认购 按照相关规定、约定之 22日至本次
的对象:薛利股份限售承锁定期),本人不以任 2016年月非公开发行
军等中信建 何方式转让本人在本 02 严格履行
投基金银河1诺 产品的认购份额,亦不22日 股票结束之
号资产管理 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 日起36个
计划全体委 通过本产品认购的银 月内
托人 河电子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份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
公司控股股 中认购的银河电子股 2016年10
东银河电子 股份限售承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2016年月月13日至
集团等9名非 期自银河电子本次非 10 严格履行
公开发行股诺 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 11日 2019年10
票认购对象 市首日起满三十六个 月12日
月。
在公司实施201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过
程中,公司未来不为激 至公司2014
公司 其他承诺 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 2014年11月年限制性股严格履行
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 27日 票激励计划
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 实施完成
股权激励承诺 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
在公司实施2016年限 至公司2016
公司 其他承诺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过 2016年02月 严格履行
程中,公司未来不为激22日 年限制性股
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 票激励计划
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 实施完成
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
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
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
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的利润分配方式,通过
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来
提升对股东的回报。除
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
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未
来三个年度内,公司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2014年09月2014年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分红承诺 利润的10%,且以现金29日 -2016年 严格履行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
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
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的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当
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
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至
度 30.00% 60.00%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至
间(万元) 29,604.55 36,436.37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2,772.73
公司2016年1-9月和去年同期相比合并范围新增福建骏鹏经营业绩,并且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机顶盒、智能机电设备和新能源电动汽车相关业务同比均实现了增长,从
而经营业绩及整体经营利润实现较快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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