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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发布时间:2017-04-27 08:05:00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8,796,827.21          467,010,424.00              -18.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937,128.22          68,624,158.70              -4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35,631,244.35          66,640,123.92              -46.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534,268.52          -19,734,130.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12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12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                3.47%               -2.4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4,815,386,964.12        4,881,139,354.04               -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697,300,264.29        3,658,309,413.74                1.0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44,486.5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1,405.35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0,008.02

合计                                                       2,305,883.8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21,565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银河电子集团投境内非国有法人                                        0质押

资有限公司                         30.31%    203,845,956                               129,500,000

张红         境内自然人            10.61%     71,334,040     53,500,530

张恕华        境内自然人            3.17%     21,331,318     15,998,488

中信建投基金-

中信证券-中信其他

建投基金银河1                      2.95%     19,871,794     19,871,794

号资产管理计划

林超         境内自然人            2.45%     16,454,892     16,454,892质押              16,454,892

林增佛        境内自然人            2.27%     15,289,871     13,032,286质押              13,032,286

张家港汇智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

企业(有限合伙)                     2.05%     13,800,000     13,800,000

华安基金-兴业

银行-中兵投资其他

管理有限责任公                      1.91%     12,820,512     12,820,512

司

中国工商银行-

广发聚丰混合型其他                  1.71%     11,500,000            0

证券投资基金

庞绍熙        境内自然人            1.62%     10,885,436            0质押               7,5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97,435,700人民币普通股      197,435,700

张红                                                       17,833,510人民币普通股       17,833,51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混合型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11,500,000                   11,500,000

庞绍熙                                                     10,885,436人民币普通股       10,885,43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8,775,853人民币普通股        8,775,853

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6,069,263人民币普通股

安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9,263

张恕华                                                      5,332,830人民币普通股        5,332,8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5,207,302人民币普通股        5,207,302

金

尹永祥                                                      4,904,926人民币普通股        4,904,92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646,400人民币普通股        4,646,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股东中银河电子集团和汇智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张红和张恕华为姐弟关系。

说明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增减(%)

应收票据                         273,870,449.93         188,041,543.34                  45.64%

预付款项                         60,441,602.94          41,636,312.28                   45.1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1,274,598.61          6,235,950.74                   -79.56%

其他流动资产                      2,632,543.39          10,335,927.13                   -74.53%

在建工程                          7,773,622.49          3,230,405.50                   140.64%

应付账款                         232,015,690.63         378,229,623.82                  -38.66%

应付职工薪酬                     23,528,101.41          51,027,292.65                   -53.89%

变动分析: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85,828,906.59元,增幅为45.64%,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的承兑汇票较上年末有所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8,805,290.66元,增幅为45.17%,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加了部分材料预付款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较上年末减少4,961,352.13元,减幅为79.56%,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了部分待售资产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7,703,383.74元,减幅为74.53%,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末待抵扣进项税较上年末有所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4,543,216.99元,增幅为140.64%,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投入的在建工程项目较上年末有所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46,213,933.19元,减幅为38.66%,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有部分应付账款的付款信用期陆续到期支付所致。

    (7)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27,499,191.24元,减幅为53.89%,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发放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2、利润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3月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财务费用                             761,417.70         9,283,247.04                    -91.80%

资产减值损失                       -1,825,783.59        5,453,159.81                   -133.48%

营业利润                           38,260,305.80       76,318,234.65                   -49.87%

营业外支出                          163,526.91          496,020.07                    -67.03%

利润总额                           44,037,763.29       82,216,498.78                   -46.44%

所得税费用                          6,133,607.27        13,735,212.08                   -55.34%

净利润                             37,904,156.01       68,481,286.70                   -44.65%

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521,829.34元,减幅为91.8%,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16年9月股份发行后归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278,943.40元,减幅为133.48%,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应收款项余额增加额小于上年同期应收款项余额增加额以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应收款帐龄期较原来短从而引起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相应减少。

    (3)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32,493.16元,减幅为67.03%,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

期内的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机顶盒用DDR内存、FLASH闪存、PCB电路板、钢板等部分原材料大幅涨价导致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净利率下降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601,604.81元,减幅为55.34%,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应纳税所得额较少和可抵扣税项增加,导致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3月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34,268.52       -19,734,130.66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645,114.20       -17,527,795.0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384.83         -28,759,954.16           不适用

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800,137.86元,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及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117,319.13元,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为实施技改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8,966,338.99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尽量避免或减少本方及本

                                             方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

                                             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与银河电

                                             子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

                                             (2)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

                                             求银河电子及其子公司在业务

                                             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

                                             方的权利。(3)不利用股东地

                                             位及影响谋求与银河电子及其

                                             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银河

                                             电子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

                                             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银

                                             河电子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

                                             为。(5)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

                                             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银

                   本公司控股股东银 关于同业竞  河电子及其子公司资金,也不         直至不再

                   河电子集团、重组 争、关联交  要求银河电子及其子公司为本2014年01持有银河 严格履行

                   交易对方原同智机 易、资金占用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月28日  电子股权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电张红等13名股东方面的承诺  担保。(6)就本方及其下属子

                                             公司与银河电子及其子公司之

                                             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将督促银河电子履行合法决策

                                             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银河电子公

                                             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

                                             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

                                             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

                                             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

                                             价等方式。(7)如违反上述承

                                             诺给银河电子造成损失,本方

                                             将向银河电子作出赔偿。(8)

                                             上述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之日起对本方具有法

                                             律约束力,本方不再持有银河

                                             电子股权后,上述承诺失效。

                   本公司控股股东银 关于同业竞  (1)本方及本方控制的其他企2014年01直至不再

                   河电子集团、重组 争、关联交  业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月28日  持有银河 严格履行

                   交易对方原同智机 易、资金占用式从事与银河电子及其下属控         电子股权

电张红等13名股东方面的承诺  股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通过

                          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

                          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银河电子

                          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主营业务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2)如本方

                          及本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

                          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

                          会与银河电子及其下属控股子

                          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

                          在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银河

                          电子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并

                          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于银河

                          电子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3)

                          本方若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上述承诺,给银河电子及其相

                          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方以现金

                          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4)

                          上述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之日起对本方具有法

                          律约束力,本方不再持有银河

                          电子股权后,上述承诺失效。

                          在本公司为银河电子控股股东

                          期间,将保证银河电子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            面的独立性,保证银河电子在2014年01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        其他承诺    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月28日  地位存续 严格履行

                          关联企业保持独立。如违反上         期间

                          述承诺,并因此给银河电子造

                          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上

                          市公司进行赔偿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取

                          得的银河电子股份自上市之日

重组交易对方原同            起12个月内不转让;满12个

智机电张红、张恕            月后,按照当年业绩承诺占三         2014年9

华、彭松柏、周文、股份限售承  年业绩承诺总和的比例分三次2014年02月22日至

徐亮、孙胜友、马诺         进行解禁,具体解禁期间及解月18日  2017年9 严格履行

顶、曹桂芳、白晓            禁比例如下:第一次解禁:解         月22日

�F9名股东                 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

                          12个月且前一年度的《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后起;上述各方

                          当年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29%。第二次解禁:解禁期间

                          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24个

                          月且前一年度的《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后起;上述各方当年

                          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

                          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32%。

                          第三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

                          交易完成日后满36个月且前

                          一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

                          具后起;上述各方当年可解禁

                          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的39%。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         2014年9

汇智投资        股份限售承  中认购的银河电子股份自上市2014年02月22日至严格履行

               诺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月18日  2017年9

                                                          月22日

                          为保证同智机电持续发展和竞

                          争优势,张红承诺自同智机电

                          股东变更为银河电子的工商登         2014年9

张红           其他承诺    记完成之日起至少三年内仍在2014年04月3日   严格履行

                          同智机电任职。如张红因丧失月10日  -2017年9

                          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         月3日

                          亡或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不

                          视为张红违反任职期限承诺。

                          张红承诺在自银河电子、同智

                          机电离职后五年内不得在银河

                          电子、同智机电以外,直接或

                          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

                          事与银河电子及同智机电相同         自银河电

张红           其他承诺    或相类似的业务;不在同银河2014年04子、同智 严格履行

                          电子或同智机电存在相同或者月10日  机电离职

                          相类似业务的实体任职或者担         后五年内

                          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得以银

                          河电子及同智机电以外的名义

                          为银河电子及同智机电现有客

                          户提供公共关系服务或广告服

                          务。

                          张红承诺其在同智机电任职期         在同智机

张红           其他承诺    间,未经银河电子同意的,不2014年04电任职期 严格履行

                          在其他与同智机电有竞争关系月10日间

                          的任何公司兼职。

                                             林超和林增佛承诺福建骏鹏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经

                   收购资产交易方林 业绩承诺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2015年082015年  严格履行

                   超和林增佛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月04日  -2017年

                                             为5,500万元、7,200万元和

                                             9,500万元

                                             张家书承诺嘉盛电源2015年、

                   收购资产交易方张            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的扣 2015年082015年

                   家书           业绩承诺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月04日  -2017年  严格履行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00

                                             万元、3,000万元和4,0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            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5年4

                   电子集团、董事薛 股份限售承  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2016年02月19日至

                   利军、白晓�F、高诺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股份或减持月22日  2017年4 严格履行

                   管吴刚、监事王春            计划的情况。                     月12日

                   亚

                                             本人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         2015年4

                                  股份限售承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2016年05月19日至

                   张红           诺         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月23日  2017年4 严格履行

                                             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         月12日

                                             持股份或减持计划的情况。

                                             自签订本承诺起,至本次非公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

时所作承诺                                     月内(即按照相关规定、约定

                   非公开发行通过资            之锁定期),本人/本公司不以         2016年2

                   管计划参与认购的 股份限售承  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本公司在 2016年02月22日至严格履行

                   委托人          诺         本产品的认购份额,亦不以任月22日  2019年10

                                             何方式转让本人/本公司通过          月12日

                                             本产品认购的银河电子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份额。

                   银河电子集团等9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         2016年10

                   名认购公司非公开 股份限售承  银河电子股票进行锁定处理,2016年09月13日至

                   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诺         锁定期自银河电子本次非公开月27日  2019年10严格履行

                   象                        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满三         月12日

                                             十六个月

                                             在公司实施2014年限制性股         至公司

                                             票激励计划过程中,公司未来         2014年限

                   公司           其他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2014年11制性股票 严格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月27日  激励计划

                                             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实施完成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           其他承诺    在公司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 2016年02至公司   严格履行

                                              票激励计划过程中,公司未来月22日  2016年限

                                              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         制性股票

                                              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         激励计划

                                              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实施完成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

                                              回报股东的意识,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通过

                                              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来提升对股

                                              东的回报。除特殊情况外,公

                                              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的情况下,未来三个年

                                              度内,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

                                              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公司           分红承诺    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以现2017年032017年  严格履行

作承诺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月21日  -2019年

                                              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综合

                                              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的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

                                              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至

动幅度                                                  -40.00%                          0.00%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至

动区间(万元)                                           8,897.83                        14,829.72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14,829.7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机顶盒用DDR内存、FLASH闪存、PCB电路板、钢板等

                                    部分原材料大幅涨价导致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净利润下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7年01月05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7-001)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7年01月11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7-002)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7年01月12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7-003)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7年01月18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7-004)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7年01月19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7-00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建明

                                                                      2017年4月21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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