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涉及购买资产,该资产属于锂电池生产设备制造行业。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赢合科技,股票代码:300457)已于2016 年4月14日下午13:00开市起停牌。
目前,公司已确定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公司以重大资产重组为由,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赢合科技,股票代码:300457)自 2016年 4月 20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6年5月12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5月13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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