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财务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2016-11-14 08:00:00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财务事项说明

                                                        众会字(2016)第609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康精密”、“标的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9月的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9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9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085号审计报告。

    贵会于2016年9月29日下达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16245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为表述得更为清楚,本次回复中采用了以下简称:

   雅康精密、标的公司     指             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会计师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莞康正          指             东莞市康正轧辊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康正          指             深圳市康正轧辊设备有限公司

        东莞康鹏          指             东莞市康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会计师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与财务会计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回复如下:

    问题1:反馈意见第5问

     申请材料显示,1)雅康精密于2015年9月受让王小梅、周三春持有的深圳

康正100%股权,深圳康正自2014年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辊压机的研发与生产,目

前尚处于业务起步阶段。2)2015年,雅康精密受让王小梅胞妹王小琴、王小英

所控制的企业东莞康鹏主要生产设备,目前东莞康鹏不再开展相关业务。3)王小梅控制的企业东莞康正主要业务已经转移至雅康精密以及深圳康正,其拟注销。请你公司:1)结合深圳康正、东莞康鹏、东莞康正主要资产及业务经营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上述股权、资产转让安排的必要性。2)结合相关内部决策文件和股权、资产转让协议,补充披露相关股权、资产转让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3) 相关股权、资产转让是否构成业务合并。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3)东莞康正及东莞康鹏的资产转移安排不构成业务合并,雅康精密无需参照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规定“涉及业

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及“第二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第九条规定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第三条中的“业务”解释为: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该组合一般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但不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部分。比如,企业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部等。

    本次重组中,标的公司雅康精密受让其关联方东莞康鹏生产设备及东莞康正原材料等存货及少量设备,仅为一般资产购买关联交易,不构成业务合并,无需参照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雅康精密受让东莞康鹏相关资产,仅为一般资产购买,不构成业务合并    2014年及2015年,雅康精密曾向东莞康鹏采购机加钣金件等配件。

    2015年8月,东莞康鹏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转让主要生产设备,不再开

展业务并注销。

    东莞康鹏为雅康精密代工组装并向其销售,需雅康精密提供技术、工艺等支持方能实现,东莞康鹏仅凭借设备无法独立形成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无法独立产生收入,该等设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关于业务的界定标准,不构成完整的业务。

    因此,雅康精密受让东莞康鹏的生产设备,不构成业务,受让行为不构成业务合并,仅为一般资产购买的关联交易,无需参照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雅康精密受让东莞康正原材料及铣床等设备,仅为一般资产购买,不构成业务合并

    东莞康正系雅康精密实际控制人徐鸿俊、王小梅合计持股100%的关联企业,

在雅康精密提供相关技术、参数、工艺、质量控制以及人员培训等支持的条件下,东莞雅康为其代加工组装超声波焊接机和辊压机械件。

    为增强独立性、消除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形,雅康精密超声波焊接机逐步实现自产,辊压机械件的生产组装则由其子公司深圳康正完成,2016年4月,东莞康正将原材料等存货约469.09万元及铣床等设备约4.89万元转让给雅康精密,终止业务经营并拟注销。

    东莞康正原持有的原材料及电脑、铣床等设备仅为雅康精密代工生产超声波焊接机和辊压机械件而持有,在没有雅康精密提供相关技术、参数、工艺、质量控制以及人员培训等支持的情况下,该等原材料及铣床等设备无法独立形成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无法独立产生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关于业务的界定标准,不构成业务。因此,雅康精密受让东莞康正原材料等存货及铣床等设备,不构成业务合并,仅为一般资产购买的关联交易,无需参考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审慎认为:东莞康鹏及东莞康正转移的资产无法独立形成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无法独立产生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关于业务的界定标准,不构成业务,资产转移安排不构成业务合并,仅为一般资产购买的关联交易,雅康精密无需参考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问题2:反馈意见第6问

     申请材料显示:1)2014年、2015年雅康精密向其关联方东莞康鹏采购机加

钣金件,采购金额分别为1,121.32万元、963.82万元,分别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为11.99%、11.52%。2)2014年、2015年雅康精密向其关联方东莞康正采购超声

波焊接机及辊压机,采购金额分别为771.17万元、650.52万元,分别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为9.22%、6.95%。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与第三方交易价格情况,

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2)上述关联交易属于经常性关联交易还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备考)关联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关联采购额占采购总额、关联交易利润占利润总额等比例。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的影响。4)如重组前后相关数据指标存在较大变动或波动,充分说明其真实性和具体原因,并提出必要的应对解决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结合与第三方交易价格情况,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2014年、2015年,雅康精密向其关联方东莞康鹏采购机加钣金件,采购金

额分别为963.82万元、1,121.32万元,采购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或第三方市场

价格定价;2014年、2015年,雅康精密向其关联方东莞康正采购超声波焊接机

及辊压机械件,采购金额分别为771.17万元、683.16万元,其采购价格采用成

本加成定价。

    (一)雅康精密向东莞康鹏采购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或市场价格,定价相对公允

    2014年、2015年1-8月,雅康精密向其关联方东莞康鹏采购机加钣金件,

采购金额分别为963.82万元、1,121.32万元。公司向东莞康鹏采购的机加钣金件

主要为独家供应(产品仅由东莞康鹏提供,无外部可比供应商,下同)情形,2014年度、2015年1-8月,由东莞康鹏独家供应的机加钣金件金额分别为880.80万元、1,063.81 万元,占当期雅康精密向东莞康鹏关联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1.39%、94.87%。

    公司向东莞康鹏采购的机加钣金件主要由其独家供应,主要原因为:①相关部件制作需要按照公司工艺图,涉及公司机密,为了保密性需求,因此主要向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关联方采购;②相关部件对公司产品品质影响较大,同时采购种类多、每年采购种类上千种,关于品质规格需持续沟通,因此集中委托东莞康鹏生产,能够保证产品质量、交付效率。

    1、成本加成定价东莞康鹏关联交易定价

    对于由东莞康鹏独家供应部件情形,无对外销售可比价格参考,同时由于工艺技术均由雅康精密提供支持,交易价格按照成本加成法协商定价。

    2014年及2015年1-8月,雅康精密向其关联方东莞康鹏采购的机加钣金件

近2,300多种,由于东莞康鹏生产的大部分机加工钣金件仅向雅康精密销售。双

方的工艺核价计算方法为:工艺核定价格=(Σ(材料费用+加工费用))×(1+

加成比例)=(Σ(原材料耗用数量×原材料采购价格+各个工艺工时数量×工

时费))(1+加成比例),双方定价成本加成比率约为12-15%,考虑该等生产工艺

难度、委托加工装配行业合理利润,该等加成比率相对较为公允。

    2、市场价格定价的东莞康鹏关联采购情况

    2014年和2015年,雅康精密部分机加钣金件同时向东莞康鹏及非关联方采

购,2014年该部分关联采购金额83.02万元,占同期雅康精密向东莞康鹏采购总

金额的比例为8.61%,2015年该部分关联采购金额57.51万元,占同期雅康精密

向东莞康鹏采购总金额比例为5.13%。对于同时向多家供应商采购情形,该部分

的关联采购价格参照其它供应商的定价,价格基本一致,定价公允。

    (二)雅康精密向东莞康正超声波焊接机及辊压机采购定价合理性分析

    2014年、2015年,雅康精密向其关联方东莞康正采购超声波焊接机及辊压

机械件等,采购金额分别为771.17万元、683.17万元,采购价格根据成本加成

确定,历年加成比例约为15%左右,考虑工艺技术难度及委托加工装配行业合理

利润,该加成比率相对较为公允。

    1、超声波焊接机关联采购情况

    超声波焊接机为锂电设备制片机的零部件,其主要构件为控制系统。该等技术仅少数供应商所拥有,雅康精密在长期生产研发过程中,通过发挥自身研发技术优势研发拥有了该项技术,逐步具备控制系统的开发生产能力,但因公司主要专注于产品研发与产品组装,同时出于技术保密的需求,将所需超声波焊接机的生产交由东莞康正生产,但产品核心的控制系统由雅康精密提供,同时产品的图样、技术与参数、工艺均由雅康精密设定,供应商开发、原材料采购也按雅康精密指定要求完成。

    雅康精密向东莞康正采购的超声波焊接机的定价依据为成本加成法,工艺核价计算方法为:工艺核定价格=(Σ(材料费用+加工费用))×(1+加成比例)=(Σ(原材料耗用数量×原材料采购价格+各个工艺工时数量×工时费))(1+加成比例),历年平均加成比例约15%左右,考虑工艺技术难度及委托加工装配行业合理利润,该加成比率相对较为公允。

    2、辊压机关联采购情况

    东莞康正辊压机的生产组装所需技术、参数、工艺等均由雅康精密提供。雅康精密向东莞康正采购的该等辊压机价格亦采用成本加上合理的加工费。

    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向东莞康正采购的辊压机主要包括辊压机800(KZ8070)

和辊压机600(KZ6070)两类型号,共计5台,且仅发生在2014年。其中,辊

压机800(KZ8070)及辊压机600(KZ6070)关联采购价格分别约为59.90万元

/台、31.10万元/台,对应的成本分别约为51.25万元/台、26.53万元/台,关联采

购价格(不含税)加工费比例分别为16.87%、17.22%,考虑工艺技术难度及委

托加工装配行业合理利润,该加成比率相对较为公允。

    二、上述关联交易属于经常性关联交易还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完    成后(备考)关联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关联采购额占采购总额、关联交易利润占利润总额等比例

         (一)雅康精密对关联方采购的关联交易属于经常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下游客户对锂电生产设备的精密度、可靠性的严格要求,充分发挥雅康精密自身技术及研发优势,雅康精密主要集中于设计研发、核心部件的生产与产品的组装调试,非核心部器件通过外部采购取得。其中,机加钣金件主要向关联方东莞康鹏采购,超声波焊接机及辊压机等向关联方东莞康正采购,该等关联采购属于经常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采购金额占本次重组备考口径采购总额比例较低,且本次重组完成后不再发生该等关联采购

         2014年度、2015年度雅康精密向其关联方东莞康鹏采购机加钣金件,采购

    金额分别为963.82万元、1,121.32万元,占重组完成后(备考)采购总额18,930.11

    万元、29,957.71万元的比例分别为5.09%、3.74%;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向其关联

    方东莞康正采购金额分别为771.17万元、683.17万元、469.09万元(不含铣床

    等设备4.89万元),占备考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7%、2.28%、0.71%。具体

    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单位名称             占备考同类交              占备考同类交易            占备考同类交易

             金额     易金额比例      金额        金额比例       金额       金额比例

东莞康鹏          -               -   1,121.32            3.74%   963.82            5.09%

东莞康正     469.09           0.71%     683.17            2.28%   771.17            4.07%

         (三)雅康精密向关联方销售的关联交易属于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销售占本次重组备考口径占营业收入比例及关联交易利润占利润总额均较低,不构成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重大影响,且本次重组完成后不再发生该等关联销售报告期内,雅康精密与关联方东莞康正、深圳雅康发生的销售商品关联交易,主要为零星的零配件销售以及对东莞康鹏的厂房转租及其对应的水电费代收,该等关联交易为经常性关联交易,且本次重组完成后,该等关联销售不再发生。

       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关联销售占本次重组备考口径营业收入比例、关联交易利润占本次重组备考利润总额比例均极低,不构成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重大影响,具体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单位名称    交易内容             占备考营业           占备考营业           占备考营业

                          金额    收入的比例   金额   收入的比例   金额   收入的比例

东莞康正   销售配件、    25.16        0.03%   53.34       0.09%       -            -

              租赁费

东莞康鹏     租赁费          -            -   13.07       0.02%       -            -

深圳雅康    销售配件         -            -    0.29       0.00%       -            -

       关联销售利润占备考利润总额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单位名称    交易内容          占备考利润           占备考利润           占备考营业

                         金额  总额的比例   金额   总额的比例   金额   收入的比例

 东莞康正   销售配件、   2.26        0.01%    4.73       0.06%       -            -

               租赁费

 东莞康鹏     租赁费        -            -   0.00注       0.00%       -            -

 深圳雅康    销售配件       -            -     0.05       0.00%       -            -

       注:雅康精密对东莞康鹏收取的租赁费金额为其向原出租方支付的租赁费乘以东莞康鹏对应的租赁面积。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的影响

       本次重组后,赢合科技将取得标的公司雅康精密100%股权,雅康精密将纳

  入赢合科技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重组完成前,雅康精密与其关联方之间曾存在关联交易,雅康精密通过受让东莞康鹏和东莞康正资产,该等关联方将后续注销,不再发生后续的关联交易。因此,报告期内的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及业绩稳定性不存在影响。

    四、如重组前后相关数据指标存在较大变动或波动,充分说明其真实性和具体原因,并提出必要的应对解决措施

    (一)重组前后关联交易变动情况

    2014年、2015年,雅康精密向东莞康鹏采购金额分别为963.82万元、1,121.32

万元;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向东莞康正采购金额分别为771.17万元、683.17万元、

473.98万元,两者合计占当年采购总额的9.16%、6.02%与0.71%;报告期内雅

康精密对东莞康正的零星配件销售金额及厂房转租租赁费分别为 0.00 万元、

41.34万元和16.16万元,对深圳雅康的零星配件销售分别为0.00万元、0.29万

元和0.00万元,对东莞康鹏则是2015年发生的厂房转租租赁费。

    重组后东莞康鹏及东莞康正已经终止生产经营业务,并将生产设备与原材料出售于雅康精密,目前处于拟清算注销阶段,原委托东莞康鹏及东莞康正加工组装的机加钣金件、辊压机械件和超声波焊接机改为雅康精密自行组装生产。未来与该两家企业将不再发生持续关联交易。

    雅康精密与东莞康鹏及东莞康正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停止相关关联交易后自行生产,对雅康精密生产经营稳定性及业绩情况影响较小。

    (二)针对关联交易消除相关解决措施

    1、东莞康鹏、东莞康正已经停止生产经营业务,目前处于拟清算注销阶段,在完成相关债权债务清收清偿后将依照税务登记及工商登记相关条例尽早办理注销。

    2、雅康精密股东深圳雅康、徐鸿俊和王小梅针对消除关联交易出具相关承诺

    (1)深圳雅康承诺

    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赢合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赢合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赢合科技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赢合科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与赢合科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赢合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2)徐鸿俊和王小梅承诺

    本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赢合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赢合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赢合科技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赢合科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与赢合科技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赢合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五、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审慎认为:雅康精密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为经常性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备考)关联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关联采购额占采购总额、关联交易利润占利润总额等比例较低,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影响较小,本次重组完成后,将不再发生该等关联交易,同时相关关联方已经终止生产经营业务,目前处于拟清算注销阶段,标的公司全体股东针对消除关联交易出具相关承诺,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有效可行。

    问题3:反馈意见第9问

    申请材料显示,从市场需求来看,锂离子电池行业包括传统消费电子产品        等4类,雅康精密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快,2015年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长

        57.8%。申请材料同时显示,雅康精密报告期毛利率较为稳定,2014年至 2016

        年1-3月毛利率分别为38.08%、36.77%和33.47%。请你公司:1)按照客户所属

        的具体类别,补充披露雅康精密报告期营业收入情况。2)结合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核心竞争优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等,分产品补充披露雅康精密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分产品补充披露雅康精密报告期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按照客户所属的具体类别,补充披露雅康精密报告期营业收入情况

             随着锂电池行业格局的变化,雅康精密适当调整产品结构,将资源逐渐倾向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客户类别及销售与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分类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总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电池类       9,723.72   57.12%   13,829.41   67.26%    3,824.33   29.34%   27,377.46      54.09%

消费电子类       6,546.68   38.46%    5,443.00  26.47%    8,447.71   64.82%   20,437.39      40.38%

储能电池类         248.02    1.46%     721.77    3.51%      40.73    0.31%    1,010.52       2.00%

其他类别          504.74    2.96%     559.44    2.72%     720.19    5.53%    1784.37       3.53%

   总计         17,023.17  100.00%  20,560.55  100.00%   13,032.96  100.00%  50,616.68    100.00%

            注:由于无法准确区分新能源汽车电池类和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类动力电池类客户,因此将两类客户合并到动力电池类客户,标的公司动力电池类客户以新能源汽车电池类客户为主

             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动力电池客户增长较快,该类客户销售收入总占比约        54.09%,各期占比分别为29.34%、67.26%及57.12%;其次为消费电子类电池厂        商,该类客户销售收入总占比40.38%,各期占比分别为64.82%、26.47%、38.46%。雅康精密客户结构变动与锂电池行业的发展趋势基本一致。

             二、结合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核心竞争优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等,分产品补充披露雅康精密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

             雅康精密为行业内较早从事锂电设备研发生产企业,尤其在涂布机、卷绕机等机型具备技术优势,雅康精密目拥有48项发明专利、121项实用新型及外观

设计专利、10 项软件着作权,在涂布技术、分条技术、制片技术、卷绕技术上

有领先行业优势。雅康精密拥有专职研发人员50多人,并多数具备下游锂电池

厂商生产研发经验,依赖该等团队实施技术营销,取得较好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雅康精密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7,023.17            20,560.55            13,032.96

    报告期内雅康精密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15年度营业收入较2014年度增长

57.76%,2016年1-9月相对于去年同期增长17.50%。报告期内,雅康精密营业

收入增长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报告期内合同签订金额快速增长且得到有效执行

    在下游锂电池行业快速增长的良好机遇下,基于雅康精密突出的行业竞争优势,报告期内,雅康精密签订合同金额快速增长。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3月及2016年1-9月签订合同金额分别为17,245.35万元、19,323.46万元、11,264.78万元及38,966.88万元,相关合同带动标的公司收入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的合同执行率高,一般在合同签订当年及次年可执行绝大部分合同并有效转化为收入,截至2016年9月30日,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3月及2016年1-9月与前十大客户签订合同累计确认收入比例分别为98.74%、88.92%、62.98%及28.36%。

    报告期内,雅康精密与前十大客户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如下:

    1、2014年前十大客户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合同签订情况              合同执行情况

                                 2014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1-9月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667.00     781.00   1,886.00

   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            2,072.00       0.00   1,876.00         196.00

   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290.00   1,290.00          -

 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            773.30       3.30     770.00

         客户名称             合同签订情况              合同执行情况

                                2014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1-9月

  山东恒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490.00          -     490.00

肇庆市风华锂电池有限公司            439.66     170.66     269.00

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402.00          -     352.00

           公司

河南福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98.00          -     398.00

   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              349.00     349.00          -

东莞市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324.30      91.90     166.00

           合计                     9,205.26   2,685.86   6,207.00         196.00

       历年执行比例                       -    29.18%    67.43%         2.13%

   2、2015年前十大客户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合同签订情况             合同执行情况

                                      2015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1-9月

     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                  1,317.00          654.00         219.00

  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                 598.50          146.00         452.50

    山东恒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850.00               -         350.25

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11.50          761.50         250.00

 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286.00         2,286.00             -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         1,050.00       1,050.00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1,095.60         1,025.60             -

深圳市慧通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6.50            7.50         371.00

 东莞塔菲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         500.00

   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39.00          439.00             -

             合计                         10,754.10         6,369.60       3,192.75

         历年执行比例                             -          59.23%        29.69%

   3、2016年1-3月前十大客户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合同签订情况          合同执行情况

                                         2016年1-3月         2016年1-9月

    广西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927.00               1,927.00

  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1,365.00               1,365.00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1,243.00               1,243.00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749.40                     -

     河南力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70.00                     -

    山东玉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55.00                     -

      道县龙威盛科技有限公司                       556.40                     -

     浙江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20.00                     -

              厦门华锂能源有限公司                        459.00                459.00

           亚欧益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366.00                366.00

                      合计                               8,510.80               5,360.00

                  历年执行比例                                 -                62.98%

           4、2016年1-9月前十大客户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合同签订情况          合同执行情况

                                                 2016年1-9月         2016年1-9月

         中慈(浙江)电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1,504.00                     -

           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580.00               1,800.00

           广西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948.00               2,192.00

           镇江成泰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655.00               1,702.00

           山东玉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87.00                     -

          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1,365.00               1,365.00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1,243.00               1,243.00

         深圳市铭锐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876.00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749.40                     -

            河南力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70.00                     -

                      合计                              29,277.40               8,302.00

                  历年执行比例                                 -                28.36%

           (二)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均较大幅度提升

          在行业需求快速增长的良好机遇下,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及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收入均保持较快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先导智能            赢合科技         同行业公司均值        雅康精密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2016年1-9月   59,286.75 112.81%   56,920.32  127.35%  58,103.54  119.69%  17,023.17  17.50%

 2015年度     53,611.08   74.89%   36,517.09   62.29%   45,064.09   69.56%   20,560.55  57.76%

 2014年度     30,654.37        -   22,500.62        -   26,577.50        -   13,032.96       -

           2015 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规模呈现较快的扩张速度,先导智能销售

      收入较2014年度增长74.89%,赢合科技销售收入较2014年度增长62.29%,雅

      康精密销售收入较2014年度增长57.76%,与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

      快的趋势相符。

           2016年1-9月,先导智能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2.81%,赢合科技销售

      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9.69%,雅康精密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7.50%,增

幅相对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雅康精密自2015年业务快速增长后,

2016年产能陆续存在一定瓶颈,营运资金满足日益增长订单需求存在一定压力。

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项目陆续投产,产能大幅提升。资金雅康精密计划通过添置部分生产设备与招募熟练技工来提升产能以满足市场与客户需求。

    (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旺盛

    根据高工锂电产业研究所(GBII)发布的《2015 年中国锂电池设备行业调

研报告》。2015年,受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继续爆发,国内动力电池产能不足,因

此国内几大动力电池厂商均在扩厂中,如比亚迪、国轩高科、沃特玛、中航锂电等。高工锂电产业研究所(GBII)预测,2015 年国内锂电生产设备的产值将达到78亿元,同比2014年增长105.30%。

    中国是全球主要的动力锂离子电池推动国家,同时在科研资金、政府扶持、财政补贴等方面大规模投入,因此动力锂电池市场前景一片看好。从电子专用设备的主要市场来看,电子专用设备全年的增速要快于电子工业的增长速度,其中锂电专用设备的增速在电子专用设备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未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储能锂离子电池、动力锂离子电池将得到快速发展,这将进一步推动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的快速发展。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合同签订金额快速增长且得到有效执行,雅康精密在行业中有较为突出的核心竞争优势,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旺盛,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也较快增长,因此雅康精密报告期内收入快速增长合理。

    (四)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分产品营业收入增长亦较明显

    雅康精密2014年、2015年品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收入           增长率                 收入

       涂布机              4,864.36           68.25%                   2,891.20

       分条机              2,904.62           44.46%                   2,010.64

       制片机              5,290.17           37.91%                   3,835.90

       卷绕机              2,460.77           12.83%                   2,180.94

       一体机              2,907.69          824.46%                     314.53

              其他锂电设备            936.97           -7.26%                   1,010.34

                  配件               1,170.57           54.25%                     758.86

              其他业务收入              25.4          -16.86%                      30.55

                  合计              20,560.55           57.76%                  13,032.96

              从主要产品类型来看,制片机和涂布机系雅康精密重要收入来源,2014年

          和2015年,制片机实现收入分别为3,835.90万元和5,290.17万元,2015年较2014

          年增长37.91%;涂布机实现收入分别为2,891.20万元和4,864.36万元,2015年

          较2014年增长68.25%。主要原因系下游锂电池行业快速发展,对锂电池设备需

          求亦相应增加,制片机的销售数量由132台增加至196台,涂布机的销售数量由

          19台增加至39台。同时卷绕机和分条机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进而导致2015

          年销售收入较2014年有大幅增长。

              三、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分产品补充披露雅康精密报告期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雅康精密的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6年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7,023.17         4,026.04        20,560.55        13,032.96

          营业成本(万元)        10,927.85         2,685.05        13,000.06         8,070.52

               毛利率               35.81%          33.47%          36.77%          38.08%

              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涂布机     6,275.19   36.86%   36.58%    4,864.36   23.66%   35.19%    2,891.20   22.18%   34.21%

分条机     2,738.03   16.08%   31.42%    2,904.62   14.13%   33.47%    2,010.64   15.43%   39.39%

制片机     2,371.64   13.93%   32.12%    5,290.17   25.73%   38.63%    3,835.90   29.43%   39.60%

卷绕机     2,123.76   12.48%   31.04%    2,460.77   11.97%   38.63%    2,180.94   16.73%   38.92%

一体机     1,745.30   10.25%   52.44%    2,907.69   14.14%   41.41%      314.53    2.41%   41.88%

其他锂     1,284.58    7.55%   30.83%      936.97    4.56%   33.34%    1,010.34    7.75%   44.52%

电设备

配件        470.84    2.77%   43.59%    1,170.57    5.69%   30.94%      758.86    5.82%   29.76%

其他业       13.83    0.08%   16.28%        25.4    0.12%   15.87%       30.55    0.23%   19.31%

务收入

合计     17,023.17  100.00%   35.81%   20,560.55  100.00%   36.77%   13,032.96  100.00%   38.08%

    报告期内,雅康精密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08%、36.77%及35.81%,相对稳

定。2015年综合毛利率较2014年下降1.31%主要原因为:当期收入占比14.13%

的分条机毛利率由 39.39%下降至 33.47%,此外其他锂电设备产品毛利率由

44.52%下降至33.34%;2016年1-9月综合毛利率较2015年下降0.96%主要原因

为:当期收入占比13.93%的制片机毛利率由38.63%下降至32.12%,当期收入占

比12.48%的卷绕机产品毛利率由38.63%下降至31.04%。

    报告期内,涂布机是雅康精密主要的的收入来源,涂布机实现收入分别为2,891.20万元、4,864.36万元及6,275.19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18%、23.66%及36.86%,毛利率分别为34.21%、35.19%及36.58%,涂布机作为公司主打产品,关键工艺与技术具有较强优势,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毛利率小幅上升。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名称

  期间        项目       先导智能    赢合科技    浩能科技    平均值   雅康精密

              制片机              -      35.44%      28.97%     32.21%    38.63%

              涂布机              -      33.30%      31.94%     32.62%    35.19%

2015年度     卷绕机              -      35.95%      53.93%     44.94%    38.63%

              分条机              -           -      25.83%     25.83%    33.47%

            综合毛利率      38.69%      36.32%      30.47%     35.16%    36.77%

              制片机              -      34.17%      23.61%     28.89%    39.60%

              涂布机              -      33.01%      29.08%     31.05%    34.21%

2014年度     卷绕机              -      41.13%      62.00%     51.57%    38.92%

              分条机              -      38.03%      18.68%     28.36%    39.39%

            综合毛利率      40.27%     40.64%      28.25%    36.39%   38.08%

    *注:上表中空格单元格系该公司未披露此数据所致。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雅康精密各产品毛利率均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差异较小,主要原因为锂电设备产品多为非标设备,需要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定制生产,其产品价格和利润水平具有“一单一议”的特点,每单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受产品技术要求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差异,导致不同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差异。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审慎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合同签订金额快速增长且得到有效执行,雅康精密在行业中有较为突出的核心竞争优势,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旺盛,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也较快增长,因此雅康精密报告期内收入快速增长合理;报告期标的公司分产品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差异较小。

    问题4:反馈意见第10问

     申请材料显示,雅康精密 2015 年向光宇国际销售金额大幅增加,其他客

户较分散。申请材料同时显示,雅康精密对光宇国际销售形成应收账款金额较高。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雅康精密2015年向光宇国际销售收入大幅提高的原因。2)补充披露雅康精密主要客户的行业地位。3)结合最新回款情况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化情况,补充披露雅康精密对光宇国际及其他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补充披露雅康精密2015年向光宇国际销售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向光宇国际销售金额分别为2,362.63万元、7,094.82万

元及 1,885.87 万元,占标的公司当期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08%、35.51%及

18.83%,其中对光宇国际销售金额包括标的公司销售给横琴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因为该两家公司将设备最终租赁给光宇国际使用),2015年向光宇国际销售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如下:

    (一)光宇国际是下游行业中的主要企业且报告期采购需求大幅增长

    光宇国际成立于1994年,1999年在港交所上市,主要从事电池及电池相关

配件(尤其是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及锂离子电池)的制造与销售。

    2015年光宇国际营业收入为410,166.90万元,较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16%,

其中动力电池实现销售收入约7.8亿元,较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约80%,产能

已经不能满足市场与客户需求,2015年当年光宇国际新增产能较2014年翻倍;

   2016年1-6月,光宇国际营业收入为241,916.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

   其中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为182,625.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

        光宇国际持续加大动力电池产能扩张,除继续增加哈尔滨光宇和珠海光宇设备投入之外,另在深圳松岗计划新建厂区增加设备投入,以扩充产能,光宇国际   基于过往与雅康精密良好业务合作关系,2015 年向雅康精密采购较大金额锂电   设备,雅康精密当年合计对光宇国际确认实现营业收入7,094.82万元。

        (二)行业情况及业务模式导致单一客户占比较大

        设备类产品、非设备类的普通产品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特征存在较大差异,非设备类的普通产品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数量有较强的连续性,各期波动较小;设备类产品下游客户采购需求主要集中在扩产、设备更新换代的时候,因此各期采购数量存在较大波动。

        由于雅康精密销售设备类产品的行业特殊属性,导致报告期客户及客户采购数量、金额发生较大波动。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也存在同样情形,比如:2015 年度,先导智能第一大客

   户销售收入占其年度销售金额的 33.69%;赢合科技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其年

   度销售金额的22.16%。

        综上所述:由于雅康精密销售设备类产品的行业特殊属性,光宇国际是下游   行业中的主要企业且2015年度采购需求大幅增长,导致雅康精密2015年向光宇国际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二、补充披露雅康精密主要客户的行业地位

        结合雅康精密近两年一期销售情况,其主要客户如下:

序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号

1   广西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光宇                      山西恒昌元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光宇

2   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横琴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   哈尔滨光宇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鸿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光宇

4   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 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

    司                                                           司

5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久森新能源有限公

                                 深圳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司

       注1: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前五名客户中,珠海光宇及哈尔滨光宇同为光宇国际间接控

   制的子公司,深圳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均以融资租赁方式向雅康精密采购设备提供给光宇国际(哈尔滨光宇或珠海光宇)。

       注2:鸿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易佰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雅康精密主要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如光宇国际等大多为锂电池行业较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                                   简要情况

                                集团创建于1994年,1999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码:

       光宇国际(子公司哈 01043,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设立有博士后工作站和研究院,

 1    尔滨光宇、珠海光宇)2015年销售总额41.02亿元人民币,现有职工11,000余人,资产总

                            额73.60亿元人民币。其三大业务类别中电池制造业的磷酸铁锂电

                            池主要应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和通讯用备用电源。

                                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专注研发、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

       深圳市卓能新能源股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3月3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

 2    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卓能股份,股票代码:836483。2015年,该公司营业收入为85,450.

       广西卓能新能源科技 58万元。

       有限公司)              卓能日产120万颗18650圆柱型锂离子电池,其锂离子电池已

                            拓展到储能、电动汽车等领域。

                                公司是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广西大锰集团公司直属国有企业,

 3    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 创建于1937年,是中国最早的干电池生产企业之一,现拥锂离子动

       份有限公司          力电池生产线及pack生产线,年产能为4.54亿瓦时,储存电量45

                            万度,可供2万辆小车使用。

 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      公司于2006年8月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056),

       限公司              2016年公司拟投资年产6GWh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成立于2013年8月1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生产聚

 5    鸿德新能源科技有限 合物锂离子电池电芯、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电池,主要客户为

       公司                三星、HTC、小米、中兴、华为、联想、酷派等国内外着名手机设

                            备厂商。

 6    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      成立于2004年,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科

       限公司              技企业,2014年营业额达8.5亿元,2015年突破11亿元。

       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      成立于2006年9月,于2014年12月8日“新三板”挂牌,证券

 7    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代码:831437。该公司凭借在动力电池领域的大力投入和快速发展,

       司深圳市天劲新能源连续三届蝉联高工锂电金球奖 。 2015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科技有限公司)      41,095.93万元,净利润2,259.14万元。

                                该公司专业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成功

 8    山西恒昌元科技有限 开发出新型高能量密度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动大

       公司                巴车、电动乘用车、城市物流车、城市环卫车、低速电动车、电动

                            自行车等。公司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现拥有多相镍锰锂离子动力

                          电池研发中心和国内领先的全自动动力电池生产线,日产50万只动

                          力电池。

9    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      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主营检测设备,智能控制装

     有限公司            备的生产销售。

     东莞市久森新能源有      成立于2011年,主营业务为二次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

10   限公司              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无人机、智能穿戴设备及电子烟等,其

                          电子烟电池、无人机、可穿戴式产品电池市场占有率较高。

      注:以上资料来源于相关公司网站等公开信息。

      三、结合最新回款情况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化情况,补充披露雅康精密对光宇国际及其他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最新回款情况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化情况

      2016年3月31日,雅康精密的应收账款余额为9,655.63万元,截至2016

年9月30日,2016年3月末应收账款回款率为66.84%;2016年3月31日,雅

 康精密对光宇国际应收账款总额为4,632.40万元,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上

 述应收账款已回款2,296.36万元,回款率为49.57%。光宇国际回款率低于标的

 公司整体回款率,主要原因为:光宇国际为下游行业重要企业,业务规模大、历史信用纪录良好,近年来一直处于产能扩张期,且订单业务规模较大,为雅康精密重要客户,雅康精密针对该等客户采用相对灵活的信用政策,未来将加强该等客户回款催收力度。

      2016年3月31日,雅康精密的应收账款余额为9,655.63万元,截至2016

年9月30日,2016年3月末应收账款回款率为66.84%,回款情况良好。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如下:

          项目                             应收账款周转率(合并)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先导智能                       3.84                4.52                3.36

        赢合科技                       2.41                3.51                3.42

          平均                          3.13                4.02                3.39

        雅康精密                       2.49                3.13                3.91

      报告期内,雅康精密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91次/年、3.13次/年及2.49/

 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为: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且标的公司陆续拓展新客户,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相应较快增长所致。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经营单一锂电设备的赢合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接近,略低于同时经营锂电设备与光伏设备的先导智能。

    (二)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2016年9月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及其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情况

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             2,801.47                  25.92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632.38                    5.85

  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40.00                    5.00

   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            390.39                    3.61

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6.62                    3.30

              合计                      4,720.85                  43.68

    由于近几年锂电池行业发展迅速,下游行业均处于产能扩张期,且新客户陆续开拓,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均为下游行业知名企业,其应收账款余额相对于雅康精密业务金额比例较低,整体回款良好。

    (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分析

    2014年、2015年雅康精密及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

账款余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坏账准备余额(万元)   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

  项目                                                      款余额的比例(%)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雅康精密     9,263.05    3,868.83      851.37      393.80      9.19%     10.18%

先导智能    16,581.83   10,908.18    2,176.76    1,606.93     13.13%     14.73%

赢合科技    16,132.45    7,927.51    1,797.07      923.63     11.14%     11.65%

    注:由于上市公司三季报中未披露坏账准备情况,因此未选取2016年9月末数据。

    根据上表,2014年末及2015年末,雅康精密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

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10.18%和9.19%,与同经营单一锂电设备的赢合科技坏账计

提比例相对较为接近,低于同经营锂电设备与光伏设备的先导智能,差异原因主要为雅康精密与赢合科技对1-2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同为10%,而先导智能的坏账计提比例为20%,其他账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一致。

    综上所述,雅康精密对光宇国际及其他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总体情况良好,同时光宇国际及雅康精密应收账款主要客户规模较大,且为行业内的主要企业,信用状况良好,雅康精密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审慎的认为,随着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发展进入快速增长,拉动了锂电设备的市场需求,且光宇国际近年不断扩张,雅康精密为期长期合作伙伴,因此对雅康精密销售收入在2015年增长较大,雅康精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不大,计提充分。

问题5:反馈意见第13问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雅康精密固定资产水平与产能的匹配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受营运资金限制固定资产规模较小

    雅康精密在发展过程中,资金全部靠股东投入及留存收益,资金规模较小,公司将有限的资金用在迫切需求的营运资金上,固定资产投资较少,生产经营用地均为租赁,因此其持有的固定资产较少。

    雅康精密受限于营运资金规模限制,其生产场地为租用18,202平方米的厂

房,该等面积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如自行购置建设成本约为 8,000 万元;2016

年9月末生产经营用固定资原值为706.96万。雅康精密主要集中于设计研发、

核心部件的生产与产品的组装调试,非核心部器件通过外部采购取得,从而保障产能和满足订单需求,当前相关设备主要用于锂电设备研发、生产组装加工,而相关零部件多具有非标化、多频次、少批量与高精度要求,需要价值较高的机床、加工中心等,雅康虽具备相关零部件开发设计能力,但受资金限制,多委托于外部协作厂商生产。

    二、雅康精密固定资产规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相似性

    与赢合科技(300457.SZ)及先导智能(300450.SZ)上市前相比,其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设备类规模也相对较小,后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先后自建厂房与生产设备使得固定资产规模增加。

    浩能科技为科恒股份(300340.SZ)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及生产规模与雅康精密相似性较高,依照相关公开信息,其生产场地也为租赁取得,设备类固定资产为817.43万元(含部分非锂电池设备所需生产设备)。

    三、随锂电行业不断发展,雅康精密需购置设备来增加产能及产品质量

    随着锂电池行业不断发展,行业内部产品结构已发生较大调整,特别是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提升,动力锂电池的需求较以前年度增长较大。为了适应整个行业的发展,客户对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以及产量提出更高要求,为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及稳定性,雅康精密需要购置专业性更强、精密性更高的生产设备来生产产品;为提高产品一致性,部分原由外协厂商生产的配件也逐步由雅康精密自身生产,加大其自身对设备的需求;为满足客户对雅康精密产能的要求,雅康精密需购置新设备来增加产能。

    综上,雅康精密现因自身营运资金规模限制,固定资产规模较小;目前固定资产规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上市前数据相一致;随着锂电行业的不断发展,为满足客户需求,雅康精密需要购置更多的设备来提升工艺水平及产能。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审慎认为:雅康精密主要集中于设计研发、核心部件的生产与产品的组装调试,非核心部器件通过外部采购取得,从而保障产能和满足订单需求;雅康精密受生产厂房系租赁取得等因素的影响,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及净值规模较小,其固定资产规模与行业情况相符。

    问题6:反馈意见第14问

     申请材料显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雅康精密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

订单含税收入为6,611.72万元,发出商品余额为3,748.11万元。请你公司结

合发出商品余额补充披露已发货尚未验收产品的会计处理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雅康精密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列示为存货的发出商品,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金额与发出商品余额之间的勾稽关系与公司最近一期综合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会计处理合理

    (一)雅康精密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列示为存货的发出商品

    雅康精密经审计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显示:收入的金额按照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其中,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为:商品销售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根据雅康精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约定,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所有权仍归雅康精密所有,未达到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主要条件之一“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因而未确认销售收入。

    该等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按照经审计的发出存货会计政策“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移动平均法核算”列示于存货的发出商品,截至2016年9月30日对应金额为3,962.65万元。

    (二)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金额与发出商品余额之间的勾稽关系与公司最近一期综合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会计处理合理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3月及2016年1-9月,雅康精密综合毛利

率分别为38.08%、36.77%、33.47%及35.80%。截止2016年3月31日,雅康精

密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订单含税收入为 6,611.72 万元,不含税金额约为

5,651.04万元,发出商品余额为3,748.11万元,该等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毛利

率约为33.67%,与公司2016年1-3月综合毛利率水平33.47%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6年9月30日,雅康精密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订单含税收入为7,857.33

万元,不含税金额约6,715.67为万元,发出商品余额为3,962.64万元,该等已发

货尚未验收的产品毛利率约为 40.99%,主要系发出商品中涂布机类产品较多且

涂布机类产品毛利率较高,导致其毛利率略高于最近一期综合毛利率。

     综上,雅康精密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列示为发出商品,已发货尚未验收的订单金额与发出商品余额之间的勾稽关系与公司最近一期综合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会计处理合理。

(三)针对发出商品会计师实施以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发出商品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未发现异常。

   ②检查发出商品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凭证,分析交易实质,抽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未发现异常。

   ③检查发出商品品种、数量和金额与库存商品的结转额核对一致,未发现异常。

   ④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发出商品结转的计价方法,并抽取主要发出商品,检查其计算是否正确,未发现异常。

   ⑤针对前五大客户的发出商品实地走访了解,均未发现异常情况。

   ⑥结合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对所有发出商品实施函证,回函结果未发现异常。

   ⑦审核有无长期挂账的发出商品事项,未发现长期挂账的发出商品。

   ⑧检查发出商品退回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未发现异常。

   ⑨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出商品增减变动的有关账簿记录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凭证、出库单、货运单等资料,检查有无跨期现象,未发现异常。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审慎认为:雅康精密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产品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列示为发出商品,已发货尚未验收的订单金额与发出商品余额之间的勾稽关系与公司最近一期综合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会计处理合理。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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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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