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关于新增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编号:2018-06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维东先生、许小菊女士回避表决。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鸿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技术”)发生关联交易2,000万元;新增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唤灰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18年度关 年初至披 2017年实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定
关联人 联交易预计 露日已发 际发生额
别 价原则
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方采
鸿合技术 市场定价 1,990 0 0
购设备
向关联方出
鸿合技术 市场定价 10 1.44 0.64
租房屋
合计 2,000 1.44 0.6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鸿合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维东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横朗赢合产业园1栋1层1-1
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产品、自动化非标设备、智能仓库、智能物流,智能分拣设备、软件技术、全自动高端装备项目的研发、销售与上门安装;地基与基础施工;公司工程、交通市政钢结构、建筑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工业设施钢结构的研发、设计、上门安装;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机器人产品、自动化非标设备、智能仓库、智能物流,智能分拣设备、软件技术、全自动高端装备项目的生产加工;桥梁钢结构、其他金属结构及构件的制造;公司工程、交通市政钢结构、各类建筑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工业设施钢结构的生产;金属结构及构件的研发、施工、安装、运输、修复和加固、技术咨询。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鸿合技术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46.39万元,净资产为931.0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8.93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鸿合技术系赢合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赢合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王维东先生和许小菊女士合资设立的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
鸿合技术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鸿合技术的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
(2)公司与鸿合技术的关联交易遵守诚实守信,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合理公允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独立、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新增2018年度公司与鸿合技术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保荐机构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产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均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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