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
国浩专审字【2013】205C0005号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院”)以2012
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以股权转让为目的的专项审计。南京玻
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
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
基础上发表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工作中,我们结
合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审阅、询证、盘点和实
地观察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改制成立,南京玻璃纤
维研究设计院原名为南京富瑞德无机材料总公司,现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系在南京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于1992年11月21日在南京成立的国有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3201911000087号;法定代表人:张耀明;注册资本1100万元。
2004年4月根据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材料制造发[2004]166号文件精神,变更
名称、出资人、法人代表,名称由南京富瑞德无机材料总公司更名为南京中材玻璃纤维研究
设计院,出资人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变更为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
玲玲。
2006年6月23日名称变更为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
2006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材料科工集团公司材料财发[2006]595号文件精神,出资人
由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变更为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已更名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
司)。2008年根据上级单位的相关批复及经修改的章程规定,新增注册资本6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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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改制完成,于2011年12月30日进行了工商登记变
更:企业名称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变更为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企业类
型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并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20191000001613,注册资本1768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玲玲,
注册地址:南京高新开发区高新路18号200室。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编辑出版《玻
璃纤维》杂志;新型建材职业技能鉴定。一般经营项目:工业贵金属研究、开发、销售及其
相应的进出口业务(以资格证书核定范围为准);建筑材料、玻璃纤维、复核材料及制品的
检测服务;发布印刷品广告;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建材材料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
实业投资;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母公司及最终控制人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南玻院采取总经理负责制。南玻院母公司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南玻院下设本部、
质检、铂金贸易三个事业部;子公司包括二级子公司南京兴亚玻璃钢有限公司。
二、专项审计目的
本次专项审计的目的是:核实南玻院2012年4月30日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真实
状况,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提供参考依据。
三、专项审计基准日
本次专项审计基准日为2012年4月30日。
四、专项审计范围
本次专项审计的范围为截止2012年4月30日南玻院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五、专项审计依据
1.《中国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财务制度、财税法规;
3.南玻院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南玻院提供的财务资料和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资料。
六、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1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南玻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会计年度
南玻院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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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记账本位币
南玻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南玻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
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 .外币折算
南玻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当月第一天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
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
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
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
改变其人民币金额。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南玻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系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
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 .金融资产
南玻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指持有的主要目的
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
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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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金额。当某项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
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
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权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
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南玻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备。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
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
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
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
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8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南玻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
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
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5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
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按账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坏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南玻院按规定程
序批准后列作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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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1-2年 10%
2-3年 20%
3-4年 50%
4-5年 80%
5年以上 100%
9 .存货
南玻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
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
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
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
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
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
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
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10.长期股权投资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在合并(购买)日为取得对被合并(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在合并(购买)日按照合
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
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
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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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相关会
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南玻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对
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不
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
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11.固定资产及折旧
南玻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
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的
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
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
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
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
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及装修支出等,符合固定
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南玻院对所有固定资
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南玻院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分类折旧年限、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40年 5.00% 2.38%
2 机器设备 13年 5.00% 7.31%
3 运输设备 10年 5.00% 9.50%
4 其他设备 5年 5.0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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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
1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
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
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13.无形资产
南玻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
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
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
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
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
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
适当调整。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
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14.研究与开发
南玻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
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
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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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
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
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5.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
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
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确定资本化金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
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6.非金融资产减值
南玻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
生了减值,南玻院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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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
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
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
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
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7.职工薪酬
南玻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
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
损益。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如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
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南玻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
议,并即将实施,同时南玻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
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南玻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
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
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18.收入确认原则
南玻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
入确认原则如下:
南玻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南玻院既没有保留通常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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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南玻院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南玻
院、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
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已经发生
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
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
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南玻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
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19.租赁
南玻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南玻院作为
承租方,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南玻院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
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南玻院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
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南玻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
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
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
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
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2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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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南玻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
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2.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以及
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
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
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七、报表主要科目注释(以下表格金额单位:元)
(一)货币资金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项目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现金 110,125.63
其中:人民币 110,125.63
银行存款 26,080,758.90 67,803,987.32
其中:人民币 26,080,758.90 67,803,987.32
美 元
欧 元
其他货币资金
其中:人民币
合计 26,190,884.53 67,803,9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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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期末使用受限制状况
项目 金额 使用受限制的原因
现金
银行存款 4,763,657.80 售房款及房屋维修基金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4,763,657.80
(二)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830,000.00 5,480,696.63
合计 830,000.00 5,480,696.63
(三)应收账款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采用组合测试(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1,455,282.44 1,455,282.44 1,475,282.44 1,457,282.44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455,282.44 1,455,282.44 1,475,282.44 1,457,282.44
其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2年 20,000.00 2,000.00
2-3年
3年以上 1,455,282.44 1,455,282.44 1,455,282.44 1,455,282.44
合计 1,455,282.44 1,455,282.44 1,475,282.44 1,457,282.44
(四)预付账款
期末金额 年初金额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12,513.17 100.00% 10,804.34 100.00%
合计 112,513.17 100.00% 10,804.34 100.00%
(五)其他应收款
项目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12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8,160,013.00 2,946,363.54
应收款
采用组合测试(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6,582,890.25 5,287,875.25 9,958,556.69 5,512,519.09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4,742,903.25 8,234,238.79 9,958,556.69 5,512,519.09
其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账龄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1,362,700.00 68,135.00 4,499,056.74 78,070.90
1-2年(含2年) 500.00 50.00 25,000.00 2,500.00
2-3年 3,189.70 637.94
3年以上 5,219,690.25 5,219,690.25 5,431,310.25 5,431,310.25
合计 6,582,890.25 5,287,875.25 9,958,556.69 5,512,519.09
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金额较大的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原因
南京兴亚玻璃钢有限公司 2,946,363.54 2,946,363.54 100.00 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合计 2,946,363.54 2,946,363.54
注:截至2012年4月30日, 南京兴亚玻璃钢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正在办理清算手续。
(六)存货
项目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原材料 12,703,491.19 12,697,884.13
库存商品 4,908.81 4,908.81
其他
合计 12,708,400.00 12,702,792.94
(七)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2年4月30日
对子公司的投资 3,783,495.73 3,783,495.73
对其他企业投资
3,783,495.73 3,783,495.73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 3,783,495.73 3,783,495.73
13
2. 按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4月30日
本
长期
初始投 期 本期
股权
被投资单位名称 长期股权投 长期股权投 长期股权投
资成本 增 减少
投资
资 资 资减值准备
加
减值
准备
南京兴亚玻璃钢
1,380,722.36 3,783,495.73 3,783,495.73 3,783,495.73
有限公司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期 本期减少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4月30日
增加 减少金额 减少原因
南京兴亚玻璃钢
3,783,495.73 3,783,495.73
有限公司
合计 3,783,495.73 3,783,495.73
注:截至2012年4月30日, 南京兴亚玻璃钢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正在办理清算手续,对
其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2年4月30日
房屋、建筑物 85,835,119.60 85,835,119.60
机器设备 3,474,054.00 106,450.00 3,560,304.00
运输工具 1,661,140.00 1,661,140.00
电子设备 453,491.85 27,473.00 461,764.85
合计 91,423,805.45 133,923.00 39,400.00 91,518,328.45
2.累计折旧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2年4月30日
房屋、建筑物 36,051,930.91 1,067,319.45 37,119,250.36
机器设备 1,024,936.19 91,040.91 20,043.87 1,095,933.23
运输工具 133,580.04 69,626.69 203,206.73
办公设备 228,666.36 33,704.97 19,045.00 243,326.33
37,439,113.50 1,261,692.02 39,088.87 38,661,716.65
合计
14
3.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4月30日
房屋、建筑物 49,783,188.69 48,715,869.24
机器设备 2,449,117.81 2,464,370.77
运输工具 1,527,559.96 1,457,933.27
办公设备 224,825.49 218,438.52
合计 53,984,691.95 52,856,611.80
(九)应付账款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2,000.00 100.00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计 12,000.00 100.00
(十)预收账款
项目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093,476.00 1,506,106.39
1-2年 1,415,423.43 1,716,506.38
2-3年 803,522.58
3年以上
合计 3,312,422.01 3,222,612.77
(十一)应付职工薪酬
本期 本期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4月30日
增加 减少
1,200,000.00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802,692.25 4,402,692.25 600,000.00
职工福利费 1,367,875.35 1,226,799.62 141,075.73
5,032,593.24
社会保险费 697,589.96 5,730,183.20
其中:1.医疗保险费 196,986.34 196,986.34
2.补充医疗保险费
5,032,593.24
3.基本养老保险费 429,377.36 5,461,970.60
4.失业保险费 44,409.84 44,409.84
5.工伤保险费 10,270.32 10,270.32
15
本期 本期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4月30日
增加 减少
6.生育保险费 16,546.10 16,546.10
住房公积金 254,598.00 254,598.00
34,098.76 34,098.76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其他 465,844.76 465,844.76
6,232,593.24
合计 6,622,699.08 12,114,216.59 741,075.73
(十二)应交税费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应交 本期已交 2012年4月30日
增值税 764,928.27 1,315.16 777,256.94 -11,013.51
营业税 34,875.01 124,500.84 111,813.93 47,561.92
企业所得税 279,211.27 189,375.50 468,586.77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597.42 6,958.70 60,777.18 3,778.94
房产税 152,246.57 2,268.00 149,978.57
土地使用税 318,339.00 172,355.4 145,983.60
个人所得税 326,989.71 738,082.88 974,252.41 90,820.18
教育费附加 38,142.66 7,981.43 43,412.26 2,711.83
其他税费 25,358.71 24,634.60 724.11
合计 1,501,744.34 1,411,912.22 2,164,502.72 899,132.41
(十三)其他应付款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8,038,978.49 64.76 38,379,438.69 70.17
1年以内
8,110,085.10 29.11 8,570,765.64 15.67
1-2年
91,301.15 0.33
2-3年
1,616,484.57 5.80 7,741,360.66 14.15
3年以上
合计 27,856,849.31 100.00 54,691,564.99 100.00
(十四)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2年4月30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 8,612,935.49 189,375.50 8,423,559.99
合计 8,612,935.49 189,375.50 8,423,559.99
注:本期减少数189,375.50元为企业改制评估增值应计递延所得税负债。
16
(十五)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2年4月30日 备注
递延收益 1,337,800.46 405,900.29 931,900.17
合计 1,337,800.46 405,900.29 931,900.17
1.递延收益
2011年12月31 2012年4月30 本年退还的原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因
日 日
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867,800.46 205,900.29 661,900.17
南京市财政局项目拨款 270,000.00 200,000.00 70,000.00
南京市科委项目拨款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1,337,800.46 405,900.29 931,900.17
(十六)实收资本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4月30日
本年 本年
投资者名称 所占比 所占比
投资金额 增加 减少 投资金额
例 例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17,680,000.00 100.00% 17,680,000.00 100.00%
合计 17,680,000.00 100.00% 17,680,000.00 100.00%
(十七)资本公积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2年4月30日
其他资本公积 68,575,015.84 68,575,015.84
合计 68,575,015.84 68,575,015.84
(十八)盈余公积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2年4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 1,032,758.41 1,032,758.41
合计 1,032,758.41 1,032,758.41
(十九)未分配利润
项目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本年年初金额 -14,656,519.03 -12,454,409.50
本期增加 -15,601,120.88 -2,202,109.53
其中:本年净利润转入 -15,601,120.88 -2,202,109.53
其他调整因素
本年年末金额 -30,257,639.91 -14,656,519.03
17
(二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12年1-4月 2011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1) 主营业务收入 2,745,400.20 1,828,431.16 10,016,163.98 4,020,801.95
2,299,519.95 356,528.16 15,778,749.19 2,754,642.58
(2) 其他业务收入
5,044,920.15 2,184,959.32 25,794,913.17 6,775,444.53
合计
(二十一)财务费用
项目 2012年1-4月 2011年度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232,998.22 209,415.57
加:汇兑损失
加:其他支出 6,717.48 17,994.45
合计 -226,280.74 -191,421.12
(二十二)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2年1-4月 2011年度
坏账损失 2,719,719.70 154,637.26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783,495.73
合计 6,503,215.43 154,637.26
(二十三)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12年1-4月 201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0,464.8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40,464.84
其他
政府补助利得 33,345,346.29 24,833,212.41
其他利得 400.00 105,270.75
合计 33,345,746.29 24,978,948.00
2.政府补助
项目 2012年1-4月 2011年度 说明
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 410,000.00
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费用 5,136,800.00 17,620,400.00
增加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相关经费 5,853,600.00
转制前退休职工生活补贴 27,823,950.00
18
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184,596.29 130,200.00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 559,012.41
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30,000.00
南京市财政局项目拨款 200,000.00 230,000.00
合计 33,345,746.29 24,833,212.41
(二十四)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12年1-4月 201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11.13 614,484.2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11.13 614,484.24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在建工程处置损失 3.85
其他
其他支出
合计 311.13 614,488.09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1) 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地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属 北京市
(2) 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母公司 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2年4月30日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1,887,479,315.83 1,887,479,315.83
(3) 母公司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母公司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17,680,000.00 17,680,000.00 100.00 100.00
19
2.子企业
(1)子企业
子企业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南京兴亚玻璃钢有限公司 制造业 南京 1,972,460.36 70.00 70.00
注:截至2012年4月30日, 南京兴亚玻璃钢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清算手续。
2.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方名称 主要交易内容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和租赁
子公司 南京兴亚玻璃钢有限公司 借款利息
(二)关联交易
1. 购买商品
2012年1-4月 2011年度
关联方类型及关联方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 145,226.19 100.00 462,819.08 100.00
其他企业
其中: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5,226.19 100.00 462,819.08 100.00
合计 145,226.19 100.00 462,819.08 100.00
2. 提供劳务
2012年1-4月 2011年度
关联方类型及关联方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1,043,229.75 95.60 8,715,435.78 91.62
其中: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3,229.75 95.60 8,715,435.78 91.62
子企业 46,649.74 4.40 796,862.40 8.38
其中:南京兴亚玻璃钢有限公司 46,649.74 4.40 796,862.40 8.38
合计 1,061,079.49 100.00 9,512,298.18 100.00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项目)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其中: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59,927.93 995,903.49
减:坏账准备 995,903.49 995,903.49
子企业
20
关联方(项目) 2012年4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其中:南京兴亚玻璃钢有限公司 2,946,363.54 2,937,638.74
减:坏账准备 2,946,363.54
合计 764,024.44 2,937,638.74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1、南玻院有33项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18250.60平方米,截至2012年4月30日,
账面原值为18,195,664.00元,账面净值为12,707,697.79元,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南玻院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六十年代建院初期自行建造一批职工宿舍。这些宿舍
有一部分为平房、不成套的老建筑,因不具备房改房出售条件,采取公租房形式分配给职工,
产权仍属南玻院.这些房产建设年久,需要常年维修、维护。另有家属区的公用的道路、消
防、下水道等基础设施,产权仍属南玻院,迄今已使用了四十余年,由于陈旧、老化,安全
隐患的问题突出。由于上述房屋、道路、设施及其土地不在此次股权转让的范围内,但南玻
院作为产权单位,仍要每年花费近80万的资金开展安检、维护、维修等工作。
附件: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12年4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012年1-4
月利润表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魏建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志存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21
22
2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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