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97 : 安源煤业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发布时间:2014-11-04 00:00:00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NYUANCOALINDUSTRYGROUPCO.,LTD.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17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良仕先生。       

           会议议程:  

            一、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主持人 

            二、宣读安源煤业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会议主持人 

            三、宣读、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消除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会议主持人 

            2.审议《关于选举曾昭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          

                                                                                   会议主持人 

            案》。   

            四、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和质询;                     股东、高管  

                                                                                   股东、监事、律师、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确定监票、计票人;              

                                                                                   工作人员 

            六、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记名投票表决  

            七、监票、计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              

                                                                                   股东代表、监事代表、    

            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            

                                                                                   律师、工作人员   

            合并结果后复会。);      

            八、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会议主持人 

            九、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十、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主持人 

            十一、与会董事、监事、召集人、主持人、董秘在股东大会会议记与会董事、监事、召                       

            录、决议上签名;                                                        集人、主持人、董秘     

            十二、宣布大会结束。                                                    会议主持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               

           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事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登记发言的                

           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                 

           先。 

                五、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申请,并填写                

           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并出具有效证明。              

                七、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五分钟。            

                八、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0                 

           分钟。  

                九、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现场会议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                

           大会表决。  

                十、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股东出席大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共2个,均为普通决议案,                    

           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通过。           

                (一)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                 

           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                        

           不选均视为废票。   

                (二)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                

           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大会秘书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                 

           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待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十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                 

           乱大会正常秩序。   

                十二、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十三、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西宏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消除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江西证监局《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                 

           诺行为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27号)要求,             结合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安源煤业”)实际,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煤集                       

           团”)协商,拟按上述文件精神对控股股东江煤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进行变更。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具体内容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为避免本次重组完成后江煤集团与安源煤业产               

           生同业竞争,江煤集团于2010年12月31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事项                     

           如下:  

               (一)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江煤集团已将符合上市条件的煤炭生产、经营资产和                  

           业务注入安源煤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江煤集团仍实际控制部分暂不符合上市条件的煤炭生产、                 

           经营资产和业务,江煤集团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适当时机对相关资产和业务                 

           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方式如下:      

               1、由江西煤业适时收购    

               对于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煤业资产,将通过由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江西煤业”)适时收购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此类资产包括:               

               (1)承诺时在建的煤炭生产企业       

               江煤集团出具承诺函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煤炭生产企业股权包括丰龙矿业40%股权、                 

           新鸣煤业51%股权、小牛煤业80%股权、贵新煤业52%股权、云庄矿业51%股权、宜萍煤业51%                      

           股权。其中,丰龙矿业、新鸣煤业、云庄矿业及宜萍煤业仍处于基本建设阶段;小牛煤业和贵                    

           新煤业正处于技术改造阶段。江煤集团承诺待上述矿井基建、技改竣工验收完成后两年内将其                 

           转让予江西煤业。   

               (2)控股型煤炭投资公司      

               江煤集团持有的控股型煤炭投资公司股权包括贵州鼎望34%股权、贵州矿业100%股权以及                

           云南矿业51%股权。江煤集团出具承诺函时,上述三家控股型煤炭投资公司正在洽谈、运作收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购所在地煤炭资源项目,相关项目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江煤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完                  

           成后两年内完成对上述三家控股型煤炭投资公司的处置工作,若相关正在运作的项目成功且符                

           合上市条件,江煤集团将相应的控股型煤炭投资公司及相关煤业资产转让予江西煤业;若项目                 

           失败或不符合上市条件,江煤集团将相应的控股型煤炭投资公司注销或转让。              

               2、出让所持有的股权或者权益     

               对于由于客观原因不符合置入上市公司条件的煤业资产,江煤集团将适时采取向非关联第               

           三方转让的方式解决。此类资产包括:        

               (1)股权尚待规范的煤炭生产企业       

               江煤集团出具承诺函时,兴仁县下山镇前进煤矿及贵州省织金县大水洞煤矿为合伙企业形               

           式,不符合上市条件。江煤集团承诺在2011年12月前向非关联第三方转让江煤集团在上述企                   

           业的权益。  

               (2)正处于改制阶段的煤炭生产企业       

               江煤集团持有八景煤业、大光山煤业、棠浦煤业、花鼓山煤业。上述企业正处于改制过程                  

           中,相关土地、矿业权证正在办理出让手续。江煤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一年内向非关联                  

           第三方转让江煤集团在上述企业的股权,若上述股权符合上市要求,江西煤业享有优先购买权。                 

               此外,江煤集团还持有安大贸易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上述四家公司的煤炭销售业                

           务。江煤集团承诺在前述四家公司处置完成后且最迟不晚于本次重组完成后一年内注销或者转                

           让安大贸易。   

               (3)煤炭经营公司     

               江煤集团持有的煤炭经营公司股权包括江煤销运公司、江西煤炭多经公司、江西煤炭进出                

           口公司、煤炭供销公司以及地方煤炭工业公司100%的股权。           

               其中,江西煤炭多经公司、江西煤炭进出口公司、煤炭供销公司以及地方煤炭工业公司均                 

           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预计将于2011年12月前完成改制。江煤集团承诺将在改制完成后出让                   

           上述股权,若上述股权符合上市要求,江西煤业享有优先购买权。             

               江煤销运公司的煤炭经营资产、业务已全部进入江西煤业,江煤集团承诺于2011年12月                  

           前将江煤销运公司注销或者转让。      

               3、未来不再开展煤炭生产、经营业务       

               江煤集团持有萍矿集团、丰城矿务局、新余矿业和乐平矿务局100%的股权。上述四家公司                 

           原为区域性管理公司,在江煤集团对江西煤业的增资过程中,江煤集团已将上述公司全部符合                 

           上市要求的煤业资产注入江西煤业。上述公司目前仅行使非煤炭产业、社区管理职能,江煤集                  

           团承诺上述公司将不再从事新的煤炭生产、经营业务。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此外,江煤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新洛煤电合计100%的股权,新洛煤电全部煤炭生产、经营                 

           资产已注入江西煤业,不再从事上述业务。江煤集团承诺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对新洛煤电经                  

           营范围的变更。   

               (三)对于江煤集团目前仍实际控制的与煤炭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江煤集团承                  

           诺最迟于2014年底前做出相应的处置。        

               (四)江煤集团承诺在完成上述处置之前将江煤集团目前仍实际控制的与煤炭生产、经营                 

           相关的资产和业务交由江西煤业托管,具体托管协议另行签订。           

               (五)在江煤集团为安源煤业的控股股东期间,江煤集团及江煤集团所实际控制的企业不                 

           会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煤炭生产、经营相关业务,不会与安源煤业形成新的同业                 

           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一)已经落实并履行的承诺      

               1、煤炭经营公司   

               江西省安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       

               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公司已完成改制,江煤集团参股34%。           

               江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已完成改制,江煤集团参股34%。           

               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因承接改制剥离资产管理暂时无法注销主体,已注销煤炭               

           经营许可证并变更工商登记营业范围,不再经营与江西煤业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江西省煤炭工业供销公司因承接改制剥离资产管理暂时无法注销主体,已注销煤炭经营许               

           可证并变更工商登记营业范围,不再经营与江西煤业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江西省地方煤炭工业公司、江西省地方煤矿供销公司、江西省地方煤矿工贸公司已经完成                

           注销。  

               2、未来不再开展煤炭生产、经营业务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丰城矿务局、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和乐平矿务局没有再从事新的煤炭生产、经营业务。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变更工商登记营业范围,不再从事原煤生产、煤炭洗选业务。                

               3、江西煤业与江煤集团签署《委托经营合同》,受托管理江煤集团上述实际控制的与煤炭                 

           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      

               4、江煤集团及江煤集团所实际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煤炭生                

           产、经营相关业务。     

               (二)尚未履行到位的承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承诺时在建煤炭生产企业建设情况      

               江煤集团控制的部分在建煤矿由于地质条件及资源赋存条件与原先预期不符等原因,投产               

           期存在延后的情形。其中,云庄矿业和宜萍煤业已建成投产,因资源赋存影响,达产程度低,                    

           目前均处于严重亏损状态;丰龙矿业于2013年8月1日经批准进入联合试运转,预计达产时间                   

           较长;新鸣煤业于2013年9月10日经批准进入联合试运转,预计达产时间较长;小牛煤业已                     

           于2013年11月13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成为证照齐全生产矿井;贵新煤业预计2015年上半                    

           年首采区投产。   

               2、控股型煤炭投资公司进展情况      

               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15日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                  

           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47号)。根据该指导意见,贵州                    

           省将推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以减少小型煤矿的数量,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集团规模不低于200               

           万吨/年。为了保留江煤集团在贵州控股型煤炭投资公司的资质,江煤集团对旗下的云贵地区的                

           煤矿企业进行重组,以江西省煤炭集团(贵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控股平台,将贵州鼎旺                   

           能源有限公司、江西省煤炭集团云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大水洞煤矿、前进煤矿的股权划转                 

           或转让至江西省煤炭集团(贵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江西省煤炭集团云南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已划至江西省煤炭集团(贵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贵州鼎旺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已转                  

           让至江西省煤炭集团(贵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江西省煤炭集团(贵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贵州省煤炭资源整合主体预留资格,目                 

           前正在申报之中。   

               3、股权尚待规范的煤炭生产企业进展情况       

               织金县大水洞煤矿和兴仁县下山镇前进煤矿属于合伙企业,尚未与其他合伙人就资产份额               

           转让事宜达产一致。目前,新余矿业持有的资产份额划转江西省煤炭集团(贵州)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正在办理之中。    

               4、正处于改制阶段的煤炭生产企业进展情况       

               花鼓山煤业、八景煤业、大光山煤业、棠浦煤业已完成采矿权出让手续,这些矿井工业广                  

           场等经营性土地属于国有划拨性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办理进展缓慢。花鼓山煤业已完成改                 

           制,煤炭集团持股40%;八景煤业、大光山煤业、棠浦煤业正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由于市场变                     

           化,该等煤矿均处于亏损状态。      

               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变更     

               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受国家经济增速放缓、煤炭需求不足,产能释放、进口煤冲击等多                  

           重影响,煤炭价格持续下降,煤炭企业经济效益严重滑坡,大部分煤矿陷入亏损状态,预计短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期内可能难以得到根本好转。云庄煤业、宜萍煤业、花鼓山煤业、八景煤业、大光山煤业、                     

           棠浦煤业均处于亏损状态,在建矿井因煤炭价格下降大幅提高盈亏平衡点,达产盈利时间延长;                 

           同时,贵州矿业受贵州省煤炭资源整合政策影响,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并全部投产并盈利需                  

           要一定的过程,因此上述拟转让给江西煤业的矿井盈利能力尚不明朗,不符合煤炭集团承诺注                 

           入时约定的注入条件。公司认为,在当前煤炭形势下,江煤集团履行上述承诺将相关矿井转让                  

           给江西煤业不利于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广                   

           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与江煤集团协商,公司提请变更控股股东江煤集团上述尚未履行到位的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    

               相关承诺变更为:   

               (一)对于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煤矿资产,继续以江西煤业收购的方式解决同                  

           业竞争问题。具体包括:     

               1、江煤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丰龙矿业、新鸣煤业、小牛煤业、贵新煤业、云庄矿业及宜                  

           萍煤业的股权,在其矿井基建(技改)竣工达产并连续2年盈利后的一年内转让给江西煤业。                   

               2、江西省煤炭集团(贵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贵州省煤炭整合主体预留资格,目                  

           前正在按照整合方案申报,在相关资产符合条件后,整体或单项转让给江西煤业。               

               3、江煤集团持有的八景煤业、大光山煤业、棠浦煤业和花鼓山煤业改制完成并连续2年盈                 

           利后的一年内转让给江西煤业。     

               (二)上述资产注入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三)江煤集团在完成上述处置之前,实际控制的上述与煤炭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                 

           继续交由江西煤业托管,原托管协议有效期延续至2017年12月31日。                

               除上述承诺事项变更外,江煤集团继续承诺在其作为安源煤业的控股股东期间,江煤集团                

           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煤炭生产、经营相关业务,不会与                 

           安源煤业形成新的同业竞争。     

               本议案于2014年10月24日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定。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选举曾昭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刘国清女士已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持公司43.74%的股份)推荐,提名曾昭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对推荐人及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推                   

           荐人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资格,推荐人选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监事会提名曾昭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采用直接投票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曾昭和先生简历       

               曾昭和先生,1966年1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职业指导师、经济师,中共党员。                     

           曾任江西省煤田地质局干部,江西省煤炭厅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处长,                  

           安源煤业职工监事。现任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回执)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收悉。兹登记参加贵公司此次201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帐户卡号码:                    ;       持股数量:                           股;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日期:                                  。 

                                                        股东签名 

                                                        (盖章):   

               注:1、    2014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请于2014年11月7日办理登记手续。            

               2、  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或单位请填写此表进行登记,此表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               

           制均有效。  

               3、股东及代理人请提供可证明持股情况的文件(法人股股东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持股凭证、                

           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登记,授权代理人还要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                 

           份证登记;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受托代理人还要凭授权委                  

           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4、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5、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会议登记日送达本公司证券部。               

               6、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               安源煤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02   

               7、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0791-87151886。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我单位(本人)出席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一、投票指示   

            序                                                                             投票意见 

                                            会议审议事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特别决议案   

                                                   二、普通决议案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消除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1

                   审议《关于选举曾昭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            

           2

                   案》。

           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O”,做出投票指示。                        

               二、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三、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本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会议登记日送达本公司证券部。                 

               五、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及其续会结束。         

               六、其他委托权限:                                                         。 

               七、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比照上交所新                  

           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397                 安源投票                    2                   A股股东  

               (二)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表决方法    

               1、“申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如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则“1.00”元                    

           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2、“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上述表决方法归纳如下: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2号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              99.00元       1股       2股       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                                                             申报价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                        以下所有议案                        99.00    1股    2股    3股

            案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消除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1                                                                1.00    1股    2股    3股

                  审议《关于选举曾昭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   

             2                                                                2.00    1股    2股    3股

                  案》。

               4、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投票举例   

               (一)若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97                   买入                  99.00元                   1股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                     

           号提案《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消除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97                   买入                  1.00元                    1股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                     

           号提案《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消除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97                   买入                  1.00元                    2股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                     

           号提案《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消除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97                   买入                  1.00元                    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                 

           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                 

           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