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50 : 天威保变资产置换项目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3-10-10 08:00:00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3)第156-4号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总    目    录

                                            第一册    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第一章  基本情况...........................................................................................................................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4

                         二、评估目的.............................................................................................................................6

                         三、评估基准日.........................................................................................................................7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7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8

                     第二章评估依据...............................................................................................................................8

                         一、经济行为依据.....................................................................................................................8

                         二、法律法规依据.....................................................................................................................8

                         三、评估准则依据.....................................................................................................................9

                         四、资产权属依据.....................................................................................................................9

                         五、取价依据.............................................................................................................................9

                         六、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10

                     第三章 评估方法...........................................................................................................................10

                         第一节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11

                         一、流动资产...........................................................................................................................11

                         二、设备...................................................................................................................................12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13

                         四、负债...................................................................................................................................13

                         第二节收益法.........................................................................................................................14

                         一、评估技术思路...................................................................................................................14

                         二、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15

                         三、有息债务...........................................................................................................................16

                         四、非经营性资产...................................................................................................................16

                         五、非经营性负债...................................................................................................................16

                         六、溢余资产...........................................................................................................................16

                     第四章 评估程序及实施过程.......................................................................................................17

                         一、进行前期调查...................................................................................................................17

                         二、编制评估计划...................................................................................................................17

                         三、开展现场工作...................................................................................................................17

                         四、整理评估资料...................................................................................................................18

                         五、进行评定估算...................................................................................................................18

                         六、进行汇总分析...................................................................................................................18

                         七、提交评估报告...................................................................................................................19

                     第五章 评估假设...........................................................................................................................19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19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20

                     第六章 评估结论...........................................................................................................................21

                         一、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21

                         二、评估结果的分析与选择...................................................................................................21

                         三、评估结论...........................................................................................................................21

                     第七章 特别事项说明...................................................................................................................22

                     第八章 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23

                     第九章 评估报告日及其他...........................................................................................................23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25

                                            第二册    资产评估说明  

                     说明一、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说明二、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说明三、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说明四、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说明五、评估技术说明 

                     说明六、评估结论与分析说明 

                                            第三册    资产评估明细表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在评估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我        

                 们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并签章确认;保         

                 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       

                 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委托方和相关       

                 当事方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对其法律权属状       

                 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其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       

                 露,但无法考虑其可能的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并充分考虑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评估结论反映的仅是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估计数额,是经济行为实现       

                 的参考依据,而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3)第156-4号    

                                                    摘      要

                                                 重  要   提  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          

                 基础法)和收益法,为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持有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       

                 权置入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而对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保定惠      

                 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2013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此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为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范围为该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通常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      

                 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在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后,以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        

                 评估结论。 

                     经评估,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       

                 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6,350.35万元,评估值比账面           

                 净资产价值增值130.21万元,增值率2.09%。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6,229.46       6,348.10        118.64           1.90

                  2  非流动资产                     18.37         29.94         11.57          62.98

                  3       固定资产                   5.49         17.06         11.57         210.75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88         12.88             -             -

                  5  资产总计                     6,247.83       6,378.04        130.21           2.08

                  6  流动负债                       27.69         27.69             -             -

                  7  非流动负债                        -             -

                  8  负债合计                       27.69         27.69             -             -

                  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220.14       6,350.35        130.21           2.09

                     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将涉及到股东部分权益的价值。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存在由于具有        

                 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溢价或者折价,还受到股权流动性的影响。我们提示         

                 委托方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对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        

                 及股权流动性的影响,应予以适当考虑。    

                     本摘要仅用于上述经济行为,由委托方使用,有效期自二O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起        

                 至二O一四年八月三十日止。但在此期间,若遇评估对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发生        

                 较大波动,本摘要即失效。   

                     本摘要不得被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3)第156-4号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          

                 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为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持有保定惠斯        

                 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的股权置入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而对保定天威集      

                 团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3年8月31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概况   

                     企业名称: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其宏  

                     公司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天威西路222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叁亿柒仟贰佰玖拾玖万零玖佰零陆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拾叁亿柒仟贰佰玖拾玖万零玖佰零陆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备、零售部件的制造与         

                 销售;输变电专用制造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承包境内、外电力、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的出口业务;相关技术、产品及计算         

                 机应用技术的开发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自营本单位所有各种太阳能、风电产品及相关配套产品        

                 的进出口业务与本单位太阳能、风电相关技术的研发、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风力发         

                 电系统的咨询、系统集成、设计、工程安装、维护;自营和代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自           

                 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出口商品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除外的其他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        

                 获得批准不准经营)。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名称: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河北省保定市天威西路2180号     

                     法定代表人:张喜乐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套管及变压器相关组部件的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的技术除外;电气设备销售       

                 及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和维修(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        

                 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   

                     1、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系由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电能机      

                 电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凤起信息咨询公司、深圳市天威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及保定天威       

                 变压器工程咨询维修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02年11月26          

                 日在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13060500001186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180号,相应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经保定大雁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5日予以验证,并出具了(2002)大雁设验字            

                 232号验资报告。  

                     2006年12月6日,根据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中电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凤起信息咨询公司、深圳市天威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由保定       

                 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收购了上述单位所持有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20%、10%、        

                 9%的股份,股权收购完成后,其中股东变更为3家,其中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15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17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39%,保定天威变压器工程技术咨询维修有限公司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截止评估基准日,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1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530,000.00       51

                    2   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                             1,170,000.00       39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3   保定天威变压器工程技术咨询维修有限公司            300,000.00       10

                                     合    计                            3,000,000.00      100

                     2、组织机构 

                     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        

                 司的章程规定,股东会为本公司最高的权利机构,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        

                 事会有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执行监事1人。         

                     3、近三年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序号     项       目      2010/12/31    2011/12/31    2012/12/31     2013/8/31

                    1   流动资产:              5,608.41      5,979.04       5,830.68       6,229.46

                    2   非流动资产:               35.88        33.98         36.28          18.37

                    3   其中:固定资产             23.32        15.96         10.32          5.49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6        18.02         25.96          12.88

                    5   资产总计                5,644.29      6,013.01       5,866.96       6,247.83

                    6   流动负债:                272.27       337.88         81.89          27.69

                    7   非流动负债:                  -           -             -             -

                    8   负债合计                 272.27       337.88         81.89          27.69

                    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72.02      5,675.14       5,785.07       6,220.14

                                                         利润表

                            项目           2010年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1-8月

                    营业收入                   9,729.16       4,145.64      3,149.96        2,824.18

                    营业利润                   1,524.69         429.10        124.26          559.21

                    利润总额                   1,589.83         429.40        142.83          562.32

                    净利润                     1,183.97         303.12        109.93          435.07

                     4、主要资产状况  

                     本公司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存        

                 货、电子设备、车辆;使用状况正常,不存在闲置状态。        

                     5、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为委托方控股子公司。   

                     (三)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未约定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持有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的股权置入保定天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此,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特委托中京民信(北        

                 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产置换的价值参考依据。     

                     该经济行为已经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批准。    

                     三、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8月31日。         

                     (二)上述评估基准日是委托方考虑本次经济行为需要所选取。       

                     (三)评估中的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        

                 产、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资产总额为6,247.83        

                 万元,负债总额为27.69万元,净资产为6,220.14万元。        

                     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其账面值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6,229.46

                          非流动资产                                                          18.37

                          其中:固定资产                                                       5.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88

                          资产总计                                                         6,247.83

                          流动负债                                                            27.69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27.6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220.14

                     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特殊合伙)审计并出具       

                 大信川审字[2013]第1-00790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主要资产或资产组合状况    

                     被评估单位的主要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其中存货为产成品;固定资产包括电子        

                 设备、车辆。主要实物资产不涉及抵押担保事项。      

                     1、存货,包括产成品,产成品主要为变压器油/空气干式套管系列、变压器套管保         

                 护升高座等,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设备,为电子设备和车辆,共52台(套),其中:车辆1辆,为公司经营用小               

                 轿车;电子设备51台(套),主要为生产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空调器等。生            

                 产经营及办公能正常使用,技术水平处于中间水平。     

                     (五)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类型、数量     

                     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中未发现无账面记录的资产。        

                     (六)列入评估范围的有账无物的资产状况    

                     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中未发现有账无物的的资产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通过对评估目的的分析和对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的状态等的了        

                 解,我们判断本项资产评估尚无对评估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条件的特别限制和      

                 要求,故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第二章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兵装资[2013]375号《关于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置换       

                 有关事项的批复》。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        

                 则》;

                     (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2005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          

                 理暂行办法》; 

                     (四)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文《关于加强企业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           

                 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9]941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         

                 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产权〔2013〕64号《关于印发〈企业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九)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评估准则依据  

                     (一)财政部2004年2月25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             

                 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二)中注协2003年1月28日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           

                 导意见》; 

                     (三)中评协2007年11月28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              

                 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四)中评协2007年11月28日发布、2011年12月30日修订的《资产评估准则               

                 ―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五)中评协2008年11月28日发布、2011年12月30日修订的《企业国有资产               

                 评估报告指南》;  

                     (六)中评协2011年12月30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七)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四、资产权属依据  

                     (一)机动车行驶证;    

                     (二)会计账簿、凭证、设备购置发票、合同;         

                     (三)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等。     

                     五、取价依据 

                     (一)《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2013)》(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编制出版);          

                     (二)《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3版;       

                     (三)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商务部、发改委、公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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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           

                 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第2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         

                 条例》; 

                     (五)机械工业部发布的《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机械        

                 计(1995)1041号文);     

                     (六)评估机构收集的与本次资产评估有关的询价资料、参数资料,评估人员现场         

                 查勘记录及搜集到的有关资料;   

                     (七)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       

                     六、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一)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三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三)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说明、借款合同、有关财务凭证等资料;          

                     (四)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评估资料。     

                                                第三章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根         

                 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            

                 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资          

                 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国资委产权           

                 【2006】274号文件规定“涉及企业价值的资产评估项目,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评估时,        

                 原则上要求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列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        

                 面分析后,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      

                     由于无法获取并分析与被评估单位业务性质相同且规模相当的可比上市公司的经       

                 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同时又无法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        

                 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不宜采用市场法。      

                     收益法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         

                 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评估对象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同时,企业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将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确定、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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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       

                 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本次评估宜采用收益法。      

                     由于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对被评估企业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       

                 各项资产、负债进行识别与评估,故本次评估宜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        

                 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宜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以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第一节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        

                 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本次评估的评估范围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各类资产的具体评        

                 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现金、银行存款。    

                     现金:进行现场盘点,采用倒推办法验证评估基准日现金余额,并与现金日记账、         

                 总账现金账户余额进行核对,以核实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银行存款:将对账单、余额调节表及函证获得的数据与其账面值进行核对,以核实        

                 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对外币账户,根据外币账面金额,结合评估基准日汇率,折合成         

                 人民币计算评估值。  

                     (二)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在查阅账簿、调查了解与对方单位往来及对方单位信        

                 用等情况的基础上,判断有无可能形成坏账的应收票据;对有证据的已成为坏账的应收       

                 票据按零值确定评估值,对正常的应收票据按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于持续往来单位、关联单位及内部个人的款项,以核实         

                 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对于已取得确凿证据确认形成损失的款项,按零值确定评估值;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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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其它款项,调查了解对方单位信用情况和经营状况,结合账龄判断是否可能存在坏       

                 账损失并估计坏账损失金额,以核实后账面值扣减估计的坏账损失后的余额确认评估        

                 值;对于坏账准备,由于评估时已考虑坏账问题,将其评估为零。        

                     (三)存货  

                     此次评估的存货为产成品(库存商品)。    

                     对产成品(库存商品),按以下公式计算评估值(式中部分利润根据销售情况确定):        

                     评估值=库存数量不含税出厂单价[1-(所有税金+销售费用+部分利润)/销售收        

                 入]

                     二、设备 

                     本次评估涉及的设备包括车辆和电子设备,主要为生产经营用途,根据评估对象、        

                 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基本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一)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1、电子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一般电子设备,由于其易于直接从市场购置,不用支付运输费用,不发生基          

                 础费,也不需安装调试或不用支付安装调试费用,故其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购置价格         

                 确定。 

                     2、车辆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车辆,以经过比较后的合理的评估基准日市场购置价,加计车辆购置税和一         

                 定的车辆牌照费确定为重置成本。   

                     (二)成新率的确定   

                     1、电子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1)对主要设备、关键设备及精密设备,分别采用使用年限法和现场观察分析法进         

                 行测算,经加权平均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使用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或:使用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现场观察成新率=∑各部位得分×100%    

                     综合成新率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使用年限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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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一般设备,采用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3)对逾龄设备,主要以现场勘察为依据确定成新率;对因国家限制或其他原因而         

                 停用的、待报废的设备装置,直接以可收回净现金额作为评估值。       

                       2、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车辆成新率的确定评定采用行驶年限法、行驶里程法和现场鉴定评分法综合考        

                   虑确定。其中以行驶年限法和行驶里程法计算的成新率为理论成新率,依据谨慎性         

                   原则,计算后取其低者。然后再结合现场鉴定评分法计算综合成新率。其基本公式          

                   如下: 

                       理论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或=(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现场鉴定评分法成新率调整系数     

                     上述公式中规定使用年限和规定行驶里程,依据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自2013年           

                 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综合确定。        

                     现场鉴定评分法成新率调整系数的确定是通过现场的观察,通过对委估车辆的行        

                 驶记录的查阅,向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了解车辆的使用情况,特别了解车辆申报的已         

                 行驶里程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综合考虑现场观察车辆外观、维护保养情况,结合管理          

                 资料有无车辆事故记载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一个车辆理论成新率的调整系数,从而使        

                 综合成新率比较接近车辆的实际成新情况。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被评估单位对于按会计制度要求计提的坏账准备等所确认的由       

                 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   

                     评估中首先对计提的合理性、递延所得税核算方法、适用税率、权益期限等进行核        

                 实,判断未来能否实现对所得税的抵扣;然后按评估要求对所涉及的债权类资产据实进       

                 行评估,对坏账准备按零值处理;再后将评估结果与账面原金额进行比较,以评估所确        

                 定的风险损失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记录予以调整,从而得出评估值。       

                     四、负债 

                     负债为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评估中对各类负债主要款项的业务内容、账面金额、发生日期、形成原因、企业确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认依据以及约定的还款期限、方式等进行调查、核实;对各类预计负债的主要内容、计         

                 提依据、计提方法、计提金额等进行审核;对重要的负债,向有关人员或向对方单位进         

                 行必要的调查或询证;对负债履行的可能性进行必要的分析,确认是否存在无需偿付的       

                 债务、无需支付的计提。   

                     在充分考虑其债务和应履行义务的真实性前提下,以经核实的负债金额作为评估        

                 值。 

                                                     第二节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采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资产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项资产以取得预期       

                 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切相关。资       

                 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产生的利润越多,它的价值也就越大。        

                     收益法基本的计算公式为:  

                           n    R         A

                                  i

                      P=             +

                          ∑        i          n

                          i=1  (1+r)   r(1+r)

                     式中: 

                           P――评估价值   

                           n――收益变动期年数   

                           Ri――收益变动期第i年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A――收益稳定期的预期收益    

                     即将资产收益期分为前后两段,在前段时间预期收益发生变化,后段时间内假设每       

                 年收益保持不变。  

                     一、评估技术思路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即经济收益流Rt是公司全部投资资      

                 本(全部股东权益和有息债务)产生的现金流。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       

                 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和其他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及非经营性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 

                       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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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  

                     二、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包括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和明       

                 确的预测期之后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本次评估采用的具体估算公式为:   

                     E=B-D 

                     式中: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D:评估对象的有息债务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P+      C∑i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        R

                                 i         n

                      P=           +

                          ∑       i          n

                           i=1(1+r)   r(1+r)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n:评估对象永续期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Ci:评估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与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一)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净现金流,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税后净利润+税后财务费用+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净营            

                 运资金变动

                     (二)折现率  

                     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测算折现率,公式如下:         

                     折现率r=r×w×(1T)+r×w           

                                 d    d           e    e

                     式中: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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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w =

                       d   (E+D)  

                     rd:债务资本成本;   

                     We:评估对象的权益比率;    

                              E

                      w=  

                       e  (E+D)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r =r +β  ×(k r)+ε  

                       e   f    e    e   f

                     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    

                            ke:股东期望报酬率;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D

                      β =β×(1+(1t)×      )

                       e    t             E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三、有息债务 

                     有息债务指评估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一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本次评估为短期借款。       

                     四、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益无直接关系,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不      

                 包含其价值的资产。此类资产不产生利润,会增大资产规模,降低企业利润率。如长期         

                 投资等,此类资产按成本法进行评估。    

                     五、非经营性负债  

                       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无直接关系、企业××现金流量折        

                 现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负债,本次评估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应付        

                 利息和未纳入收益法评估范围的分公司负债净额。此类负债按成本法进行评估。       

                     六、溢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多为溢余       

                 的货币资金。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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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评估程序及实施过程      

                     一、进行前期调查  

                     我公司接到委托方的通知后,即安排有关负责人到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与负责人、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进行适当的调查。了解评估目的和所涉及的经济行为、评估对象、        

                 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具体类型、分布情况和特点,了        

                 解企业所处行业、法律环境、会计政策等相关情况,了解委托方对评估基准日的考虑和        

                 对报告完成日期的要求。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价,在确定本评估机构具备承担此项评估的       

                 专业胜任能力,可以独立地进行评估,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的情况下,与委托方洽谈        

                 并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编制评估计划  

                     根据本项评估的需要,确定项目负责人,安排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辅助人员,组        

                 成评估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评估计划,经本评估机构有关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        

                 实施评估的全过程,初步确定评定估算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并对评估的各个阶段作出相       

                 应的时间安排。  

                      三、开展现场工作  

                     (一)向企业布置并辅导有关人员填写资产评估明细表,同时,指导被评估单位进         

                 行资产清查。 

                     (二)提交尽职调查清单,收集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包括固定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以及财务报表、近几年审计报告等。     

                     (三)根据评估准则要求进行资产清查核实:      

                     1、检查企业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错项、漏项、重复;对照资产评估明细表,          

                 逐类与财务总账进行比对;抽查各类资产或负债中的重点项目,将其与财务明细账记录       

                 的数据进行核对;做到账、表一致;     

                     2、对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所列各类实物资产,到现场以重点全查、一般抽查的方         

                 式分类进行清查,核实各类实物资产的数量,做到账、表、实物一致;同时,对重点设           

                 备进行现场查勘,形成详尽的查勘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交谈;        

                     3、对大额、重点应收款项进行函证,了解业务往来及对方单位信用情况;查阅主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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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负债的相关协议、合同,了解发生时间、形成过程,偿债情况;         

                     4、对企业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征询、鉴别,查明固定资产的产权状况;          

                 并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四)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重点资产、主           

                 要产品历史和现状的介绍,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并形成访谈记录。          

                     (五)对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之“未来经营          

                 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中的未来主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预测数据进行历史比对、         

                 能力衡量、横向比较、趋势分析,以判断其未来实现的可能性或可实现程度,及在收益         

                 法评估时的可利用程度。  

                     (六)开展被评估单位外部的调研活动,包括走访市场或查询市场资讯,了解企业         

                 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趋势、市场占有情况和同行业其他企业产品的相应情况,以及市        

                 场竞争态势;通过网站、专业刊物等媒体,了解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行业          

                 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的市场分析、行业发展意见和行业统计数据;进行电话询问、现场        

                 咨询等形式的市场调查,获取价格手册、媒体资讯以外的设备等的价格信息。        

                     四、整理评估资料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判断每一份资料的可靠性、合理性和可用性,其过程        

               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分析和筛选,汇集所有合理、可靠的资料。根据评估工作需          

               要进行分类,即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等类别,将评估资料进行          

               归纳整理。 

                     五、进行评定估算  

                     对归纳整理后的各类评估资料所反映的信息进行提炼,通过分析测算得到评估所需      

               要的而在评估过程中又无法直接获取的各种数据、参数。然后,分别采用一定的评估方法        

               进行评定估算。  

                     六、进行汇总分析  

                     对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中各类资产及负债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复查,必要时对个        

                 别资产项目的估算过程和估算结果进行适当修改,在确认单项资产、负债评估结果基本       

                 合规合理和资产、负债无重评漏评的情况下,进行汇总,得出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          

                 评估结果。同时,对收益法评定估算的全过程、各项数据的形成、各项参数的选取等进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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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复查,必要时对个别数据、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以进一步完善评估,保证评估结果的         

                 相对合理性。然后,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充分的分析和比较,在综合考虑不同评        

                 估方法和其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数量的基础上,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七、提交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经过本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复核后,形成评        

                 估报告初稿。就评估报告初稿向委托方征求意见,并对涉及的相关事项与委托方进行必       

                 要沟通。在不影响本评估机构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采纳委托方对评       

                 估报告的合理意见或建议。然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第五章评估假设    

                     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要求评估结论必须公允,而所有公允的评估结论都是有条件约      

                 束的。资产评估假设正是表现资产评估条件约束的重要形式。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一)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采用的假设       

                     1、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主要资产不改变用途;      

                     2、评估范围内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4、评估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收集到的评估资料真实、可信。      

                     (二)收益法评估采用的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2、被评估单位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国家现行的银行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          

                 变化; 

                     4、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被评估单位不改变经营方向,持续经营;     

                     6、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资产权属资料真实、合法、完整,评估          

                 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收集到的评估资料真实、可信;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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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履行其职责;       

                     8、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9、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的会计政策和此次进行评估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       

                 要方面基本一致;  

                     10被评估单位能够稳健发展,计划、规划中的有关指标与市场需求基本吻合,预期        

                 的经营目标能够实现;  

                     11、被评估单位对成本费用(包括材料成本、人力成本)的控制能够按所制定的计         

                 划、规划实现;   

                     12、国家有关部门现行的与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专利技术相关的产品技术标准无重      

                 大改变,被评估单位不会出现专利技术的泄密;     

                     13、被评估单位维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辅料、燃料、能源的供应仍如现状,无重          

                 大变化; 

                     14、被评估单位在收益年限内不会遇到重大的销售货款回收方面的问题(即坏账情       

                 况)。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若被评估单位改变经营方向,主要资产改变用途,会造成部分资产评估方法、取价        

                 依据的选择不当;  

                     若评估范围内资产权属不够清晰,存在产权纠纷,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       

                 资料不够真实、合法、完整,或者评估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收集到的评估资料不够真实、         

                 可信,会影响评估时的认定、判断和分析、估算;       

                     这些,均直接影响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与公允性;严重时,评估报告和评        

                 估结论不成立。  

                     (二)收益法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收益法评估假设中关于未来经济环境的各项假设在评估      

                 基准日时成立。若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可能由于假设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       

                 的评估结论(但这不是我们的责任);    

                     若被评估单位改变经营方向,非持续经营,意味着评估的前提条件丧失;        

                     若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资产权属资料不够真实、合法、完整,或        

                 者评估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收集到的评估资料不够真实、可信,会影响评估时的认定、判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断和分析、估算;   

                     若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履行其职责的能力变差,或者未能全面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会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若被评估单位采用与现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不一致的的会计政策,会导致评估中对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测算出现差异;   

                     若被评估单位制定的计划、规划中的有关指标与市场需求不能吻合,或者对成本费       

                 用的控制不能按所制定的计划、规划实现或者被评估单位在收益年限内遇到重大的收入      

                 款项回收方面的问题,将导致预测的现金流量无法实现;     

                     上述事项直接影响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严重时,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不成       

                 立。 

                                                第六章   评估结论 

                     一、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的评估值分别为6,350.35万元和6,316.42万元。    

                     二、评估结果的分析与选择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得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收益法相比,差异金额为33.93         

                 万元,相差不大。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企业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作为           

                 导向,将企业各项资产分别按资产类型适用的价值类型和价值前提,选择的恰当价值标       

                 准进行评估;而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       

                 (预期获利能力)的大小,在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会产生一定的差异。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未来经营可能会受到来自于新增生产能力、发展规        

                 模、抗风险能力以及变压器行业市场发生变化等的影响。收益法评估中作出的对企业未       

                 来收入、成本、利润等的预测,受获取的相关资料和了解的相关情况所限,尚不能确定         

                 已经充分地体现了这些可能的影响。考虑此等因素及评估目的,我们认为以成本法(资        

                 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合理反映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因此以成本法(资产        

                 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后的评估结论。    

                     三、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我们的评估结论是:在约定的评估目的下,        

                 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1-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13年8月31日评估结果如下:     

                     总资产账面价值6,247.83万元,评估价值6,378.04万元,评估增值130.21万元,           

                 增值率2.08%。  

                     总负债账面价值27.69万元,评估价值27.69万元,评估增值0万元,增值率0%。             

                     股东全部权益(即净资产)账面价值6,220.14万元,评估价值6,350.35万元,评           

                 估增值130.21万元,增值率2.09%。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6,229.46       6,348.10         118.64           1.90

                  2  非流动资产                      18.37         29.94         11.57          62.98

                  3  其中:固定资产                   5.49         17.06         11.57         210.75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88         12.88             -             -

                  5  资产总计                     6,247.83       6,378.04        130.21           2.08

                  6  流动负债                        27.69         27.69             -             -

                  7  非流动负债                         -             -

                  8  负债合计                        27.69         27.69             -             -

                  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220.14       6,350.35        130.21           2.09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和收益法评估测算过程分别见资产及负债       

                 评估明细表和收益测算表。  

                     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将涉及到股东部分权益的价值。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存在由于具有        

                 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溢价或者折价,还受到股权流动性的影响。我们提示         

                 委托方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对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        

                 及股权流动性的影响,应予以适当考虑。    

                                               第七章  特别事项说明

                     一、在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时,我们未考虑该等资产用于本评估目的可能       

                 承担的费用和税项,未对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未考虑资产可能承担       

                 的抵押、担保、诉讼事项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本次评估范围的车辆京KX7187迈腾轿车,户主为张立志,未办理过户手续,           

                 评估时未考虑此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报告仅对此事项进行披露。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第八章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由委托方使用。对于委托        

                 方将本评估报告用于其他目的或作其他用途所造成的后果,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自二O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至二O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止。但在此期间,若遇评估对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本报告即失效。        

                 我们不对委托方超出有效期使用评估报告或者虽在有效期内但评估对象状况已发生较       

                 大变化或市场已发生较大波动时仍然使用评估报告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核准或者备案,         

                 评估结论不得被使用。  

                     四、未征得我公司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         

                 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第九章   评估报告日及其他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13年9月28日。        

                     二、本评估报告含有若干附件(见附件目录),附件是本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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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京民

                 中京民 (

                      信  京)产评估有限公司                                                  -24-

                 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的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五、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六、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七、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八、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    

                     九、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其他重要文件。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5-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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