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二)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审计报告
XYZH/2012CDA4054-1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川投能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
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
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川投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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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反映了川投能源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建府
中国 北京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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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峨眉铁合金厂,是
1964 年经国家计委、经委、冶金部批准,由吉林、锦州两家大型铁合金厂抽调骨干建设
的“三线”企业。1988 年 4 月 18 日,经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25 号批准
由峨眉铁合金厂改组,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铁道部西昌铁路分局和峨
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峨眉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以乐人银管(1988)352 号文批复,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社会公众股 3,880 万元。1993 年 2 月,国家体改委以体改生(1993)21 号文件批复确认
本公司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1993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审字(1993)
44 号文和上交所上(93)字第 2059 号文批准,本公司 3,880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1993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1998 年 8 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8)194 号文精神,四川省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整体兼并本公司母体企业峨眉铁合金厂,被兼并后更名
为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峨铁集团)。1999 年 1 月,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9)9 号文、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99)2 号文及乐山市
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山国资办(1993)3 号文,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国有股股权无偿划归川投峨铁集团经营管理。股权性质变为国有法人股。经本公司第三届
十三次董事会提议并经 1998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更名为“四川川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 8 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0)234 号同意并经财政部财企(2000)
234 号批准,川投峨铁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3,095.811 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川投集团
持有,股权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划转后,川投集团持有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4.25%,
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4 年 12 月,证监会以证监公司(2004)48 号文批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
公司以全部铁合金资产置换川投集团持有的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95%股权,实现了
由铁合金行业向电力行业的转移,主营业务发生了相应变化。2005 年 5 月,本公司名称由
原“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历次增资,截止到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增至 638,678,286 股。
2009 年,经本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并获四川省国资委批准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向川投集团非公开发行 294,243,219 股股票,川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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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以其持有的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雅砻江公司)48%的股权认购全部增发股份。经上述变更后,本公司股本为 932,921,505
股。
2012 年,经本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并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
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1〕42 号)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 年 10 月 26 日《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
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78 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公开增发不超过 16,300 万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2012 年 3 月 9 日,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工作结束。本次公开增
发的 A 股股票已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上市交易。该次增资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 XYZH/2010CDA4086-7 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本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和 201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以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76,739,178 元,由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21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972,663,151 元,本
公司相应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该次增资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XYZH/2012CDA4010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1年,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并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川投能源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
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0]39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72号)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21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1 年9月22日开
始转股,截止到2012年5月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876,739,178元时,累计41,000元本公
司发行的“川投转债”(110016)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川投能源”(600674),转股股数
为2,468股。2012年4季度,合计50,000元本公司发行的“川投转债”(110016)转成公司发
行的股票“川投能源”(600674),转股股数为5,464 股。由于4季度转股数较小,截至报告
期末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012年5月,控股股东川投集团自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持有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限售股份385,480,502股因2012年实施资本公积转股后增至693,864,904股。2012年12月17
日,川投集团持有本公司的693,864,904股限售股开始上市流通。至此,本公司全部股份均
成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川投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1,087,397,021 股,持股比例为 55.12%,为本公司控股股
东。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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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 11 号,办公地址为成都市小南街 23 号。
法定代表人:黄顺福。
注册资本:拾玖亿柒仟贰佰陆拾陆万叁仟壹佰伍拾壹元。
2、所处行业及主要经营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行业;经营范围为:投资开发、经营管理
的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开发和经营新能源项目,电力配套产品及信息、咨询服务;
投资经营铁路、交通系统自动化及智能控制产品和光仟、光缆等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经营
活动为火力和水力电力发电和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等生产和销售。
3、组织构架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
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总经理层负责
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具体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监事
会办公室、行政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规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资产运营管理部、投资
者关系部/证券事务部、审计监察部等部门。
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四家控股子公司,分别是成都交大光芒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光芒公司)、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阳电
力公司) 、四川天彭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彭电力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田湾河公司);田湾河公司拥有一家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投仁宗
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宗海公司)。
二、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
编制方法”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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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符合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具有商业目的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债务重组、投资者投入非货币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工具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均
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6.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本
公司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合并日或购买日为实际取得被
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
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确认后,计入当期损益。
7.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
要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
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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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视同该企业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存在,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按原账面价值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
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
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
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
10.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指持有的主要目的为短期内出
售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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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
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
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
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
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
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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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
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
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
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
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活跃
市场上,本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出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本公司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要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
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和要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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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重大变化的,则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参考类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现行价格或利率,
调整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以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有足够的证
据表明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的,对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作出适当调整,以确
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2)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
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
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1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
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
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
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
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时,应首先考虑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否需要计提,需要计提的则
按下述(1)中所述方法计提;其次,应对除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以外的其
他应收款项,考虑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能否反映其风险特征,如能够反映则按下述(2)
中所述组合及方法计提或不计提坏账准备,如不能够反映则按下述(3)中所述理由及方
法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交大光芒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
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其他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 50 万
准
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的计提方法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交大光芒公司由于所处行业及销售产品不同于其他公司,故交大光芒公司将单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收账款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同时,对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按照账龄
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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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 按交易对象与本公司的关系,母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单位
按交易对象与本公司的关系,纳入母公司合并范围的内部单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合
位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
其中:账龄组合 交大光芒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余额百分比组合 其他公司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1)采用余额百分比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余额百分比组合 5 5
2)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
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
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
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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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3.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的确定依据主要为
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
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为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
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
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则不能形成重大影响。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在合并(购买)日为取得对被合并(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对合
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不具有控
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
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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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
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
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
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
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对因追加投
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改按成本法核算;对因追加投资
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或因处置投资等原因
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但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
资,改按权益法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14. 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
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
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
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
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
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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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30-40 3 3.23-2.43
大坝、隧道 50 0 2
2 机械设备
其中:通用设备 11-35 3 8.82-2.77
专用设备 20-30 3 4.85-3.23
输电线路 15-18 3 6.47-5.39
3 运输设备 10-17 3 9.70-5.71
4 办公设备及其他
其中:仪器仪表 7-14 3 13.86-6.93
其他 6-13 3 16.17-7.46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
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
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
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
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
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6.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
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
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
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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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
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
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7.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
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
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
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
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
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
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
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18. 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公司将进行
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
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
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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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
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
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9.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
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20. 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
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计入
当期损益。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如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
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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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
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21.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企业
合并中合并方发行权益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抵减权益工具的溢价收入,不足抵减的,冲减
留存收益。其余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股东权益。回购自身
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时,不
确认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
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2.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
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3. 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电力产品收入、硬件软件产品销售商收入、提供服务收
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电力产品收入:电力产品收入根据客户不同分为上网电和直供电,其中上网电
从公司发电厂输出电力后在国家电网指定的变电站上网,公司经营部和国家电网每月会同
抄表确认上网电量,国家电网生成结算单后送达公司经营部审核,公司经营部将核实后的
结算单移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结算单开具销售发票确认收入的实现;直供电从公司发电
厂直接通过本公司线路供给用户,每月公司经营部专人负责抄表并复核后,与客户共同确
认用电量并生成结算单,财务部根据结算单开具销售发票确认收入的实现。
(2)硬件、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本公司在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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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硬件、
软件产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硬件、软件产品收入的实现。
(3)服务收入:本公司在服务已经提供,服务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服务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确认服务收入的实现。
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
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
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
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
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6.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
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
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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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
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年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27. 金融资产转移和非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金融资产发生转移的,根据相关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情况
进行判断:已经全部转移的,终止确认相应的金融资产;没有转移且保留了相关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予终止确认;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相关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根据对该项金融资产控制的涉及程度决定是否终止确
认:放弃了对该项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项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对其继续涉入该项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金
融资产符合整体终止确认的,转移所收到的对价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累积变动额,也一并转入当期损益;满
足部分转移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涉及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与未终
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以分摊后的账面价值作为基础比照
整体转移对部分转移的部分进行处理。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28.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
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公
司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
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
要风险。
(1)应收款项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以评估是否出现减值情�r,并在
出现减值情�r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降的可判断数据,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中债务人的财务
状况出现重大负面的可判断数据等事�。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则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2)存货减值准备
本公司定期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
价损失。本公司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同类货物的预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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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当实际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不同时,
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会与之
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账面价值的调整。因此存货跌价准
备的金额可能会随上述原因而发生变化。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计变更当期的损
益。
(3)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其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
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公司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率高
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公司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公司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
商誉减值损失。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
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公司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
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公司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估计,本公司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
(5)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会计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公司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税率的
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上
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6)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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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
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技术
更新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
用。
三、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1. 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无。
2. 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无。
3. 前期差错更正和影响:无。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注] 应缴流转税额 7%、5%、1%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7.5%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计缴
注:交大光芒公司城市建设维护税税率为 7%,嘉阳电力公司、天彭电力公司税率为
5%,田湾河公司税率为 1%。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1)交大光芒公司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
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认定的软件
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92号)《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能够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的销售额,可以享受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
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嘉阳电力公司从2008年7月1日起,根据(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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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嘉阳电力公司属于“煤
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的企业,增值税实行即
征即退50%的政策。2011年,根据(犍国税函[2011]16号)《犍为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川嘉
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的批复》嘉阳电力公司生
产电力,以煤矸石为燃料,且煤矸石掺兑比例达60%以上,符合财税2008年156号文第四
条第四款规定,同意嘉阳电力公司利用煤矸石发电实现的增值税从2011年1月1日起享受即
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政策。
(3)2000年6月22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科工字[2000]08号)认定交大光芒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享受国家及地方有关优惠政策。交大光芒公司经成都
市高新区地税局(成高地税函[2000]88号)批准,从1999年11月至2001年10月免征企业所
得税,2001年10月以后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2011年,交大光芒公司
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再次重新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51000183,有限期为2011年10月12
日到2014年10月1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2012年5月28日,交大光芒公
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成高地税通[2012]3092号)认定交大光芒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至2013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天彭电力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1 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四条“电力”第 1 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第 12 号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有关
事项的通知》(川地税发[2012]47 号)的规定,天彭电力公司所得税按 15%的税率征收。
根据彭州市地方税务局新兴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彭地税通[新]01 号)、彭州市
地方税务局《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表》,天彭电力公司 2011 年度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2 年度天彭电力公司暂按 15%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财税[2001]20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2002]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四
川省国家税务局(川国税函[2002]162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
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以及石棉县国家税务局(石国税函
[2008]9号)《石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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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田湾河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两年减半征收三年优惠政
策,执行15%税率。2011年,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
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三条规定,“对西部地区2010年
12月31日前新办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
惠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其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
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田湾河公司据此在2012年企业所得税执行15%税率,并减半的
税收优惠。
(6)根据康定县国家税务局(康国税函[2010]104 号)《康定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四川
川投仁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田湾河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仁宗海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两年减半征收三年优惠政策,执行 15%税率。根据《财
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8 号)第三条规定,“对西部地区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新办的、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
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的交通、电力、水利、邮
政、广播电视企业,其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仁宗海公司据此在 2012 年企业所得税执行 15%税率,并减半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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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五、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 子公司
实质
从母公司所有
上构
少数股 者权益冲减子
成对
东权益 公司少数股东
子公
表决权 是否 中用于 分担的本期亏
公司 注册 业务 注册 经营 年末投 司净 持股比
公司名称 比例 合并 少数股东权益 冲减少 损超过少数股
类型 地 性质 资本 范围 资金额 投资 例(%)
(%) 报表 数股东 东在该子公司
的其
损益的 期初所有者权
他项
金额 益中所享有份
目余
额后的余额
额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一级子公司
股份 成都 软件开 开发、生产工业
交大光芒
有限 高新 发、生 30,000,000.00 自动化控制设 15,000,000.00 50.00 50.00 是 65,571,691.27
公司[注]
公司 区 产、销售 备等
建设经营嘉阳
劣质煤,电力生
有限 四川
嘉阳电力 火力发 产和销售,经营
责任 犍为 150,000,000.00 142,500,000.00 95.00 95.00 是 7,573,638.11
公司 电、销售 自用设备、材料
公司 县
和技术,其他附
属产品
田湾河流域水
有限 四川
田湾河公 水电开 电开发,建筑材
责任 石棉 400,000,000.00 320,000,000.00 80.00 80.00 是 245,240,827.77
司 发、销售 料、机电设备销
公司 县
售
二、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一级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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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实质
从母公司所有
上构
少数股 者权益冲减子
成对
东权益 公司少数股东
子公
表决权 是否 中用于 分担的本期亏
公司 注册 业务 注册 经营 年末投 司净 持股比
公司名称 比例 合并 少数股东权益 冲减少 损超过少数股
类型 地 性质 资本 范围 资金额 投资 例(%)
(%) 报表 数股东 东在该子公司
的其
损益的 期初所有者权
他项
金额 益中所享有份
目余
额后的余额
额
水力发电,电力
项目投资,电力
设备检修、安装
有 限 成 都
天彭电力 水力发 及租赁,电力工
责 任 彭 州 150,000,000.00 142,500,000.00 95.00 95.00 是 11,209,449.06
公司 电、销售 程咨询及其它
公司 市
无须许可或者
审批的合法项
目
二级子公司
田湾河仁宗海
水库电站生产
运行和经营管
有限 四川 理、水利水电工
仁宗海公 水力发
责任 康定 5,000,000.00 程咨询、监理、 5,000,000.00 100.00 100.00 是 -
司 电、销售
公司 县 水利发电厂运
行、维护管理,
经销水利发电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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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本公司拥有交大光芒公司 50%的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交大光芒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人事均由本公司控制,本公司对交大光芒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故将其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
(二) 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无。
(三) 本年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无。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 2012 年 1 月 1 日,“年
末”系指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年”系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年”系指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项目 折算 折算
原币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折合人民币
汇率 汇率
库存现
153,961.22 153,961.22 251,528.00 251,528.00
金
人民币 153,961.22 153,961.22 251,528.00 251,528.00
美元
银行存
446,743,214.32 446,743,214.32 390,149,818.55 390,149,818.55
款
人民币 446,743,214.32 446,743,214.32 390,149,818.55 390,149,818.55
美元
其他货
12,019,266.41 12,019,266.41 23,752,825.38 23,752,825.38
币资金
人民币 12,019,266.41 12,019,266.41 23,752,825.38 23,752,825.38
美元
合计 458,916,441.95 458,916,441.95 414,154,171.93 414,154,171.93
注 1:本项目银行存款中有 20,000,000.00 元为 3 个月定期存款,已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解除定期。
注 2:本项目其他货币资金中所有权受限的资金为 11,919,266.41 元,包括:银行承兑
汇票保证金 1,300,000.00 元、合同履约保函保证金 10,619,266.41 元。
2.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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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票据种类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82,639,522.06 141,517,551.49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82,639,522.06 141,517,551.49
注:本项目年末金额比年初金额减少了 41.60%,主要原因系本年客户采用票据结算
货款减少所致。
(2)年末无已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本年度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4)年末本公司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前五名:
票据种类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期 金额 备注
四川川投峨铁合金(集
银行承兑汇票 2012-10-23 2013-4-23 10,000,000.00
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
银行承兑汇票 2012-11-21 2013-5-21 10,000,000.00
有限公司
四川川投峨铁合金(集
银行承兑汇票 2012-9-13 2013-3-13 9,000,000.00
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川投峨铁合金(集
银行承兑汇票 2012-8-20 2013-2-20 5,000,000.00
团)有限责任公司
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
银行承兑汇票 2012-9-12 2013-3-12 5,000,000.00
制造公司
合计 39,000,000.00
(5)年末本公司无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票据。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
年末金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 ― ―
账款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 277,928,522.95 99.61 21,113,099.65 7.60
其中:账龄组合 157,796,890.02 56.55 15,106,518.00 9.57
余额百分比组合 120,131,632.93 43.05 6,006,581.65 5.00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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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末金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组合小计 277,928,522.95 99.61 21,113,099.65 7.6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1,092,400.00 0.39 1,092,400.00 100.00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79,020,922.95 ― 22,205,499.65 ―
(续)
期初金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 ― ―
账款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 192,528,168.15 99.44 14,082,094.38 7.31
其中:账龄组合 118,776,194.13 61.34 10,394,495.69 8.75
余额百分比组合 73,751,974.02 38.09 3,687,598.69 5.00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合
组合小计 192,528,168.15 99.44 14,082,094.38 7.3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1,092,400.00 0.56 1,092,400.00 100.00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93,620,568.15 ― 15,174,494.38 ―
注:本项目年末金额比年初金额增加了 43.92%,主要原因系本年田湾河公司应收电
费增加及交大光芒公司年末项目结算款增加所致。
1) 年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项目 比 比
金额 例% 坏账准备 金额 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
94,517,524.28 5 4,725,876.21 85,725,430.89 5 4,286,271.54
内
1-2 年 40,824,692.09 10 4,082,469.21 27,026,259.96 10 2,702,626.00
2-3 年 19,758,051.50 20 3,951,610.30 1,129,379.73 20 225,875.95
3-4 年 644,818.15 50 322,409.08 2,765,382.70 50 1,382,691.35
4-5 年 138,254.00 80 110,603.20 1,663,550.00 80 1,330,840.00
5 年以
1,913,550.00 100 1,913,550.00 466,190.85 100 466,190.85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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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项目 比 比
金额 例% 坏账准备 金额 例% 坏账准备
合计 157,796,890.02 ― 15,106,518.00 118,776,194.13 ― 10,394,495.69
3) 组合中,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金额
余额百分比组合 120,131,632.93 5 6,006,581.65
合计 120,131,632.93 ― 6,006,581.65
4)年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原因
中铁建电气化局第四工程公
10,000.00 10,000.00 100.00
司
中铁电气化局上海分公司 30,000.00 30,000.00 100.00 当事人无法联
中铁电气公司(洛湛线) 175,000.00 175,000.00 100.00 系,款项回收
存在困难,根
中铁建电气化局四公司 6,400.00 6,400.00 100.00 据谨慎性原则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二公司 681,000.00 681,000.00 100.00 计提
上海铁路局上海虹桥站指挥
190,000.00 190,000.00 100.00
部
合计 1,092,400.00 1,092,400.00
(2)年末应收账款中不含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应收账款
与本公司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
关系
例%
四川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88,825,755.82 1 年以内 31.83
四川川投峨眉新银江铁合金有限
非关联方 30,877,736.84 1 年以内 11.07
责任公司
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19,808,391.62 1 年以内 7.10
中国铁建京石四电项目部 非关联方 12,346,840.00 2 年以内 4.43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
非关联方 10,156,379.00 2 年以内 3.64
专线系统集成事业部
合计 162,015,103.28 58.07
(4)年末应收账款中不含应收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
4. 预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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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预付款项账龄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8,662,644.92 86.15 4,297,801.40 99.31
1-2 年 1,392,180.23 13.85
2-3 年 30,000.00 0.69
3 年以上
合计 10,054,825.15 100.00 4,327,801.40 100.00
注:本项目年末金额比年初金额增加了 1.32 倍,主要原因系本年交大光芒公司经营
规模扩大,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主要单位
与本公司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关系
四川川投峨眉新银江铁合金有 嘉峨电网并网点设
非关联方 1,235,000.00 1-2 年
限责任公司 备及改造尚未完工
川投集团 母公司 1,112,565.35 1 年以内 结算期内
泰康人保四川分公司 非关联方 704,452.00 1 年以内 结算期内
成都东旭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24,000.00 1 年以内 结算期内
重庆民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攀
非关联方 519,126.76 1 年以内 结算期内
枝花分公司
合计 4,095,144.11
(3)年末预付款项中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欠款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川投集团 1,112,565.35
合计 1,112,565.35
注:预付川投集团款项系田湾河公司预付的房租,在受益期内,尚未结算。
5.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
年末金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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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末金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 ― ― ―
应收款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 23,953,811.97 100.00 1,478,485.02 6.17
其中:账龄组合 17,525,303.62 73.16 1,157,059.61 6.60
余额百分比组合 6,428,508.35 26.84 321,425.41 5.00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合
组合小计 23,953,811.97 100.00 1,478,485.02 6.1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23,953,811.97 ― 1,478,485.02 ―
(续)
年初金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 ― ― ―
应收款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 21,074,986.38 100.00 1,143,366.66 5.43
其中:账龄组合 11,284,648.96 53.55 653,849.79 5.79
余额百分比组合 9,790,337.42 46.45 489,516.87 5.00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合
组合小计 21,074,986.38 100.00 1,143,366.66 5.4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21,074,986.38 ― 1,143,366.66 ―
1) 年末无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4,163,537.11 5 708,176.86 9,786,302.19 5 489,315.11
1-2 年 2,402,705.51 10 240,270.55 1,477,346.77 10 147,734.68
2-3 年 938,061.00 20 187,612.20
3-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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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4-5 年 21,000.00 80 16,800.00
5 年以上 21,000.00 100 21,000.00
合计 17,525,303.62 ― 1,157,059.61 11,284,648.96 ― 653,849.79
3)组合中,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金额
余额百分比组合 6,428,508.35 5 321,425.41
合计 6,428,508.35 ― 321,425.41
(2)年末其他应收款中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欠款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川投集团 611,187.51 30,559.38
合计 611,187.51 30,559.38
(3)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其他应收
与本公司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款总额的比 性质或内容
关系
例%
成都交大许继电气有 联合经营往
非关联方 3,117,789.08 1 年以内 13.02
限责任公司 来款
中国水电三局田湾河 代垫电费、
非关联方 2,936,425.47 3-4 年 12.26
施工局 材料款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非关联方 895,124.00 1 年以内 3.74 投标保证金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
非关联方 702,000.00 2-3 年 2.93 履约保证金
司广州供电段
房屋租赁保
川投集团 母公司 611,187.51 1 年以内 2.55
证金
合计 8,262,526.06 34.50
(3)本项目年末无应收其他关联方欠款。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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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跌价 跌价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原材料 20,635,287.16 20,635,287.16 25,880,663.93 25,880,663.93
周转材料 171,481.63 171,481.63 196,792.68 196,792.68
在产品 9,874,239.94 9,874,239.94 8,534,991.51 8,534,991.51
库存商品 25,202,627.86 25,202,627.86 35,995,255.87 35,995,255.87
合计 55,883,636.59 55,883,636.59 70,607,703.99 70,607,703.99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存货年末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7.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性质
二级子公司仁宗海公司预缴企业所得
预缴企业所得税 1,495,458.35
税
合计 1,495,458.35
8. 发放贷款及垫款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委托贷款 137,800,000.00
合计 137,800,000.00
注:本项目核算委托银行发放给本公司联营企业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新光硅业)的贷款,详见本附注七、(二)5.注 3。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目 年末公允价值 年初公允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886,485.60 624,409.50
合计 886,485.60 624,409.50
注:本项目核算的是本公司持有的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665)股票 21.107
万股,本年年末流通股市价为 4.20 元/股。
10.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030,511,359.64 801,291,35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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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9,528,874,196.68 7,439,677,965.03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10,559,385,556.32 8,240,969,324.67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52,809,065.38 172,6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10,306,576,490.94 8,068,369,324.67
( 2 ) 按 成 本 法 、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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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持股 表决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比例 比例 投资成本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本年现金红利
(%) (%)
成本法核算
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
2.00 2.00 16,480,000.00 16,480,000.00 16,480,000.00
开发公司
四川川投光通信产业有
4.13 4.13 2,065,896.89 2,065,896.89 2,065,896.89
限公司
国电大渡河流域电力开
10.00 10.00 1,011,965,462.75 782,745,462.75 229,220,000.00 1,011,965,462.75 123,000,000.00
发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1,030,511,359.64 801,291,359.64 229,220,000.00 1,030,511,359.64 123,000,000.00
权益法核算
长飞光纤光缆四川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四 49.00 49.00 21,534,207.75 42,115,389.74 3,458,378.45 3,273,200.00 42,300,568.19 3,273,200.00
川)
新光硅业 38.90 38.90 419,793,417.38 628,715,837.31 159,586,287.20 469,129,550.11
雅砻江公司 48.00 48.00 8,563,130,000.00 6,768,846,737.98 2,416,597,340.40 168,000,000.00 9,017,444,078.38 168,000,000.00
小计 9,004,457,625.13 7,439,677,965.03 2,420,055,718.85 330,859,487.20 9,528,874,196.68 171,273,200.00
合计 10,034,968,984.77 8,240,969,324.67 2,649,275,718.85 330,859,487.20 10,559,385,556.32 294,273,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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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金额单位:万元)
持股 表决权
被投资单 年末资产 年末负债 年末净资产 本年营业 本年净利
比例 比 例
位名称 总额 总额 总额 收入总额 润
(%) (%)
合营企业
无
联营企业
长飞四川 49.00 49.00 19,956.48 11,238.71 8,717.77 35,162.75 705.79
新光硅业 38.90 38.90 136,838.60 81,229.23 55,609.38 208.23 -41,024.75
雅砻江公
48.00 48.00 10,051,216.73 8,286,255.02 1,764,961.71 419,029.27 102,417.05
司
合计 10,208,011.81 8,378,722.96 1,829,288.86 454,400.25 62,098.09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计提原因
新光硅业 172,600,000.00 80,209,065.38 252,809,065.38 注
合计 172,600,000.00 80,209,065.38 252,809,065.38
注: 新光硅业由于未来经济效益已明显低于原投资时的预期,原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确认的初始投资股权价值中相对于账面成本溢价部分的相关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截止到
2012 年末,新光硅业对未来盈利能力进行了预测,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通过测试对
存货及在建工程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本公司对新光硅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按新光硅业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本年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80,209,065.38 元,截止到 2012 年末累计对其投资计提减值
准备 252,809,065.38 元。 新光硅业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一、4。
(5)年末本公司不存在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
11.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明细表
类别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一、原价合计 5,589,064,253.31 51,179,000.60 4,446,564.34 5,635,796,689.57
其中:房屋建筑物 3,345,254,106.13 37,224,895.31 3,049,989.86 3,379,429,011.58
机器设备 2,205,209,725.66 9,870,919.77 46,310.85 2,215,034,334.58
运输设备 24,575,834.29 1,532,938.12 1,194,994.07 24,913,778.34
办公设备及其他 14,024,587.23 2,550,247.40 155,269.56 16,419,565.07
本年
本年计提
新增
二、累计折旧合计 1,039,548,529.32 252,884,978.21 1,820,856.20 1,290,612,651.33
4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类别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其中:房屋建筑物 398,573,492.61 113,782,928.13 551,709.28 511,804,711.46
机器设备 620,491,429.58 134,817,403.50 40,224.12 755,268,608.96
运输设备 14,629,859.66 2,636,381.90 1,080,031.25 16,186,210.31
办公设备及其他 5,853,747.47 1,648,264.68 148,891.55 7,353,120.60
三、减值准备合计 9,312,915.45 6,411,392.47 15,724,307.92
其中:房屋建筑物 9,312,915.45 6,411,392.47 15,724,307.92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四、账面价值合计 4,540,202,808.54 4,329,459,730.32
其中:房屋建筑物 2,937,367,698.07 2,851,899,992.20
机器设备 1,584,718,296.08 1,459,765,725.62
运输设备 9,945,974.63 8,727,568.03
办公设备及其他 8,170,839.76 9,066,444.47
注:本年增加的固定资产中,由在建工程转入的金额为46,006,728.57元,其余为外购
增加。本年增加的累计折旧中,本年计提 252,884,978.21 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备注
房屋建筑物 78,348,378.27 57,713,080.86 15,724,307.92 4,910,989.49 注 1、注 2
合计 78,348,378.27 57,713,080.86 15,724,307.92 4,910,989.49
注 1:嘉阳电力公司将发电生成的粉煤灰、炉底渣全部承包给外部公司承包联合体处
理。2011 年 1 月 1 日,承包人新建的粉煤灰、炉底渣系统形成并投入使用,嘉阳电力公司
原灰渣管线及储灰场(管道及构筑物)闲置。2011 年度,嘉阳电力公司按照账面价值与预
计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9,312,915.45 元。
注 2:嘉阳电力公司位于岷江边的生产综合楼附楼等房屋及构筑物,在经历 2008 年
汶川大地震后,墙体部分开裂,地板部分脱落;另政府正在开展的岷江航电综合开发工程
致使岷江水位上升,该生产综合楼附楼及其他水泵房水下建筑已成危房,生产经营无法使
用,已丧失其使用价值,预计将来也不可能给嘉阳电力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嘉阳电力公司
本年按照该生产综合楼附楼等房屋及构筑物账面价值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 6,411,392.47 元。
(3)年末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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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房地产地址 面积 产权证号 年初净值 年末净值 抵押期限
高新区天府大道 成房权证监证字
1071.59 �O 2012 年 4 月
中段 801 号 第 1548038 号
9,341,928.42 9,036,289.26 19 日至 2013
高新区天府大道 成房权证监证字
1254.25 �O 年 4 月 19 日
中段 801 号 第 1822295 号
合计 9,341,928.42 9,036,289.26
注:该固定资产用于公司抵押借款,详见本附注六、15。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项目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预计办结产权证书时间
交大光芒公司新办公大 系外购办公大楼,装修后已于 2012
已申报资料,待批复
楼 年 2 月转固,相关房产尚在办理之中
12.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明细表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
光芒办
1
公楼装 17,629,200.00
7,629,200.00
修工程
1
合计 17,629,200.00
7,629,200.00
(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本年减少
工程名称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年末金额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仁宗海电站 2,367,194.81 2,367,194.81
田湾河公司公
24,446,385.18 24,446,385.18
共工程
光芒办公楼装
17,629,200.00 1,563,948.58 19,193,148.58
修工程
合计 17,629,200.00 28,377,528.57 46,006,728.57
注:在建工程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
13. 无形资产
项目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一、原值合计 42,729,643.20 1,245,761.50 43,975,404.70
土地使用权 42,710,643.20 42,710,643.2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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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软件 19,000.00 1,245,761.50 1,264,761.50
二、累计摊销合计 9,351,605.69 874,490.29 10,226,095.98
土地使用权 9,334,822.18 856,059.12 10,190,881.30
软件 16,783.51 18,431.17 35,214.68
三、减值准备合计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四、账面价值合计 33,378,037.51 33,749,308.72
土地使用权 33,375,821.02 32,519,761.90
软件 2,216.49 1,229,546.82
注:本年增加的无形资产主要为交大光芒公司外购的 Wonderware 自动化系统平台软
件。本年增加的累计摊销中,本年摊销 874,490.29 元。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280,872.31 3,601,772.00
小计 7,280,872.31 3,601,77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小计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年末金额
可抵扣差异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 252,874,179.50
合计 252,874,179.50
(3)可抵扣差异项目明细
项目 年末金额
可抵扣差异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 39,343,178.47
合计 39,343,1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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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5.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本年减少
项目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年末金额
转回 转销
坏账准备 16,317,861.04 7,366,123.63 23,683,984.67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172,600,000.00 80,209,065.38 252,809,065.38
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312,915.45 6,411,392.47 15,724,307.92
合计 198,230,776.49 93,986,581.48 292,217,357.97
16.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质押借款 30,000,000.00
抵押借款[注 1] 20,000,000.00
保证借款[注 2] 30,000,000.00 30,000,000.00
信用借款 470,000,000.00 437,000,000.00
合计 520,000,000.00 497,000,000.00
注 1:抵押借款系交大光芒公司以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1 号,面积为
1254.25 �O和 1071.59 �O,房产证号分别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034497 号,成房权证监证字
第 3034486 号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物向中信银行草堂支行的借款,抵押期限为:2012 年 4
月 19 日至 2013 年 4 月 19 日。
注 2:交大光芒公司保证借款 3,000 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7. 应付票据
票据种类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400,000.00 3,5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1,400,000.00 3,500,000.00
注:下一会计年度将到期的金额为 1,400,000.00 元。
18.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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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合计 110,891,260.67 171,603,725.04
其中:1 年以上 53,392,635.09 20,300,659.99
注 1:本项目年末金额比年初金额减少了 35.38%,主要原因系田湾河公司支付工程尾
款和嘉阳电力公司支付材料款所致。
注 2:本项目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主要系田湾河公司尚未办理工程结算的工
程暂估款及交大光芒公司应付联合工程款,大额应付款如下:
与本公司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备注
关系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三公司 非关联方 7,517,284.86 2-3 年 暂估工程款
北京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
非关联方 9,610,365.00 1-2 年 联合工程款
司
南京恒星自动化设备公司 非关联方 5,732,600.00 1-3 年 联合工程款
成都交大许继电气公司 非关联方 3,000,000.00 2-3 年 联合工程款
四川科锐得电力自动化技术有限
非关联方 2,586,000.00 1-2 年 暂估工程款
责任公司
合计 28,446,249.86
(2)年末应付账款中不含应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
19. 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合计 4,052,927.56 3,781,013.10
其中:1 年以上 211,174.00 770,374.00
(2)年末预收款项中不含预收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
20.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一、工资(含奖金、津贴和补贴) 16,327,273.13 71,149,168.49 67,668,142.58 19,808,299.04
二、应付福利费 11,101,743.30 11,101,743.30
三、社会保险费 224,025.00 13,359,557.00 13,220,102.41 363,479.59
1.医疗保险费 2,433,648.09 2,433,648.09
2.基本养老保险费 7,329,617.51 7,329,6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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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3.年金缴费 224,025.00 2,317,161.95 2,177,707.36 363,479.59
4.失业保险费 687,591.70 687,591.70
5.工伤保险费 345,542.07 345,542.07
6.生育保险费 245,995.68 245,995.68
四、住房公积金 776,648.88 5,333,585.84 5,288,972.82 821,261.9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497,071.96 2,568,748.96 2,434,952.76 2,630,868.16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 617,419.44 617,419.44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计 20,442,438.41 103,512,803.59 99,713,913.87 24,241,328.13
注:本项目年末金额为以前年度结余以及计提的 2012 年 12 月的工资、绩效等,计
提薪酬将在完成 2012 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
21. 应交税费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增值税 30,525,871.10 18,134,902.38
营业税 44,821.60 106,719.10
企业所得税 13,516,257.23 8,632,616.52
个人所得税 3,055,976.97 3,972,848.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331,445.18 946,938.76
教育费附加 387,616.87 733,956.80
地方教育费附加 1,290,896.36 535,965.07
副食品调节基金 1,884,360.90 1,965,673.43
印花税 809,644.82 73,332.85
代扣施工单位税款 442,493.56 734,531.28
房产税 1,560,437.07 1,049,539.93
土地使用税 47,442.44
合计 53,849,821.66 36,934,466.91
22. 应付利息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5,051,184.72 4,941,453.64
企业债券利息 11,229,186.66 8,020,833.33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461,060.56 561,126.11
合计 16,741,431.94 13,523,4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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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3. 应付股利
单位名称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超过 1 年未支付原因
法人股分红款 40,061.64
成都国佳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6,000,000.00 10,000,000.00
交大光芒公司其他 48 位自然人股
7,200,000.00 12,000,000.00
东
合计 13,240,061.64 22,000,000.00
注:本项目年末金额主要为交大光芒公司计提尚未支付完毕的股利。
24. 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合计 141,999,973.46 155,965,816.14
其中:1 年以上 88,035,954.01 103,360,154.18
注: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主要为田湾河公司暂收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
金。未偿还的原因系工程质保期未到,相应质保金未退还。
(2)年末其他应付款中不含应付持本公司(或本公司)5%(含 5%)以上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年末大额其他应付款
项目 金额 账龄 性质或内容
水库库区基金 85,078,403.13 0-4 年 库区维护费
中国水电三局田湾河施工局 6,527,671.89 3 年以上 工程质量保证金
中铁十六局田湾河项目部 4,345,963.68 0-5 年 工程质量保证金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三公司 3,421,402.02 0-3 年 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川省财政厅 3,277,409.30 1 年以内 水资源费
合计 102,650,850.02
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37,000,000.00 117,000,000.00
合计 537,000,000.00 117,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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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类明细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注] 127,000,000.00 7,000,000.00
信用借款 410,000,000.00 110,000,000.00
合计 537,000,000.00 117,000,000.00
注:保证借款由川投集团提供担保。
26. 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质押借款[注 1] 21,000,000.00 21,000,000.0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注 2] 1,910,000,000.00 2,107,000,000.00
信用借款[注 3] 1,700,000,000.00 2,070,000,000.00
合计 3,631,000,000.00 4,198,000,000.00
注 1:质押借款系天彭电力公司以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
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彭州支行)的借款,同时本公司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九、
1。
注 2:保证借款由川投集团提供担保。
注 3:信用借款中包含通过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由川投集团提供的 6 年期 11 亿元人
民币专项委托贷款,详见本附注七、(二)、5。
(2)年末金额中前五名长期借款
利率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币种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
建行成都新华 浮动利
2004 年 2022 年 RMB 1,910,000,000.00 2,080,000,000.00
支行 率
交通银行股份
前三年
有限公司四川 2011/5/25 2017/5/24 RMB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免息
省分行
工商银行雅安 浮动利
2010/3/1 2015/2/28 RMB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分行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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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利率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币种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
交通银行股份
前三年
有限公司四川 2011/6/30 2017/6/29 RMB 218,000,000.00 218,000,000.00
免息
省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
前三年
有限公司四川 2011/7/22 2017/7/21 RMB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免息
省分行
合计 3,228,000,000.00 3,398,000,000.00
27. 应付债券
债券种类 面值总额 发行日期 期限 发行金额
可转换公司债券 2,100,000,000.00 2011 年 3 月 21 日 6 年期 2,100,000,000.00
合计 2,100,000,000.00 2,100,000,000.00
(续)
债券 年初应付利 本年应计利 本年已付利 年末应付利
年末金额
种类 息 息 息 息
可转换公
8,020,833.33 13,708,333.33 10,499,980.00 11,229,186.66 1,817,384,293.81
司债券
合计 8,020,833.33 13,708,333.33 10,499,980.00 11,229,186.66 1,817,384,293.81
注: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并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川投能源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
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0]39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72 号)核准,本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 21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用于向雅砻江公司进行股东同比例增资,以解决雅砻江公司的在建电站锦屏一级、锦屏二
级补充资本金的需求。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川投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
售的川投转债于上市首日即可交易。本公司 21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 2,054,530,000.00 元,初始确认应付债券本金 2,100,000,000.00 元、利息调
整 409,329,663.76 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63,859,663.76 元。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自 2011 年 9 月 22 日起开始转股。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91,000 元本公
司发行的“川投转债”(110016)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川投能源”(600674),转股股数
为 7,932 股。
28. 长期应付款
项目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备注
国家增股准备金 1,616,518.94 1,616,518.94
合计 1,616,518.94 1,616,5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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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形成原因为本公司以前年度调整股权结构将多余资产转入形成。
29.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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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初金额 本年变动 年末金额
股东名称/类别 比例
金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金额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国家持有股
国有法人持股 385,480,502.00 41.32 308,384,402.00 -693,864,904.00 -385,480,502.00
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
385,480,502.00 41.32 308,384,402.00 -693,864,904.00 -385,480,502.00
计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547,441,233.00 58.68 163,000,000.00 568,354,776.00 693,872,606.00 1,425,227,382.00 1,972,668,615.00 1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
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
547,441,233.00 58.68 163,000,000.00 568,354,776.00 693,872,606.00 1,425,227,382.00 1,972,668,615.00 100.00
计
股份总额 932,921,735.00 100.00 163,000,000.00 876,739,178.00 7,702.00 1,039,746,880.00 1,972,668,615.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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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股本的增减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一。
30. 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股本溢价 3,331,194,516.64 1,744,115,059.21 876,739,178.00 4,198,570,397.85
其他资本公
390,357,093.82 11,235,452.87 14,554.39 401,577,992.30
积
合计 3,721,551,610.46 1,755,350,512.08 876,753,732.39 4,600,148,390.15
注 1:股本溢价本年增加额其中 1,744,021,206.82 元为本公司公开增发 1.63 亿股股票
超过面值的部分;其中 93,852.39 元为 2011 年 3 月发行的 21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本年
度有 87,000 元转换为 7,702 股股份,其发行价格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股本的部分计入股本
溢价。
注 2: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额中一是 2009 年本公司增发股份购买川投集团持有雅
砻江公司 48%股权时,川投集团作出的承诺,对雅砻江公司及下属企业二滩实业 22 处房
产办理房产证支出的费用,川投集团将按照持有雅砻江公司的股权比例(48%)予以承担,
并按照应该承担的金额直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本公司,截止报告期末,相关权证办理完毕,
川投集团已履行承诺,将对应实际办证费用 4,967,398.49 元支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收到
的款项记入其他资本公积;二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金额 262,076.10 元;三是
按照对联营企业雅砻江公司的持股比例确认的本公司享有的二滩水电资本公积增加额
6,005,978.28 元。
注 3: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减少金额为 2011 年 2 月公司发行 21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扣除发行费用后重新计算的市场利率确定的权益成份 363,863,433.76 元记入其他资本公
积,本年有 91,000 元面值债券转作 7,702 股股份,按比例转出 14,554.39 元。
31. 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法定盈余公积 183,272,156.96 36,837,225.00 220,109,381.96
任意盈余公积 255,715,617.79 55,255,837.51 310,971,455.30
合计 438,987,774.75 92,093,062.51 531,080,837.26
32. 未分配利润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上年年末金额 1,121,186,782.83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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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合并范围变更
其他调整因素
本年年初金额 1,121,186,782.83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0,370,236.0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6,837,225.00 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5,255,837.51 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15%
应付普通股股利 43,836,958.92 注
本年年末金额 1,395,626,997.46
注:经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 2011 年年末股本 932,921,735 股、公
开 增 发 163,000,000 股 和 本 年 度 一 季 度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转 股 2,238 股 后 的 总 股 本
1,095,921,735 为基数,每 10 股派 0.40 元(含税)。
33. 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权比例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天彭电力公司 5% 11,209,449.06 10,618,269.22
交大光芒公司 50% 65,571,691.27 44,517,312.34
嘉阳电力公司 5% 7,573,638.11 8,121,686.95
田湾河公司[注] 20% 245,240,827.77 229,209,798.27
合计 329,595,606.21 292,467,066.78
注:田湾河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中包含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1,100 万元。本年度,根据四
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1 年结转田湾河大发水电站重建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投
[2012]25 号),田湾河公司收到灾后重建补助资金 1,100 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 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建[2005]355 号)第
十四条(二)的规定,作为国家独享资本公积。本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在少数股东权益项
目中列示。
3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1,133,197,146.47 1,147,358,587.06
其他业务收入 3,927,481.77 3,672,974.11
合计 1,137,124,628.24 1,151,031,561.17
主营业务成本 595,188,700.49 620,020,224.15
其他业务成本 239,630.38 609,000.00
合计 595,428,330.87 620,629,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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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按行业、产品分类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电力 978,005,677.45 525,414,061.83 996,635,220.89 544,955,175.76
软件产品 65,048,449.91 12,796,791.56 69,245,745.46 20,740,137.48
硬件产品 86,847,264.11 56,808,694.36 76,111,456.71 50,948,735.17
服务 3,295,755.00 169,152.74 5,366,164.00 3,376,175.74
合计 1,133,197,146.47 595,188,700.49 1,147,358,587.06 620,020,224.15
(2)主营业务―按地区分类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四川省内 1,008,502,454.59 546,670,329.16 1,011,679,856.87 557,113,794.25
四川省外 124,694,691.88 48,518,371.33 135,678,730.19 62,906,429.90
合计 1,133,197,146.47 595,188,700.49 1,147,358,587.06 620,020,224.15
(3)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四川省电力公司 745,274,093.35 65.54
四川川投峨眉新银江铁合金有限责任公
188,401,923.45 16.57
司
成都电业局 26,419,361.57 2.32
中铁四局上海调度所运营调度系统项目
20,156,438.46 1.77
部
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15,778,290.60 1.39
合计 996,030,107.43 87.59
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计缴标准
营业税 140,386.25 273,308.20 5%
城建税 3,358,200.41 3,056,904.02 7%、5%、1%
教育附加 4,730,077.46 4,675,506.92 3%
地方教育附加 3,137,145.29 3,100,957.20 2%
副食品调节基金 892,866.73 878,375.52 按国家规定标准
合计 12,258,676.14 11,985,051.86
36. 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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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职工薪酬 8,007,977.23 9,383,301.17
业务费用 4,019,582.55 3,097,006.61
办公费、会务费等日常费用 3,280,639.38 1,862,700.41
宣传费用 37,877.00 83,235.00
劳动保护费 53,874.00
其它 1,067,956.24 163,981.00
合计 16,414,032.40 14,644,098.19
37. 管理费用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职工薪酬 30,661,545.70 25,684,877.47
办公费、差旅费、会务费等日常费用 22,847,309.76 16,889,851.20
折旧及摊销 11,821,694.26 11,624,641.72
业务费用 6,640,267.50 6,181,250.49
技术开发费 7,873,052.20 6,400,614.99
水资源费等税费 3,353,540.60 3,736,289.36
证券及中介机构费用 1,131,000.00 186,270.45
资产修理及维护 1,166,320.37 251,619.72
董事会费 989,585.23 1,026,333.00
劳动保护费 678,695.00 808,293.00
其他 3,694,309.77 946,087.60
合计 90,857,320.39 73,736,129.00
38. 财务费用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利息支出 312,012,866.97 275,413,075.67
减:利息收入 11,550,575.74 7,509,529.19
加:担保费支出 17,218,643.80 16,980,000.00
加:其他支出 911,089.08 884,093.18
合计 318,592,024.11 285,767,639.66
注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0 年度省级企业灾后重建贷款中央基金贴息
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1]141 号),本年天彭电力公司收到 2010 年度灾后恢复重建
贷款中央基金贴息资金 51.79 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建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
理办法通知》(财建[2007]416 号)的账务处理要求,上述收到的贷款贴息资金冲减当期财
务费用-利息支出。
注 2:交大光芒公司本年收到成都市高新区财政贷款贴息 124.43 万元,根据《成都市
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成办发[2007]57 号)的要求冲减当期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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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费用-利息支出。
注 3:本年利息收入中含收取新光硅业委托贷款利息 2,893,135.00 元。
注 4:本年担保费支出变动情况详见附注七、(二)、4。
39.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坏账损失 7,366,123.63 4,295,343.77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80,209,065.3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6,411,392.47 9,325,463.6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650,000.00
合计 93,986,581.48 14,270,807.37
注:本项目本年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增加 5.59 倍 ,主要原因系本年对联营企业新光
硅业计提了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10.(4)和十一、4。
40.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来源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3,000,000.00 45,8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4,463,453.37 234,007,464.95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19,800.00
合计 457,483,253.37 279,807,464.95
注:本公司本年投资收益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
(2)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合计 123,000,000.00 45,800,000.00
其中:
国电大渡河流域电力
123,000,000.00 45,800,000.00 分配现金股利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合计 334,463,453.37 234,007,464.95
其中:
雅砻江公司 490,591,362.12 244,172,683.77 本年雅砻江公司各建设电站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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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继投入商业运行,净利润稳步上
升
受光伏行业持续疲软和延长停
产技改期限的不利影响,新光硅
新光硅业 -159,586,287.20 -14,598,136.17
业本期亏损较多,导致本公司投
资收益大幅减少
长飞四川 3,458,378.45 4,432,917.35
41.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8,779.50 300.00 78,779.5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78,779.50 300.00 78,779.50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政府补助 20,836,806.67 19,693,785.53 20,836,806.67
其他 810.00 1,162,615.76 810.00
合计 20,916,396.17 20,856,701.29 20,916,396.17
(2)政府补助明细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来源和依据
犍为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嘉阳电力有
煤矸石综合利用增
5,272,876.63 10,253,622.88 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享受增值税
值税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 50%政策的批复》
污染治理补助 786,794.00 由犍为县环保局拨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
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软件增值税返还 10,547,136.04 6,798,037.65
[2000]2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8]92 号)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关于下达
成都高新区经贸局
2012 年高新区第四批企业技术改造项
重点培育企业财政 1,430,000.00
目 计 划 的 通 知 》( 成 高 经 发 [2012]67
扶持资金
号)
高新科技局客运综 《成都高新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1,000,000.00
合 SCADA 资助金 资金项目合同书》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
成都市科技局城市
于下达省级 2012 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 700,000.00
目 资 金 预 算 的 通 知 》( 成 财 教
项目专项经费
[2012]17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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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来源和依据
成都高新区技术产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关于拨付
业开发区经贸发展 500,000.00 2012 年度高新区企业改制上市奖励资
局改制奖励资金 金的通知》(成高经发[2012]91 号)
高新区工程(技术) 《关于申请 2012 年度高新区工程(技
300,000.00
中心资助金 术)中心资助资金的通知》
高新区经发局项目
300,000.00 由高新区经发局拨付
资助金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关于下达
重大产业项目扶持 2010 年高新区第四批企业技术改造项
200,000.00
基金 目计划的通知》(成高经发[2010]239
号)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四川省科技成
科技扶持金 700,000.00 果转化项目“高速铁路供电综合监控
系统开发”经费拨付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给予的
科技扶持金 700,000.00
2011 年战略新兴产业项目资助
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拨
知识产权资助金 18,500.00
付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高新专项基金 400,000.00 员会关于下达 2011 年“小巨人”资金
的通知
成都市版权局给予企业申请当年著作
著作权资助金 8,000.00
权资助,每项给 800 元,共 10 项
彭州市科技局税收返还款(四川省非
税收返还款 315,625.00
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
税收优惠财政扶持
300,000.00 彭州市地方财政库款(预算拨款凭证)
资金
合计 20,836,806.67 19,693,785.53
42. 营业外支出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87,810.48 1,682,969.95 2,587,810.4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587,810.48 1,682,969.95 2,587,810.48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对外捐赠 380,000.00
其他 114,084.54 11,153.96 114,084.54
合计 2,701,895.02 2,074,123.91 2,701,895.02
43.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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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当年所得税 22,465,742.19 22,802,328.11
递延所得税 -3,679,100.31 -2,309,551.77
合计 18,786,641.88 20,492,776.34
(2)当年所得税
项目 金额
本年合并利润总额 485,285,417.37
加:合并抵消 120,584,933.33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14,821,900.4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591,203,137.11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1,467,608.24
加:母公司应纳税所得税额负数 208,179,210.00
加:子公司本年亏损额 13,690,158.49
本年应纳税所得额 239,890,874.29
法定所得税税率(25%) 25%
本年应纳所得税额 59,972,718.58
减:减免所得税额 38,431,195.06
减:抵免所得税额
本年应纳税额 21,541,523.52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加:其他调整因素 924,218.67
当年所得税 22,465,742.19
44.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 序号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 410,370,236.06 349,844,887.51
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
2 4,258,807.67 1,450,153.84
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3=1-2 406,111,428.39 348,394,733.67
润
年初股份总数 4 932,921,735.00 932,921,505.00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
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5 876,739,178.00 876,739,178.00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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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序号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
6 163,007,702.00 230.00
加股份数(Ⅱ)
增加股份(Ⅱ)下一月份
7 8.9997 3
起至年末的累计月数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8
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
9
年末的累计月数
缩股减少股份数 10
报告期月份数 11 12 12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
12=4+5+6×7÷11-8×9÷11-10 1,931,912,614.31 1,809,660,740.50
平均数
基本每股收益(Ⅰ) 13=1÷12 0.2124 0.1933
基本每股收益(Ⅱ) 14=3÷12 0.2102 0.1925
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
15
潜在普通股利息
转换费用 16
所得税率 17
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可
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 18
股加权平均数
稀释每股收益(Ⅰ) 19=[1+(15-16)×(1-17)]÷(12+18) 0.2124 0.1933
稀释每股收益(Ⅱ) 19=[3+(15-16)×(1-17)]÷(12+18) 0.2102 0.1925
注 1:本公司本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是反稀释作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及讲解规定,在计算每股收益时不予考虑。
注 2:因本年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对上年同期指标进行了追
溯调整。
45.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262,076.10 -232,174.80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262,076.10 -232,174.80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
6,005,978.28 11,899,303.26
享有的份额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
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6,005,978.28 11,899,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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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合计 6,268,054.38 11,667,128.46
4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利息收入 8,657,440.74
政府补助 5,016,794.00
收回保函保证金 2,127,059.47
收到履约保证金 1,950,188.47
收到投标保证金 900,000.00
收到维修质保金 695,458.97
合计 19,346,941.65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支付投标保证金 4,032,060.55
业务费 11,061,492.64
办公费、差旅费、会务费等日常费用 22,646,181.54
技术开发费 1,998,389.41
董事会费 649,585.23
劳动保护 653,602.00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协会费、接待投资者费用等 1,667,150.00
备用金 999,381.36
其他费用 3,173,453.44
合计 46,881,296.17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收到川投集团转来雅砻江公司办理相关房产、土地证费用 4,967,398.49
新光硅业往来款 54,280,000.00
新光工程公司往来款 1,130,000.00
田湾河公司地震灾后重建资金 11,000,000.00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2,893,135.00
合计 74,270,5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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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新光硅业往来款 47,900,000.00
合计 47,900,000.0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财政贴息 1,762,150.00
收回汇票保证金 6,499.50
收到川投集团往来款 80,000,000.00
合计 81,768,649.50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贷款担保费 21,378,643.80
公开增发发行费用 3,376,582.21
支付川投集团往来款 80,000,000.00
合计 104,755,226.01
(2)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466,498,775.49 408,095,876.94
加:资产减值准备 93,986,581.48 14,270,807.3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52,884,978.21 253,180,324.09
无形资产摊销 874,490.29 1,009,859.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10,750.40 1,559,258.40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98,280.58 123,411.5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26,338,375.77 293,076,975.6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57,483,253.37 -279,807,464.9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679,100.31 -2,309,551.7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619,575.95 -6,938,603.8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3,570,593.86 -31,76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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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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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506,499.70 42,630,046.0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5,485,360.33 693,130,757.5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446,997,175.54 400,401,346.5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00,401,346.55 68,350,365.3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595,828.99 332,050,981.17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现金 446,997,175.54 400,401,346.55
其中:库存现金 153,961.22 251,528.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46,743,214.32 390,149,818.5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00,000.00 10,000,000.00
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期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446,997,175.54 400,401,346.55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注:本项目年末金额与货币资金差异为使用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详见本附
注六、1。
七、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组织机
控股股东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法人代表
构代码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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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组织机
控股股东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法人代表
构代码
20181233
川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成都 投资企业 黄顺福
9
注: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控股股东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川投集团 4,498,925,296.00 1,007,664,599.15 5,506,589,895.15
(3) 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年末比例 年初比例
川投集团 1,087,397,021.00 595,959,456.00 55.12 63.88
2. 子公司
(1) 子公司
法定 组织机
子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代表人 构代码
一级子公司:
铁路远动控制系统
交大光芒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 谢洪先 709225231
开发、生产、销售
天彭电力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彭州市 水力发电、销售 魏华 75879580-4
嘉阳电力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犍为县 火力发电、销售 张昊 20735502-8
田湾河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石棉县 水电开发、销售 赵德胜 74467620-6
二级子公司:
仁宗海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康定县 水力发电、销售 孙志祥 69227346-3
(2) 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子公司名称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一级子公司:
交大光芒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天彭电力公司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嘉阳电力公司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田湾河公司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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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子公司名称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二级子公司:
仁宗海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3) 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或权益及其变化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年末比例 年初比例
一级子公司:
交大光芒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50.00 50.00
天彭电力公司 142,500,000.00 142,500,000.00 95.00 95.00
嘉阳电力公司 142,500,000.00 142,500,000.00 95.00 95.00
田湾河公司 320,000,000.00 320,000,000.00 80.00 80.00
二级子公司:
仁宗海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 100.00
3. 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被投资单 持股 表决权
企业 业务 法定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
位 注册地 比例 比例
类型 性质 代表人 (万元) 代码
名称 (%) (%)
光 纤 、光 Roger
有限责 四川峨
长飞四川 缆 生 产和 Stephen 5,380.00 49.00 49.00 62110028-2
任公司 眉山市
销售 Preston
有 限 责 四 川 乐 多 晶 硅开
新光硅业 赵德胜 30,850.00 38.90 38.90 720850126
任公司 山市 发、生产
雅 砻 江 公 有 限 责 成 都 市 水 电 开发
王会生 1,610,000.00 48.00 48.00 201870221
司 任公司 双林路 和销售
4. 其他关联方
主要交易内 组织机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方名称
容 构代码
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
司(以下简称嘉阳集团公 购买原煤 20735173X
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司)
联营企业新光硅业全资子公 四川新光多晶硅工程技术
资金往来 67715398-1
司 有限公司(新光工程公司)
(二) 关联交易
1. 购买商品
关联方类型及关联方名称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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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金额 金额的比例 金额 金额的比例
(%)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其中:嘉阳集团公司 154,630,481.84 100.00 174,876,519.66 100.00
合计 154,630,481.84 100.00 174,876,519.66 100.00
注:本年度,嘉阳电力公司与嘉阳集团公司重新签订了 2012 年煤炭供销合同。双方
约定:嘉阳集团公司本年向嘉阳电力公司提供发电所需低热值原煤 66 万吨,结算价格以
基低位发热量 2,950 大卡/公斤燃煤,到嘉阳电力公司煤坪的到货价 263.53 元/吨(含税价)
为基础价格结算。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有调整,执行新的税收政策。基低
位发热量每超过 100 大卡/公斤(实测热值计算),每吨增加 8.93 元(含税价),基低位发
热量每降低 100 大卡/公斤(实测热值计算),每吨减少 8.93 元(含税价);对基低位发热
量低于 2,750 大卡/公斤部分,嘉阳电力公司有权拒付煤款。该合同有效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 受托管理情况
托管收 本年确
委托方 受托方 受托资 受托起
受托终止日 益定价 认的托
名称 名称 产类型 始日
依据 管收益
至川投集团通过合法方式将
标的股权注入本公司或不涉
及关联关系的其他方之日止 因托管
2011 或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新光 业务实
川投集团 股权
本公司 年 6月 硅业 38.9%的股权或以其他 际发生
[注 1] 托管
28 日 方式实质上解决了川投集 或支出
团、本公司双方之间在多晶 的费用
硅行业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止。
注:2011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川
投集团签订
<股权委托管理合同>
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托管控股股东川投集团 持有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四川硅业)35%股权。托管期限为自托管协 议生效之日起至川投集团通过合法方式将标的股权注入本公司或不涉及关联关系的其他 方之日止;或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新光硅业 38.9%的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实质上解决了川投 集团及本公司双方之间在多晶硅行业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止。托管期间,天威四川硅业所 产生的利润由川投集团享有;其对应的营业成本、费用、税赋及亏损等全部由川投集团承 担;该次股权托管川投集团向本公司支付的费用为因履行托管义务而实际支付/发生的费 用;该费用由川投集团直接承担或实报实销并按年度支付给本公司。 3. 承租情况 74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出 租 方 名 承租方名 租赁 租赁 租赁费定 本年确认的 租赁资产种类 称 称 起始日 终止日 价依据 租赁费 田 湾 河 公 田 湾 河 调 度 中 2011 年 5 月 2014 年 5 月 1,896,204.4 川投集团 协议定价 司 心以及办公房 20 日 19 日 9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12 川投集团 本公司 本公司办公房 协议定价 951,955.20 1日 月 31 日 4. 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金额(万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元) 经履行完毕 川投集团[注 1] 嘉阳电力公司 2,700.00 1997 年 2013 年 否 川投集团[注 2] 田湾河公司 208,000.00 2004 年 2025 年 否 本公司[注 3] 天彭电力公司 2,100.00 2008 年 2018 年 否 本公司[注4] 交大光芒公司 3,000.00 2012年 2013年 否 本公司[注5] 新光硅业 5,106.33 2012年 2013年 否 注 1:根据与川投集团签订的担保协议的约定,嘉阳电力公司本年对川投集团计提担 保费 334,200.00 元,支付了 334,200.00 元。 注 2:2004 年 5 月 20 日、2005 年 2 月 2 日,田湾河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华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新华支行)分别签订了金额为 20 亿元和 12 亿元的人民币资金 借款合同,借款用途:用于田湾河梯级水电站的开发;借款期限为分别为 19 年和 18 年, 分别自 2004 年-2023 年和 2005 年-2023 年;合同下的借款分次发放,每次发放前双方签订 《用款协议》。该项借款由川投集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和四川投资 服务经营公司联合担保。从 2010 年 1 月起,川投集团每年按其为田湾河公司所提供银行 借款担保实际余额的 1%收取担保费。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田湾河公司在建行新华 支 行 实 际 借 款 金 额 为 20.2 亿 元 。 2012 年 度 , 田 湾 河 公 司 共 支 付 川 投 集 团 担 保 费 20,680,000.00 元。 注 3: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天彭电力公司向中行彭 州支行、中信银行成都武成支行申请的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 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2008 年,天彭电力公司与中行彭州支行签订编号为 2008 年中银 彭贷字第 021 号《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贷款额度为 5,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96 个月。 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天彭电力公司实际借款余额为 2,100 万元。 注 4: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交大光芒公司提供最高不 超过 3,000 万元,累计为其提供担保数量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担保;本公司按实际贷款担 保额收取 1%的担保费,如出现担保风险,交大光芒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按股权份额承担相 应的担保风险责任。 75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 5: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新光硅业提供最高不超过 20,000 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担保。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实际对新光硅业担保金额为 5,106.33 万元。 5. 关联方委托贷款 关联方名称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放贷单位) 50,000.00 2011.5.25 2017.5.24 21,800.00 2011.6. 30 2017.6.29 川投集团[注 1] 本公司 委托贷款 20,000.00 2011.7.22 2017.7.21 18,200.00 2011.7.28 2017.6.30 10,000.00 2012-6-18 2013-6-17 本公司 委托贷款 川投集团[注 2] 4,000.00 2012-12-1 2013-12-1 田湾河公司 10,000.00 2012-6-8 2013-6-7 委托贷款 10,000.00 2012-6-18 2013-6-17 本公司 新光硅业 委托贷款 3,780.00 2012-12-1 2013-12-1 注1:2011年本公司与川投集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四份委托 贷款单项协议,总金额110,000万元;该协议规定前3年为无息贷款,超过3年期后的贷款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从逾期之日起计算并支付利息。上述委托贷款合同经本公司2011年第 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注2:经本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 请不超过3亿元的委托贷款(信用方式)。2012年本公司与川投集团、建行新华支行签订了 两份委托贷款单项协议,总金额14,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执行。田湾河公司与川投集团、交通银行四川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金额10,000 万元,贷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为6.888%。 注3:经本公司八届十二次和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向联营企业新光硅 业提供委托贷款1.9亿元。2012年本公司与新光硅业、建行新华支行签订了两份委托贷款 单项协议,总金额14,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新光硅业以872台套、合计以2010年6月30日的评估净值30,123.5万元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 物为该项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截止到年末,实际放款13,780万元。截止到审计报告日,累 计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金额为16,500万元,实际放款16,280万元。 6.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名称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30.68 万元 94.60 万元 76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 关联方往来余额 1. 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川投集团 611,187.51 30,559.38 合计 611,187.51 30,559.38 2. 关联方预付款项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川投集团 1,112,565.35 合计 1,112,565.35 3. 关联方应付账款 关联方(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其中:嘉阳集团公司 21,390,705.79 49,699,336.56 合计 21,390,705.79 49,699,336.56 4. 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关联方(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合营及联营企业 其中:新光硅业 6,380,000.00 其他关联关系方 其中:新光工程公司 1,130,000.00 合计 7,510,000.00 八、 或有事项 1、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本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关联方担保,详见本附注七、(二)、4。 2、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 有事项。 九、 承诺事项 1、天彭电力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签订金额为5,500万元的银行借款 77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合同,用于“5.12”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及恢复生产,借款期限为96个月,自2008年11月 至2016年10月。天彭电力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与银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借款金额 由5,500万元修改为5,100万元,该借款以天彭电力公司凤鸣桥梯级水电站100%的电费收费 权益做质押,并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天彭电力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与银行签订借款 合同《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于偿还最先到期的贷款,按照 到期先后顺序而非倒序还款,还款计划约定企业最后四期(即2013年12月31日至2016年10 月30日)还款金额为2,100万元。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天彭电力公司实际借款余额为 2,100万元。 2、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 项。 十、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到审计报告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本公司、成都国佳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钱清泉、刘惠德等 48 位自然人股东签 订的《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及 201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 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规定,成都交大光芒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成都交大光芒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成都交大光芒实业有限公司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按 2.1845:1 比例折合成 3,000.00 万股份(每股面值 1 元)。上述 整体变更事项于 2012 年 1 月 19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2、雅砻江公司2012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的请示》,从2012年4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中除房 屋、挡水建筑物以外的泄洪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其他建筑物等建(构)筑物 的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35年,残值率由3%调整为0。因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影响雅砻江公 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增加205,696,360.40元,净利润增加174,841,906.34元,进而影响本公 司按48%持股比例增加投资收益83,924,115.04元。 3、田湾河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中的房 屋及建筑物、大坝折旧年限由30年调整为40年,输配电工程折旧年限由15年调整为20年。 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会对本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 影响,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田湾河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 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4、本公司参股38.9%的新光硅业2011年11月开始停车技改,计划停车技改时间为半年。 本年本公司接新光硅业书面报告,新光硅业技改工作尚未完成,原预计完成安装进行调试 的目标时间有所延迟。新光硅业将继续进行技改并根据技改和市场情况决定何时恢复生 产。 新光硅业本年度因光伏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发生亏损41,024.75万元,在2012年12月 31 日,年末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37,669.82万元,经营现金流为负,对其持续经营能力造成 7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影响。为此,新光硅业已(拟)采取以下改善措施:(1)技术改造降低成本,保证产品具 体持续竞争能力;(2)取得大股东支持,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3)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和技术团队流失的前提下,减员减薪减支;(4)拟采取贷款展期、由各个股东提供 借款或担保以及积极寻求与银行以外的金融单位接洽等多种方式融资;(5)争取在电价等 主要原材料上面取得优惠价格;(6)做好技改收尾工作,为恢复生产做准备,待行业回暖 时能够立即投入生产。 5、自2011年6月27日本公司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 团签订
<股权委托管理合同>
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本公司托管控股股东川投集团持有的 天威四川硅业35%股权)以来,整个2012年,天威四川硅业一直处于停产技改和亏损状态。 6、2012年3月,本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收购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 工作,兑现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关于解决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的具体承诺。截止到审计 报告日,关于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剥离不良资产、审计、评估等改制相关工作已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工作基本结束,具体收购工作待收购前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 7、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雅砻江梯级水电站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改价格[2012]4014号),本公司重要联营企业雅砻江公司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官 地梯级水电站统一送江苏省、重庆市和四川省的上网电价被核定为平均每千瓦时0.3203元 (含税)。雅砻江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分别在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官地梯级水电站上网 侧关口统一按每千瓦时0.3203元(含税)结算上网电价。该电价自官地水电站发电机组投 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8、年末发行在外的、可转换为股份的金融工具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72 号”文核准,本公司 2011 年 3 月 21 日向社会公 开发行 21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 6 年,即自 2011 年 3 月 2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该债券于 2011 年 9 月 22 日开始转股,按开始转股日转股价格 17.26 元/股 测算,公司可转换股数为 121,668,600.00 股。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转股股数 为 7,932 股。2012 年 3 月 15 日,因本公司公开增发 16,300 万股 A 股股票,转股价格调整 为 16.51 元/股;因本公司以 2012 年 5 月 21 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每 10 股转增 8 股的利润 分配,按规定转股价调整为 9.15 元。按调整后转股价格测算,尚可转换股数为 229,498,251 股。 9、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本年公允 计入权益的 年初 本年计提 年末 项目 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金额 的减值 金额 损益 值变动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24,409.50 262,076.10 886,485.60 金融资产小计 624,409.50 262,076.10 886,485.60 79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0、年金计划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三 户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批复(川国资考核[2009]23 号)及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川投能源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川劳社会函[2009]626 号),本公司本部 2009 年度 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本公司企业新增年金缴费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5%的比例,先从福 利费结余中列支,待福利费结余用完后按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列入企业成本,如遇国 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公司本年年金计划无变化。 十二、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 年末金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 ― ― ― 他应收款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 1,302,281.84 100.00 65,114.12 5.00 其中:余额百分比组合 1,302,281.84 100.00 65,114.12 5.00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合 组合小计 1,302,281.84 100.00 65,114.12 5.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合计 1,302,281.84 ― 65,114.12 ― (续) 年初金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 ― ― ― 他应收款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 2,098,210.56 100.00 104,910.53 5.00 其中:余额百分比组合 2,098,210.56 100.00 104,910.53 5.00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合 80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初金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组合小计 2,098,210.56 100.00 104,910.53 5.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合计 2,098,210.56 ― 104,910.53 ― 1)组合中,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金额 余额百分比组合 1,302,281.84 5 65,114.09 合计 1,302,281.84 ― 65,114.09 (2)年末其他应收款中不含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与本公司 占其他应收款总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性质或内容 关系 额的比例(%) 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500,000.00 2 年以内 38.39 预付服务费 上海分公司 雷勋中 公司员工 248,815.30 1 年以内 19.11 备用金借款 穆柄光 公司员工 80,000.00 1 年以内 6.14 备用金借款 刘力志 公司员工 59,130.00 1 年以内 4.54 备用金借款 邓锦生 公司员工 39,799.99 1 年以内 3.06 备用金借款 合计 927,745.29 71.24 (4)年末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其他关联方款项。 2.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1,986,789,701.79 1,757,569,701.79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9,528,874,196.68 7,439,677,965.03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11,515,663,898.47 9,197,247,666.82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52,809,065.38 172,600,000.00 81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 11,262,854,833.09 9,024,647,666.82 (2)按成本法、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82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持股比 表决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本年现金红利 例% 比例% 成本法核算 交大光芒公司 50.00 50.00 899,636.43 899,636.43 899,636.43 嘉阳电力公司 95.00 95.00 143,278,705.72 143,278,705.72 143,278,705.72 天彭电力公司 95.00 95.00 142,500,000.00 142,500,000.00 142,500,000.00 田湾河公司 80.00 80.00 669,600,000.00 669,600,000.00 669,600,000.00 120,000,000.00 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 2.00 2.00 16,480,000.00 16,480,000.00 16,480,000.00 电开发公司 四川川投光通信产业 4.13 4.13 2,065,896.89 2,065,896.89 2,065,896.89 有限公司 国电大渡河流域电力 10.00 10.00 1,011,965,462.75 782,745,462.75 229,220,000.00 1,011,965,462.75 123,000,000.00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1,986,789,701.79 1,757,569,701.79 229,220,000.00 1,986,789,701.79 243,000,000.00 权益法核算 长飞四川 49.00 49.00 21,534,207.75 42,115,389.74 3,458,378.45 3,273,200.00 42,300,568.19 3,273,200.00 新光硅业 38.90 38.90 419,793,417.38 628,715,837.31 159,586,287.20 469,129,550.11 雅砻江公司 48.00 48.00 8,563,130,000.00 6,768,846,737.98 2,416,597,340.40 168,000,000.00 9,017,444,078.38 168,000,000.00 小计 9,004,457,625.13 7,439,677,965.03 2,420,055,718.85 330,859,487.20 9,528,874,196.68 171,273,200.00 合计 10,991,247,326.92 9,197,247,666.82 2,649,275,718.85 330,859,487.20 11,515,663,898.47 414,273,200.00 83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 8, Chao yang men Bei 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3)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万元) 持股 表决权 被投资单 年末资产总 年末负债总 年末净资产 本年营业 本年净利 比例 比 例 位名称 额 额 总额 收入总额 润 (%) (%) 合营企业 无 联营企业 长飞四川 49.00 49.00 19,956.48 11,238.71 8,717.77 35,162.75 705.79 新光硅业 38.90 38.90 136,838.60 81,229.23 55,609.38 208.23 -41,024.75 雅砻江公 48.00 48.00 10,051,216.73 8,286,255.02 1,764,961.71 419,029.27 102,417.05 司 合计 10,208,011.81 8,378,722.96 1,829,288.86 454,400.25 62,098.09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金额 新光硅业 172,600,000.00 80,209,065.38 252,809,065.38 合计 172,600,000.00 80,209,065.38 252,809,065.38 注:本年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原因详见本附注六、10(4)。 (5)年末本公司不存在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 3.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来源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43,000,000.00 176,015,392.64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4,463,453.37 234,007,464.95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19,800.00 合计 577,483,253.37 410,022,857.59 (2)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2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合计 243,000,000.00 176,015,392.64 其中: 交大光芒公司 25,000,000.00 宣告分配股利 嘉阳电力公司 5,215,392.64 分配现金股利 田湾河公司 120,000,000.00 100,000,000.00 分配现金股利 国电大渡河流域电力 123,000,000.00 45,800,000.00 分配现金股利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合计 334,463,453.37 234,007,464.95 其中: 本年雅砻江公司各建设电站相 雅砻江公司 490,591,362.12 347,278,943.43 继投入商业运行,净利润稳步上 升 受光伏行业持续疲软和延长停 产技改期限的不利影响,新光硅 新光硅业 -159,586,287.20 676,409.29 业本期亏损较多,导致本公司投 资收益大幅减少 长飞四川 3,458,378.45 6,286,722.66 4.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368,372,250.04 306,433,486.74 加:资产减值准备 80,169,268.97 56,442.6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455,156.03 427,521.08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53,005.11 23,722.17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11,257,340.21 90,321,597.5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77,483,253.37 -410,022,857.5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5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880,472.26 -103,852.1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9,617,812.33 4,246,100.98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38,892.94 -8,617,838.6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19,231,868.62 205,449,649.7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05,449,649.78 33,862,806.9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782,218.84 171,586,842.86 十三、 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营性损益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公司 2012 年度非经营性损益如下: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09,030.98 -1,682,669.9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615,625.00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778,944.00 3,326,3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86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说明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2,893,135.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3,274.54 771,461.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9,800.00 小计 7,069,573.48 3,030,716.85 所得税影响额 907,896.77 426,718.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902,869.04 1,153,844.63 合计 4,258,807.67 1,450,153.84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 2012 年度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444 0.2124 0.21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5.1899 0.2102 0.2102 司股东的净利润 十四、 财务报告批准 本财务报告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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