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股票代码:600674(A 股)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2 号顺景园 1 号楼
一致行动人: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2 楼 2 层 206 号
签署日期:二 O 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股份
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川投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地远通: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远通鑫海: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大地远通在川投能源所持股份比例增加至 5%的行为
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2 号顺景园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连杰
联系电话:010-58653299
二、一致行动人
公司名称: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2 楼 2 层 206 号
法定代表人:缪希强
3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出于对川投能源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未增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川投能源股份 98,134,589 股,
占总股本 4.97%。2013 年 1 月 17 日,大地远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增持川投能源股份 5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3%。截止 2013 年 1 月 17 日收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持有川投能源流
通股 98,634,589 股,其中包括:大地远通持有 25,712,527 股,远通鑫海持有
21,522,062 股,大地远通转入海通证券约定式购回专户 51,400,000 股,以上合
计共占川投能源总股本的 5%。
大地远通转入海通证券约定式购回专户情况如下:
存续期限
编号 转入时间 转入数量(股)
(可延期至 12 个月)
1 2012 年 12 月 13 日 15,500,000 3 个月
2 2012 年 12 月 18 日 20,000,000 3 个月
3 2013 年 1 月 7 日 15,900,000 3 个月
说明:海通证券约定购回账户中的股票为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转
入海通证券约定购回证券交易专户的股票数量,按照约定购回式交易合同约定,
其股东权利归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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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简要情况
交易价格区间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 交易方式
(元/股)
2012.7.16~8. 15 3,831,836 6.15-6.36 集中竞价
2012.8.16~9. 15 -7,161,235 6.77-7.12 集中竞价
2012.9.16~10.15 1,520,242 6.51-7.03 集中竞价
2012.10.16~11.15 3,040,684 6.89-7.68 集中竞价
2012.11.16~12.15 5,669,838 7.70-7.93 集中竞价
2012.12.16~2013.1.15 6,551,389 8.05-8.66 集中竞价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连杰
日期:二�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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