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74 : 川投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3-10-01 00:00:00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股票代码:600674(A股)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2号顺景园1号楼                    

          一致行动人: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2楼2层206号                   

          签署日期: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股份                             

          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和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2013年9月27日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卖出川投能源股票8,800股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川投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地远通: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远通鑫海: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大地远通在川投能源所持股份比例增加至10%的行为                       

          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2号顺景园1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连杰       

          联系电话:010-58653299         

          二、一致行动人      

          公司名称: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2楼2层206号                   

          法定代表人:左清贤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出于对川投能源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于2013年1月17日合并持有川投能源股票                             

          98,634,589股,占川投能源总股本的5%(详见川投能源2013年1月19日发布                                

          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此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于2013年3月至9月期间增持了川投能源股票                               

          98,544,984股。      

                2013年9月27日,大地远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川投能源                            

                                                                                                        3

          股份1,007,162股,占总股本的0.05%。截止2013年9月27日收盘,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持有川投能源流通股                               

          198,186,735.00股,其中包括:大地远通在海通证券信用账户中持有100,667,669                          

          股,远通鑫海在中信证券信用账户中持有97,519,066股,以上合计共占川投能                             

          源总股本的1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简要情况              

                                                          交易价格区间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元/股)   

                                                                              集中竞价 

                 2013.3~4             14370,675          8.89-8.98                           买入

                 2013.4~5               579300            9.15-9.95        集中竞价          买入

                                                                              集中竞价          买入

                 2013.5~6              8311204           9.97-10.95 

                 2013.6~7              30603603          9.96-10.85        集中竞价          买入

                                                                              集中竞价          买入

                 2013.7~8           26,391,007.00        9.90-12.04 

                                                                              集中竞价          买入

                 2013.8~9           8,438,771.00         11.3-11.54 

                2013年9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以均价10.893                               

          元/股卖出川投能源股票8,800股,因买入与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构成一次短                             

          线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                           

          入后六个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承诺将本次短线交易                           

          所得收益6,802.4元上交川投能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次发生的短线交易行为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向川投能源                         

          董事会承诺日后严格遵循交易规则,并向川投能源广大投资者致歉。具体情况详                           

          见与本报告书一同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进行短线交易的公告》。                  

                                                                                                        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连杰       

          一致行动人: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清贤       

                                                              日期: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5

          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1   

                                                       地            号

                          川投能源                     股票代码      600674

          股票简称

                          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2号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司                                         景园1号楼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98,634,589股           持股比例:       5%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99,552,146股              变动比例:        5%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6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连杰

                                                        日期: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7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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