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74 : 川投能源关于向新光硅业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08 00:00:00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07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新光硅业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光硅业公司”);      

                      逾期委托贷款金额:25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2013年2月5日-2014年2月4日(1年);                              

                      贷款利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季结息;                        

                      担保:以新光硅业公司“高新区新购土地”、“渣场土地”及“公                        

                          寓楼14套房产”等进行抵押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新光硅业公司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                     

                 源”)的参股公司(参股比例为33.14%)。新光硅业公司自2011年10                          

                 月停产后,现金流匮乏,主要依靠川投能源委托贷款维持生存。2012                        

                 年12月19日,川投能源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对新光硅业提供                        

                 9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按季结息。川投能源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2013                            

                 年2月和2013年6月向新光硅业发放4000万元(已归还)、2500万                            

                 元(已逾期)和2500万元贷款。              

                       上述2500万元逾期贷款基本情况如下:               

                       2013年2月5日,川投能源委托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向新光硅                        

                 业公司提供25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季结息,利随本清。为确保债权人利益,该委                         

                 托贷款以新光硅业公司“高新区新购土地”、“渣场土地”及“公寓楼                         

                 14套房产”等进行抵押担保。其后,新光硅业公司按委托贷款合同                          

                 的约定按季支付了截至2013年12月21日的利息。2014年2月4日,                            

                 该贷款按约到期,由于新光硅业公司已无支付偿还能力,因此,未能                        

                 按约定结清本息。目前,该笔贷款本金及自2013年12月31日后产                           

                 生的利息均已逾期。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于2012年12月20日在中证报、                           

                 上证报和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                      

                 议公告》。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2号     

                        办公地址        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       谢洪先 

                        注册资本        36,209万元  

                                         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单晶硅切磨、抛片、高纯度            

                        经营范围        金属及其综合利用产品、承担与多晶硅生产相关的工程         

                                         和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         

                          制人          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公司、四川启明星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2013年末资产总额62,285.31           万元,负债总额       

                     (未经审计)         63,418.65   万元,净资产-1,133.34     万元

                  近3年主要业务情况     新光硅业公司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停产技改,随后受世         

                                         界经济增速减缓、欧债危机不断深化和扩大、欧洲发达          

                                         国家进一步削减光伏发电补贴、银行限贷、市场萎缩等          

                                         多重因素影响,致使新光硅业技改停滞,公司经营处于停        

                                         产状态,资金严重短缺,已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               

                       为确保债权人利益,该委托贷款以新光硅业公司“高新区新购土                     

                 地”、“渣场土地”及“公寓楼14套房产”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但                            

                 担保物的变现价值存在不确定性。            

                       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川投能源正在积极履行相关程序并做好采                    

                 用相应的法律手段尽最大努力争取抵押物变现的最大化。                   

                       四、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新光硅业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川投能源累计向新光硅业公司提供了3.4亿元委                     

                 托贷款(其中川投能源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新光硅业公司提                      

                 供委托贷款9000万元、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新光硅业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1亿元、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新光硅业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1.5亿元),到期贷款总计6500万元,其中4000万元                           

                 已于2013年12月归还,逾期贷款金额为2500万元。                      

                       上述委托贷款情况详见2012年12月20日、2013年6月15日                           

                 和2013年9月13日在中证报、上证报、证券时报和金融投资报及上                          

                 交所网站披露的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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