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62:东方钽业问询函
1 关于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部问询函〔 2018〕 第 344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及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查,现将意见反馈 如下: 一、关于风险提示 1.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相关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估值风险、 盈利能力波动风险、盈利预测的风险、 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本次交 易价格与历史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如有) 的风险等。 2.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可能引致的上市公司风险,包 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汇率风险、政策风险、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风险等。 二、关于置入资产 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置入资产及其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 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说明产权是否清晰,是否 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 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置入资产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 者刑事处罚。如是,请你公司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对本次交易的影 2 响。 5.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为参股权且涉及关联交易,请你公司补 充披露未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的原因、 如何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以及是 否存在后续增持标的公司股权的计划。 6.公告显示,置入资产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剥离相关资 产后的财务数据”。请补充披露前述资产剥离交易的具体情况、目的、 剥离价格、 对置入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并说明 剥离价格与本次交易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7.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置入资产、置出资产及其核心资产的历史 沿革,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和价格,运营情况(包括经营该项 资产的时间、该项资产投入使用的时间、最近一年运作状况及其他需 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如收购出售的房屋结构、与收购出售使用权有关的 地块周边土地的用途等),近三年又一期的交易或权益变动及评估情 况,如相关交易、权益变动评估价值或价格与本次交易评估值或价格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同时,请你公司补充 披露置入资产、置出资产主要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客户集中度、现 有关联交易情况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等。 三、关于置出资产 8. 置出资产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模拟资产负债表显示,其存在 对你公司的其他应付款。 请补充披露你公司是否存在为置出资产提供 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置出资产理财,以及其他置出资产占用你公司 资金的情况; 置出资产与你公司经营性往来情况,包括不限于往来对 象、余额、结算期限等,并说明交易完成后是否构成你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或控股股东对你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占用,是否需补充履行 3 相关的审议程序。 交易完成后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对你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请在相关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潜 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9. 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对置出资产的负债是否提供了担保等承诺, 如果你公司仍需承担担保等责任,或本次交易将导致你公司新增关联 方担保的,请说明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 的要求确认预计负债,并及时就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义 务。 10.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置出资产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如涉及, 请详细介绍相关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决策程序及该项债权债务的基本 情况,包括债权债务人类别、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 原因等;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是否已经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等。 四、关于评估 11.本次置入资产的评估增值率为 604.68%,评估增值较高。 请 你公司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6 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 (以下简称“ 6 号备忘录”)的有关规定,逐项补充披露与置入资产、 置出资产评估相关信息。 同时,请详细说明你公司未披露资产评估说 明的原因,以及评估说明所含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或军事秘密(如不涉 及, 请补充披露评估说明) 。 请你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按照 6 号备 忘录第二条的要求对评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置入资产评估、业绩承诺所依赖的相关大 宗商品价格水平条件,以及其他重大假设的情况;就相关大宗商品价 格波动等因素对标的公司业绩、估值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的,应进行风险提示。 4 五、关于交易安排及影响 13. 请你公司结合交易支付方式和资产过户安排补充披露本次交 易产生的利润、可能涉及的税费及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 补充 披露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入账的会计期间及处理依据;同时,请你公 司明确过渡期的具体起止时间,补充披露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涉及 的会计处理。 14. 由于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是参股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相关 业绩承诺金额、业绩补偿金额、减值补偿金额的计算是否已考虑参股 比例相关问题。 同时请你公司明确如下事项:(1)如果后续公司进一 步购买置入资产相关股权,业绩承诺和补偿金额是否调整,如是,说 明如何调整;(2)如果交易对手方出售置入资产控股权给第三方,如 何确保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能如约兑现;(3)业绩承诺的设置前提是 本次交易在 2018 年实施完毕, 如 2018 年未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是否 调整或取消。 15. 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的盈利预测较其历史业绩增幅较大,其 中 2018年预计实现净利润 10,610.61万元,较 2017年业绩增长 62.65%, 2019 年、 2020 年预计实现净利润均较上一年度增长 30%左右。而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实现的净利润仅为 2,953.20 万元,仅 实现 2018 年全年预计净利润的 27.83%。请充分说明标的资产盈利预 测及业绩增长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季节性波动。 16. 交易对方中色东方最近两年一期的净资产及净利润均为负 值,请说明:交易对方是否有履约能力在一年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置出 资产与置入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 5,497.06 万元;标的公司在业绩不达 标的情况下,交易对方是否有足够的现金补偿能力。 5 17.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并补充列示相关指标比例的计算 过程。 18.请你公司分析并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和 同业竞争;如是,请明确相应解决措施和解决时间表。 19. 请你公司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通知中,补充披露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是否应回避表决。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18 年 11 月 20 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8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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