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5-08-15 00:00:00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港股份
股票代码:002077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镇通港路东(金港大道98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镇通港路东(金港大道98号)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港中路
通讯地址: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港中路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报告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  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7
第二节 持股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8
第四节 前六个月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12
  一、备查文件......12
附表......1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大港股份/上市公司指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
                      指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一/瀚瑞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
                      指  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大港自来水
大港开发            指  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本次
                      指  瀚瑞投资吸收合并大港开发的行为
权益变动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登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法人组织代码号:71686068-X
税务登记证号码:苏地税登字32110071686068X
住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镇通港路东(金港大道9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辖区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对外投资,土地批租,投资开发,房屋租赁,咨询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镇通港路东(金港大道98号)
邮编:212132
电话:0511-83176351
2、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59.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眭洪生
法人组织代码号:14148168-8
税务登记证号码:苏国税镇字321102141481688、苏地税登字321100w00000259
住所: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港中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自来水生产、供给;一般经营项目: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自来水配件销售。
通讯地址: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港中路
       邮编:212132
       电话:0511-80860678
       3、被吸收合并公司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法人组织代码号:14148072-2
       税务登记证号码:镇国税登字321102141480722
       住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镇通港路东(金港大道98号)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对外贸易代理;建筑材料、五金、化工(危险品除外)、交电、木材的批发、零售。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镇通港路东(金港大道98号)
       邮编:212132
       电话:0511-8317398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1、瀚瑞投资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上市公司兼职情况
                                                   或地区居留权
         董事长兼
王东晓              男    中国       中国             否           兼大港股份董事
          总经理
王茂和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无
林子文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兼大港股份董事长
田苗青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无
安明亮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无
       2、大港开发、大港自来水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上市公司兼职情况
                                                   或地区居留权
         大港开发
王东晓                男   中国    江苏镇江           否                  无
        法定代表人
        大港自来水
眭洪生                男   中国    江苏镇江           否                  无
        法定代表人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本次吸收合并前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瀚瑞投资吸收合并大港开发的目的是为了整合业务、简化内部核算程序、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促进瀚瑞投资业务的集约发展。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瀚瑞投资将资源进行集中和优化,增强瀚瑞投资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符合瀚瑞投资发展战略。
    本次吸收合并后大港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瀚瑞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5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621,173股,占公司总股本31.1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5,621,173股,占公司总股本69.66%。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吸收合并双方名称
    合并方(公司控股股东):瀚瑞投资
    被合并方(公司第二大股东):大港开发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及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股份为大港开发持有的大港股份126,186,313股股
份,占大港股份总股本的30.78%,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条件国有法人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瀚瑞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4,186,313股,占公司总股本69.3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4,860股,占公司总股本0.3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5,621,173股,占公司总股本69.66%。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5年1月7日,瀚瑞控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瀚瑞控股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大港开发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大港开发法人资格注销。
    (2)2015年1月30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吸收合并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镇国资产[2015]22号),瀚瑞投资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大港开发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大港开发法人资格注销。
    (3)2015年7月,本次国有股东变更在江苏省国资委完成备案。
    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1)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5、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瀚瑞投资持有公司158,000,000股股份,为限售股份;
大港开发持有公司126,186,313股股份,其中37,800,000股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大港自来水持有公司1,434,860股股份,其中81,397股冻结,冻结原因为:大港自来水该部分冻结股份数量将划转给社保基金。其他均不存在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大港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眭洪生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江苏镇江
                                             地
股票简称       大港股份                     股票代码      002077
信息披露义务  1、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 1、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镇通港
人名称         司                           人注册地      路东(金港大道98号)
               2、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                2、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港中路
               任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人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镇
                                                           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镇江
                                                           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构成
                                                           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江苏瀚瑞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
东             第一大股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吸收合并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285,621,173    持股比例:69.66%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由于瀚瑞投资/间接控制其他两名信息披露义务人,该持股数量即为瀚瑞投资通过
司已发行股份  其他两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数量。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126,186,313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后数量:285,621,173股     变动后比例:69.66%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本次权益变动只涉及股份持有人发生变动,上述变动数量为大港开发持有股份数
变动比例       量。瀚瑞投资直接持有股份数量增加,大港开发持有股份减少,大港自来水持股
               数量不变。瀚瑞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股份总数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是□         否□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是□        否□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是■        否□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八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眭洪生
                              签署日期:二�一五年八月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