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关于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6 00:00:00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6-02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子公司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港汇化工”)、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港和新材”)、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诚国贸”)、镇江市港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港发工程”)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含续贷,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大港”)因战略发展的需要,申请2015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偿使用资金)并获得审核通过,即由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高科”)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有偿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和有偿资金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为36,600万元,具体额度(含续贷)如下:
    1、为港汇化工提供担保额度共计2,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港汇化工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汇化工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2、为港和新材提供担保额度共计4,5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和新材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镇江分行申请4,5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和新材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3、为港诚国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28,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港诚国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新区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拟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拟向中信银行镇江分行申请18,000万元综合授信,拟向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诚国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4、为港发工程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发工程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发工程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5、为中科大港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大港申请2015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偿使用资金)并获得审核通过,即由江苏高科以委托贷款方式有偿提供资金1,000万元支持中科大港发展,年利率4.07%,资金使用期限2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资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不超过1,100万元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公司实有董事9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对外担保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3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慧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的仓储(许可证所列范围之外的危险品除外)。
机电产品、机械设备、五金电器、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的批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及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装卸力资;工业盐的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汇化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汇化工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5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6,762.69万元,负债总额为13,985.03万元,净资产为2,777.6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439.24万元,利润总额为538.32万元,净利润为409.27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9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路薛港村
    法定代表人:陈翔
    注册资本:14,193.4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建材及配套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服务;生产设备租赁、运输车辆租赁;建筑施工;吊装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和新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港和新材83.11%的股权, 镇江新区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港和新材16.89%的股权。公司与镇江新区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镇江新区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没有提供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5年末的资产总额为58,325.62万元,负债总额为49,408.68万元,净资产为8,916.93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060.32万元,利润总额为-5,252.38万元,净利润为-5,299.28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7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黄磊
    注册资本:3,5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国内水路代理;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堆场、中转、装卸、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机电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生活日杂用品、黑色有色金属的批发、零售;贸易经纪与代理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诚国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诚国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5年末的资产总额为23,547.54万元,负债总额为20,322.71万元,净资产为3,224.83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3,878.87万元,利润总额为-41.9万元,净利润为19.17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镇江市港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6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方留平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厂房工程的施工(凭资质经营);室内外装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发工程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发工程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5年末的资产总额为34,905.68万元,负债总额为26,908.67万元,净资产为7,997.0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4,751.6万元,利润总额为1,264.98万元,净利润为1,300.5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江苏中科大港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4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子文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固体激光器产品及系统、光电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激光测距设备、激光探测设备、激光加工设备、激光加工附属配件、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激光加工、机械加工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子硬盘、仪器仪表、通用机械、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中科大港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中科大港66%的股权,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简称“中科院半导体所”)持有中科大港15%的股权,镇江虹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虹飞电子”)持有中科大港15%的股权,林学春持有中科大港4%股权。公司与中科院半导体所、虹飞电子、林学春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中科院半导体所、虹飞电子、林学春均没有提供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5年末的资产总额为6,252.3万元,负债总额为4,722.11万元,净资产为1,530.19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47.77万元,利润总额为-120.03万元,净利润为-107.7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待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担保决议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与金融机构及签署担保协议。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2016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其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实时监控,因而担保风险可控。为了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36,6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5.49%,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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