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3 08:00:00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8-01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和高管。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上午10:30,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丽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孙丽娟女士简历如下:

    孙丽娟,女,汉族,江苏镇江人,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74年1月出

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华东制罐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镇江大成硅科

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公司监事、公司计划财务中心主任、公司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兼子公司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丽娟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陈留平、邹雪城、芈永梅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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