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52:方兴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将高纯超细氧化锆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将高纯超细氧化锆项目之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就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将人民币242,214,954.57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签字:
束安俊 程昔武 张中新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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