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4:光电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股票代码:60018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俊园小区F幢2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甲6号中国金币总公司办公楼4层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基本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光电股份、上市公司:指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俊园小区F幢2楼
3、法定代表人:刘会疆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30000000020649
6、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8、经营期限:长期
9、税务登记证号码:云国税字530112719409800;云地税字530102719409800
10、公司主要股东: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熙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邮编:100045
12、电话:010-58555858
13、传真:010-5855566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居留权
刘会疆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李双友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孙晓 董事、总裁 男 中国 中国 无
李建奎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郭兴田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烟台冰轮42,495,000股,占烟台冰轮已发行A股总股本的10.77%;持有上市公司华仁药业61,211,934股,占华仁药业已发行A股总股本的9.10%;此外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减持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经营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光电股份股份。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
有的光电股份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光电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光电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757,973股,占光电股份股份总股本的7.53%。
截止2015年5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光电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54%,其中,2015年4月22日转增股本前减持1,304,573股,占光电股份总股本的0.623%;2015年4月23日转增股本后减持8,006,800股,占光电股份总股本1.912%。(注:2015年4月23日为光电股份实施2014年度分红方案10转增10股除权日)
截止到2015年5月25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光电股份股份20,900,000股,占光电股份股本总额的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光电股份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2015年04月
1,094,573 51.57-54.23
(转增股本前)
2015年04月
4,282,900 28.71-29.24
(转增股本后)
2015年05月 3,723,900 29.05-32.7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会疆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2、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2、联系电话:029-82537951
3、联系人:籍俊花
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中路35号
地
股票简称 光电股份 股票代码 600184
信息披露义务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俊园小区F
人名称 人注册地 幢2楼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人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15,757,973股(转增股本前) 持股比例: 7.53%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1,304,573股(转增股本前) 变动比例:0.623%
的股份数量及
8,006,800股(转增股本后) 变动比例:1.912%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20,9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会疆
日期: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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