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4 : 光电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15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防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防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防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务公司”)
的主营业务为防务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由于军品配套的不可分割性和定点
采购的特点以及行业技术、安全要求,公司部分防务产品的市场参与者是公司实
际控制人中国兵器集团工业集团公司的系统内部单位(以下简称“兵器集团系统
内单位”),防务公司与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及其他关联企业间发生的持续性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别主要有购买、销售商品;购买技术、提供动力和劳务等。
(二)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预计2014年,防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根据军品采购模式,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的采购业务及销售业务的定价由有
关军品主管部门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价后,按照公平、
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相应的价格,不会发生因上述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1
《关于2014年度防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刘海虹、
刘兴功、李克炎、熊熙然、水波、岳建水6名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新华光公司与华光小原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新华光与华光小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光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华光小原光学材料(襄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小原公司”)是本
公司的投资企业,本公司对华光小原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1%,因华光小原公司未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新华光公司与华光小原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按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决策和披露。
(二)预计新华光与华光小原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2013年实际发生额(元) 2014年预计数(万元)
采购商品 47,982,730.31 7,029
销产品 53,365,011.06 9,661
提供劳务 12,680,956.61 1,056
出租铂金 1,904,019.15 183
出租厂房 434,016.00 43
出租生产线 335,177.71 36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华光小原光学材料(襄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5日,注册资本为
3,075万美元。经营范围:光学玻璃、光学材料的科技开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和技术)。住所为湖北省襄阳市
高新区长虹北路67号。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克炎先生、财务总监张少峰先生担任华光小原公司的
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0.1.3条第三项“由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新华光公司与关联方华光小原公司间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均遵循市场定价
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款,签订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
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关于2014年度新华光与华光小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李克炎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公司2014年度在兵工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
201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公司向兵工财务公司借款计划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兵器集团下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兵工财务公司存在存贷款
业务。
按照201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资本性支出预算的资金需求,预计公司
(含全资、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需从兵工财务公司借款60,000万元,公司(含
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兵工财务公司的存款额不高于90,000万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成立于1997年5月,
是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执
行。公司与兵工财务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在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经合法必要决策程序后执行,不存在因上述关联交易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关于2014年度公司向兵工财务公司借款计划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刘海虹、
刘兴功、李克炎、熊熙然、水波、岳建水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防务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公司向兵工财务公司借款计划的议案》
和《关于2014年度新华光与华光小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认为,上述对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交易
客观公允,内容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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