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86:金晶科技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30 00:00:00
证券代码:600586
股票简称:金晶科技
编号:临2015-006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五届十九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1、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金晶科技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税后利润6,882,848.66元,提取盈余公积金688,284.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90,340,634.33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6,535,198.12元。
     由于公司处于发展期,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为下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因此建议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对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主要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建项目的建设投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并支付2014年度审计费用12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审计费用4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纯碱的生产销售,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45%,主要从事浮法玻璃的生产销售。
     纯碱系玻璃的原材料,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向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纯碱是为了满足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了公司的产业链优势,利于公司发展。
     产品的采购和销售都按照市场价执行,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向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纯碱构成关联交易,2014年交易金额2440万元,预计2015年交易金额为2600万元。
     关联董事王刚、孙明、邓伟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201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及时建立和规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的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届董事会现提名王刚、曹廷发、邓伟、孙明、张明、
许季刚、孟凡亮、吴光耀、路永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许季刚、孟凡亮、吴光耀、路永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金晶科技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召开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个人简历:
     (1)王刚,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历,高级工程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劳动模范。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副厂长、厂长,山东玻璃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曹廷发,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厂长助理兼熔制车间主任,山东玻璃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淄博金晶浮法玻璃厂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董事。
     (3)邓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山东玻璃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董事。
     (4)孙明,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总经济师、调度室主任,山东玻璃总公司总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董事。
    (5)张明,男,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厂长助理兼供销科科长、山东玻璃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目前担任本公司董事、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海天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兼任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董事。
     (6)许季刚,1978年生人,毕业于同济大学管理学及德语专业,
2004年以来先后供职于埃森哲管理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罗兰贝格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从事战略与管理咨询方面的工作,目前任职罗兰贝格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7)孟凡亮,男,1967年生人,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一级律师,法学博士,山东省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委员会委员,淄博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律协党委委员、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共青团淄博市委希望工程办公室法律顾问,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淄博市工商联执委,淄博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2004年度,被授予“全市服务明星”荣誉称号。2005年12月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2006年4月被授予“淄博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标兵”称号,同年4月,获“第十七届淄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荣誉称号。
2008年1月再次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2009年3月被评为全市“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先进个人,2009年12月被淄博市人民政府授予三等功。2011年6月被评为市司法行政党委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2011年7月被聘为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8)吴光耀,毕业于北京大学生物系,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挪威奥斯陆大学客座教授。曾任北京大学生科院植物分子生物学及发育生物学系主任、北京大学学报编委、北京植物杂志副主编、中国植物学会教育及科普委员会主任、全国中学生物奥赛委员会主任、国际生物奥赛中国队领队。
     曾写作三本专着,发表论文80余篇。为埃及尼罗河制药厂建立了细菌和细胞基因工程生产线,并技术指导生产了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也为辽宁和印尼公司设计了基因工程生产线;也获得了许多生物因子,如介素6、介素18、EPO、生长激素等。
纯化和生产了叶黄素、花青素、迷迭香酸、河豚毒素、寡聚戊糖等植、动物提取物。
     (9)路永军,男,1981年生人,注册会计师,任职于山东开来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天问会计师事务所。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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