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86:金晶科技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30 08:00:00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管职责,现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路永军担任。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

  (一)2018年1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路永军、邓伟、王兵舰3名委员参会,公司财务总监栾尚运列席了会议。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路永军主持,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与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了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总体计划,同时根据审计委员会已审阅的公司财务部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同意提交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二)2018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路永军、邓伟、王兵舰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路永军主持,公司财务总监栾尚运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审计后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3、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18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路永军、邓伟、王兵舰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路永军主持,公司财务总监栾尚运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2、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18年8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路永军、邓伟、王兵舰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路永军主持,公司财务总监栾尚运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在全面了解公司2018年上半年运营情况后,审核了截至2018.06.30公司财务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截至2018.06.30财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五)2018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8年度第五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路永军、邓伟、王兵舰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路永军主持,公司财务总监栾尚运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18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8年度第五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路永军、邓伟、王兵舰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路永军主持,公司财务总监栾尚运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金晶(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邓伟委员已在审计委员会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委员一致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深加工业务比重将提升,为目前的主业进一步拉长了产业链,优化了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本次收购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客观、独立、公正,公司参考评估结果确认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原则合理,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评价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条件。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就年审事项,在审计进场前听取了管理层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就总体审计计划等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协
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期间,多次与年审会计讨论沟通审计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认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履职。

  2、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指导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3、审阅各定期财务报告,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未发现其他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推进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在充分听取管理层对年度经营发展情况汇报基础上,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安排了合理的审计计划,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良好沟通和配合。

  三、总体评价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相关工作。

  委员签字:

  路永军                邓伟                王兵舰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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