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8-01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18】0617号《关于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阳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14年关联方贡献两成营收 拖欠七成货款》,对公司关联担保、关联应收账款等事项提出质疑。对此,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核实并披露最近三年为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并说明除前期已披露的担保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担保情形。同时,请自查是否均已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请公司核实并披露阳光服饰目前的股权结构情况,并说明阳光服饰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 三、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公司向阳光服饰销售商品的主要类别、数量,并说明主要的定价政策及方法;(2)公司与阳光服饰之间交易采用的信用政策安排,同时说明截至2017年年末相关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及计提坏账金额,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支付的情况。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之前,就核实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 外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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