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20:江苏阳光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1 02:01:37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8-02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8】2435号《关于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相关回复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27公告。现公司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有关内容予以补充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进行补充如下: 2018年上半年,我国纺织行业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化解各种外部风险,总体上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但行业仍然面临着国内外市场环境日益复杂、自主品牌知名度不高等问题。国内方面,日用消费品需求有所复苏,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为国内消费提供健康良好的经济环境;国际方面,今年以来,我国在欧盟、美国和日本三大纺织品服装进口市场所占份额持续下降,随着人民币汇率加大,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纺织业快速崛起,增加了我国纺织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 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坚持“立足高起点、利用高科技、发展高精尖、创出高效益”的企业宗旨,发扬“通力合作、敢于拼搏、打破常规、永不满足”的企业精神,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平稳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7亿元,同比增加6.40%;营业利润0.63亿元,同比增加21.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41亿元,同比增加17.30%。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财务费用的减少和投资收益的增加。 纺织产业实现营业收入7.5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64%,营业成本5.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62%,毛利率为21.61%,较上年同期减少2.79个百分点。从营业收入分析,按地区分,其中内销实现营业收入4.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01%,外销实现营业收入3.0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47%;按产品 分,其中毛纺实现营业收入0.2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43%,面料实现营业收入7.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47%。 热电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5%,营业成本2.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6%,毛利率为14.57%,较上年同期增加1.5个百分点。 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以及实施公司全球化战略,公司在埃塞俄比亚投资毛纺织染项目,设立了全资子公司SunshineEthiopiaWoolTextilePLC(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厂房车间的建设、员工的招聘及培训工作等,目前公司积极全面推进该项目。 公司于2016年4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时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埃塞项目开始启动;埃塞公司于2016年12月注册完成;2017年4月开始打井,10月出水;2017年10月正式开始建设。目前厂房建设仍在推进中,按目前情况来看,预计2019年上半年完成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进行试生产。 项目投资3.5亿美元,考虑到风险,从谨慎性的原则出发,分三步实施,目前在建一条生产线,包含染色、纺纱、织布、后整理以及西服生产等工序的完整产业链,年产200万米羊毛精纺面料和50万套西服生产能力。其他分步跟进,三步全部完成后,达到1000万米毛精纺面料、150万套西服的产能。目前在建第一步项目计划投资5.5亿元人民币(折合美元0.83亿),已投入资金1.75亿元人民币(折合美元2645万),后续资金计划投入3.75亿人民币(折合美元5655万),目前资金主要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本次境外投资可能遇到海外政治、政策、汇率、安全形势,以及当地的法律、人文、商业环境等因素带来的风险。 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4、其他关联方情况”补充更正如下: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原持有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75%股权,2012年8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江阴金润纺织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截至2012年9月8日,阳光服饰股权转让事宜已全部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完成后,阳光服饰仍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采购面料、电、汽,是本公司第一大销售客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阳光服饰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交易均视为关联交易。2018年8月7日,阳光服饰的控股股东变成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与本公司的关系变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补充更正不会导致公司的财务报表的数据发生变化,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除上述内容补充更正以外,公司2018年半 年度报告其它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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