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23 : 兰花科创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4-08-12 00:00:00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忠实与勤勉的工作态度,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兰花煤化工公司银行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所属控股子                            

                 公司,为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煤化工公司拟在按期                               

                 归还到期流动资金贷款后进行续贷,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上述担保的决策程序符                              

                 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为其续贷流动资金1.6亿元提供担                               

                 保。   

                       (以下无正文)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