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44:乐山电力关于公司与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9 08:00:00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8-02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履约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是双方加强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性约定,有关事项尚需双方共同落实,合作协议约定事项的后续实施也存在不确定性。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州宾馆分公司(以下简称:嘉州宾馆)
  负责人:陈方平

  注册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85号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干洗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工艺美术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6月末(未经审计),嘉州宾馆资产总额2319.86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413.17万元,净利润-329.09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雪巍

  住所: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4栋1层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食品销售;洗浴服务;美容美发。(未取得
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酒店项目投资与开发;酒店管理;营业性演出场地、收费停车场、酒店商场及房屋场地出租或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销售及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厨房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酒店用品销售;博物馆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三)协议的签署

  《框架合作协议》由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乐山签署。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外部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甲方发挥管理优势和品牌影响力,乙方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和区域影响力,双方就盘活嘉州宾馆资产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股权合作,甲方以现金出资,乙方以嘉州宾馆资产评估后作价出资,共同设立新公司,原则上双方各自持有新公司50%股权。具体以《出资协议》和《章程》约定为准。

  (二)合作内容

  2018年9月底前完成嘉州宾馆的资产评估工作,评估方式遵循上市公司通用评估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估结果按规定备案和审核;双方对评估结果取得一致意见后,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新公司的设立。

  新公司暂定名为锦江 嘉州宾馆(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定位为“高
端商旅度假型酒店”,并结合传统嘉州文化和现代智能科技,提供差异化的体验。

  (三)其他约定

  本框架协议为双方的意向性协议,具体条款有待在正式合作协议中进一步完善。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合作将有利于改善公司宾馆行业现状及提升宾馆行业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性约定,有关事项尚需双方共同落实,合作协议约定事项的后续实施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四川旅投锦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乐山电力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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