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31 : 岷江水电审计报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是1993年经四川 省体改委“体改字(1993) 258号”文批准,由阿坝州草坡水电厂、阿坝州信托投资公 司、四川省地方电力开发公司、四A集团公司、四川省中小型电力实业开发公司及成都 华西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家企业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1998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 值1元人民币的普通股股票3,500万股,并于1998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 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3,812.0618万股。1998年8月,向全体股东按10:1的比例送红 股,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5,193.2680万股。1999年8月,向全体股东按10:1的比例送 红股和按10:7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送后的股本总额为27,347.8822万股。 2001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 职工股股东按10:3的比例配售新股,共配售2,306.5387万股,配股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 至29,654.4209万股。 2003年6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送红股和按10:5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转送后的股本总额为50,412.5155 万股。 2006年12月29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约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54,372,805股 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 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的对价,该对价支付完成 后,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本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16日,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18日。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504,125,15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397,366,93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106,758,223股。 本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下索桥,办公地址:四川省 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本公司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电力购售;主营业务:以水利发 电为主,配套发展与水电有关的输供电业务。 阿坝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为本公司原 第一大股东。 2002年5月,阿坝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有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国网四川省电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4 力公司。 2010年10月12日,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与国网四川 省电力公司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 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0,578,1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18%)及尚未偿还的 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代垫股份189,619股(合计12,076.7751万股),全部无偿划转给国网 四川省电力公司。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0) 1412号《关于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 批复》,同意上述国有股无偿划转事项。2011年3月3日,上述国有股无偿划转事项的过 户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至此,阿坝州水利电 网资产经营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578,1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18%,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国家电网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2 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 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 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 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 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 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的披露要求。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会计期间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5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 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 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 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 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 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 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 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 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 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 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 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6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 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 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 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 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 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 见附注四、 4 (2) ),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附注四、10“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 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 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 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合 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 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 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 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 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 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 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7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 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 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 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 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附注四、10“长期股权投资”或 附注四、7“金融工具” 。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 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 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 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 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附注四、10、(3) 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 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 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 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8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 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 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 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 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 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 币性项目,因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所有者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 额”。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 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 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 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 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 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 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 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7、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 的金额。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9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 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 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 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 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 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 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 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 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0 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 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 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 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 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 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 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 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1 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 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 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 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 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 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 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2 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 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 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 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 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 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 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3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 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 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 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 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股东权益。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 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8、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 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 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 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 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 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 减值测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4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 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 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 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工程项目暂借款 将在建电站项目公司往来款划分为该组合 应收政府补偿款 将应收政府补偿款划分为该组合 关联方往来 将关联方往来款划分为该组合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 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工程项目暂借款 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政府补偿款 不计提坏账准备 关联方往来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2 2 1-2 年 5 5 2-3 年 10 10 3-4 年 30 30 4-5 年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5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 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 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0、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2)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 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 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 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6 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 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 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 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 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并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 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 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 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 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 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 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 合收益,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 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 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7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 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附注四、4、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 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 政策进行后续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 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 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 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 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 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 1、固定资产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8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2-45 5.00 7.92-2.11 机器设备 12-30 5.00 7.92-3.17 运输设备 6-12 5.00 15.83-7.92 其他设备 5-25 5.00 19.00-3.8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 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减值” 。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 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 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减值” 。 13、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 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9 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 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 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 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 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 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 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 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 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减值” 。 1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6、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0 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 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 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 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 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 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 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7、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 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8、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供电收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电力已经供出并经用户确认抄表用量; 已收取电费或取得收取电费的凭据且能够合理地确信电费可以收回;供出的电力成本 可以可靠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 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1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 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 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 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 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1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 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 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 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 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 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 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 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 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 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 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 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2 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 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 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 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 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 对本公司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 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根据其性质 按照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 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确认为资本公积。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 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 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 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 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3 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 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 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 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 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 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 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1、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 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 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 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 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4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 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 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 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 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 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 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 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 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 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23、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4、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年度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5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 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 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这些判 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 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 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 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 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 域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 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 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 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 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 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 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 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 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 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的迹象。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 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6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 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 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 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 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 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 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结合税务亏损弥补期限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 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 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 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本公司管理层基于对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和判断,预计2011-2020年间 所得税率仍可减按15%执行。详见附注五、2“税收优惠及批文”。 (8)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诉讼、担保事项等估计并计提相 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 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 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 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 等因素。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销售额 17%、6%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7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计流转税额 1%、5% 、7% 企业所得税 (1)母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 (2)子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25% 教育费附加 应计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计流转税额 2% 注:应交增值税按当期应税销售额及税率计算确定增值税销项税,并扣除可抵 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后确定;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的主要流转税除四川岷江 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8月1前为营业税(8月1日起适用增值税),其余公司为增 值税。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1]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 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 2011年至2020年,符合条件的 西部企业各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 本公司管理层基于对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和判断,预计2011-2020年间 所得税率仍可减按15%执行。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经营 范围 企业 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 构代码 年末实 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阿坝州华西 沙牌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 全资 四川省 汶川县 生产 10,000 发电、供电、 水电开发 有限 责任 曾敬 70910073-8 10,000 四川岷江电 子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 控股 四川省 汶川县 生产 3,272 电子材料生 产、销售 有限 责任 高军 70910184-5 3,192 (续)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8 子公司全称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 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股东权益冲减子 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年 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 有份额后的余额 注释 阿坝州华西沙牌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是 四川岷江电子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 97.56 97.56 是 24.22 55.78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 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经营 范围 企业 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 构代码 年末实 际出资 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汶川浙丽水电 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 四川省 汶川县 生产 200 水利开发、水 利发电 有限责任 公司 曾敬 76509958-3 102 金川杨家湾水 电力有限公司 控股 四川省 金川县 生产 3,000 水电开发、电 力生产与销售 有限责任 公司 曾敬 76232554-9 2,940 理县九加一水 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 控股 四川省 理县 生产 2,000 水电开发 有限责任 公司 田劲 76230370-2 1,100 (续) 子公司全称 持股比 例(%)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并 报表 少数股东权 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股东权益冲减子 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年 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 有份额后的余额 注释 汶川浙丽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 51.00 51.00 是 -268.59 366.59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 有限公司 98.00 98.00 是 55.99 4.01 理县九加一水电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 55.00 55.00 是 326.54 573.46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 2013 年 1 月 1 日,年末指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年指 2013 年度,上年指 2012 年度,货币单 位为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62,977.84 66,136.80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9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 ― ― 62,977.84 ― ― 66,136.80 银行存款: 194,952,336.84 135,215,926.67 -人民币 ― ― 194,952,336.84 ― ― 135,215,926.67 其他货币资金: 390,796.19 376,140.87 -人民币 ― ― 390,796.19 ― ― 376,140.87 合 计 195,406,110.87 135,658,204.34 注:①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63,607,039.12 元,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根据(2013)海民保字第 00947、00948 号民事裁决书,对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岷江支行账号为 5100186083605104392 的 银行账户中部分资金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 6 个月(2013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4 年 5 月 11 日) 。该诉讼事项详见附注九、1(3)。 ②其他货币资金为本公司存出投资款。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种 类 年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5,840,517.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5,840,517.00 (2)年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报告期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情况 (4)年末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票据情况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是否已终止 确认 备注 潍坊昱冠经贸有限公司 2013-08-30 2014-02-28 100,000.00 是 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 2013-08-07 2014-02-07 200,000.00 是 潍坊天富工贸有限公司 2013-08-28 2014-02-28 100,000.00 是 龙口市万顺经贸有限公司 2013-08-27 2014-02-27 100,000.00 是 潍坊泰源建材有限公司 2013-08-28 2014-02-28 100,000.00 是 潍坊泰源建材有限公司 2013-08-28 2014-02-28 100,000.00 是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3-09-09 2014-03-09 400,000.00 是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09-04 2014-03-04 200,000.00 是 平高集团威海高压电器有限公司 2013-09-05 2014-03-05 200,000.00 是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0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是否已终止 确认 备注 绍兴鸣宏纺织有限公司 2013-09-26 2014-03-24 200,000.00 是 合 计 1,700,000.0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 种 类 年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1,517,169.26 100.00 1,517,169.26 100.00 组合小计 1,517,169.26 100.00 1,517,169.26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1,517,169.26 100.00 1,517,169.26 (续) 种 类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1,815,678.41 100.00 1,815,678.41 100.00 组合小计 1,815,678.41 100.00 1,815,678.41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1,815,678.41 100.00 1,815,678.41 (2)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至 4 年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1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4 至 5 年 5 年以上 1,517,169.26 100.00 1,815,678.41 100.00 合 计 1,517,169.26 100.00 1,815,678.41 100.00 (3)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至 4 年 4 至 5 年 5 年以上 1,517,169.26 100.00 1,517,169.26 1,815,678.41 100.00 1,815,678.41 合 计 1,517,169.26 100.00 1,517,169.26 1,815,678.41 100.00 1,815,678.41 (4)本年转回或收回情况 应收账款内容 转回或收回原因 确定原坏账准备 的依据 转回或收回前累计已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转回或收回金额 广州白云昊勤公 司 催收收回 账龄分析法 54,811.40 54,811.40 合 计 54,811.40 54,811.40 (5)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南通三能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74,544.00 根据判决书核销 否 南通通怡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0,608.00 根据判决书核销 否 南通江海电容器厂 非关联方 27,275.88 根据判决书核销 否 益阳市梓源电子元件厂 非关联方 1,269.87 根据判决书核销 否 合 计 243,697.75 (6)本公司无应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 方的款项。 (7)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2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比例(%) 成都瑞文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36,186.48 5 年以上 55.11 香港瑞文公司 非关联方 425,255.80 5 年以上 28.03 KDK 公司 非关联方 88,245.02 5 年以上 5.82 深圳力光电子公司 非关联方 79,726.21 5 年以上 5.25 益阳旭日公司 非关联方 51,425.40 5 年以上 3.39 合 计 1,480,838.91 97.60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年末数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511,311.29 44.84 3,184,141.90 38.70 1 至 2 年 35,000.00 0.43 2 至 3 年 35,000.00 0.45 1,070,144.06 13.01 3 年以上 4,284,973.66 54.71 3,937,929.60 47.86 合 计 7,831,284.95 100.00 8,227,215.56 100.00 (2)预付款项金额的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预付时间 未结算原因 重庆立崧水电技术有 限公司 非关联方 852,000.00 3 年以上 设备未到 湖南零陵恒远发电设 备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72,520.00 3 年以上 设备未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 司 非关联方 765,293.61 1 年以内 尚未到结算期 都江堰市矸砖厂 非关联方 323,032.50 3 年以上 货未到 长圆深瑞继保自动化 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91,584.66 1 年以内 货未到 合 计 3,004,430.77 (3) 本公司无预付持有公司 5% (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 款项。 5、应收股利 项 目 年初 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未收回的 原因 相关款项是 否发生减值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 股利 51,676,802.00 43,599,213.50 8,077,588.50 其中:应收黑水冰川 17,336,802.00 9,259,213.50 8,077,588.50 2013 年决议 否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3 项 目 年初 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未收回的 原因 相关款项是 否发生减值 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 分配股利,次 年 1 月支付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 司 32,000,000.00 32,000,000.00 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 发有限公司 2,340,000.00 2,340,000.00 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 股利 合 计 51,676,802.00 43,599,213.50 8,077,588.50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 种 类 年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70,376,088.18 56.90 70,376,088.18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52,294,853.22 42.28 50,735,554.37 97.02 工程项目暂借款 1,019,646.92 0.82 应收政府补偿款 关联方往来 组合小计 53,314,500.14 43.10 50,735,554.37 95.1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23,690,588.32 100.00 121,111,642.55 (续) 种 类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70,376,088.18 55.28 70,376,088.18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55,081,733.78 43.27 51,805,943.00 94.05 工程项目暂借款 1,851,471.81 1.45 应收政府补偿款 关联方往来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4 种 类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组合小计 56,933,205.59 44.72 51,805,943.00 90.9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27,309,293.77 100.00 122,182,031.18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315,916.73 0.26 1,727,402.00 1.36 1 至 2 年 229,024.89 0.19 958,054.89 0.75 2 至 3 年 635,730.00 0.51 810,509.46 0.64 3 至 4 年 794,559.46 0.64 888,377.11 0.70 4 至 5 年 267,377.11 0.22 1,136,388.44 0.89 5 年以上 121,447,980.13 98.18 121,788,561.87 95.66 合 计 123,690,588.32 100.00 127,309,293.77 100.00 (3)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理由 小金四姑娘山旅游电力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45,421,688.18 45,421,688.18 100.00 详 见 附 注 十 二、4 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 限公司 24,954,400.00 24,954,400.00 100.00 详 见 附 注 十 二、7 合 计 70,376,088.18 70,376,088.18 ②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1 年以内 315,916.73 0.60 6,318.33 1,724,602.00 3.13 34,492.04 1 至 2 年 229,024.89 0.44 11,451.24 729,030.00 1.32 36,451.50 2 至 3 年 635,730.00 1.22 63,573.00 488,205.36 0.89 48,820.54 3 至 4 年 472,255.36 0.90 141,676.61 279,782.11 0.51 83,934.63 4 至 5 年 258,782.11 0.49 129,391.06 515,740.04 0.94 257,870.02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5 账 龄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5 年以上 50,383,144.13 96.35 50,383,144.13 51,344,374.27 93.21 51,344,374.27 合 计 52,294,853.22 100.00 50,735,554.37 55,081,733.78 100.00 51,805,943.00 (4)本年转回或收回情况 其他应收款内容 转回或收回原因 确定原坏账准备 的依据 转回或收回前累计已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转回或收回金额 江河 按照和解协议如期收回, 详见附注十二、6 账龄分析法 6,801,944.27 390,000.00 合 计 6,801,944.27 390,000.00 (5)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大额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都江堰岷电汽车修理厂 往来款 764,706.23 债务重组 否 合 计 764,706.23 (6) 本公司无应收持有公司 5% (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 款项。 (7)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的比例(%) 小金四姑娘山旅游电力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45,421,688.18 5 年以上 36.73 重庆博赛矿业( 集团) 有 限公司 非关联方 24,954,400.00 5 年以上 20.17 四川地方电力培训研究 中心 非关联方 8,506,000.00 5 年以上 6.88 岷江电力集团公司 非关联方 7,434,761.50 5 年以上 6.01 阿坝州明珠电力有限责 任公司 非关联方 7,249,475.00 5 年以上 5.86 合 计 93,566,324.68 75.65 7、存货 项 目 年末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609,113.77 1,609,113.77 合 计 1,609,113.77 1,609,113.77 (续)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6 项 目 年初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35,491.46 335,491.46 合 计 335,491.46 335,491.46 8、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对合营企业投资 对联营企业投资 443,608,468.60 33,774,053.71 49,336,802.00 428,045,720.31 其他股权投资 161,998,100.00 161,998,100.00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准备 56,928,413.22 81,479,216.87 138,407,630.09 合 计 548,678,155.38 -47,705,163.16 49,336,802.00 451,636,190.22 (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年初数 增减变动 年末数 成都华西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成本法 3,200,000.00 3,200,000.00 3,200,000.00 四川华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 1,398,100.00 1,398,100.00 1,398,100.00 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限 公司 成本法 22,500,000.00 22,500,000.00 22,500,000.00 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本法 132,300,000.00 132,300,000.00 132,300,000.00 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成本法 2,600,000.00 2,600,000.00 2,600,000.00 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 权益法 144,530,000.00 158,488,687.54 -9,333,050.60 149,155,636.94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权益法 271,900,000.00 285,119,781.06 -6,229,697.69 278,890,083.37 合 计 578,428,100.00 605,606,568.60 -15,562,748.29 590,043,820.31 (续)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单 位享有表决 权比例(%) 在被投资单位持 股比例与表决权 比例不一致的 说明 减值准备 本年计提减值 准备 本年现金红利 成都华西电力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3.20 3.20 3,200,000.00 四川华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1.74 1.74 1,128,413.22 四川西部阳光电 力开发有限公司 9.00 9.00 2,340,000.00 天威四川硅业有 限责任公司 14.00 14.00 132,300,000.00 79,700,000.00 西藏天威华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39 2.39 1,779,216.87 1,779,216.87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7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单 位享有表决 权比例(%) 在被投资单位持 股比例与表决权 比例不一致的 说明 减值准备 本年计提减值 准备 本年现金红利 黑水冰川水电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 47.265 47.265 17,336,802.00 四川福堂水电有 限公司 40.00 40.00 32,000,000.00 合 计 138,407,630.09 81,479,216.87 51,676,802.00 注: ①本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3,774,053.71 元,系本公司本年度根据联 营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确认的投资收益,详见附注七、39。 ②本年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49,336,802.00 元,为: A)于 2013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联营企业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的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80,000,000.00 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 40%确认并收到现金股利 32,000,000.00 元,相 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B)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联营企业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的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9,590,000.00 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 47.265%确认并收到现金股利 9,259,213.50 元,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C) 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联营企业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7,090,000.00 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 47.265%确认并于 2014 年 1 月收到现金股利 8,077,588.50 元,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对联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 元) 本企业 持股比 例(%) 本企业在被 投资单位表 决权比例 (%) 四川福堂水电有 限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四川省汶川县 肖劲松 发电 40,000 40.00 40.00 黑水冰川水电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四川省黑水县 夏天泉 发电 8,000 47.265 47.265 (续) 被投资单位 名称 年末资产 总额 年末负债总额 年末净资产 总额 本年营业收入 总额 本年净利润 关联 关系 组织机构 代码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 公司 1,456,268,492.95 778,846,930.65 677,421,562.30 295,581,234.88 80,208,673.28 联营 企业 70910183-7 黑水冰川水电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248,577,621.64 148,739,713.70 99,837,907.94 70,727,310.99 19,140,585.70 联营 企业 76230744-7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8 注:①本公司联营企业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和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与本公司会计政策主要差异系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主要财务 信息已按调整后数据列示。 ②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支行签订最 高额质押合同(成交银 2013 年最质字 390004 号),以公司所持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 司 9%的股权作为 1.5 亿元短期借款额度的质押物(实际已签订借款合同并提取贷款 1.2 亿元)。质押期间 2013 年 7 月 26 日至 2015 年 7 月 25 日。 ③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本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权利质押 合同(成农商公公权质 20130023 号),以公司所持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6%的股权 作为 1 亿元短期借款的质押物。质押期间 2013 年 6 月 27 日至 2014 年 7 月 09 日。 ④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签订权利 质押合同(建阿担保(2013)03 号),以公司所持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6%的股权作 为 1 亿元的长期借款的质押物。质押期间 2013 年 5 月 22 日至 2016 年 5 月 22 日。 ⑤于 2013 年 9 月 24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签订权利 质押合同(建阿担保(2013)09 号),以公司所持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6%的股权作 为 1 亿元的长期借款的质押物。质押期间 2013 年 09 月 27 日至 2016 年 10 月 09 日。 ⑥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 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签订权利 质押合同(建阿担保(2012)02 号),以公司所持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6%的股权作 为 1 亿元的长期借款的质押物。质押期间 2012 年 11 月 0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1 日。 ⑦于 201 1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签订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2011 年最高额质字 005 号),以公司所持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31%的股权,以及公司草坡电厂全部资产作为 1.75 亿元的长期借款和 0.25 亿元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质押物(抵押物)。质押期间 201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明细情况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成都华西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00 3,200,000.00 四川华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28,413.22 1,128,413.22 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52,600,000.00 79,700,000.00 132,300,000.00 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79,216.87 1,779,216.87 合 计 56,928,413.22 81,479,216.87 138,407,630.09 注:①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受新能源市场影响,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本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所持有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14%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9 股东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3 年 11 月 30 日)的可变现价值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可变现价值为-58,522.45 万元(中同 华评报字(2013)第 584 号)。本年度,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12 月 30 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7,970 万元。本次计提减 值准备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3,230 万元。 ②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受新能源市场影响,持续亏损。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持有的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 备 1,779,216.87 元。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一、账面原值合计 1,705,295,266.69 296,111,624.71 430,212,610.64 1,571,194,280.76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03,793,818.67 233,574,665.06 94,450,386.38 942,918,097.35 机器设备 869,507,186.22 60,976,828.18 332,282,570.75 598,201,443.65 运输设备 21,035,055.51 237,499.00 1,673,292.67 19,599,261.84 其他设备 10,959,206.29 1,322,632.47 1,806,360.84 10,475,477.92 二、累计折旧 本年新增 本年计提 累计折旧合计 310,311,091.52 65,817,158.57 25,154,028.51 350,974,221.58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20,717,219.79 32,268,663.10 5,569,534.56 147,416,348.33 机器设备 175,478,657.95 30,840,853.30 18,395,093.18 187,924,418.07 运输设备 8,052,662.54 1,884,315.92 913,733.56 9,023,244.90 其他设备 6,062,551.24 823,326.25 275,667.21 6,610,210.28 三、账面净值合计 1,394,984,175.17 1,220,220,059.18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683,076,598.88 795,501,749.02 机器设备 694,028,528.27 410,277,025.58 运输设备 12,982,392.97 10,576,016.94 其他设备 4,896,655.05 3,865,267.64 四、减值准备合计 1,883,419.97 400,000.00 1,483,419.97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59,873.38 159,873.38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1,723,546.59 400,000.00 1,323,546.59 其他设备 五、账面价值合计 1,393,100,755.20 1,218,736,639.2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682,916,725.50 795,341,875.64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0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机器设备 694,028,528.27 410,277,025.58 运输设备 11,258,846.38 9,252,470.35 其他设备 4,896,655.05 3,865,267.64 注:①本年折旧额为 65,817,158.57 元。 ②以前年度预转固资产本年度按竣工决算结果调整固定资产类别导致固定资产本 年增减变动增加 2.55 亿。 (2)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情况 ①于 201 1 年 6 月 13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签订抵押合 同(建岷抵 11 年公 14 号),将账面价值为 235,227,811.39 元(原值 382,239,577.42 元)的铜钟电站全部资产作为 2.4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24)的抵押 物,抵押期间 2011 年 6 月 13 日至 2014 年 6 月 12 日。 ②于 201 1 年 7 月 11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2011 年最高额抵字 006 号),将账面价值为 259,092,293.29 元(原值 278,425,673.93 元)的草坡电站全部资产,以及所持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1%的股权作为 1.75 亿元的长期借款和 0.25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质 押物),抵押期间 2010 年 8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类别 年末账面价值 年初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31,314,503.90 42,715,834.14 合 计 31,314,503.90 42,715,834.14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预计办结产权证书的时间 账面价值 110KV 百花变电站等 6 处 变电站房屋 未办理土地使用证 正在办理,办结时间尚不确 定 37,467,662.58 草坡电厂 2013 年办理竣工决算 预计 2014 年 71,781,946.92 公司本部 4 处房产 未办理过户手续 正在办理,办结时间尚不确 定 3,193,035.48 汶川调度中心大楼 未办理竣工决算 预计 2014 年 10,001,827.74 合 计 122,444,472.72 1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1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杨家湾水电站工程 136,404,361.31 136,404,361.31 136,262,784.07 136,262,784.07 一颗印水电站工程 118,243,052.96 118,243,052.96 116,347,186.94 116,347,186.94 沙牌电厂房屋及建 筑物泥石流灾后清 淤及恢复重建工程 92,809,028.67 92,809,028.67 下庄电厂技改工程 7,535,876.48 7,535,876.48 7,094,309.64 7,094,309.64 草坡电站泄水平洞 出口边坡整治工程 5,547,123.38 5,547,123.38 水郭 110kv 同塔双 回线路工程 5,058,326.67 5,058,326.67 板子沟水电站工程 二级 2,071,982.40 2,071,982.40 2,071,982.40 2,071,982.40 其他在建工程 4,390,961.17 4,390,961.17 3,606,372.67 3,606,372.67 合 计 372,060,713.04 372,060,713.04 265,382,635.72 265,382,635.72 注:本年度公司部分工程处于停工状态,工程进度情况详见附注七、10(4)。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预算数(万元)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入固定 资产数 其他减少数 年末数 杨 家 湾 水 电 站 工程 136,262,784.07 141,577.24 136,404,361.31 一 颗 印 水 电 站 工程 9,000 116,347,186.94 1,895,866.02 118,243,052.96 沙 牌 电 厂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泥 石 流灾后清 淤及 恢复重建工程 92,809,028.67 92,809,028.67 下 庄 电 厂 技 改 工程 14,570 7,094,309.64 441,566.84 7,535,876.48 草 坡 电 站 泄 水 平 洞 出 口 边 坡 整治工程 1,865.54 5,547,123.38 5,547,123.38 水郭 110kv 同塔 双回线路工程 804.34 5,058,326.67 5,058,326.67 板 子 沟 水 电 站 工程二级 4,162 2,071,982.40 2,071,982.40 汶 川 调 度 中 心 大楼 998 7,370,815.80 7,370,815.80 合 计 261,776,263.05 113,264,304.62 7,370,815.80 367,669,751.87 (续) 工程名称 利息资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年利息资 本化金额 本年利息资 本化率(%) 工程投入占预算的 比例(%)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杨家湾水电站工 程 500,000.00 已于 2009 年因工 程质量问题停工 自筹资金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2 工程名称 利息资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年利息资 本化金额 本年利息资 本化率(%) 工程投入占预算的 比例(%)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一颗印水电站工 程 23,322,720.63 131.38 99% 自筹资金 沙牌电厂房屋及 建筑物泥石流灾 后清淤及恢复重 建工程 清 淤 工 程 进 度 51.55%,恢复重建 工程尚在设计阶段 自筹资金 下庄电厂技改工 程 5.17 前期设计阶段 自筹资金 草坡电站泄水平 洞出口边坡整治 工程 29.73 60% 自筹资金 水郭 110kv 同塔 双回线路工程 62.89 85% 自筹资金 板子沟水电站工 程二级 4.98 前期设计阶段 自筹资金 汶川调度中心大 楼 100.22 100% 自筹资金 合 计 23,822,720.63 (3)年末在建工程无减值准备 (4)重大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情况 项 目 工程进度 备注 杨家湾水电站工程 已于 2009 年因工程质量 问题停工 详见附注十二、3(1) 一颗印水电站工程 99% 详见附注十二、3(2) 沙牌电厂房屋及建筑物泥石流灾后清淤 及恢复重建工程 清淤工程进度 51.55%, 恢复重建工程尚在设计 阶段 详见附注十二、2(2) 下庄电厂技改工程 前期设计阶段 详见附注十二、5 草坡电站泄水平洞出口边坡整治工程 60% 工程进度以实际完成量为基础进行 估计 水郭 110kv 同塔双回线路工程 85% 工程进度以实际完成量为基础进行 估计 板子沟水电站工程二级 前期设计阶段 汶川调度中心大楼 100% 工程进度以实际完成量为基础进行 估计 1 1、工程物资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 85,459.40 75.70 85,383.70 合 计 85,459.40 75.70 85,383.70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3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一、账面原值合计 26,831,038.61 26,831,038.61 土地使用权 26,831,038.61 26,831,038.61 二、累计摊销合计 4,187,948.68 544,924.56 4,732,873.24 土地使用权 4,187,948.68 544,924.56 4,732,873.24 三、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土地使用权 四、账面价值合计 22,643,089.93 22,098,165.37 土地使用权 22,643,089.93 22,098,165.37 注:① 本年摊销金额为 544,924.56 元。 ②于 201 1 年 6 月 13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签订抵押合 同(建岷抵 11 年公 14 号),将账面价值 6,750,036.03 元的铜钟电站土地使用权作为 2.4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24)的抵押物,抵押期间 2011 年 6 月 13 日至 2014 年 6 月 12 日。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预计办结产权证书的时间 账面原值 办公楼及其他土地使用权 购买时产权未移交 不确定 4,161,307.97 个别变电站土地使用权 2008 年地震搬迁 不确定 7,543,554.57 合 计 11,704,862.54 13、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减少 年末数 其他减少 的原因 蒲阳至新中亚线 路通道使用费 1,724,959.08 287,492.00 1,437,467.08 泥石流抢修费用 1,582,200.00 1,582,200.00 合 计 3,307,159.08 1,869,692.00 1,437,467.08 14、递延所得税资产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及可抵扣亏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及可抵扣亏损 资产减值准备 27,706,135.97 178,074,758.83 16,556,944.61 103,746,816.43 递延收益 3,340,482.17 22,269,881.10 435,000.00 2,900,000.00 可抵扣亏损 8,007,712.56 42,561,081.18 8,131,932.13 48,527,728.53 合 计 39,054,330.70 242,905,721.11 25,123,876.74 155,174,544.96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4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资产减值准备 84,445,103.04 79,062,726.35 可抵扣亏损 67,135,356.46 183,488,389.72 合 计 151,580,459.50 262,551,116.07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2013 年 133,511,512.21 2014 年 44,919,591.26 38,617,503.52 2015 年 2016 年 1,036,851.58 1,036,851.58 2017 年 10,322,522.41 10,322,522.41 2018 年 10,856,641.21 合 计 67,135,606.46 183,488,389.72 15、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转回数 转销数 一、坏账准备 123,997,709.59 84,317.60 444,811.40 1,008,403.98 122,628,811.81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6,928,413.22 81,479,216.87 138,407,630.09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883,419.97 400,000.00 1,483,419.97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商誉减值准备 十二、其他 合 计 182,809,542.78 81,563,534.47 444,811.40 1,408,403.98 262,519,861.87 注:本年度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详见附注七、8(4)。 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5 项 目 年末数 受限制的原因 (1) 用于担保的资产小计 892,589,166.97 其中:货币资金 63,607,039.12 因担保被冻结的银行存款,详见附注七、1 长期股权投资-四川福堂水电 有限公司 230,084,318.78 33%股权贷款质押,详见附注七、25 长期股权投资-黑水冰川水电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7,827,668.36 31%股权贷款质押,详见附注七、25 固定资产-铜钟电站资产 235,227,811.39 建行岷江支行 2.4 亿元贷款抵押,详见附注七、25 固定资产-草坡电厂 259,092,293.29 建行成都铁道支行 2 亿元贷款抵押,详见附注七、25 无形资产-铜钟电站土地使用 权 6,750,036.03 建行岷江支行 2.4 元亿贷款抵押,详见附注七、25 (2) 因未办妥产权证书造成所有 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小计 134,149,335.26 固定资产―房屋 122,444,472.72 未办妥产权证书,详见附注七、9(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1,704,862.54 未办妥产权证书,详见附注七、12(2) 合 计 1,026,738,502.23 1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质押借款 220,000,000.00 210,420,422.51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80,000,000.00 合 计 220,000,000.00 290,420,422.51 注:质押借款所质押资产详见附注七、8。 (2)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18、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购建长期资产款 19,671,260.91 20,330,160.79 物资款 6,549,993.28 3,150,787.34 购电费 2,928,701.30 6,538,855.23 输电费 370,982.04 498,350.82 合 计 29,520,937.53 30,518,154.18 (2) 本公司无应付持有公司 5% (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 款项。 (3)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的说明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6 债权人名称 金额 未偿还的原因 报表日后是否归还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9,694,301.91 沙牌电厂预转固尚未办理 竣工结算 否 成都大禹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604,595.00 杨家湾水电站工程因质量 诉讼问题停工,详见九、 1 (2)和十二、3(1) 否 长春东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141,316.48 未提供支付依据 否 四川二滩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97,113.00 沙牌电厂预转固尚未办理 竣工决算 否 金川县国土资源局 574,735.54 未提供支付依据 否 合 计 14,912,061.93 19、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明细情况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1 年以内 27,432,028.79 18,085,349.96 1-2 年 332,286.25 2-3 年 3 年以上 200,872.94 201,280.44 合 计 27,965,187.98 18,286,630.40 (2) 本公司无预收持有公司 5% (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 款项。 (3)账龄超过 1 年的主要预收款项情况的说明 债权人名称 金额 未结转的原因 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映汶高速 A7 段 120,129.04 未结算款项,对方未催收。 绵阳启明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189,946.94 未结算款项,对方未催收。 合 计 310,075.98 20、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一、工资、奖金、津 贴和补贴 14,529,013.36 71,578,500.00 71,578,500.00 14,529,013.36 二、职工福利费 9,949,723.28 9,949,723.28 三、社会保险费 14,469,073.18 25,981,558.39 27,288,723.34 13,161,908.23 其中:1.医疗保险费 18,834.00 3,944,991.46 3,944,991.46 18,834.00 2.基本养老保险费 13,311,514.71 12,645,330.00 13,640,147.80 12,316,696.91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307,188.09 1,202,696.00 967,735.80 542,148.29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7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5.补充养老保险 563,885.89 3,821,151.11 4,385,037.00 6.工伤保险费 267,650.49 558,170.00 541,591.46 284,229.03 7. 补充医疗保险 3,496,654.54 3,496,654.54 8. 生育保险费 312,565.28 312,565.28 四、住房公积金 479,435.60 6,310,459.40 6,771,988.00 17,907.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 教育经费 585,817.80 3,095,872.54 2,889,099.94 792,590.40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辞退福利 90,118.00 90,118.00 八、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 九、其他 合 计 30,063,339.94 117,006,231.61 118,568,152.56 28,501,418.99 21、应交税费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增值税 -4,049,690.20 3,927,112.84 营业税 130,628.24 4,765.71 企业所得税 709,453.20 城建税 234,469.85 289,887.20 个人所得税 1,892,720.99 1,456,634.80 印花税 126,977.10 147,193.30 地方教育费附加 151,299.48 164,399.54 教育费附加 227,699.49 247,349.59 价格调节基金 841,317.70 841,317.70 合 计 264,875.85 7,078,660.68 22、应付股利 单位名称 年末数 年初数 未支付的原因 应付国有法人股股利 8,879,855.31 2,841,467.76 股东未来领取 应付社会法人股股利 11,058,887.37 8,071,652.13 股东未来领取 应付个人股股利 1,047,387.94 1,047,387.94 股东未来领取 合 计 20,986,130.62 11,960,507.83 23、其他应付款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8 (1)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购建长期资产质保金 21,504,080.13 32,996,078.67 保证金 9,667,582.55 16,171,246.98 职工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586,800.34 835,182.34 其他应付款项 65,749,922.11 65,496,258.48 合 计 97,508,385.13 115,498,766.47 (2)本公司无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 方的款项。 (3)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债权人名称 金额 未偿还的原因 报表日后是否归还 阿坝州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 8,104,949.85 未结算 否 赖仰贤 8,000,000.00 未到期 否 立敦电子科技(阿坝州)有限公司 6,958,121.52 未到期 否 李旭芬 5,462,266.99 未到期 否 四川汇源矿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 未到期 否 合 计 33,525,338.36 (4)对于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的说明 债权人名称 年末数 性质或内容 阿坝州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 8,104,949.85 水库移民补偿款 赖仰贤 8,000,000.00 基建借款 立敦电子科技(阿坝州)有限公司 6,958,121.52 质保金 李旭芬 5,462,266.99 基建借款 四川汇源矿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 保证金 合 计 33,525,338.36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明细情况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25) 465,000,000.00 150,000,000.00 1 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合 计 465,000,000.00 150,0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9 ①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情况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质押借款 25,000,000.00 100,000,000.00 抵押借款 240,00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200,000,000.00 50,000,000.00 合 计 465,000,000.00 150,000,000.00 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无逾期借款展期的情况。 ② 金额前五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利率(%) 币种 年末数 年初数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建行成都岷 江支行 2011.06.15 2014.06.12 基准利率 人民币 240,000,000.00 中国电力财 务有限公司 2011.12.29 2014.12.29 基准利率 人民币 200,000,000.00 中国电力财 务有限公司 2010.09.17 2013.09.17 基准利率 人民币 50,000,000.00 成都农商行 都江堰支行 2012.05.11 2013.11.30 基准利率 上浮 7% 人民币 100,000,000.00 建行成都铁 道支行 2010.08.13 2014.08.12 基准利率 下浮 10% 人民币 16,000,000.00 建行成都铁 道支行 2010.10.19 2014.10.18 基准利率 下浮 10% 人民币 9,000,000.00 合 计 465,000,000.00 150,000,000.00 注:上表按单笔贷款合同列示,借款起始日按首笔贷款提款日期确定,借款终止 日按最后一笔贷款到期日(或借款合同约定的一次性到期日)确定。 2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①长期借款的分类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质押借款 500,000,000.00 360,000,000.00 抵押借款 240,000,000.00 240,00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24) 465,000,000.00 150,000,000.00 合 计 625,000,000.00 800,000,000.00 注:抵押借款所抵押资产详见附注七、9 及 12。 质押借款所质押资产详见附注七、8。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0 ②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借款 起始日 借款 终止日 利率(%) 币种 年末数 年初数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建行成都铁 道支行 2010.08.13 2021.08.12 基准利率 下浮 10% 人民币 115,000,000.00 131,000,000.00 建行成都铁 道支行 2010.10.19 2021.10.18 基准利率 下浮 10% 人民币 60,000,000.00 69,000,000.00 中国电力财 务有限公司 2011.12.29 2014.12.29 基准利率 人民币 200,000,000.00 中国电力财 务有限公司 2012.08.27 2015.08.27 基准利率 人民币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中国电力财 务有限公司 2013.10.29 2016.10.29 基准利率 人民币 50,000,000.00 建行成都岷 江支行 2011.06.15 2014.06.12 基准利率 人民币 240,000,000.00 建行阿坝分 行 2012.11.22 2015.11.21 基准利率 人民币 100,000,000.00 60,000,000.00 建行阿坝分 行 2013.05.23 2016.05.22 基准利率 人民币 100,000,000.00 建行阿坝分 行 2013.10.10 2016.10.09 基准利率 人民币 100,000,000.00 合 计 625,000,000.00 800,000,000.00 注:上表按单笔贷款合同列示,借款起始日按首笔贷款提款日期确定,借款终止 日按最后一笔贷款到期日(或借款合同约定的一次性到期日)确定。 26、长期应付款 (1)长期应付款分类列示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应付金川县财政国债款 51,500,000.00 51,250,000.00 应付四川省水利厅款 1,000,000.00 1,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合 计 52,500,000.00 52,250,000.00 (2)金额前五名长期应付款情况 单 位 期限 初始金额 利率(%) 应计利息 年末余额 借款条件 金川县财政国债 无固定期限 50,000,000.00 0.50 1,500,000.00 51,500,000.00 无 四川省水利厅 无固定期限 1,000,000.00 1,000,000.00 无 合 计 51,000,000.00 1,500,000.00 52,500,000.00 注:①金川县财政国债 5,000.00 万元长期应付款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发 改委能源【2004】93 号文件发放,为本公司子公司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杨 家湾水电站的国家补助金,其管理按国债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②四川省水利厅 100.00 万元长期应付款为 1997 年四川省水利厅下拨给本公司子 公司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水利基建款。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1 27、预计负债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对外提供担保 9,507,222.00 111,300,000.00 47,666,705.39 73,140,516.61 合 计 9,507,222.00 111,300,000.00 47,666,705.39 73,140,516.61 注:关于预计负债详细情况的披露详见附注九、或有事项。 28、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内容 年末数 年初数 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补贴收入 35,242,689.46 49,224,575.46 合 计 35,242,689.46 49,224,575.46 其中,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负债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其中:(1)电子材料公司搬迁补助 12,972,808.36 14,683,508.36 (2) 2012 年汶川财政局贴息资金 8,706,843.54 9,343,932.36 (3)2011 年汶川财政局贴息资金 3,663,037.56 3,952,224.74 (4)灾后重建补助资金 7,200,000.00 7,200,000.00 (5)恢复重建电网补助资金 2,700,000.00 2,900,000.00 (6)水磨变电站搬迁补助 11,144,910.00 合 计 35,242,689.46 49,224,575.46 注:(1)2009 年 8 月 11 日,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电 子材料公司)与汶川县人民政府签订了《迁建工业企业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汶川县 人民政府以 43,439,800.00 元(完全重置价补偿金额)作为电子材料公司的迁建补偿资 金,对电子材料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汶川县人民政府在搬迁地按“1 比 1”置换的原则统 一安排。同时约定,迁建企业必须在阿坝州境内注册、新建超过原产能、规模的工业 企业项目,方能享受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完全重置价补偿,否则,只能给予成新折旧重 值补偿。 根据阿坝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阿坝州搬迁企业资产赔付工作商谈会备忘录” (阿 工园 2009 年 03 号)确定,涉及搬迁资产评估完全重置价为 5,484.44 万元、成新价为 2,633.28 万元。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收到汶川县人民政府迁建补偿资金 43,439,800.00 元,累计确认递延收益 17,107,000.00 元,本年摊销递延 收益 1,710,700.00 元,累计摊销递延收益 4,134,191.64 元。 (2)根据《汶川县财政局关于拨付 2011 年度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中央财政贴 息资金的通知》(汶财建[2012]19 号)文件精神,本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2012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2 年 12 月 6 日累计收到汶川县财政局对 2011 年度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财政贴息 12,797,144.00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收到的形成 固定资产的财政贴息 9,556,294.36 元列入递延收益,剩余的 3,240,849.64 元列入营业 外收入。本年摊销递延收益 637,088.82 元,累计摊销递延收益 849,450.82 元。 (3)根据《汶川县财政局关于拨付 2010 年度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中央财政贴 息资金的通知》(汶财建[2010]10 号)文件精神,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收到汶川县财 政局对 2010 年度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财政贴息 13,279,449.00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收到的形成固定资产的财政贴息 4,337,807.74 元列 入递延收益,剩余的 8,941,641.26 元列入营业外收入。本年摊销递延收益 289,187.18 元,累计摊销递延收益 674,770.18 元。 (4)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国家下达我州产业重建补助资金有关安排的通知 (阿府函[2009]107 号)文件精神,本公司与汶川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汶川县经 济商务局签订了《汶川县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使用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共 获得产业重建补助资金 1,200.00 万元,其中:补助资金的 60%即 720.00 万元作为恢 复重建项目补助资金,补助给本公司;其余 40%即 480.00 万元,由本公司使用并按现 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5.76%向汶川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支付占用费,使用期限不 超过三年。本公司分别于 2009 年 7 月 24、29 日收到汶川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汶川县财政局拨付的上述资金 480.00 万元、720.00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本公司将 720.00 万元恢复重建项目补助资金列入“ 递延收益” , 480.00 万元借款列入“长期应付款”。本公司将上述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电力调度大楼建 设,该工程项目于 2013 年 12 月投入使用。 (5)根据阿坝州、汶川县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由本公司负责建设漩口工业集中发 展区 63600KW35KV 变电站(开关站)项目。汶川县政府同意在恢复重建能源类电网 补助资金中安排 300 万元用于本公司电力调度光纤网络建设,该项目于 2012 年 6 月建 成投入使用。 2011 年 5 月 13 日,本公司收到汶川县财政局拨付的电网补助资金 300.00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本公司将 300.00 万元电网补助资 金列入“递延收益” 。本年摊销递延收益 200,000.00 元,累计摊销递延收益 300,000.00 元。 (6)2010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与汶川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汶川县企业迁建补 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汶川县人民政府以 2,558.222 万元(完全重置价补偿金额) 作为本公司水磨 110KV 变电站的迁建补偿资金;迁建补偿资金已包含土地补偿,在本 公司收到补偿资金后按照有关政策终结本公司在水磨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 用证。同时约定,迁建企业必须在阿坝州境内新建超过原产能、规模的工业企业项目, 方能享受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完全重置价补偿,否则,只能给予成新折旧重值补偿。根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3 据阿坝州委、州政府对汶川县灾后重建及产业结构调整整体要求,水磨变电站及配套 线路搬迁至汶川威州镇重建,该迁建变电站(新名:110kV 雪花坪变电站)已于 2010 年 8 月建成投入使用。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7 日收到汶川县人民政府迁建补偿资 金 2,558.222 万元,根据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京都评报字(2009) 第 12 号”评估报告,水磨 110kV 变电站资产评估净值为 1,238.43 万元,扣除评估净值 后确认递延收益 1,319.792 万元。2013 年 7 月 10 日,110kV 雪花坪变电站受泥石流 自然灾害被全部冲毁(详见附注七、 41),本公司本年将剩余的递延收益 11,144,910.00 元全部转入营业外收入。 29、股本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减变动(+-) 年末数 金额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 股 公积金 转股 其 他 小 计 金额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05,592,703.00 20.95 105,592,703.00 20.95 3.其他内资持股 1,165,520.00 0.23 1,165,520.00 0.2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165,520.00 0.23 1,165,520.00 0.23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06,758,223.00 21.18 106,758,223.00 21.1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397,366,932.00 78.82 397,366,932.00 78.8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97,366,932.00 78.82 397,366,932.00 78.82 三、股份总数 504,125,155.00 100.00 504,125,155.00 100.00 30、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资本溢价 19,804,877.46 19,804,877.46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资本公积 27,338,183.68 27,338,183.68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4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合 计 47,143,061.14 47,143,061.14 31、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05,925,552.44 105,925,552.44 任意盈余公积 5,009,676.23 5,009,676.23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合 计 110,935,228.67 110,935,228.67 注: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 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 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2、未分配利润 (1)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年未分配利润 174,521,021.04 109,407,462.21 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合计数(调 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174,521,021.04 109,407,462.21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62,077,577.53 70,632,174.47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其他转入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518,615.64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25,206,257.75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年末未分配利润 -12,762,814.24 174,521,021.04 (2)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 2013 年 6 月 21 日经本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1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05 元,按照已发行股份数 504,125,155 股计算,共计 25,206,257.75 元。 (3)子公司报告期内提取盈余公积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均未计提盈余公积。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5 3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主营业务收入 768,168,215.15 798,604,275.17 其他业务收入 3,591,404.38 6,382,325.13 营业收入合计 771,759,619.53 804,986,600.30 主营业务成本 606,242,318.71 600,966,896.61 其他业务成本 5,471,950.99 5,637,439.58 营业成本合计 611,714,269.70 606,604,336.19 (2)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电力 768,168,215.15 606,242,318.71 798,604,275.17 600,966,896.61 小 计 768,168,215.15 606,242,318.71 798,604,275.17 600,966,896.61 减:内部抵销数 合 计 768,168,215.15 606,242,318.71 798,604,275.17 600,966,896.61 (3)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名称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外购电 570,932,184.94 492,578,390.20 537,780,116.07 491,162,178.51 自发电 190,472,099.49 105,175,103.77 252,963,964.45 100,886,215.53 过网费 6,763,930.72 8,488,824.74 7,860,194.65 8,918,502.57 小 计 768,168,215.15 606,242,318.71 798,604,275.17 600,966,896.61 减:内部抵销数 合 计 768,168,215.15 606,242,318.71 798,604,275.17 600,966,896.61 (4)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名称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四川省内 768,168,215.15 606,242,318.71 798,604,275.17 600,966,896.61 小 计 768,168,215.15 606,242,318.71 798,604,275.17 600,966,896.61 减:内部抵销数 合 计 768,168,215.15 606,242,318.71 798,604,275.17 600,966,896.61 (5)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6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4,836,841.04 25.25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84,553,186.13 10.95 四川黄龙电力有限公司 68,715,304.51 8.90 都江堰市建峰机械有限公司 63,374,441.97 8.21 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 62,024,698.13 8.04 合计 473,504,471.78 61.35 34、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营业税 2,312,074.74 443,721.5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19,780.77 1,507,077.97 教育费附加 1,684,732.91 1,840,013.09 地方教育费附加 1,123,155.22 1,225,382.41 其他 250,868.60 273,023.59 合 计 6,690,612.24 5,289,218.58 注: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35、销售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职工薪酬 7,293,779.61 6,019,408.46 广告宣传费 818,218.86 660,380.00 差旅费 338,564.00 256,190.00 办公费 192,209.44 42,305.55 修理维护费 108,213.88 34,673.43 其他 311,249.31 79,755.48 合 计 9,062,235.10 7,092,712.92 36、管理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职工薪酬 37,337,716.17 47,534,714.70 折旧费 5,850,903.35 2,978,843.91 办公费 5,132,700.18 5,896,848.87 中介机构费用 1,955,129.43 2,743,470.13 税费 1,644,632.20 1,635,689.28 差旅费 1,466,163.80 1,164,126.18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7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修理维护费 750,434.61 1,481,767.13 物业管理费 594,314.21 561,753.26 无形资产摊销 544,924.56 505,681.91 其他 2,056,098.53 4,496,107.57 合 计 57,333,017.04 68,999,002.94 37、财务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利息支出 80,237,292.84 90,022,267.79 减:利息收入 728,834.46 765,705.18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汇兑损益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金额 其他 -121,404.54 114,604.83 合 计 79,387,053.84 89,371,167.44 38、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坏账损失 -360,493.80 -702,181.39 存货跌价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81,479,216.87 52,6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其他 合 计 81,118,723.07 51,897,818.61 39、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项目明细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8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340,000.00 2,836,656.8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774,053.71 84,877,714.6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605,288.82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 合 计 36,114,053.71 89,319,660.27 注:本公司投资收益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340,000.00 2,836,656.80 合 计 2,340,000.00 2,836,656.80 注:根据 2013 年 6 月 18 日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会决 议,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600 万元,按本公司 9%的持股比例,分得现金股利 234 万元。 (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增减变动原因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25,770,302.31 75,550,675.08 受技改影响 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003,751.40 9,327,039.57 合 计 33,774,053.71 84,877,714.65 注: ①本公司根据联营企业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2013 年实现的净利润按投资比 例计算投资收益,扣除本年摊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6,313,167.00 元后,确认投 资收益 25,770,302.31 元。 ②本公司根据联营企业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实现的净利润并考 虑公允价值因素的影响后按投资比例确认收益 8,003,751.40 元。 40、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计入当期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9,055,950.75 4,898,338.94 19,055,950.75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9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计入当期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9,055,950.75 4,898,338.94 19,055,950.75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详见下表:政府补助明细表) 14,509,886.00 6,669,029.10 14,509,886.00 其他 2,974,310.02 359,820.27 2,974,310.02 合 计 36,540,146.77 11,927,188.31 36,540,146.77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水磨变电站搬迁补助 11,144,910.00 1,308,721.67 与资产相关、注(1) 电子材料公司搬迁补助 1,710,700.00 1,710,699.97 与资产相关、注(1) 汶川财政局贴息资金 926,276.00 3,549,607.46 与资产\收益相关、注(1) 2013 年工业经济“开门红”奖励 补助资金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注(2) 浙江省西部大开发专项补助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注(3) 恢复重建电网补助资金 200,000.00 100,000.00 与资产相关、注(1) 其他 28,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14,509,886.00 6,669,029.10 注: (1)与资产相关的补助见附注七、28。 (2)根据《关于拨付 2013 年工业经济“开门红”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汶财建 【2013】 35 号),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收到汶川县财政局拨付的“开门红”奖 励补助资金 30 万元。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2 年山海协作和参与西部大开发专项补助(贴息)资金的通知》,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1 日收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 20 万元。 (4)营业外收入-其他主要系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年核销无法 支付的应付款项 2,950,509.14 元。 (5)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具体情况见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41、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50,266,358.35 1,353,567.30 50,266,358.3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50,266,358.35 1,353,567.30 50,266,358.35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0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支出 泥石流灾害抢险支出 17,365,196.20 17,365,196.20 担保损失 111,300,000.00 111,300,000.00 其他 84,816.40 3,963,129.47 84,816.40 合 计 179,016,370.95 5,316,696.77 179,016,370.95 注: (1)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泥石流灾害抢险支出具体情况见附注十 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关于担保损失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九、或有事项。 42、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854,452.20 递延所得税调整 -13,930,453.96 5,076,881.91 合 计 -13,076,001.76 5,076,881.91 4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新发行普通股股数,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 (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子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调整下述因素后 确定:(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 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3)上述调整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等于下列两项之和:(1)基本每股收益中母公司已发行普通 股的加权平均数;(2)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的加权平 均数。 在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 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当年年初转换;当年发行的稀释性潜 在普通股,假设在发行日转换。 (1)各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金额列示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1 报告期利润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0.32 -0.32 0.14 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0.05 -0.05 0.12 0.12 (2)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 基本每股收益。 ①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为: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162,077,577.53 70,632,174.47 其中:归属于持续经营的净利润 -162,077,577.53 70,632,174.47 归属于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26,688,125.30 61,774,631.26 其中:归属于持续经营 的净利润 -26,688,125.30 61,774,631.26 归属于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②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为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504,125,155.00 504,125,155.00 加:本年发行的普通股加权数 减:本年回购的普通股加权数 年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 504,125,155.00 504,125,155.00 44、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政府补助 528,000.00 12,797,144.00 银行存款利息 728,834.46 916,596.20 收到江河执行款 390,000.00 780,000.00 往来款、备用金及其他 2,534,498.36 11,216,201.43 合 计 4,181,332.82 25,709,941.63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2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办公费 5,388,836.53 5,979,309.90 中介机构费用 1,955,129.43 2,116,615.88 差旅费 1,804,727.80 1,420,316.18 赔偿费 1,015,825.80 2,810,442.40 修理维护费 858,648.49 1,630,172.16 广告宣传费 818,218.86 660,380.00 董事会经费 498,620.00 497,912.00 水电费 309,568.89 918,197.62 往来款 4,270,833.01 4,415,295.65 其他 4,929,567.86 7,828,517.57 合 计 21,849,976.67 28,277,159.36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收到投标保证金 5,005,495.42 2,298,642.38 其他 1,580,713.61 合 计 5,005,495.42 3,879,355.99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代被担保企业归还的借款及利息 47,666,705.39 因担保事项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63,607,039.12 泥石流灾害支出 15,057,670.28 归还投标保证金 4,625,520.92 9,358,336.92 合 计 130,956,935.71 9,358,336.92 4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项 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①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66,832,460.17 66,585,613.52 加:资产减值准备 81,118,723.07 51,897,818.6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65,629,219.33 65,740,989.15 无形资产摊销 544,924.56 505,681.9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869,692.00 1,941,606.65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3 项 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 ”号填列) 164,131.77 -3,734,693.1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1,046,275.83 878,031.4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0,237,292.84 90,022,267.7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6,114,053.71 -89,319,66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930,453.96 5,076,881.9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73,622.31 -46,948.7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601,522.05 14,398,290.6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3,538,297.66 -8,582,672.35 其他 128,665,196.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985,045.74 195,363,207.15 ②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131,799,071.75 135,658,204.34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35,658,204.34 123,017,082.96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59,132.59 12,641,121.38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①现金 131,799,071.75 135,658,204.34 其中:库存现金 62,977.84 66,136.8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31,345,297.72 135,215,926.6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390,796.19 376,140.87 ②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③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799,071.75 135,658,204.34 注:年末受限的货币资金见附注七、1。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4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1)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基本情况 母公司及最终 控制方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 国网四川省电 力公司 母公司 全民所有制 成都市 王抒祥 生产、销售电力 62160110-8 国家电网公司 最终控制方 全民所有制 北京市 刘振亚 生产、销售电力 71093123-X 注:国家电网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母公司注册资本及所持股份 母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724,000 万元 23.918 23.918 2、本公司的子公司 详见附注六、1、子公司情况。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详见附注七、8、长期股权投资(3)。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30003540-8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及决策程序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国网四川省 电力公司 购电 由物价部门的有关 规定定价,并经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384,717,722.70 88.07 358,807,556.73 78.33 (2)出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及决策程序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国网四川省 电力公司 售电 由物价部门的有关 规定定价,经本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84,553,186.17 11.01 101,308,131.68 12.81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5 (3)关联担保情况 注:关联担保情况详见附注九、2(2) (4)其他关联交易 ①本公司依据 2007 年 1 月 12 日与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签订的“股权转 让协议”,于 2007 年 9 月 27 日与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规定 向板子沟电站提供建设资金借款 23,540,000.00 元。由于 2008 年汶川地震影响,板子 沟电站基建投资增加,本公司相应增加建设资金,截止 2013 年末累计向汶川浙丽水电 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电站建设资金及利息合计 51,016,047.57 元。 ②本公司依据 2007 年 8 月 8 日与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叶清泉签 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于 2007 年 12 月 11 日与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借款合同,合同规定向一颗印水电站提供建设资金借款 62,000,000.00 元。由于 2008 年汶川地震影响,一颗印电站基建投资增加,本公司相应增加建设资金。截止 2013 年 末累计向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电站建设资金 106,479,503.24 元。 ③ 本 公 司 本 年 向 子 公 司 金 川 杨 家 湾 水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电 站 建 设 资 金 1,993,681.32 元,截止 2013 年末累计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电站建设资金 48,593,346.70 元。 ④本公司本年收到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归还资金 4,500,000.00 元,截止 2013 年末累计向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 2,427,988.40 元。 ⑤本公司向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信用借款金额为 350,000,000.00 元。其中 200,000,000.00 将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到期。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年度报酬区间 本年数 上年数 总额 379.84 万元 397.54 万元 其中:(各金额区间人数) 20 万元以上 8 7 15~20 万元 3 6 10~15 万元 1 10 万元以下 6 5 6、无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九、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6 (1)本公司诉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汶川浙丽公司”)股东李旭 芬、原股东兰旭荣二人合同纠纷案 2007 年 1 月 12 日,本公司与汶川浙丽公司股东李旭芬、原股东兰旭荣签订的《股 权转让合同》约定:板子沟一级电站工程建设继续由原股东兰旭荣、李旭芬全权负责, 总建设资金应控制在 2,960 万元之内(不含输出线路建设投资、二级电站前期费用, 各股东借入款利息),超出部分由兰旭荣、李旭芬自行承担;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 5 个 工作日内,本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102 万元,在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李旭芬、兰旭荣再行注入建设资金 406 万元,本公司注入项目建设 资金 423 万元,其余 1,931 万元的建设资金由本公司负责落实;如板子沟一级电站的 工程建设资金超支,则原股东必须在该工程建设资金超支之日起 60 日内向汶川浙丽公 司注入已超支资金。若李旭芬、兰旭荣逾期未注入超支的工程建设资金,则本公司必 须注入资金,李旭芬、兰旭荣以其在汶川浙丽公司的股权对本公司注入的资金作质押 担保。 2007 年 9 月 27 日,本公司与汶川浙丽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本公司为汶川浙丽 公司提供借款资金 2,354 万元。 由于板子沟一级电站项目实际投资超过约定的总投资,且李旭芬、兰旭荣未按约 定注入超支资金。为了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为该项目超额提供建设资金 8,569,408.80 元。截止 2011 年 11 月 30 日,该 8,569,408.80 元借款的银行同期贷款 利息共计为 650,745.30 元,该款项及其利息依约定应由兰旭荣、李旭芬承担。 按合同约定,板子沟一级电站应于 2008 年 4 月 11 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但实际 于 2011 年 8 月 8 日建成并投入运行,比约定期限超出 43 个月,按合同约定,李旭芬、 兰旭荣应向本公司支付迟延竣工违约金。 为此,本公司就汶川浙丽公司原股东违约事项向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3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2012)阿中民初字第 14 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该案件判决如下:①被告李旭芬、兰旭 荣向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款 4,199,010.31 元及利息 489,854.91 元,此款直接从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李旭芬、兰旭荣的应分得利润中支付。② 驳回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 147,900.77 元,由 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15,748.77 元,被告李旭芬、兰旭荣承担 32,152 元。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本案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2)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相关协议纠纷案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7 2007 年,本公司与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矿业公司”)签订的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以 1,530 万元受让汇源矿业公司所持有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家湾公司”)51%的股权,股权交易价款中的 400.00 万元作为 杨家湾电站全部机组按国家规定试运行成功 2 年内汇源矿业公司对本公司的保证金, 在股权交易时本公司暂不支付。同时约定,汇源矿业公司保证在金川县投资设立一家 高载能企业,该企业年耗电量应与杨家湾电站发电量相匹配,汇源矿业公司向本公司 支付 100 万元作为设立高载能企业的保证金。 ①汇源矿业公司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2012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民初字第 646 号“应诉通知书”及(2012)成民保字第 57-2 号“民事裁定书”。 按应诉通知书,2012 年 2 月 9 日汇源矿业公司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请求判令 本公司返还汇源矿业公司工程保证金 400 万元及建设高载能项目保证金 100 万元,同 时要求本公司支付从保证金交纳之日起至 2012 年 1 月 30 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合计约 735,354.79 元、支付协议股权转让违约金 237 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前述裁定书根据汇源矿业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本公司在交通银行都江堰支 行账号为 4050 银行账户的存款予以冻结,限额 500 万元。冻结期间为六个月(从 2012 年 3 月 23 日至 2012 年 9 月 22 日止)。本案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中止审理,待下述 ②子公司杨家湾公司诉汇源矿业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判决后恢复审理。 ②子公司杨家湾公司诉汇源矿业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2012 年 5 月 14 日,子公司杨家湾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 川民初字第 15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杨家湾公司诉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集团”)、 汇源矿业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2007 年,汇源矿业公司将其所持杨家湾公司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根据《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汇源矿业公司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受杨家湾公司委托,继续对杨家湾水 电站工程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另外,本公司、杨家湾公司与汇源矿业公司签订了《关 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汇源矿业公司受杨家湾公司之托对杨家湾水电站进 行管理,管理范围为:完成电站初步设计全部内容,总投资控制在 12,500 万元内,利 益风险为超出部分由汇源矿业公司承担,节约部分归汇源矿业公司所有。2009 年 4 月 2 日,杨家湾公司与汇源矿业公司、汇源集团、本公司四方又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 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该工程竣工日期为 2009 年 5 月 7 日,汇源集团对汇源矿业公 司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汇源矿业公 司不按协议履行,对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到位,致使电站引水隧洞均存在严重的质量 问题,并在工程逾期两年多时间里,被告拒不整改,使杨家湾水电站长期不能投产运 行,造成杨家湾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8 为此,杨家湾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A 请求依法判令汇源矿业公司赔偿杨家湾公司因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质量不合格缺 陷处理费用人民币(下同)5,240.25 万元;B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矿业公司向杨家 湾公司支付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金 524.025 万元;C 请求依法判令汇源矿业公司向杨 家湾公司支付从 2009 年 5 月 8 日起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的电站逾期试运行成功损 失赔偿款,按电站每逾期 1 天支付 5 万元赔偿款计算,应从 2009 年 5 月 8 日起计算至 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日 2012 年 4 月 16 日,共 1074 天,赔偿款为 5,370 万元;D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矿业公司按约定支付杨家湾公司应收款 68,099.42 元; E 请求依法判令汇源集团对上述 A、 B、 C、 D 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 责任;F 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 2 被告承担。 本案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期后 利润的影响。 ③本公司诉汇源矿业公司、汇源集团股权转让纠纷案 2012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成民 初字第 1227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本公司诉汇源矿业公司、汇源集团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已被受理。 2007 年,汇源矿业公司将其所持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杨家湾公司”) 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确保杨家湾水电站的电力销售, 汇源矿业公司保证在金川县投资设立一家高载能企业,其用电量不低于 10,000 万 kWh/ 年,并保证该企业用电五至十年。后又于 2009 年 4 月 2 日,由本公司与汇源矿业、汇 源集团、杨家湾公司四方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汇源集团对 汇源矿业公司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汇源矿业公司未按协 议履行建设高载能企业的义务。 为此,本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A 请 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矿业公司向原告本公司支付未建高载能企业的违约金 765 万元; B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集团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C 请求依法判令 被告汇源矿业公司和被告汇源集团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为上述①汇源矿业公司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的反诉案件,尚未正式开庭 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3)本公司为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纠纷案 ①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本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2014 年 1 月 2 日,本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 【(2014)海民初字第 00871、00872 号)】和第 00871、00872 号《民事起诉书》,兵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9 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公司”)因保证合同纠纷在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该案件已被受理。 本公司参股 14%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四川硅业公司”) 分别于 2009 年 4 月 14 日、2010 年 2 月 24 日与兵装财务公司签订了金额为 2 亿元人民币和 3 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借款合同》,公司按参股比例分别为上述两笔贷 款提供了 2,800 万元人民币和 4,2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了《保证 合同》。截止目前,该两笔贷款项下的本金尚余 4.38 亿元人民币。因天威四川硅业公司 2013 年 6 月底未能按期结算上述贷款利息,兵装财务公司根据《借款合同》相关约定 宣布该两笔贷款所有余额(即 4.38 亿元人民币)提前到期,并要求天威四川硅业公司 立即归还上述贷款本息,同时要求本公司根据《保证合同》相关约定按持股比例为天 威四川硅业公司代偿上述到期贷款本息。 由于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和本公司均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兵装财务公司向北京市 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A 请求判令被告本公司对 09DK10200002 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 22,820,000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 承担自 2013 年 3 月 21 日起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暂计至 2013 年 10 月 12 日为 656,224.65 元, 共计 23,476,224.65 元; 请求判令被告本公司对 10DK10200002 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 38,500,000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 担自 2013 年 3 月 21 日起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暂计至 2013 年 10 月 12 日为 1,630,814.47 元,共计 40,130,814.47 元。 B 请求判令由被告本公司承担 原告兵装财务公司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同 时,兵装财务公司为避免财产损失,已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 院对本公司账户中的 63,607,039.12 元进行了冻结。 本案诉讼请求本公司承担的担保本金 6,132 万元及相关利息等费用,已包含在本 公司 2013 年所确认的预计负债中,并计入了当期损益(详见附注七、27)。本案 2014 年 3 月 17 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暂时无法判断是否承担涉诉担保连带清偿责任。 ②本公司诉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案 于 2013 年 9 年 23 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3) 成民初字第 1685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本公司诉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天威四川硅业公司”)追偿权纠纷案已被受理。 2008 年 11 月,本公司参股 14%的天威四川硅业公司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中国进 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订了金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设备进出口贷款合 同。本公司作为天威四川硅业公司该笔贷款的保证人之一,于 2008 年 11 月 27 日与进 出口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该合同约定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该笔贷款承担人民币 14,000 万元本金及其利息的连带责任担保。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0 由于天威四川硅业公司未按期归还进出口银行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到期的 1.45 亿 元的贷款,进出口银行根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相关约定,宣布该合同项下的 2.65 亿元贷款余额全部到期(其中提前到期的金额为 1.2 亿元),并要求担保方履行担 保义务。本公司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保证责任,并按照持股比例代天威四 川 硅 业 公 司 向 进 出 口 银 行 偿 付 了 借 款 本 金 、 利 息 及 相 关 费 用 , 合 计 人 民 币 38,248,692.25 元。 本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为维护公司利益,本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其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A 请求依法判令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向本公司立即支付因 公司履行保证责任而代被告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向进出口银行偿还的借款及相关费用, 合计人民币 38,248,692.25 元,并承担该款项的逾期支付利息(该利息以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并自 2013 年 8 月 2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计);B 请求依法判令天威四川硅业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同时,本公司为避免财产损失,已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通过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 民法院对天威四川硅业公司所有的氢化炉、还原炉以及相配套的电控设备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自 2013 年 11 月 7 日至 2014 年 11 月 6 日止。 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3)成民初 字第 1685 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A 被告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偿付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共计 38,248,692.25 元;并以此为基数,从 2013 年 8 月 2 日起至付清全款之日止,按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资金利息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 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B 本案案件受理费 234,350.34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239,350.34 元,由被告天威四川硅业公司负担。 因本案被告天威四川硅业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暂无法判断判决执行情况以及执 行的结果对本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贷款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已履行担保义务 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四川广林电器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1,400.00 2000.06.05 2005.06.04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天威四川硅业有 限责任公司 2,282.00 2009.04.14 2016.04.14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天威四川硅业有 限责任公司 3,850.00 2010.02.24 2017.02.24 合 计 7,532.00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1 注:(1)本公司 2000 年 6 月为四川广林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林 电器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成都二支 行”)申请五年期固定资产贷款 1,400.00 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 2000 年 6 月 5 日 起至 2005 年 6 月 4 日止。广林电器公司以向本公司提供电器设备,本公司可暂缓支付 货款为条件,同时,为降低担保风险,广林电器公司以其房屋和法定代表人所持该公 司股权向本公司作反担保。 因广林电器公司未按期归还 400.00 万元借款和利息,建行成都二支行向成都市中 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广林电器公司归还逾期的 400.00 万元借款和利息,并提前归还 按照借款合同应于 2005 年 6 月到期的 1,000.00 万元借款。 2004 年 11 月 26 日,四川 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民成初字第 5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广林电器公司 应归还 400.00 万元借款及利息,本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余 1,000.00 万元借款 提前归还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本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05 年 6 月,四川省高级 人民法院( [2005]川民终字第 110 号)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本公司在 2005 年度财务报告中提取 950.7222 万元预计负债。因该案件无新进展,2013 年度财务报 告中的该项预计负债仍为 950.7222 万元。 (2)根据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 司签订的《关于组建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协议》 。三方约定的出资比例 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1%,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本公 司 14%。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建设的多晶硅项目总投资为 270,000 万元,其中由三方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直接出资 94,500 万元,剩余资金 175,500 万元由三方股东按照出资比例 提供担保向银行融资。根据出资协议,本公司应为天威四川硅业公司提供 24,570 万元 的银行贷款保证。由于已部分归还银行借款,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为 天威四川硅业公司 6,132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由于天威四川硅业公司长期停产,未能偿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2013 年 6 月至 7 月,本公司陆续收到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和兵 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履行担保代偿责任的通知,要求本公司根据担保合 同代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 111,273,744.51 元。 2013 年,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要求并结合担保情 况,按照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当时未偿还贷款本金 77,100 万元及本公司参股比例(14%) 计算,为其未偿还贷款本金余额提供了 10,794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相应利息 336 万元,本息合计确认了 11,130 万元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的上述预计负债已于 2013 年 7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进行了账务处理。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2 本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作出的 民事裁决书([2013]海民保字第 00947 号和 00948 号),裁决书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申请对本公司共计 63,607,039.12 元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代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偿付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 分行本金及利息 38,074,734.69 元,偿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本金及利息 9,591,970.70 元,以上共计代偿付 47,666,705.39 元(其中本金 46,620,000.00 元), 代偿后本公司实际为天威四川硅业公司 6,132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3、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十、承诺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以本公司持有的四川福堂 水电有限公司 9%股权作质押担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借款 1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7%执行,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率从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 准利率之日起执行新的借款利率的议案。2012 年度 15,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已经提取 使用 14,042.04 万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借款已全部归还,未提取使用部 分已不再提取。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以本公司持有的四川福 堂水电有限公司 6%股权作质押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借款 1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3 年,贷款利率执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 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并自起息日至到期日止每 12 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 利率调整一次的议案。2012 年度提取使用 6,000 万元,本年提取使用 4,000 万元,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10,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已全部提取使用。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对部分发变电设备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说明 2014 年 4 月 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部分发变电 设备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议案》 。公司下庄电厂、35kV 七盘沟变电站因技改、农网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3 改造等原因,需拆除部分设备及建筑物,由于拆除的设备及建筑物等资产,已无再利 用价值。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按规定的程序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2、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财政部新发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说明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 7 号、 8 号、 10 号、 11 号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 排》,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 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本公司将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各项准 则,并将依据上述各项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 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 利的会计处理,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 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 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企业应当在职工 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于设定受益计划,企业应当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 并依据适当的精算假设,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确定 的公式将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量设 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此外,该修订后准则还 充实了关于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充实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2)《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持续经营评价、正 常经营周期、充实附注披露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 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该准则要求在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 报,应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 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合并财务 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该准则建立了判断控制存在与否的单一 模型,规定对被投资方形成控制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此基础上,该准则对控制权的判断给出了较原准则更多的指引。 (4)《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规范了对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 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的认定、分类及核算。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在其中享有的权利和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4 承担的义务,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 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 权利的合营安排。该准则要求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共同经营 则确认其资产(包括其对任何共同持有资产应享有的份额)、其负债(包括其对任何共 同产生负债应承担的份额)、其收入(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应享 有的份额)及其费用(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应承担的份额)。 (5)《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 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 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作出了具体要求。但该准则并未改变其他会计 准则对于哪些场合下应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 3、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根据 2014 年 4 月 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除上述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经营租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将其震后恢复重建项目(十条高速化成箔生产线及部份外围附属设施)委托给 立敦电子科技(阿坝州)有限公司建设,并在项目建成后,转让给立敦电子科技(阿 坝州)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通过了政府验收。由于在转让条件等方面无 法达成一致意见,为使已建成资产发挥效益, 2012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将其生产线租赁给 立敦电子科技(阿坝州)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将该项目先行租赁给立敦电子科技(阿坝州)有限公司,租期为 5 年,每年租金为 450 万元。 2013 年 7 月 10 日,由于受特大泥石流灾害影响,立敦电子科技(阿坝州)有限 公司所属厂房及设备严重受损,为此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立敦电子科技 (阿坝州)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26 日签订了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设备 修复期间停收租金(2013 年 7 月 10 日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前述租赁顺延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租金每年 450 万元不变。 有关通过经营租赁租出固定资产类别情况,详见附注七、9(3)。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5 2、自然灾害损失影响 2013 年 7 月 9 日至 7 月 12 日,受四川阿坝州持续强降雨影响,本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所属的发供电设施在此次暴雨中受损和赔偿情况如下: (1) 本公司 110kV 雪花坪变电站被泥石流冲毁, 报损固定资产原值 37,624,287.09 元,累计折旧 7,494,951.13 元,净值 30,129,335.96 元已列入营业外支出。 (2)子公司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沙牌电厂被泥石流掩埋,报损 固定资产原值 23,991,131.04 元,累计折旧 4,314,191.17 元,净值 19,676,939.87 元 已列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将待恢复的固定资产净值 91,725,974.09 元转入在建工程。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沙牌电厂的清淤工程仍在进行当中,预计 2014 年 4 月完成清 淤工程。预计沙牌电厂于 2015 年下半年恢复发电。 (3)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共发生抢险修复支出 17,365,196.20 元,已列入营业 外支出-泥石流灾害抢险支出。 (4)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收到财产保险预赔款 1,876 万 元,分别为:本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收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赔款 1,000 万元,子公司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收到中国 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赔款 800 万元,子公司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赔款 76 万元。上述保险预 赔款已全部列入营业外收入。 3、在建工程情况 (1)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杨家湾水电站 本公司受让汇源矿业公司所持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股权后,原股东受托继 续对电站工程进行工程建设管理。 由于工程质量等问题,目前电站建设处于停工状态,计划于 2014 年恢复建设。原 股东与本公司、杨家湾公司正通过诉讼予以解决,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九、1(2)。 (2)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颗印水电站 由原股东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总承包建设,汶川“5.12”地震对一颗印水电站造成影 响,目前一颗印二级电站主体工程恢复建设已完成。按 2011 年 5 月 11 日四川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小型水电工程电量消纳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1]420 号)的相关规定,一颗印二级电站于 2013 年 8 月 7 日取得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准理县一颗印水电站送出输变电工程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3】887 号)。 经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批准,一颗印水电站送出工程接入红房子电站(原红叶二级电 站)110KV―2 号间隔,再经联络变电器升压后并入四川省电网运行。因红房子电站 110KV 间隔二次监控系统容量限制,目前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与相 关单位积极协调,办理接入线路事宜。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6 4、农网资产 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和阿坝州委、州政府的要求,为加快阿坝州四姑娘山旅游 资源的开发和小金县地方电力的发展,本公司受托承办和管理阿坝州映秀至四姑娘山 输变电设施的农村电网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 3,602.50 万元和本公司受托 以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汶川县支行贷农网专项 款 3,600.00 万元。由于农网资产的权属不清楚,本公司一直与相关各方协商确权未果, 故未将农网资产和负债纳入本公司 2008 年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中列报。汶川“5.12”地 震造成阿坝州映秀至四姑娘山输变电设施的农村电网项目资产损失 1,542.17 万元。 出于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考虑,2008 年度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受托以阿坝州华 西沙牌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汶川县支行贷农网专项款 36,000,000.00 元及代付利息 9,421,688.18 元合计 45,421,688.18 元列作其他应收小金 四姑娘山旅游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款,并按个别认定法计提了坏账准备。 2013 年末农网资产灾后尚未恢复营运,由于农网资产的权属仍存在争议,农网资 产的国债资金 3,602.50 万元仍未列入公司本年会计报表列报。 5、下庄电厂技改工程 本公司下庄电厂(装机容量 1.17 万 KW)技改工程,原定于 2008 年停产技改,受汶 川“5.12”地震地质状况发生改变等因素影响,未能停产技改。根据 2013 年 6 月 20 日, 水利部、财政部下达的《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四川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的 批复》(水规计【2013】288 号),下庄电厂《增效扩容改造初步设计报告》已经水利 部、财政部审批,符合国家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相关政策要求,目前正在积 极筹备技改中, 2014 年将实施技改工程。 6、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收回江河欠款事项 本公司控制的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电子材料公司”)与成都瑞文 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电子材料公司 2.44%的股权,以下简称“瑞文电子公司”)及其法定代 表人江河之间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于 2007 年 12 月 7 日作出了(2007)川民终字第 349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江河于判决生效后二十 日内赔偿电子材料公司记录仪损失 23,329.96 元,返还电子材料公司流动净资产 8,199,960.29 元,支付承包费 921,618.10 元,支付排污费 6,619.00 元,并承担一审诉 讼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 118,674.00 元,共计江河应返还电子材料公司 9,270,201.35 元, 瑞文电子公司对江河的债务向电子材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江河和瑞文电子公司未 履行生效判决书,电子材料公司于 2008 年 2 月 25 日向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截止 2008 年 12 月 8 日,电子材料公司已经收回欠款 770,201.35 元,江河尚欠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7 电子材料公司 8,500,000.00 元。在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电子材料公司与江 河、瑞文电子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江河对电子材料公司的债务改为分 期分次偿还:其中,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款 100,000.00 元;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前还款 100,000.00 元;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款 150,000.00 元;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还款 150,000.00 元;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款 200,000.00 元;剩余 7,800,000.00 元自 2012 年分 10 年还清,每年还款 780,000.00 元,每年分两次分别于 6 月和 12 月付款,每次支付 390,000.00 元。在江河、瑞文电子公司未履行完毕还款义 务前,电子材料公司不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江河、瑞文电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根据 《执行和解协议书》,电子材料公司对江河 2009-2012 年的应收款项已如期收回,本年 收回应还款 780,000.00 元,其中 2013 年 7 月 2 日收回应还款 390,000.00 元,2014 年 1 月 10 日收回 2013 年应还款 390,000.00 元。 7、对应收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博赛公司”)股权转 让尾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本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6 日与重庆博赛公司签订了《阿坝铝厂企业产权转让合同》, 将阿坝铝厂产权转让给重庆博赛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重庆博赛公司尚有转让款 2,495.44 万元未支付给公司。受汶川“5.12”地震影响,本公司停止对阿坝铝厂的电力供 应。为此,重庆博赛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函告本公司,称因本公司未按协议约定 向阿坝铝厂提供电力供应,阿坝铝厂不得不从其他公司购电,给其造成了很大损失, 将不再向本公司支付上述产权转让尾款 2,495.44 万元。本公司 2010 年度按照“谨慎性 原则”,对应收重庆博赛公司的股权转让尾款 2,495.44 万元按照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该笔债权账龄在 5 年以上。 为确认该笔债权,本公司向重庆博赛公司寄发询证函,重庆博赛来函表示因上述 原因不予支付上述产权转让尾款 2,495.44 万元。目前,本公司、重庆博赛公司、阿坝 铝厂正在积极协商处理此事。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 种 类 年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8 种 类 年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关联方应收款 373,234.00 100.00 组合小计 373,234.00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73,234.00 100.00 (续) 种 类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应收款 539,851.00 100.00 组合小计 539,851.00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539,851.00 100.00 (2)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73,234.00 100.00 539,851.00 100.00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合 计 373,234.00 100.00 539,851.00 100.00 (3)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中,无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本年无转回或收回情况 (5)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大额应收账款情况 (6)本报告期无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9 位情况 (7)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373,234.00 1 年以内 100.00 合 计 373,234.00 100.00 (8)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373,234.00 100.00 合 计 373,234.00 100.00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 种 类 年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70,376,088.18 11.10 70,376,088.18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35,580,942.63 5.61 34,342,117.43 96.52 工程项目暂借款 应收政府补偿款 关联方往来 528,148,787.10 83.29 组合小计 563,729,729.73 88.90 34,342,117.43 6.0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634,105,817.91 100.00 104,718,205.61 (续) 种 类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70,376,088.18 11.16 70,376,088.18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38,261,552.59 6.07 34,985,761.81 91.44 工程项目暂借款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0 种 类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政府补偿款 关联方往来 521,958,900.84 82.77 组合小计 560,220,453.43 88.84 34,985,761.81 6.2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630,596,541.61 100.00 105,361,849.99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900,802.99 1.72 13,109,882.55 2.08 1 至 2 年 11,385,280.55 1.80 35,324,440.63 5.60 2 至 3 年 35,231,140.63 5.56 21,825,638.36 3.46 3 至 4 年 21,809,688.36 3.44 46,947,669.11 7.44 4 至 5 年 46,926,669.11 7.40 515,740.04 0.08 5 年以上 507,852,236.27 80.08 512,873,170.92 81.34 合 计 634,105,817.91 100.00 630,596,541.61 100.00 (3)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小金四姑娘山旅游电力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45,421,688.18 45,421,688.18 100.00 详 见 附 注 十 二、4 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 限公司 24,954,400.00 24,954,400.00 100.00 详 见 附 注 十 三、7 合 计 70,376,088.18 70,376,088.18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1 年以内 210,916.73 0.59 4,218.33 1,724,602.00 4.51 34,492.04 1 至 2 年 729,030.00 1.91 36,451.50 2 至 3 年 635,730.00 1.79 63,573.00 488,205.36 1.28 48,820.54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1 账 龄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3 至 4 年 472,255.36 1.33 141,676.61 279,782.11 0.73 83,934.63 4 至 5 年 258,782.11 0.73 129,391.06 515,740.04 1.35 257,870.02 5 年以上 34,003,258.43 95.56 34,003,258.43 34,524,193.08 90.22 34,524,193.08 合 计 35,580,942.63 100.00 34,342,117.43 38,261,552.59 100.00 34,985,761.81 ③ 年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本年无转回或收回情况 (5)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大额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都江堰岷电汽车修理厂 往来款 764,706.23 债务重组 否 合 计 764,706.23 (6)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 5% (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情况 (7)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的比例(%) 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319,631,901.19 5 年上 50.41 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106,479,503.24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 以上 16.79 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 公司 子公司 51,016,047.57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 以上 8.05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 公司 子公司 48,593,346.70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 以上 7.66 小金四姑娘山旅游电力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45,421,688.18 5 年以上 7.16 合 计 571,142,486.88 90.07 (8)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 额的比例(%) 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319,631,901.19 50.41 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106,479,503.24 16.79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2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 额的比例(%) 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51,016,047.57 8.05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子公司 48,593,346.70 7.66 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款) 子公司 2,427,988.40 0.38 合 计 528,148,787.10 83.29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对子公司投资 173,340,000.00 173,340,000.00 对合营企业投资 对联营企业投资 443,608,468.60 33,774,053.71 49,336,802.00 428,045,720.31 其他股权投资 161,236,670.00 161,236,670.00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备 56,928,413.22 80,717,786.87 137,646,200.09 合 计 721,256,725.38 -46,943,733.16 49,336,802.00 624,976,190.22 (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年初数 增减变动 年末数 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成本法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 成本法 1,020,000.00 1,020,000.00 1,020,000.00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 司 成本法 29,400,000.00 29,400,000.00 29,400,000.00 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成本法 11,000,000.00 11,000,000.00 11,000,000.00 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 成本法 31,920,000.00 31,920,000.00 31,920,000.00 成都华西电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 3,200,000.00 3,200,000.00 3,200,000.00 四川华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成本法 1,398,100.00 1,398,100.00 1,398,100.00 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 限公司 成本法 22,500,000.00 22,500,000.00 22,500,000.00 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 司 成本法 132,300,000.00 132,300,000.00 132,300,000.00 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成本法 1,838,570.00 1,838,570.00 1,838,570.00 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 权益法 144,530,000.00 158,488,687.54 -9,333,050.60 149,155,636.94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权益法 271,900,000.00 285,119,781.06 -6,229,697.69 278,890,083.37 合 计 751,006,670.00 778,185,138.60 -15,562,748.29 762,622,390.31 (续)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3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单位 享有表决权比 例(%) 在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与表 决权比例不一 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本年计提减 值准备 本年现金红利 阿坝州华西沙 牌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 100.00 100.00 汶川浙丽水电 开发有限公司 51.00 51.00 金川杨家湾水 电力有限公司 98.00 98.00 理县九加一水 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 55.00 55.00 四川岷江电子 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 97.56 97.56 成都华西电力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3.20 3.20 3,200,000.00 四川华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74 1.74 1,128,413.22 四川西部阳光 电力开发有限 公司 9.00 9.00 2,340,000.00 天威四川硅业 有限责任公司 14.00 14.00 132,300,000.00 79,700,000.00 西藏天威华冠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39 2.39 1,017,786.87 1,017,786.87 黑水冰川水电 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 47.265 47.265 17,336,802.00 四川福堂水电 有限公司 40.00 40.00 32,000,000.00 合 计 137,646,200.09 80,717,786.87 51,676,802.00 注: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减变动情况详见附注七、8(2)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明细情况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成都华西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3,200,000.00 3,200,000.00 四川华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28,413.22 1,128,413.22 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52,600,000.00 79,700,000.00 132,300,000.00 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1,017,786.87 1,017,786.87 合 计 56,928,413.22 80,717,786.87 137,646,200.09 注:本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详见附注七、8(4)。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4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769,913,196.73 802,269,622.40 其他业务收入 1,247,729.74 1,112,176.13 营业收入合计 771,160,926.47 803,381,798.53 主营业务成本 612,065,968.47 623,567,107.81 其他业务成本 1,055,007.75 938,083.90 营业成本合计 613,120,976.22 624,505,191.71 (2)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电力 769,913,196.73 612,065,968.47 802,269,622.40 623,567,107.81 合 计 769,913,196.73 612,065,968.47 802,269,622.40 623,567,107.81 (3)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名称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外购电 599,772,746.27 516,165,363.11 594,583,902.69 538,197,577.18 自发电 161,631,538.16 87,465,329.38 196,160,177.83 76,535,593.46 过网费 8,508,912.30 8,435,275.98 11,525,541.88 8,833,937.17 合 计 769,913,196.73 612,065,968.47 802,269,622.40 623,567,107.81 (4)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名称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四川省内 769,913,196.73 612,065,968.47 802,269,622.40 623,567,107.81 合 计 769,913,196.73 612,065,968.47 802,269,622.40 623,567,107.81 (5)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4,836,841.04 25.27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84,553,186.13 10.96 四川黄龙电力有限公司 68,715,304.51 8.91 都江堰市建峰机械有限公司 63,374,441.97 8.22 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 62,024,698.13 8.04 合计 473,504,471.78 61.40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5 5、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项目明细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340,000.00 2,836,656.8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774,053.71 84,877,714.6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3,677,896.61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 合 计 36,114,053.71 84,036,474.84 注:本公司投资收益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340,000.00 2,836,656.80 合 计 2,340,000.00 2,836,656.80 注:本年度收到投资收益情况详见附注七、39(2)。 (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增减变动原因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25,770,302.31 75,550,675.08 受技改影响 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003,751.40 9,327,039.57 合 计 33,774,053.71 84,877,714.65 注:本年度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情况详见附注七、39(3)。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43,222,656.86 55,186,156.35 加:资产减值准备 80,838,848.72 52,901,476.6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7,010,240.04 46,075,265.15 无形资产摊销 544,924.56 505,681.91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6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869,692.00 1,941,606.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 ”号填列) 75,968.92 475,535.8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0,129,335.9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0,285,397.89 80,280,918.5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6,114,053.71 -84,036,474.8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003,510.13 1,836,475.0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73,622.31 -46,948.7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943,298.20 19,863,553.0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893,357.12 12,585,424.91 其他 126,776,019.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079,929.49 187,568,670.5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117,135,108.84 129,857,168.73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29,857,168.73 107,011,664.54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22,059.89 22,845,504.19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7 十四、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31,210,407.60 5,150,060.4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509,886.00 6,669,029.1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11,300,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475,702.58 -3,603,309.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142,476,224.18 8,215,780.36 所得税影响额 7,404,835.36 683,746.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8,063.41 -41,984.02 合 计 -135,389,452.23 8,857,543.21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8 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21.45% -0.32 -0.3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3% -0.05 -0.05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详见附注七、43。 3、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 2013 年年末数为 195,406,110.87 元,比年初数增加 44.04%,其主要原 因是:本年归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较上年减少。 其他应收款 2013 年年末数为 2,578,945.77 元,比年初数减少 49.70%,其主要原 因是:本年收回 2012 年阿坝州九龙电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1,389,200.00 元。 存货 2013 年年末数为 1,609,113.77 元,比年初数增加 379.63%,其主要原因是: 本年受灾后采购的应急物资增加。 在建工程 2013 年年末数为 372,060,713.04 元,比年初数增加 40.20%,其主要原 因是: 子公司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沙牌电站泥石流受损的房屋及建筑 物等,因恢复重建转入在建工程 91,725,974.09 元,具体情况见附注十二、2。 长期待摊费用 2013 年年末数为 1,437,467.08 元,比年初数减少 56.53%,其主要 原因是:本年部分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完毕。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3 年年末数为 39,054,330.70 元,比年初数增加 55.45%,其 主要原因是: 本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相应增加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 预收款项 2013 年年末数为 27,965,187.98 元,比年初数增加 52.93%,其主要原 因是: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电监办和四川 省能源局文件《关于消纳丰水期富余电量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13】375 号)文, 本公司应退 10,995,665.00 元电费暂挂预收款项。 应交税费 2013 年年末数为 264,875.85 元,比年初数减少 96.26%,其主要原因是: 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汶川县国税局同意本年将以前年度暂缓抵扣 的固定资产购进进项税 6,984,387.00 元从固定资产中转入应交税费。 应付股利 2013 年年末数为 20,986,130.62 元,比年初数增加 75.46%,其主要原 因是:本年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部分股东未来领取。 预计负债 2013 年年末数为 73,140,516.61 元,比年初数增加 669.32%,其主要原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9 因是:本年因为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事项确认 11,130 万元预计负债, 具体情况祥见附注九、2(2) 。 (2)利润表 资产减值损失 2013 年度发生数为 81,118,723.07 元,比上年数增加 56.30%,其 主要原因是: 本年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80,717,786.87 元,较上年计提的股权 投资减值准备增加,具体情况祥见附注七、8(4) 。 投资收益 2013 年度发生数为 36,114,053.71 元,比上年数减少 59.57%,其主要 原因是: 本公司联营企业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因技改和受泥石流灾害导致本年净利润 大幅下降。 营业外收入 2013 年度发生数为 36,540,146.77 元,比上年数增加 206.36%,其主 要原因是:本年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失预赔款 1,876 万元(详见附注十二、2(4),以及摊销和转销的递延收益(详见附注七、28) 。 营业外支出 2013 年度发生数为 179,016,370.95 元,比上年数增加 3,267.06%, 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及子公司受泥石流灾害损失(详见附注十二、2)以及因天威 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事项计提的 11,130 万元预计负债(详见附注九、 2 (2)) 。 所得税费用 2013 年度发生数为-13,076,001.76 元,比上年数减少 357.56%,其主 要原因是: 本年公司及子公司因受泥石流灾害影响以及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事 项,未来可抵扣亏损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3 年度发生数为 4,181,332.82 元,比上年 数减少 83.74%,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13 年度发生数为 1,389,200.00 元,比上年数减少 86.25%, 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现金同比减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13 年度发生数为 43,599,213.50 元,比上年数减少 47.73%,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从联营企业分取的红利较上年减少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13 年度发生数为 19,360,890.85 元,比上年数增加 1,822.87%,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及子公司本年收到 因泥石流财产损失保险预赔款 1,876 万元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3 年度发生数为 130,956,935.71 元,比上 年数增加 1,299.36%,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发生担保代偿支出 47,666,705.39 元、 因担保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63,607,039.12 元,以及公司及子公司遭受泥石流损失发生的 抢险支出 15,057,670.28 元。 现金流量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13 年度发生数为 95,633,000.94 元,比上年数减少 43.21%,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支付的股利和利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00 息费用较上年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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