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3:生益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生益”)进行增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生益科技于2015年8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为了满足新建年产1100万平方米覆铜板及2400万米商品粘结片项目资金需求,生益科技拟以现金增资方式向苏州生益增资5亿元人民币,剩余资金由苏州生益自筹解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增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苏州生益新建年产1100万平方米覆铜板及2400万米商品粘结片项目的资金需求,本次增资完成后,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加快项目建设投产进度,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 欧稚云、陈新、汪林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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