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9 : 特变电工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证券代码:600089 公告编号:临2013-04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
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拟向公司
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池能源)采购动力煤,预计
交易金额为1,500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天池能源向新疆众和销售动力
煤,交易金额为1,092.77万元(不含税)。因生产经营需要,2013年四季度,
新疆众和拟从天池能源采购动力煤,金额约为1,000万元,新疆众和拟从天池能
源控股子公司新疆天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特物流)采购动力煤,金
额约为1,500万元(含运费)。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3年10月24日,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疆
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11名董事参加会
议,关联董事张新、李建华回避表决,其他9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
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3年初预 1-9月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天池能源向关联人销 新疆众和 1,500 1,092.77(不含税)
售产品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1-9月与关联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类 本次追加金 占同类业 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人累计已发生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别 额 务比例(% ) 生金额
的交易金额 例(%) 异较大的原因
天池能源 新疆 2,500(含 1,092.77 1,093.50
向关联人 无法预计 2.89
众和 运费) (不含税) (不含税)
销售产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注册资本:641,225,872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发电;经营道路运输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
营。一般经营项目:高纯铝、电子铝箔、腐蚀箔、化成箔电子元器件原料、铝及
铝制品、炭素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金属
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本企业生产废旧物资的销售。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新疆众和总资产为724,926.61万元,净资产为
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369,629.32万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21,189.77万元,净利润为
15,423.63万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新疆众和总资产为812,621.12万元,
净资产为370,068.58万元,2013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68,636.18万元,
净利润为5,802.33万元(201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众和是本公司参股公司,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持有新疆众和
28.14%的股权,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张新、李建华分别担任该公司
董事、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疆众和是公司
的关联企业,其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众和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3年10月24日,天池能源及天特物流分别与新疆众和签署了《产品买
卖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与天池能源的关联交易
1、销售金额:天池能源拟向新疆众和销售动力煤,预计金额约1,000万元。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订书面合同。
2、定价原则:煤价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提货方式及交货地点:新疆众和自提,提货地点为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地
区天池能源矿区南露天煤矿,天池能源厂区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双方依据确认净吨位数每月结算,天池能源出具增值税发票,
新疆众和于下月25日前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分批支付。
5、协议生效: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经新疆众和董事会以及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终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二)与天特物流的关联交易
1、销售金额:天特物流拟向新疆众和销售动力煤,预计金额约1,500万元
(含运费)。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订书面合同。
2、定价原则:煤价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3、提货方式及交货地点:天特物流委托相关运输公司负责承运,交货地点
为新疆众和自备电厂煤场。
4、结算方式:双方依据每月确认净吨位数,天特物流出具增值税发票,新
疆众和于次月20日前以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支付,运费由天特物流
代收代付。
5、协议生效: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经新疆众和董事会以及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终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新疆众和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
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前确认的函;
(三)独立董事意见函;
(四)《产品买卖框架协议》。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4日
4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