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发布时间:2013-04-20 00:00:00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3]004653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12年12月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3-11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3]004653号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拓日新能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拓日新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拓日新能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拓日新                       

                 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鉴证报告第1页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拓日新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拓日新能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拓日新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拓日新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         

                 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秉心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敏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鉴证报告第2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8年2月以公开       

                 发行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08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5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79元。截至2008    年2月18日止,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31,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403,425.3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12,196,574.69元。  

                     截止2008年2月1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      

                 计师事务所以“深华验字[2008]1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15,469,625.35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3,869,456.33元;于2008年     

                 2月18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317,881,745.1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718,423.89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12,919,970.63元。     

                 公司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646,919.97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零。 

                     (二)本公司2011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1年募集资        

                 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52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8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        

                 发行价人民币21.00元。截至2011年3月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08,500,00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20,912,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587,500.00元。      

                     截止2011年3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立信大华验字[2011]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38,662,788.70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0,556,142.71元;于2011年    

                 3月4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230,757,754.26元;本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87,348,891.73元。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      

                                                         3

                 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4,025,058.37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2,949,769.6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一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        

                 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       

                 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    

                 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   

                 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保  

                 荐机构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      

                 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百分之五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    

                 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   

                 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一)2008年募集资金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  755904847810902        416,652,000.00*              ---

               支行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  7559048478010800                  ---              ---

               支行

               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  75590484788010577                 ---              ---

               支行

               中国银行乐山分行    822433239868092001                ---              ---

                     合计                              416,652,000.00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5,968,000.00元,已于2008年3月支付。该       

                 笔发行费用实际使用4,455,425.31元,剩余1,512,574.69元,已于2009年2月转回募集        

                 资金账户。 

                     (二)2011年募集资金   

                     截至2012年12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鉴证报告第4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行华侨城支行      755904847810504         788,287,500.00*         81,660.04      活期

              建行华侨城支行      44201518300052512467               ---          6,212.66      活期

              陕西工商银行澄城县 2605043629200095634                ---        419,106.25      活期

              支行

              陕西工商银行澄城县 2605043614200001737                ---      2,442,790.72      定期

              支行

                    合计                                788,287,500.00      2,949,769.67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审计费用、律师费用700,000.00元,已于2011年5月       

                 支付。 

                     三、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2008年募集资金   

                                                   鉴证报告第5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41,219.66                                                               371.84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1,546.96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变更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                                                                                                                   否发生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益          计效益

                          分变更)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25MW光伏电池(非      否         35,000.00     26,000.00      371.84      24,295.04           93.44%    2010年3月          1,832.61  否(注1)     否

     晶硅)产业化项目

     2、15MW光伏电池(晶      否         20,000.00     19,000.00         ---      17,251.92           90.80%    2010年3月           (27.53) 否(注2)     否

     体硅)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5,000.00     45,000.00      371.84      41,546.96           92.33%                       1,805.08

     超募资金投向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25MW光伏电池(非晶硅)产业化项目主体建筑与主要配套设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经正式达产。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5MW光伏电池(晶体硅)产业化项目主体建筑与主要配套设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经正式达产。

     (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

                                                                                  6

                           1.由于欧债危机及市场因素的影响,与上市前相比,产品售价大幅下降,销售利润率下降;

                           2.由于公司大部分产品为出口销售,主要以欧元和美元结算,欧元、美元汇率与上市前相比大幅下降,汇兑损失超过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无

     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09年3月16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拓日新能15MW光伏电池(晶体硅)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实施地址和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主体的议案》,公司从业务布局和发展规划考虑,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15MW光伏电池(晶体硅)产业化项目”实施地址由深圳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拓日新能(乐

     施地点变更情况       山)光伏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方式调整情况

                           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之保荐意见书》,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3,254.14万元。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MW光伏电池(晶体硅)产业化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本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6,132.80万元。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3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的议案》,将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履行了相关的手续后转出了相应的资金。该资金于2008年9月10日前已全部归还。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10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的议案》,将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履行了相关的手续后转出了相应的资金。该资金于2009年4月21日全部归还。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本公司于2009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的议案》,将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履行了相关的手续后转出了相应的资金。2009年10月23日前已全部归还。

                           本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的议案》,将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履行了相关的手续后转出了相应的资金。2010年4月23日前已全部归还。

                           本公司于2010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的议案》,将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履行了相关的手续后转出了相应的资金。2010年8月12日前已全部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主体工程、主要配套设施与设备已全部完工,因在建设期光伏产业产品不断降价,与之相应的配套设施、料件相应减价,项目完工后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结余资金共964.69万元(含利息)。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1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效率,将截止2012年9月30日节余的募集资金951.8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所需。公司履行了相关的手续后转出了相应的资金,转出时包含2012

     用途及去向          年4季度的利息12.80万元,总计转出964.69万元。

                                                                            鉴证报告第7页

                           本公司于2009年12月5日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投向计划的议案》,25MW光伏电池(非晶硅)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投资总额由35,000万元变更为26,000万元,其中公司光明工业园全部用地的土地征用费由原计划的1557万元调整为13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由原计划的31,228万元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调整为24,000万元;15MW光伏电池(晶体硅)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由20,000万元变更为19,000万元,其中公司乐山工业园全部用地的土地征用费由原计划的756.70万

     情况                元调整为286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由原计划的17,233.30万元调整为15,500万元。

              注1: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25MW项目达产后,总投资利润率为44.80%,年均利润=总投资*总投资利润率=26,000.00*44.80%=11,648.00

                  万元。

              注2: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15MW项目达产后,总投资利润率为40.98%,年均利润=总投资*总投资利润率=19,000.00*40.98%=7,786.20

                  万元。

                                                                            鉴证报告第8页

                  

                  (二)2011年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78,758.75                                                      8,734.89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3,866.28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变更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                                                                                                                否发生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分变更)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150MW非晶硅光伏电     否         81,000.00  78,758.75(注1)    8,734.89    53,866.28         68.39%         2013年6月      58.04     否(注2)     否

     池生产线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1,000.00      78,758.75    8,734.89    53,866.28         68.39%

     超募资金投向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2年12月31日,尚在建设中,其中太阳能光伏玻璃生产线、非晶硅光伏电池生产线以及单晶硅光伏组件生产线已经投产。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鉴证报告第9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无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方式调整情况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MW非晶硅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计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1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3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22,055.61万元。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000万元的议案》,将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该议案业经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转出相应资金。该资金于2011

                         年10月18日前已全部归还。

                           本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3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议案于2011年10月14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转出38,000元资金,该资金于2012年4月16日前已全部归还。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25,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议案于2012年4月16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转出25,000万元资金,该资金于2012年10月15日前已全部归还。

                           本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25,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议案于2012年9月1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转出25,000万元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完工,尚难估计是否会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注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募集总额为限。

                   注2: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150MW项目达产后,总投资利润率为17.43%,年均利润=总投资(包括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总投资收益

                   率=84,920.03*17.43%=14,801.56万元。

                                                                            鉴证报告第10页

                 深圳市拓日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国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军 

                                                                       2013年4月18日  

                                                   鉴证报告第11页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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