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关于上市以来现金分红情况的补充说明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9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以来现金分红情况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上市以来历年现金分红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自上市以来,注重对股东的持续回报,自公司2008年上市至2010年,公司累计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3,192.50万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2008-2010年三年平均净利润的比例为47.26%,公司2008年-2010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年度可分配利
税前现金分红
年度 有者的净利润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润
金额(元) (元) 净利润的比率(% )
2010年度 16,325,000.00 96,267,518.19 16.96% 195,067,774.13
2009年度 10,800,000.00 33,341,146.12 32.39% 114,283,116.40
2008年度 4,800,000.00 73,042,390.73 6.57% 89,378,096.32
2008年-2010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2008-2010年三年平均净利润的比例 47.26%
2011 年-2013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969.15万元、
532.47万元和 1,298.07万元,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
二、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2011年度,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3,969.15万元,未达到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2012年度,受欧债危机和欧美双反的影响,光伏产品主要需求市场欧洲市场经济低迷,光伏行业的经营环境受到严峻的考验,行业整体经营业绩下滑明显,给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2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
2013年度,随着国内光伏电站支持政策的陆续出台和不断完善,公司开始进军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领域。2013年,公司为喀什瑞城一期20MW光伏电站和定边拓日50MW光伏电站项目提供EPC工程,并于2013年底建成并网。因光伏电站EPC工程周期相对较长,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对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2013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7,555.89万元,低于2013年度的净利润。公司预计2014年将继续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领域的布局。建设和运营光伏电站的周期长、前期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回收速度相对较长等特点,考虑到公司2014年的业务拓展计划,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均经过了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了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三、公司对未来分红采取的具体保障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下称“《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确保分红,公司2014年11月10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1、公司现在适用的《公司章程》已经对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包括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等内容,并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已经制订了《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包括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订原则、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具体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等内容,将有利于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3、公司未来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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