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关于全资孙公司岳普湖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8 08:00:00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6-05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岳普湖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在2016年11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岳普湖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岳普湖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普湖瑞城”)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5 年,金额为11,000万,具体担保期限、额度以公司与远东租赁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远东租赁与拓日新能及岳普湖瑞城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岳普湖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2809861366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 2014-04-28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太阳能电池芯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太阳能应用产品、太阳能路灯、太阳能集热板及热水器系统;设计、安装及销售太阳能热水器工程、风力发电工程、太阳能电站工程及太阳能路灯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可有效拓展岳普湖瑞城的融资渠道,调整岳普湖瑞城的债务结构,对岳普湖瑞城未来的经营投资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2、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涉及设备迁移、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影响岳普湖瑞城的生产及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该笔担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2 %。除上述担保外,不存在对全资孙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对外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岳普湖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全资孙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该笔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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