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9 08:00:00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12628      债券简称:17拓日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02,648,5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57%)的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欣投资”)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在本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49,453,6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奥欣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奥欣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402,648,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奥欣投资自身资金需求和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奥欣投资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453,684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如采用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如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1、奥欣投资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奥欣投资此前所做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奥欣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五、备查文件

  奥欣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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