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52:维科精华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6-008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公司在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马东辉、黄福良、苏伟军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梅志成、冷军、杨雪梅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度完成及2016年预计情况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原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公司已于2015年4月将所持有的华美线业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详见《公司关于转让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 2015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5年
采购预计 采购数据 预计采购 销售预计 销售数据 预计销售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600 204.09 500 4500 2673.09 4000
其他 6000 3011.92 6000 600 356.46 500
与上述维科控股及其关 6600 3216.01 6500 5100 3029.55 4500
联方的关联交易合计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 1643.69 4000 - 0 2000
[原合营企业]
总合计 6600 4859.70 10500 5100 3029.55 6500
2016年度华美线业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关联企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何承命,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元,注册地址为宁波市和义路99号,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目前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2.2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总资产163.28亿元,净资产19.19亿元。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6.9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768.92万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2、主要关联交易说明
(1)公司与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其为专业进出口公司,根据其业务需要向公司采购家纺制品及针织服装等。
(2)公司与维科控股其他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系本公司其向采购原材料等,以及公司向其销售家纺用品等。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
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4859.70万元,关联销售3029.55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15%,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于2006年3月6日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其有效期限至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但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为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额度控制,董事会责成经营层和财务部门加强日常的交易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并将执行情况按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同时,在年度及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将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汇总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审查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在此基础上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数据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遵循了市场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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