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52:维科精华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6 08:00:00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8-06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6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荣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1)由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电池”)实施的“年产3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变更为由维科电池全资子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维科”)实施的“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并将其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200万元变更为22,200万元;(2)调减“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25,000万元调减至10,000万元,减少的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10,000万元变更用于“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3)“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宁波保税区港西大道27号”变更为“宁波保税区创业大道11号、15号、17号”。上述调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产业投向,是基于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因素而进行的募投项目之间拟投入使用金额的调整,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业务资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7年9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向维科电池增
资27,800万元。本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为推进新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再向维科电池增资17,200万元。再由维科电池向东莞维科增资22,200万元,增资款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资金来源全部为募集资金(含衍生利息、理财收益)。本次增资后,东莞维科仍为维科电池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向下属公司增资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和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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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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